二手房交易税费一览
税费名称
税费标准
收费单位
交易手续费
2.5元/平方米×建筑面积
房屋交易管理机构
合同印花税
房屋成交总额×0.05%
国家财税局
营业税
普通住宅
5年内:房屋成交总额×5.8%
国家财税局
5年或5年以上:免征
非普通住宅
5年内:房屋成交总额×5.8%
5年或5年以上:差额×5.8%
个人所得税
普通    住宅
房屋成交总额的1%或利润部分×20%
国家财税局
非普通住宅
房屋成交总额的2%或利润
部分×20%
土地增值税
普通住宅
免征
国家财税局
非普通住宅
3年内:房屋成交总额×0.5%
3年至5年:房屋成交总额
×0.25%
5年或5年以上:免征
买卖合同公证费 (出售方为外籍人士或港澳台同胞或买卖合同需要公证时才须缴纳)
房屋成交总额×公证费率表对应系数+速加数额(见见公证费率表对应系数表)
公证处
转按揭担保费 (需贷款且须转按揭时才须缴纳))
贷款额×1.5‰(≥500元)
担保公司
中介费
房屋成交总额×1%
中介公司
备注:
一、关于个人所得税:
1、自住5年或5年以上并是家庭唯一一套住房的可免征。
2、出售前后1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先以保证金形式缴纳,再视其重新购房的金额与原住房销售额的关系,全部或部分退还保证金。
  二、关于普通住宅:
1、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
2、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
3、          单价7000以内,总价低于100万
        4、 须同时满足上述三个条件方为普通住宅,反之为非普通住宅。
  三、关于利润:
        利润的计算方法:利润 = 转让收入—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
  市地税局出台的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细则规定,如果纳税人能提供房屋原值等凭证,个人所得税征收标准为应纳税所得额的20%,应纳税所得额为转让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对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时,以实际成交价格为转让收入。纳税人申报的住房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且无正当理由的,征收机关依法有权根据有关信息核定其转让收入。对转让住房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纳税人可凭原购房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从其转让收入中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
1、商品房房屋原值为:购置该房屋时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交纳的相关税费。
2、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是指:纳税人在转让住房时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税金。
3、合理费用是指:纳税人按照规定实际支付的住房装修费用、住房贷款利息、手续费、公证费等费用。
 
求购方应付税费
税费名称
税费标准
收费单位
契税
普通住宅:房屋成交总额×1.5%
国家财税局
非普通住宅:房屋成交总额×3%
交易手续费
2.5元/平方米×建筑面积
房屋交易管理机构
合同印花税
房屋成交总额×0.05%
国家财税局
权证印花税
5元/本
国家财税局
交易登记费
住宅:80元
房屋交易管理机构
非住宅:300元
配图费
25元
房屋交易管理机构
查档费 (求购方有查档要求时)
30元
房屋交易管理机构
买卖合同公证费 (求购方为外籍人士或港澳台同胞或买卖合同需要公证时才须缴纳)
房屋成交总额×公证费率表对应系数+速加数额 (见公证费率表对应系数表)
公证处
贷款合同公证费 (求购方为外籍人士或港澳台同胞或买卖合同需要公证且需贷款时才须缴纳)
贷款额×3‰
公证处
他项权利登记费(抵押登记费)(需贷款时才须缴纳)
商业贷款或组合贷款:200元
房屋交易管理机构
纯公积金贷款:100元
保险费 (需贷款时才须缴纳)
贷款额×保险费率对应系数 (见保险费率对应系数表)
贷款银行指定的保险公司
评估费 (需贷款时才须缴纳)
房屋成交总额≤50万:300元
贷款银行指定的评估公司
50万≤房屋成交总额≤100万:500元
房屋成交总额≥100万:房屋成交总额×1‰
转按揭担保费 (需贷款且须转按揭时才须缴纳)
贷款额×1.5‰(≥500元)
担保公司
公积金贷款担保费(需公积金贷款时才须缴纳)
贷款额×担保费率对应系数 (见担保费率对应系数表)
担保公司
中介费
房屋成交总额×1%
中介公司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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