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施 工 技 术 交 底 记 录 | |||||||||||||||||||||||||||||||||||||||||||||||||||
工程名称 | 贵阳龙洞堡机场行政综合办公楼 | 施工单位 | 中铁二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 ||||||||||||||||||||||||||||||||||||||||||||||||
分项工程名称 | 木地板安装工程 | ||||||||||||||||||||||||||||||||||||||||||||||||||
交底内容: | |||||||||||||||||||||||||||||||||||||||||||||||||||
一、施工准备 1.木地板铺装宜在地面隐蔽工程、吊顶工程、墙面抹灰工程完成并验收后进行。 2.地面面层应有足够的强度,其表面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的规定。 3.木地板的固定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二、材料要求 1.木地板的品种、规格、颜色等均匀符合设计要求并有产品合格证书。 2.木地板铺装时所用龙骨、垫木、毛地板等材料的含水率以及防腐、防蛀、防火处理等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 三、技术措施 (1)实木地板铺装 1.基层平整度误差不得大于5mm。 2.铺装前应对基层进行防潮处理,防潮层宜涂刷防水涂料或铺设塑料薄膜。 3.铺装前应对地板进行选配,宜将纹理、颜色接近的地板集中使用于一个房间或部位。 4.木龙骨应与基层连接牢固,固定点间距不得大于600mm。 5.毛地板应于龙骨成30°或45°铺钉,板缝应为2~3mm,相临板的接缝应错开。 6.在木龙骨直接铺装地板时,主次龙骨的间距应根据地板的长宽模数计算确定,地板接缝应在龙骨中线上。 7.地板钉长度宜为板厚的2.5倍,钉帽应砸扁。固定时应从凹榫边30°角倾斜钉入。硬木地板应先钻孔,孔径应略小于地板钉直径。 8.毛地板及地板与墙之间应留有8~10mm的缝隙。 9.地板磨光应先刨后磨,磨削应顺木纹方向,磨削总量应控制在0.3~0.8mm内。 10.单层直铺地板的基层必须平整、无油污。铺贴前应在基层刷一层薄而匀的底胶以提高粘结力。铺贴时基层和地板背面均应刷胶,待不粘手后再进行铺贴。拼板时应用榔头垫木块敲打紧密,板缝不得大于0.3mm。溢出的胶液应及时清理干净。 (2)强化复合地板铺装 1.防潮层应满铺平整,接缝处不得叠压。 2.安装第一排时应凹槽面靠墙。地板与墙之间应留有8~10mm的缝隙。 3.房间长度或宽度超过8m时,应在适当位置设置伸缩缝。 三、质量措施 1.木地板面层刨平磨光。无刨痕、毛刺等现象;图案清晰,清油面层颜色均匀一致。 2.木地板面层板间缝隙严密,接头位置错开,表面洁净。 3.踢脚线表面光滑,接缝严密,高度、出墙厚度一致。 4.允许偏差见下表:
四、成品保护 1.木地板材料应码放整齐,使用时轻拿轻放,不可以乱扔乱堆,以免损坏棱角。 2.铺钉木地板时,不应损坏墙面装饰。 3.木地板上作业应穿软底鞋,且不得在地板面上敲砸,防止损坏面层。 4.木地板施工应保证施工环境的温度、湿度。施工完应及时覆盖塑料薄膜,防止开裂及变形。 5.木地板磨光后及时刷油和打蜡。 6.设专人看管,做好木地板面成品保护。 五、安全文明措施 1、进入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接受北京市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作业。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三证齐全。 3、特殊工种必须有特殊上岗作业证。 4、现场严禁吸烟、严禁酒后和带病作业。 5、严格注意成品保护。 6、做到工完场清。 | |||||||||||||||||||||||||||||||||||||||||||||||||||
接受交底人: | |||||||||||||||||||||||||||||||||||||||||||||||||||
交底人: | 交底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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