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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7日发(作者:万喜燃气灶全国售后服务中心)
上海市建筑和装饰工程预算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和说明
总说明
一、《上海市建筑和装饰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沪建建(98)第0323号
文“关于修编本市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批复”及其有关规定,在《在上海市建筑工程预算定
额》(一九九三)、《上海市建筑装饰工程预算定额》(一九九三)及《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
定额》(GJD-101-95)的基础上,结合多年来的执行情况,以及“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
新设备”的广泛应用,并体现量价完全分离而编制的预算定额。
二、本定额是统一本市建筑工程预结算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划分与计量单位的依据;
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计价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标准,是编制施工
图预算、进行工程招投标、办理竣工结算、编制本市建筑工程概算定额、估价指标以及技术
经济指标的基础。
三、本定额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及构筑物的新建、扩建、改建
及装饰工程。
四、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多数施工企业的装备设备、成熟的施工工艺、合理
的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反映了上海地区的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五、本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及本市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设计规范、施工验收
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并参照了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编制的。
六、本定额人工工日消耗量按现行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和上海市补充劳动定
额为基础计算,并考虑了在综合劳动定额项目外必须增加的基本用工幅度差。每工日按八小
时工作制计算。
七、本定额机械台班消耗量已考虑了按合理施工方法及综合劳动定额所需增加的机械幅
度差。定额中的机械类型、规格是在正常施工条件下,按常用的机械类型确定,与定额中的
台班消耗量相对应。难以计量的零星机械即其他机械费以该项目机械费之和的百分率表示。
八、本定额材料消耗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零星材料等。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
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并计入了相应损耗,其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
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
堆放损耗。难以计量的零星材料即其他材料费以该项目材料费之和的百分率表示。
九、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的消耗量按合格的标准规格产品编制。未注明材料规格、
强度等级的应按设计要求选用。
十、本定额周转性材料(钢模板、木模板、脚手架等)按摊销量编制,且已包括回库维修
的消耗量。
十一、本定额已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从工地仓库、现场堆放地点或集中加工地点至
操作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所需的人工及机械。
十二、本定额的垂直运输系指单位工程在合理工期内完成全部工程项目所需的垂直运输
机械台班量。
十三、本定额土壤类别已综合取定。
十四、本定额木材分类如下:
一类:红松、水桐木、樟子松。
二类:白松(云杉、冷杉)、杉木、枸木、柳木、椴木。
三类:青松、黄花松、秋子木、马尾松、东北榆木、柏木、苦楝木、梓木、黄菠萝、椿
木、楠木、柚木、樟木。
四类:栎木(柞木)、檀木、色木、槐木、荔木、麻栗木(麻栎、青刚)、桦木、荷木、水
曲柳、华北榆木。
十五、本定额未包括大型机械(如塔吊、打桩、吊装、土方机械等)的场外运输、安拆及
路基和轨道铺拆等。
十六、本定额未包括防寒、防雨所需增加的人工、材料和设施费。
十七、本定额未包括材料、构件、配件的检验、试验费用。
十八、本定额工作内容中已说明了主要的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均已考虑在
定额内。
十九、本定额中注有“×××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
×以外”或“×××以上”者,均不包括×××。
工程量计算规则
总则
一、本工程量计算规则为本市统一的建筑和装饰工程预结算工程量计算规则。
二、本规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及构筑物施工图设计阶段编制
工程预算及工程量清单,也适用于工程设计变更后的工程量计算。本规则与《上海市建筑和
装饰工程预算定额》相配套,作为确定建筑和装饰工程造价及其消耗量的依据。
三、工程量计算除依据《上海市建筑和装饰工程预算定额》及本规则各项规定外,尚应
依据以下文件:
1.经审定的施工图设计图纸及其说明;
2.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措施方案;
3.经审定的其他有关技术经济文件。
