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创建新能源示范城市名单(第一批)
省(区、市)
示范城市
名称
2015年
重点建设内容
替代能源量(万吨标准煤/年)
占城市(市区、园区)能源消费比例(%)
北京市
昌平区
34.0
7.1
重点发展太阳能、地热能和生物质能。建设“阳光校园”、工业厂房太阳能取暖综合利用等工程,普及利用太阳能供热;开展地热能集中供暖代替燃煤锅炉,到2015年地热能供暖面积占供暖总面积的20%;建设生物质气化、固体燃料和联村供气示范项目和高端园区新能源综合应用工程满足居民用能需求。
河北省
承德市
95.0
11.1
重点发展风电和地热能。结合百万千瓦基地建设推动风电规模化应用,提高风电的就地消纳比例,到2015年风电占新能源利用量的比例达到75%以上;结合保障性住房建设推广地下水源和污水源热泵,提高浅层地热能在建筑供暖的比例。
邢台市
115.0
6.6
重点发展太阳能、风能、地热能和生物质能。建立以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光伏发电、浅层地热能应用为发展重点,风电、生物质发电共同发展的城市新能源供应体系,到2015年,太阳能热利用在建筑领域利用比例超过70%,新增屋顶光伏发电系统80万千瓦,新增地源热泵供冷供暖面积300万平方米。
张家口市
125.0
6.2
重点发展风电和光伏发电。以主城区为中心就近建设分散式风电场,在高新区开展风电供热替代燃煤锅炉促进风电就地消纳,到2015年末,建设蓄热式风电锅炉50万千瓦,实现风电供热面积500万平方米,覆盖主城区15%的供热面积;在东山和西山产业区建设屋顶光伏项目。
山西省
运城市
18.0
6.0
重点发展生物质能。建设生物质综合利用、太阳能热利用普及、地热采暖、分布式光伏发电等工程;利用丰富的农林生物质能资源,构建以生物质发电、沼气和成型燃料等生物质能综合利用为主,太阳能和地热能利用为辅的城市绿色能源供应体系,到2015年生物质能占新能源利用量比例达到50%以上。
大同市
104.0
7.4
重点发展可再生能源电力。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大型光伏电站、分散式接入风电、风电规模化开发利用等工程,规模化开发利用风电、光伏发电和生物质发电等清洁能源电力,通过与传统火电、水电等能源互补利用,提高市区清洁能源消费水平。
长治市
275.0
6.4
重点发展太阳能、风能和生物质能。规模化利用风电、光伏发电和生物质秸秆发电开发为城市提供清洁电力;利用太阳能和生物质能为城市提供热能和燃料,到2015年,太阳能集热器安装面积达到100万平方米,生物质成型燃料利用量达到10万吨,沼气利用量达到6000万立方米。
内蒙古自治区
呼和浩特市
48.0
7.0
重点发展风能和太阳能。利用丰富的风能和太阳能资源规模化开发利用风电和光伏发电;建设风电供暖综合示范、分布式建筑光伏系统工程和城市微电网工程提高风电和太阳能发电的本地消纳比例;利用太阳能热水、空调和地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利用技术解决民生问题。
通辽市
85.0
9.7
重点发展风能和太阳能。在科尔沁地区规模化建设风电场,因地制宜开发分散式和用户侧风电利用项目,探索建设100万平方米风电供暖项目;在科尔沁区、工业园区、新城区和大型公共建筑上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推广利用太阳能采暖和制冷工程。
辽宁省
锦州市
80.0
8.0
重点发展可再生能源电力。在城区建设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城市垃圾焚烧发电和分散式风力发电等项目推广使用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在郊区开展集中型风电和光伏电站建设。到2015年,风电、光伏发电和生物质能发电占电力总装机的比例超过25%。
阜新市
51.0
7.0
重点发展风电。利用丘陵地区丰富的风能资源,在主城区及周边地区围绕负荷中心建设分散式风电场,到2015年建成分散式新能源发电装机75万千瓦。积极开展工业园区分布式光伏发电、城市生活垃圾发电和地源热泵供暖等项目建设。
吉林省
洮南市
45.0
25.7
重点发展风电。依托低碳示范小区开展风电清洁供暖应用示范,依托工业低碳产业园区建设开展分散式风电应用示范,促进风电就地消纳。到2015年,风电占新能源利用量的比例超过50%;积极开展生物质能综合利用、新能源节能低碳示范小区等项目建设。
敦化市
33.0
18.0
重点发展生物质、风电和地热能。通过生物质秸秆直燃发电厂解决城市供电问题,推广分散式风电解决风电就地消纳,利用城市“暖房子”工程推动污水源和土壤源热泵技术应用,多项并举提高城市清洁能源供电和供暖比例。
白城市
28.0
16.8
重点发展风电和生物质能。推广分散式风电解决风电就地消纳,通过生物质秸秆直燃发电厂解决城市供电供热问题,在新城和工业开发区推动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加快普及学校和宾馆等公用和民用建筑的太阳能热利用。
黑龙江省
牡丹江市
50.0
8.3
重点发展绿色电力和地热能。建设绿色电力和城市微网、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绿色建筑建设等工程,综合利用小水电、风电、光伏发电和生物质发电为城市提供清洁电力。在城区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和垃圾焚烧发电,到2015年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地源热泵应用面积达到340万平方米。
伊春市
83.0
13.4
重点发展生物质能和风能。利用丰富的生物质能资源建设热电联产电厂,为当地提供清洁电力并用于集中供暖;积极推动生物质气化和沼气、污泥能源化利用;利用风电和小水电为城市提供清洁电力。
海伦市
18.9
13.9
重点利用生物质能和太阳能。建设农作物秸秆能源化利用项目,利用秸秆、薪柴等生物质能资源生产清洁电力和固体成型燃料;在市区和乡村镇推广利用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房等;在工业园区和近郊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
双城市
25.6
12.2
重点发展生物质能。建设垃圾发电示范、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沼气利用等项目,利用秸秆生产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代替燃煤,到2015年,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利用量达到22万吨,利用生物质发电实现热电联产集中供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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