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强拆-富联申购何时上市

2023年9月7日发(作者:晏平)
宿州九小高新校区招生简章
根据埇桥区教体局《2021年宿州城区小学招生方案》精神,结
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时间:
8月11日至8月15日
二、招生对象:
至 2021年8月31日前年满六周岁,即2015年 8月31日前出
生的本学区适龄儿童。
三、学区范围
适龄儿童户籍与其父母户籍一致且户籍地为原新汴河村,主要包
括:智慧村安置区、唐河西安置区、唐河佳苑安置区。
四、招生办法
今年宿州城区小学招生继续实行免试就近入学的办法,确保学区
内适龄儿童全部按时入学。
(一) 一般情况入学办法
城区小学招生原则上要求“两个一致”:即适龄儿童城区常住户
籍与其父母户籍相一致;适龄儿童城区常住户籍与其实际居住地相一
致。
1、适龄儿童及父母城区常住户籍应以其家庭为单位立户。如发
生户籍迁移变动,应在2021年8月10日之前办理完毕。
2、适龄儿童及父母实际居住地以其具有完全产权(仅限用途为
住宅)的不动产权证(房地产权证)为依据,且不动产权证记载时间
应在2021年8月10日之前。
3、原则上同一房产一个学段内(小学六年、初中三年)只享受
一个入学名额(多胞胎、二胎除外)。
4、符合“两个一致”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将优先保障其就近
入学,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带领,持城区常住
户口簿、不动产权证(房地产权证)、儿童预防接种证(须经接种单
位查验盖章)等材料到学校办理报名手续。
(二)特殊情况入学办法
1、因故造成适龄儿童及父母城区常住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地不
一致的,应在其实际居住地学区学校入学。
2、适龄儿童出生时随父母落户在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同一城
区户籍(从未迁移过,以户口簿记载为准)、同一城区住房(适龄儿童
及父母城区无其他住房,需经不动产登记部门核实),并一直在其祖
父母(外祖父母)住房居住。经学校核实无误后,可在其祖父母(外
祖父母)住房学区学校入学。
3、适龄儿童及父母属宿州城区常住户籍,遇房屋拆迁需另行安
置的,要提供房屋征收安置协议。⑴尚未安置到位且在城区无其他住
房的(需经不动产登记部门核实),应凭原住房不动产权证(或不动
产登记部门出具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证明),经学校核实无误后,在
原住房学区学校入学。⑵已安置到位并入住的,应凭安置房不动产权
证(未能办理不动产权证的,需房屋征收管理服务中心出具相关安置
证明),经学校核实无误后,在安置房学区学校入学。
4、适龄儿童及父母属宿州城区常住户籍,已入住新购房屋(须
在2021年8月10日之前购房),但暂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且在城区
无其他住房的(需经不动产登记部门核实),应凭购房合同、正式购
房发票(或银行提供的按揭贷款证明材料)、购房备案表,并同时提
供住户使用水、电(气)的正式票据,经学校核实无误后,可在新购
房屋学区学校入学。
5、根据《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
化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宿政发〔2019〕5号)文件精神,适
龄儿童及父母户籍一并由非宿州城区迁入宿州城区(户籍迁入时间须
在2021年8月10日之前),且适龄儿童及父母户籍与居住地保持一
致。⑴在城区购房居住的,应凭不动产权证(记载时间在2021年8
月10日之前),在购房地址学区学校入学。⑵在城区无房产(需经
不动产登记部门核实)而租房居住的,应凭房地产租赁管理部门出具
的房屋租赁备案证明(签发时间在2021年8月10日之前),经学校
核实无误后,在租房地址学区学校入学。如租房地址学区学校学位已
满,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6、根据市教体局《关于做好2016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
义务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教体基〔2016〕19号)文件精神,进
城务工人员(外县户籍)凭户口簿、居住证、务工证明、社会保险、
住址证明等材料,经学校核实无误后,其随迁子女可在城区居住地学
区学校入学。如居住地学区学校学位已满,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⑴户口簿:进城务工人员及随迁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
⑵居住证:至2021年8月10日,进城务工人员持有效居住证应
满6个月以上(以居住证签发时间为准)。
⑶务工证明:在城区经商的,需提供营业执照等;在城区用人单
位务工的,需提供务工人员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等。
至2021年8月10日,务工人员进城务工应满6个月以上。
⑷社会保险:至2021年8月10日,进城务工人员参加社会保险
并在城区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应满6个月以上。
⑸住址证明:进城务工人员在城区购房居住的,应提供不动产权
证;进城务工人员在城区无房产(需经不动产登记部门核实)而租房
居住的,应提供房地产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备案证明等材
料。至2021年8月10日,务工人员进城居住应满6个月以上(以不
动产权证记载时间或房屋租赁备案证明签发时间为准)。
(三)其他情况入学办法
1、驻宿州城区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入学:根据市教体局《关于贯
彻执行<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市教体〔2017〕3号)文
件精神,驻宿州城区部队现役军人凭户口簿、结婚证、子女出生证明、
军官证(士官证)、住址证明、单位相关证明等材料,其子女入学由
教育部门根据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2、宿州城区招商引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子女入学:根据市教体
局《宿州市招商引资企业高管人员子女入学工作意见》(教体基〔2016〕
37号)文件精神,宿州城区(含市管园区、埇桥区)招商引资企业
(以宿州市或埇桥区招商局出具的文件或相关证明为准)法定代表人
及高级管理人员(副总、财务总监等)凭户口簿(外县户籍)、结婚证
(或子女出生证明)、住址证明、企业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命文件
或聘书等材料,其子女入学由教育部门根据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五、报名及时间安排
(一)凡符合招生条件的儿童,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规定时间
内,持父母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儿童出生医学证明、接种证、
二寸照片一张等相关证件材料,到学校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提供原
件和复印件,并用档案袋装好。复印件存档,原件教体局复审后统一
退回。
(二)时间安排
8月11日:唐河西区的适龄儿童。
8月12日上午:唐河佳苑、智慧小区的适龄儿童。
8月12日下午:原新汴河村村庄的适龄儿童。
8月13日:进城务工人员的适龄子女。
8月14日:转学生办理。
8月15日:处理遗留问题。
办公时间:上午8:00-11:00 下午:3:00-6:00
(三) 地点:九小教育集团高新区报告厅
其他:8月30日公布分班名单,8月31日上午8:00——10:
00入班进行新生入学教育,下午3:00召开一年级家长会,9月1日
正式上课。
六、温馨提示
一年级新生及其他年级转学生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
内容如下:
1. 父、母身份证(复印)
2. 户口簿(复印首页、户主页、父母页、学生页)
3. 房产证(全部复印)
4. 购房合同(封面、1、2、3、14页,共5页)
购房备案表、正式购房发票(全部复印)
水、电(气)的正式票据(近3个月)(不用复印)
5. 房屋租赁备案表(复印)
6. 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复印)
7. 接种证(只需提供经接种单位查验盖章的接种清单,不用复
印)
8. 二寸照片一张
注:以上材料装入档案袋,原件上级审查后退回,复印件学校存
档。其他年级转学生无需提供儿童出生医学证明、接种证、照片。
【报名时,一位家长到校(学生不到校),佩戴口罩依次进入校
园,测温、登记、领号,在指定地点有序排队,安静等候材料审核。】
宿州市第九小学高新校区
2021年8月1日
什么是二套房贷-博得先机

更多推荐
唐河租房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