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公共区装修交付标准
一、建筑装饰
墙面:
1-3轴至1-4轴墙面夹胶玻璃造型灯箱及大理石饰面。
1-4轴至1-12轴墙面柱面不做装修,由商铺自理。
1-12轴至1-13轴墙面大理石饰面,1-131-14轴墙面由商铺自理。 
东南面走道墙面铺大理石,管井消防梯入口墙面贴大理石。
1-4轴至1-12轴南面墙夹板及艺术玻璃造型,内藏灯光。
1-3轴至1-4轴南面墙贴大理石,1-Q轴至1-S西立面由商铺装修。
中庭栏杆采用不锈钢及玻璃护栏,电梯外部不锈钢饰面。
柱面:部分为大理石饰面,部分为烤漆铝板饰面,其他独立柱为白色乳胶漆面。
地面:人造大理石分色处理。
天花:石膏板造型天花。
通道:通道地面铺大理石,墙面均为人造石饰面,石膏板天花,部分通道墙面为白色乳胶漆。
卫生间:墙面地面铺人造大理石,安装成品卫生间隔断。
二、商场楼地面活荷载标准值:3.5
三、设备设施:
水:水路均按设计要求布置到位,每个用点装水表1只。
空调:公共部分采用风柜进行统一送风,外铺采用独立风机盘加新风。水管试压,保温完成,排水试水完成。风柜单机试运转完成,外铺温控安装完成,风口及试机由业主自行完成。
强电:电缆电箱、电表、开关、插座、灯具安装到位,达到设计要求。
弱电:消防烟感探头、消防广播配合装修安装完毕。预留固定电话及宽带网接口位置。有监控系统。
消防:喷淋系统安装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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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〇七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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