四、本规则的计算尺寸,以设计图纸表示的尺寸或设计图纸能读出的尺寸为准。除另有
规定外,工程量的计量单位应按以下规定计算:
1.以体积计算的为立方米(m3);
2.以面积计算的为平方米(m2);
3.以长度计算的为米(m);
4.以重量计算的为吨或千克(t或kg);
5.以件(个或组)计算的为件(个或组)。
五、汇总工程量时,其准确度取值:立方米、平方米、米取两位;吨取三位,千克、件
等取整数。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一、单层建筑物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其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外墙勒
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高层建筑物内设有部分楼层者,首层建筑面积已包括在单
层建筑物内,二层及二层以上应计算建筑面积。高低联跨的单层建筑物,需分别计算建筑面
积时,应以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
二、多层建筑物建筑面积,按各层建筑面积之和计算,其首层建筑面积按外墙勒脚以上
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按外墙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三、同一建筑物如结构、层数不同时,应分别计算建筑面积。
四、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间、仓库、商店、车站、地下指挥部等及相应的出入口
建筑面积,按其上口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五、建于坡地的建筑物利用吊脚空间设置架空层和深基础地下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时,
其层高超过2.2米,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六、穿过建筑物的通道,建筑物的门厅、大厅,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建筑面积计算。
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按其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七、室内楼梯间、电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建筑物的自然层的水平投影
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八、书库、立体仓库设有结构层的,按结构层计算建筑面积,没有结构层的,按承重书
架层或货架层计算建筑面积。
九、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乘以层数计算建筑面积。
十、建筑物内设备管道层、贮藏室其层高超过2.2米时,应计算建筑面积。
十一、有柱的雨蓬、车棚、货棚、站台等,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独立柱的
雨蓬、单排柱的车棚、货棚、站台等,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十二、屋面上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
计算建筑面积。
十三、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门斗、眺望间、观望电梯间、阳台、橱窗、挑廊、走廊等,
按其围护结构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十四、建筑物外有柱和顶盖的走廊、檐廊,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有盖无柱
的走廊、檐廊挑出墙外宽度在1.5米以上时,按其顶盖投影面积一半计算建筑面积。无围护
结构的凹阳台、挑阳台,按其水平面积一半计算建筑面积。建筑物间有顶盖的架空走廊,按
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十五、室外楼梯按自然层投影面积之和计算建筑面积。
十六、建筑物内变形缝、沉降缝等,凡缝宽在300毫米以内者,均依其缝宽技自然层计
算建筑面积,并入建筑物建筑面积之内计算。
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一、突出外墙的构件、配件、附墙柱、垛、勒脚、台阶、悬挑雨蓬、墙面抹灰、镶贴块
材、装饰面等。
二、用于检修、消防等室外爬梯。
三、层高2.2米以内设备管道层、贮藏室、设计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及吊脚架空层。
四、建筑物内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或罐体平台;没有围护结构的屋顶水箱、花
架、凉棚等。
五、独立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栈桥、地下
人防通道等构筑物。
六、单层建筑物内分隔单层房间,舞台及后台悬挂的幕布、布景天桥、挑台。
七、建筑物内宽度大于300毫米的变形缝、沉降缝。
其他
一、建筑物与构筑物连接成一体的,属建筑物部分按本规则前二部分之规定计算。
二、本规则适用于地上、地下建筑物的建筑面积计算,如遇有上述未尽事宜,可参照上
述规则办理。
第一章土方
说明
一、人工土方定额综合考虑了干、湿土的比例,且已包括湿土排水。
二、机械土方是按天然湿度土壤考虑(指土壤含水率25%以内)。含水率大于25%时,定
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1.机械土方定额中已考虑了装车因素及机械挖掘所不及位置和修整底边所需的人工。但
不包括湿土排水。
2.机械土方遇有桩土方按相应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2。
3.机械挖地槽、地坑带桩基定额子目中,已综合考虑了群桩间挖土人工及机械降效差。
4.挖土机在垫板上施工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定额未包括垫板的装、运及折
旧摊销。
三、地基强夯定额中每百平方米夯点数是指点夯的最终夯点数。
