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屋架班组承包合同
甲方:晓飞县大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片区项目部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李生晓梦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乙方)
  因晓飞县风貌整治工程一标段需要,甲方将该工程的除木门窗外的外墙及屋面的木作工程包工包质量包安全承包给乙方,本着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工程质量
  严格按照施工图纸、相关的设计变更、工程技术底、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系列标准,质量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二、承包范围及内容:
1、承包范围及栋号由甲方现场安排指定。
2、按照设计图纸、设计变更、现场实量尺寸进行加工制作并运输到施工现场安装。
3、油漆:木作工程包括防虫防腐防火油漆,均刷底漆两遍、调和漆三遍,颜色按样板。
4、包括设计图纸中外墙及屋面木作工程的所有的盖瓦、砌砖等泥工项目,也包括屋面木
屋架山墙砌砖墙及水泥砂浆清光粉刷。
5、不包括角钢三脚架制作安装,不包括安装所需要的螺栓及沉头钉。
  三、工程承包单价
  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范围及内容,按实际施工的项目采用综合单价,外墙木作工程按假檐口每米  元(大写: 元),屋面木作工程按屋架滴水面积每平米  元(大写: 元),外墙及屋面木作工程量甲乙双方现场收方。
  承包单价包含乙方为工人配备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等所需要的安全防护用品的费用。
  承包单价包含加工厂至施工现场的运费,包括施工现场的二次转运费。
  四、付款方式:
  按照本工程建设单位晓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拨款周期,甲方按乙方完成工程进度的70%拨付给乙方,余款在单位工程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一次付清。
五、工程工期
本工程的工期无条件执行建设单位晓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工期要求,如不执行建设单位的工期要求,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均由乙方全权负责。
六、施工安全
乙方必须按照规范标准规定为所有施工工人配备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等安全防护用品,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操作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必须对工人进行班前交底,每天开工前必须检查施工环境及设施是否有不安全因素,及时报甲方现场管理人员进行处理方可开工,如乙方违反操作规程,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三个月后方才对其所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结算付款,如因乙方不按相关操作规范规程施工而发生安全事故,给任何一方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全权负责,甲方概不负责。
乙方所聘用的施工工人必须身体健康,有国家规定的行业病史的工人不能聘用,不能聘用童工,乙方必须遵守合同附件“班组及施工人员管理制度”,违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均由乙方全权负责,甲方概不负责。
七、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对进场施工的所有工人做好安全技术交底,避免出现安全质量事故。
2、乙方必须有序的安排施工人员,以避免窝工现象。
3、乙方使用的刨模机、电钻、各类工具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4、甲方负责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保证资金,使工程按期完成。
5、施工现场乙方必须各项材料堆放整齐有序,随时清扫所属场地,保证干净整洁。
6、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及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如出现返工现象,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因设计失误或甲方要求错误,由甲方负责。
7、乙方的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如因不听从指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8、附件“班组及民工管理制度”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2018  月 日             2018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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