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协议书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友好协商,达成如下租房合同:
一、甲方自愿出租自家的在 市 平方米合法有效的房子给乙方经营使用。
二、乙方自愿承租甲方的合法有效的自家的 路 平方米房经营使用。
三、租金每月乙方按季度一次交付租金,每季度租金为元(人民币)。乙方交清每季度租金后,甲方不再加收其他任何附加费用。
四、乙方自己负担水电费,甲方每月底按水电局收费标准来收取。
五、租房押金1000元(人民币壹仟元整),合同失效后,甲方全额返还押金给乙方。
六、乙方在次季度的第一个月的第5日前交清下一季度的房租,若乙方在次季度的第6日至第10日未交清租房的,甲方有权收回自己的房子。乙方则无权再使用甲方的房子。
七、租房合同期限为(),即自止。
八、甲方在合同期限内不得提高租金,甲方在合同期内不得转租自家的房子给第三方,若甲方在合同期间租给第三方的,若乙方在合同期间转达给第三方的。甲方则没收乙方的押金。
九、乙方在有效合同期限内,不得私自改变甲方的房子结构,若乙方因经营需要改变甲方的房子结构的,乙方须经甲方的同意方得改变,改变房子工程的费用则由乙方自行负担。
十、合同期满后,乙方在原来的租金上有继续承租优先权。
十一、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营业甲方应尊重乙方的经营。
十二、若出现国家规定需要搬迁房子时,甲方则应提前30日通知乙方从搬迁的当月起的已交有租金和押金。甲方则返还乙方从搬迁的当月起的已交有租金和押金。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若有争议事项,甲方乙方应和平协商解决,和平解决不了的,则通过人民法院来解决。若有未尽事宜需补充的,补充的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日期: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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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
甲方代理人: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
乙方代理人:
见证方:北京XX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见证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将其拥有的坐落于北京市    区(县)              的房屋出 
租给乙方使用。
2、出租房
屋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
3、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情况,由双方在《物业验收单》中加以说明。除双方另有约定外,
该《物业验收单》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
收依据。
二、甲、乙双方提供证件
1、甲方提供:□身份证 □房产证 □户口本
2、乙方提供:□身份证 □暂住证 □工作证
三、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共    个月。自二零零  年  月  日起至二零零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      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每月租金共        元。 (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2、该房屋租金支付方式为:                        。
五、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给予经济赔偿。      2、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但乙方使用不当除外)。甲方进行维修须提前七天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3、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但其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4、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六、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3、甲方同意乙方转租房屋的,应当单独订立补充协议,乙方应当依据与甲方的书面协议转租房屋。
七、乙方违约的处理规定
1、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租金20%的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通知,在规定期限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 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 拖欠房租累计一个月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
,乙方逾期交纳水、电、煤气(天然气)及其他相关使用费用,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的4%支付滞纳金。逾期达两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3、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合同总租金20%的额度向甲
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4、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如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的两倍的违约金。
八、甲方违约处理规定
1、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时间,交付房屋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日租金的两倍向乙方赔付违约金。逾期七天,则视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终止履行该合同。甲方除应按规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违约金以外的实际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2、 在租赁期内,甲方因非本合同第八条第1款规定的情况,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
屋的,甲方应退还剩余租金以及未使用费用,同时按合同总租金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3、 因甲方房屋权属瑕疵及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对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九、产权变更
1、如甲方按照法定程序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权人继续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十、合同终止与解除
1、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届满后一日内,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2、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未经甲方同意留存物品视为乙方已做抛弃,甲方有权任意处置,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 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 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 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 逾期交纳水、电、煤气(天然气)、电话、电视、物业管理等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
严重损害;
(7)拖欠房租壹个月以上。
十一、免责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1、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2、 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3、 依照政府房屋租赁政策或法律规定必须变
更或终止合同的;
4、 依照政府房屋拆迁公告规定时间需要拆除房屋的。
5、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十二、见证方的责任与义务
1、 见证方负责撮合甲乙双方以合理的市场价格成交
2、 见证方保证在该合同履行期内,在甲乙双方产生争议时负责双方的调解工作
十三、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见证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补充规定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E—mail:      E—mail:       
房产证号:                   
代表人:              代表人:   
见证方:北京XX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资质证号:
经纪人:    电话:   
年  月  日签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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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煤炭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总公司于1985年成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的、以工程总承包和外经外贸为双重主业的国有大型企业,注册资金15000万元。
中国煤炭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总公司在建设大型工程的长期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现为国家公路工程总承包一级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一级资质,并已获得国际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公司作为全国煤炭行业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承担着国内外一些重点工程建设。二十几年来,公司在公路、桥梁、工业与民用建筑、市政、房地产开发、装饰装潢以及外经、外贸等各个行业成绩卓著,施工足迹遍及黑龙江、辽宁、吉林、内蒙古、河北、湖北、江西、广东等十几个省市自治区,并延伸到俄罗斯、印度尼西亚、柬埔寨、菲律宾、孟加拉等一些国家和地区,公司以雄厚的实力和较高的社会信誉,赢得了海内外一致赞誉。
中国煤炭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总公司本着“平等互利、互通有无、真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通过不断拓展业务领域,提升总公司在国内外市场竞争能力,为国内外客户提供最满意的服务。
[单位名称] 中国煤炭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总公司
[通信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民益街24号
[邮政编码] 15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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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mail:ccic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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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民益街24号
经营范围
各类工程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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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派遣本系统的各类工程生产劳务人员
国外承包工程和海外企业所需设备的材料的出口
矿山设备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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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原苏联各国开展易货贸易
销售易货商品
建筑材料
普通机械设备租赁、销售
经营代理进出口业务(具体范围按进出口商品目录)
煤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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