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4日发(作者:曲以祯)
外墙工程招标书
外墙工程招标书
新富-佳苑1~10#住宅楼及1#2#沿街楼
外墙保温及真石漆外墙工程
招标书
山东新富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书............................................................................................................................3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4
第一条 说明 4
第二条 工程概述4
第三条 投标人资格6
第四条 招标文件的内容及要求7
第五条 投标书的编制8
第六条 评标10
第七条 双方责任12
第八条 其 他13
第三部分 工程做法及报价....................................................................................................................14
第四部分 主要材料品牌表....................................................................................................................15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书
各友好单位:
新富-佳苑1~10#住宅楼及1#2#沿街楼外墙保温、真石漆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各友好单位参加施工投标。
一、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资质,并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良好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的商家,投标中材料应选用在市场上有一定影响力、口碑良好的知名品牌。
二、为提高工作效率,投标方可向我公司索取招标书电子版。
三、投标人接到本招标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投标准备,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编制投标书。
如对招标书有疑问,请及时和我公司联系,我公司将及时给予答复。
开标时间:2022年1月6日上午9:00
开标地点:山东新富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金马路与福寿街路口西50米路南)
招标单位的联系信息:
联 系 人:李志君 联系电话:__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樱前街与高新一路路口向西50米路北 建设单位办公室
山东新富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四万二千七百三十四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
第一条 说明
1.1本投标须知为新富-佳苑1~10#住宅楼及1#2#沿街楼外墙保温、真石漆工程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旨在说明本工程的招标相关事宜,仅适用于本工程。
1.2 本须知旨在说明工程的概况及招标人对本工程的综合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及中标人在施工时须遵循。
1.3本招标文件及书面答疑纪要是投标单位编制投标书的重要依据。
1.4投标保证金
1.4.1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1.4.2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贰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1.4.3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1.4.4投标保证金以现金的形式提交招标单位财务部。不能以未结清工程款抵顶。
1.4.5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自动弃标,投标无效,取消今后参加本集团公司的投标资格。
1.4.6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签定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
1.4.7投标人中标后,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签订合同前补齐(履约保证金为按每个单体五万元),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无
息退还。
1.4.8发生以下情况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①开标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②如遇中标人违约,可以重新选定中标单位,同时没收投标保证金。
第二条 工程概述
2.1 工程名称:
新富-佳苑1~10#住宅楼及1#2#沿街楼外墙保温、真石漆工程
2.2 招标范围:
2.2.1新富-佳苑1~10#住宅楼及1#2#沿街楼外墙保温及外墙真石漆工程。外墙总面积约为 __ m2,结算按实测实量的外墙保温及真石漆面积计算。
2.2.2签定合同时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分配成若干施工段(标段)。
2.3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固定综合单价包干,竣工后按实结算。
2.4工程工期:
2.4.1 开工日期:2022年3月1日(具体以招标方下达书面通知为准)
2.4.2 竣工日期:2022年6月20日
2.4.3 单体楼施工合同工期:由中标人根据所承包楼座穿插施工。
2.4.4 根据本工程施工特殊性,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方要求及工程实际进度情况合理安排工期,投标人必须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施工任务,保证工程顺利验收。
2.4.5工期及处罚
①中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的施工排序、时间将材料运至现场,并提交相关的材料合格证、检验报告。
②中标人根据招标人要求的时间进场施工,并保证按期完工。由于招标人原因造成的误工,由中标人现场项目经理于当日提出书面申请,并由招标人现场代表确认后,工期予以顺延。
③如下情况工期可顺延:招标人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2天,不能提供投标人施工用水、电源接点等外墙保温、真石漆施工作业条件,影响承包方进场施工;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施工8小时以上;招标人未按合同拨付工程进度款而影响施工进度;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
④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拖延一天按总工程款的0.2%进行处罚,并承担由于延误工期造成的相关费用(可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⑤因招标人原因造成误工,招标人赔偿投标方误工费用。按大工100元/天,小工60元/天,并承担给投标方造成的相关损失。
⑥投标人采购的挤塑聚苯板、岩棉板、抗裂砂浆、胶粉聚苯颗粒、耐碱玻璃纤维网格布、塑料锚栓、底漆、真石漆、罩光漆等材料进场必须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总承包单位三方现场取样送检,送检合格后方可用于该工程施工,如检测不合格,必须全部无条件退场,所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2.4.6 保修
工程保修期为 伍 年,期间中标人免费维护维修。中标人保证在接到维修电话后,24小时内回复确认。如果不能及时维修,招标人有权安排其他单位进行维修,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招标人直接从中标人保修金中扣除,不够部分向中标人追缴。超过保修期后,中标人仍将对该工程负责,并对出现的任何问题,中标人协助提供解决方案。
2.5 工程结算及付款方式
2.5.1本工程采用平方米单价包干。工程竣工结算:固定合同单价×实际完成工程量+经甲方审批同意的现场签证(设计变更)增加或减少的工程造价。
2.5.2合同单价及工程量计算
① 外墙保温报价清单。
②工程量计算:结算时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除个别构件或造型未能按图纸计算的,经双方现场测量共同确定,其他均按图纸尺寸计算。
③工程付款分以下几个阶段:底漆全部完成经过甲方、监理、施工单位三方验收合格付预算总造价20%;真石漆全部完成,并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总承包单位三方共同验收合格后,付至该栋号真石漆总工程款的40%。工程经高新区质监站验收合格,工程结束六个月内甲乙双方现场实测面积,定案后付至总工程款的90%~95%(含抵房款),留5%~10%作为保修金(不计利息),五年保修期满且确认无质量问题后付清余款。(其中不低于50%工程款以建设单位开发的商品房抵顶,价格按售楼处当时的售楼价格)。
2.6 工程质量:严格按国家现行质量验收标准施工,工程质量必须达
到潍坊市优良。
如工程验收合格,但达不到潍坊市优良标准,外墙承包单位必须向招标单位支付总工程款10%的违约金(直接从履约保证金扣除,不足部分从工程款中扣除)。真石漆的颜色、质量必须符合甲方要求。真石漆喷涂表面颜色一致,花纹、花点大小均匀,无明显接槎、漏喷、透底、流坠等现象。
2.7 工程地点:山东省潍坊市樱前街与高新一路交叉路口以西50米路北。
2.7.1 现场条件:投标人自行踏勘。
2.8 其他
2.8.1中标人负责该工程的各项材料试化验费及现场检测费用(节能保温综合验收除外)。
2.8.2中标人必须每完成一步工序如:保温板粘贴、罩面砂浆、底漆、真石漆等逐项施工完成经甲方、监理、总包单位三方验收后方可进行后续工序的施工。如出现墙面不平整等施工质量问题,由中标人进行整修。
2.8.3招标人随时对中标人提供的材料进行抽检,如发现该产品不符合设计要求或达不到国家质量标准等,将责令中标方将该批产品全部退场,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中标人承担给招标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所完成工程量不予结算。
第三条 投标人资格
3.1必须是具备承担本工程项目能力的独立法人,必须经有关部门审
查合格并备案,具备承担本工程项目相应保温及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施工企业,不允许挂靠公司资质,否则投标无效。如公司委托人投标,必须有公司的在职证明及法人签署的委托书。
3.2具备有效的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有5年以上同类工程的经验,并在潍坊市有一年内刚完工的项目。
3.3应具备在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并年检合格的有效营业执照。
3.4 如投标人代表不是该单位法人代表,则其必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人代表授权书。
第四条 招标文件的内容及要求
4.1 招标文件的构成
①招标文件一份
②电子版图纸一套
③主要工程量清单一份
4.2 注意事项
4.2.1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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