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1日发(作者:山语)
外墙砖技术要求
一、施工做法
外墙面砖做法:
刷混凝土界面剂一道
10mm厚1:3水泥砂浆打底
10mm厚1:3水泥找平
粘结层
40mm厚聚苯板(EPS)保温层
聚合物抗裂砂浆、抗裂网
胶粘剂粘贴面砖
专用勾缝剂勾缝
二、执行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3810.1-1999 通体砖试验方法 第1部分:抽样和接收条件(idt ISO
10545-1:1995)
GB/T 3810.2-1999通体砖试验方法 第2部分:尺寸和表面质量的检验(idt
ISO 10545-2:1995)
GB/T 3810.3-1999通体砖试验方法 第3部分:吸水率、显气孔率、表观相对密度和容量的测定(idt ISO 10545-3:1995)
GB/T 3810.4-1999通体砖试验方法 第4部分:断裂模数和破坏强度的测定(idtISO 10545-4:1994)
GB/T 3810.5-1999通体砖试验方法 第5部分:用恢复系数确定砖的抗冲击性(idt ISO 10545-5:1996)
GB/T 3810.6-1999通体砖试验方法 第6部分:无釉砖耐磨深度的测定(idt ISO 10545-6:1995)
GB/T 3810.7-1999通体砖试验方法 第7部分:有釉砖表面耐磨性的测定(idt ISO 10545-7:1996)
GB/T 3810.8-1999通体砖试验方法 第8部分:线性热膨胀的测定(idt ISO
10545-8:1994)
GB/T 3810.9-1999通体砖试验方法 第9部分:抗热震性的测定(idt ISO
10545-9:1994)
GB/T 3810.10-1999通体砖试验方法10 部分:湿膨胀的测定(idt ISO
10545-10:1994)
GB/T 3810.11-1999通体砖试验方法 第11 部分:有釉砖抗釉裂性的测定(idt ISO 10545-11:1994)
GB/T 3810.12-1999通体砖试验方法 第12 部分:抗冻性的测定(idt ISO
10545-12:1995)
GB/T 3810.13-1999通体砖试验方法 第13 部分:耐化学腐蚀性的测定(idt
ISO 10545-13:1995)
GB/T 3810.14-1999通体砖试验方法 第14 部分:耐污染性的测定(idt ISO
10545-14:1995)
GB/T 3810.15-1999通体砖试验方法 第15 部分:有釉砖铅和镉溶出量的测定(idt ISO 10545-15:1995)
GB/T 3810.16-1999通体砖试验方法 第16 部分:小色差的测定(idt ISO
10545-15:1999)
GB/T 9195-1999 通体砖和卫生陶瓷分类及术语
GB/T 13891-1999 建筑饰面材料镜向光泽度测定方法
1. 伴随服务要求:承包商在按上述供货范围提供招标货物的同时,须提供与之相应的、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伴随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全套技术资料、安装、调试、技术支持、技术指导、使用说明书、操作手册等,以及在招标文件中未提及的、隐含的其他必须由承包商提供的相关服务。
三、通体砖技术标准
1.通体砖
本标准非等效采用ISO 13006:1998《通体砖-定义、分类、性能和标记》中标准的附录G干压通体砖——低吸水率E<=0.5% B I a类。本标准优等品的技术指标优于该准,合格品的技术指标等同于该标准。
本标准根据产品的偏差和表面质量分为优等品和合格品。还根据我国生产大规格产品和抛光砖的特点增加了相应的规定。
本标准与JC/T 665-1997《通体砖》的主要技术差异是:表面质量、吸水率、断裂模数、耐磨性、抗冻性、抗热震性等指标严于该标准,并增加了破坏强度、地砖摩擦系数、耐污染性、抗冲击性和小色差等技术要求。
1.1技术要求
1.1.1长度、宽度和厚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产品表面面积S,cm²
S≤90 90>S≤190 1901600
允许偏差,%
每块砖(2或4条边)的平均尺(1) 寸相对于工作±1.2 ±1.0
尺寸的允许偏长度和宽度
(2)
差
每块砖(2或4条边)的平均尺寸厚度相对10块砖(20或40条边)平均尺寸的允许偏差
±0.75 ±0.6 ±0.5
±0.75 ±0.5 ±0.5 ±0.4 ±0.3
每块砖厚度的平均厚度
值相对于工作尺寸厚度的最大允许偏差
1.1.2 每块抛光砖(2或4条边)的平均尺寸相对于工作尺寸的允许偏差为±1.0mm。
1.1.3非模数砖工作尺寸与名义尺寸之间的偏差不大于±2%(最大>±5mm)。
1.1.4边直度、直角度和表面平整度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S
产品表面面积S,cm²
901600
≤90
允许偏差%
边直度(正面)相对工作尺寸的最大允±0.50 ±0.4
许偏差
直角度(正面)相对于工作尺寸的最大±0.70 ±0.5
允许偏差
表面整度相对于工±0.7
作尺寸的最大允许±0.7
偏差a) 对于由工作尺寸计算的对角线的中心弯曲度 b)
相对于工作尺寸计±0.7
算的对角线的翘曲度c) 对于由工作尺寸计算边弯曲度
①不适当用于有弯曲形状的砖
±10.0 ±10.0 ±5.0 ±5.0 ±5.0
优等品 优等品 优等品 优等品 优等品
±0.4 ±0.4 ±0.3
±0.4 ±0.4 ±0.3
±0.4
±0.4
±0.4
±0.4
±0.4
±0.4
±0.3
±0.3
±0.4 ±0.4 ±0.4 ±0.3
