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3日发(作者:伊莱克斯空调24小时服务)
红木家具买卖合同
甲方(卖方):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乙方(买方): 签订时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遵照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 红木家具基本情况
家具名称 树种名称 树种产地
规格型号 数量
合计
单价
总价
1、本合同单价为固定单价,已包含人工费、材料费、运输费、装卸
费、检测费、保险费、税金、利润及保修售后服务等所有费用,且已
综合考虑人工、材料、机械、关税、汇率涨价及政府政策性文件调整
等风险因素(包括油费上涨),因此不因任何因素而调整,结算时不
再调整。
2、数量如有变动,由乙方提前通知甲方,甲方在维持本合同单价不
变的基础上,按乙方要求将增加的货物运送至指定地点,最终数量以
乙方验收合格并签字确认的产品签收单上所列数量为准。
第二条 质量标准:每件红木家具应符合QB/T2385-2008 新版《中
国深色名贵硬木家具标准》规定的树木名称,产品标识和实际用材标
准,且外观特征符合甲方所提供的图纸设计,甲方保证所有家具为全
红木家具,均用大叶紫檀木芯材(无白边)制作。
第三条 付款方式:定货时,甲方收取货款总额50 %的预付款,
甲方货交乙方时付清余款。
第四条 交付方式和日期:甲方送货,乙方提货,运费由甲方承
担。货物应在自乙方支付预付款之日起 六 个月内交付至乙方指
定地点。运输途中(包括卸货过程中)如有损坏或丢失,由甲方负
责免费修复、调换及补足。
第五条 货物验收:甲方应在交货时督促并协助乙方对家具的商
标、数量及款式等外观特征及有无《产品质量承诺书》进行验收,
若验收合格,双方签字并盖章;若验收不合格或乙方对产品质量、
规格、型号、数量等有异议,或发现货物发生毁损的,甲方应在乙
方限定时间内无偿补齐或更换。本条款所指“验收”仅指非专业人
员通过外观观察及清点数量所能发现的数量短缺及损坏,不包括内
在质量问题。
第六条 双方责任:
1、若甲方未能按约定时间交货,每延误一天,按合同总价款的
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0天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甲方应返还预付款;若甲方在交付货物时出现货物损毁、数量短缺、
外观瑕疵和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及时更换补足;若货物交付乙方后
出现质量问题和其他验收时无法从数量、外观特征上发现的问题的,
甲方应当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甲方在交付货物时应就货物的日常维护和注意事项尽到说明
义务,因甲方未尽到相关义务导致乙方在使用过程中造成货物损毁
的,甲方应承担乙方的所有损失。
第七条 保修和售后服务:货物保修期为两年,乙方提货后在保
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7天内修理
或更换,甲方逾期不予修理或更换的应赔偿乙方相应损失,甲方修
理不合格或无法更换的,予以退货。乙方在使用中发现家具质量与
质量保证书明显不符提出更换或退货要求的,甲方应予以更换或退
货。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
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
效。合同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所有附
则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乙方(签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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