1.1.5抛光砖的边直度、直角度和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为±0.2%,且最大偏差不超过2.0mm。
1.2表面质量
优等品:至少有95%的砖距0.8m远处垂直观察表面无缺陷。
合格品:至少有95%的砖距1m远处垂直观察表面无缺陷。
1.3 物理性能
1.3.1吸水率
通体砖的吸水率平均值不大于0.5%,单个值不大于0.6%。
1.3.2破坏强度和断裂模数
1.3.2.1破坏强度
a) 厚度≥ 7.5mm,破坏强度平均值不小于1 300N;
b) 厚度<7.5mm,破坏强度平均值不小于700N;
1.3.2.2断裂模数(不适用于破坏强度>=3 000N的砖)
通体砖断裂模数平均值不小于35Mpa,单个值不小于32Mpa。
2.通体砖
本标准非等效采用ISO136006:1998《通体砖一定义、分类、性能和标记》中标准的附录L干压通体砖_____吸水率E>10%BⅡ类。本标准中优等品的技术指标优于该标准,合格品的技术指标等同采用该标准。
本标准根据产品的尺寸偏差和表面质量为优等品和合格品。
本标准与GB/T4100—1992《釉面内墙砖》的主要技术差异是:尺寸允许偏差、表面质量、吸水率、抗釉裂性、抗热震性等指标严于该标准,并增加了破坏强度、线性热膨胀、湿膨胀、铅和镉溶出量,耐污染性,抗冲击性和小色差技术要求。
2.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吸水率平均值E>10%的干压通体砖。
2.1.1长度、宽度和厚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类 别
无间隔凸缘
尺寸允许偏差,%
每块砖(2或4条边)的平均L≤12cm:±0.75
长
宽
每块砖(2或4条边)的平均尺L≤12cm:±0.50
度
(2) 寸相对于10块试样(20或40条边)平均尺寸的允许偏差
每块砖厚度的平均值相对于工作尺厚度
寸厚度的最大允许偏差
①砖可以有1条或几条上釉边。
±10.0 ±10.0
L>12cm:±0.30
±0.25
(1) 尺寸相对于工作尺寸的允许偏差
L>12cm:±0.50 -0.30
+0.60
有间隔的凸缘
2.1. 2 模数名义尺寸连接宽度为(1.5~5)mm,非模数砖工作尺寸与名义尺寸之 间偏差不大于±2mm。
注:特殊要求尺寸偏差可由供需双方协商
2.1.3边直角、直角度和表面平整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类 别 无间隔凸缘
尺寸允许偏差,%
边直度(正面)
±0.20
相对于工作尺寸的最大允许偏差
直角度(正面)
±0.30
相对于工作尺寸的最大允许偏差
有间隔凸缘
优等品 合格品 优等品 合格品
±0.30 ±0.20 ±0.30
±0.50 ±0.20 ±0.30
表面平整度
相对于工作尺寸的最大允许偏差
-0.40
a)对于由工作尺寸计算的对角线的-0.20
中心弯曲度
b)对于由工作计算的边的弯曲度
S≤250cm
0.30mm
-0.30
翘曲度
±0.50
S>250cm²
0.50mm
①不适用有弯曲形状的砖。
S>250cm²
0.75mm
S≤250cm
0.50mm
-0.30 -0.10mm -0.20mm
-0.50 -0.70mm -0.80mm
c)对于由工作尺寸计算的对角线的1) 以非公有制尺寸为基础的习惯用法也可用在同类型砖的连接密度上。
2.2 表面质量
优等品:至少有95%的砖距0.8m远处垂直观察表面无缺陷;
合格品:至少有95%的砖距1m远处垂直观察表面无缺陷。
2.3物理性能
2.3.1吸水率
通体砖的吸水率平均值E>10%。单个值不小于9%。当平均值E>20%时,生产厂家应说明。
2.3.2破坏强度和断裂模数
2.3.2.1破坏强度
a)厚度≥7.5mm,破坏强度平均值不小于600N;
b)厚度<7.5mm,破坏强度平均值不小于200N。
2.3.2.2断裂模数(不适用于破坏强度≥3000N的砖)
通体砖的断裂模数平均值不小于15Mpa,单个值不小于12Mpa。
2.3.3抗热震性
经10次热震试验不出现炸裂或裂纹。
2.3.4抗釉裂性
有通体砖经抗釉裂试验后,釉面应无裂纹或剥落。
2.3.5抗冲击性
经抗冲击性试验后报告通体砖的平均恢复系数。
2.3.6线性热膨胀系数(从室温到100℃)
经检验后报告通体砖的线性热膨胀系数。
2.3.7湿膨胀(用mm/m表示)
经试验后报告通体砖的湿膨胀平均值。
2.3.8小色差
经检验后报告通体砖的色差值。
2.3.9地砖的磨擦系数
用于铺地的通体砖经检验后报告陶质地砖的磨擦系数。
2.4 化学性能
2.4.1耐化学腐蚀性
2.4.1.1耐低浓度酸和碱
经试验后通体砖耐化学腐蚀性等级与生产企业确定的等级比较并判定。
2.4.1.2耐度浓度酸和碱
经试验后报告通体砖耐化学腐蚀性等级。
2.4.1.3耐家庭化学试剂和游泳池盐类
2.4.2耐污染性
有釉砖经耐污染试验后不低于3级。
2.4.3铅和镉的溶出量
经试验后报告有釉通体砖釉面铅和镉的含量。
3.其他要求
3.1通体砖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6566-2001《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中A类产品要求,并按批次要求提供产品检测报告。
3.2通体砖中非生产模数砖在经由再加工后其尺寸偏差及边直度、直角度偏差不得高于上述技术要求附表要求,加工刀口需抛光并不得出现破瓷,掉角现象。
3.3同批次、异批次进场的同型号通体砖其色差值必须控制在国标允许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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