四、钢管支撑安装、拆除,是按地面第一道支撑编制,从地面以下第二道起,每增加一
道钢管支撑,其定额人工、机械累计乘以系数1.1。
五、逆作法施工:
1.本定额适用于高层建筑的多层地下室结构逆作法施工。
2.本定额所考虑土方施工是采用地下室首层楼板结构完成后,由专用取土设备与人力相
结合在楼板底下挖土。
3.格孔桩砼凿除定额已包括在柱内型钢切割。
土方工程量计算一般规则
1.土方体积均以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为准计算。如需以天然密实体积折算时,按下表
所列系数换算。
土方体积折算表
2.挖土以设计室外地坪标高为准。挖土深度按图示槽、坑底至设计室外地坪计算。
二、挖地槽、地坑、土方工程量,按下列规定计算:
1.地槽、地坑、土方的划分:
凡图示槽底宽在3米以内,且槽长大于槽宽三倍以上的为地槽。
凡图示坑底面积在20平方米以内的为地坑。
凡图示槽底宽3米以外,坑底面积20平方米以外,平整场地挖土方厚度在300毫米以
外,均按挖土方计算。
2.挖地槽长度:外墙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图示基础底面间净长计算,内外突
出部分(垛、附墙烟囱等)体积并入地槽上方工程量内计算。
3.挖地坑以图示尺寸的体积计算。
4.挖管道、沟槽长度按图示尺寸(包括检查井)计算,宽度按设计规定计算,如设计无规
定时可按下表计算。各种检查井和排水管道接口等处,因加宽而增加的工程量均不计算,但
铺设铸铁给水管道时,接口处的上方工程量应按铸铁管道沟槽全部土方工程量增加2.5%计
算。
管、沟底宽度尺寸表
单位:米
三、人工平整场地为建筑场地就地挖、填土方厚度在±300毫米以内及找平。平整
场地工程量按建筑物或构筑物底面积的外边线,每边各加2米以平方米计算。
四、放坡及支挡土板,按下列规定计算:
1.挖地槽、地坑、土方需放坡时,按下表计算放坡系数(放坡起点为基坑底):
2.计算放坡和支挡土扳挖土时,在交接处所产生的重复工程量不予扣除。
3.挡土板工程量按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4.凡放坡部分不得计算挡土板工程量。支挡土板或打钢板桩等各类围护措施部分不得计
算放坡工程量。
五、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按下表计算:
注:挖沟槽、基坑需支挡土板时,其宽度按图示沟槽、基坑底宽每面增加100毫米计算。
六、机械挖有桩基土方时,分别按1米(混凝土桩)、0.5米(钢管桩)、3米(钻孔灌注混
凝土桩)乘以基坑底面积以立方米计算(若有放坡按放坡计算规则)。
七、回填上按夯填和松填分别按下列规定以立方米计算。
1.回填土体积=挖土体积-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埋设的实物体积(包括地下室所占的外形
体积)。
2.管道沟槽的回填土,管径500毫米以内时不扣除管道所占体积。
3.室内回填土按主墙间的净面积乘以回填土厚度以立方米计算。
4.余土或取土的工程量按下列方法计算:
余土运输体积=挖土量-回填土量
式中计算结果正值时为余土外运体积;负值时为需取土体积。
八、场地机械平整、碾压按以下规定计算:
1.原土碾压按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2.填土碾压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九、机械土方运距按下列方法计算:
1.推土机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填方区重心直线距离计算。
2.铲运机运距:按铲土区重心至卸土区重心加转向距离45米计算。
3.自卸汽车运土:按挖方区重心至填方区(堆放地点)重心之间的最短行驶距离计算。
十、地基强夯工程量按波及外包面积,即指设计图纸最外围点夯轴线加其最近两轴线的
距离所包围的面积计算。
十一、基坑钢管支撑工程量按钢管重量以吨计算。
1.钢管支撑中的十字接头、活络接头、钢箱梁围令、H型钢围令及为加强基坑钢管支撑
稳定性而设置的八字斜撑分别按其重量并入钢管支撑。
2.地下钢管支撑和钢围令安装时所需的包箍铁件及搁置点所用铁件按其重量套用零星
铁件定额。
十二、余桩在0.5米以内为凿桩,0.5米以外为截桩;截(凿)混凝土桩均按实际截(凿)
的根数计算。
十三、基坑降水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基坑明排水按每口井(指集水井)计算;集水井抽水按每口井*天计算。
2.轻型井点、喷射井点分不同深度,井管的安装、拆除以根计算;井管的使用以套、天
计算。
3.真空深井泵降水分不同深度,安装,拆除以每口井计算,使用以每口井*天计算。
4.井点套组成:
轻型井点按50根以内为一套;喷射井点按30根以内为一套。井管间距应根据地质条件
和施工降水要求,依据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无规定时可按轻型井点管距0.8~1.6米,喷射
井点管距2~3米确定。
5.井点、井管的使用应以每昼夜24小时为一天,使用天数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天数
计算。
十四、逆作法施工:
1.人工暗挖、手推车运土、反铲暗挖、龙门架取土均按土方体积计算。
高度:地下室垫层底至地下室暗挖首层板底;
面积:地下连续墙内侧水平面积。
2.砼垫层凿除按设计图纸以体积计算。
3.桩柱、复合墙;
砼:按施工方案图以体积计算;
模板:按设计图砼接触面计算;
钢筋:按施工图及操作规范按吨计算。
4.格孔柱砼凿除按施工方案以体积计算。
5.桩、柱、连续墙表面凿除按实际凿除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第二章打桩
说明
一、打桩系指将桩打倒余出自然地坪0.5米以内。定额已包括打桩损耗。
二、本章均为打垂直桩,如打斜桩,斜度小于1:6时,按相应定额子目人工、机械乘以
系数1.2,斜度大于1:6时,按相应定额子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3。
三、打各类预制混凝土桩均包括从现场堆放位置至打桩桩位的水平运输,未包括运输过
程中需要过桥、下坑及室内运桩等特殊情况。
四、打各类预制桩定额分打桩、接桩、送桩。打定型短桩已包括接柱和送桩。
五、打钢板桩定额仅包括损耗量,未包括钢板桩的锚定措施。
六、本章定额不适用于打试桩、水上打桩、室内打桩、地坑、地槽内打桩、支架上打桩。
七、小型打桩工程按相应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不满下列数量的工程为小型
打桩工程。
八、地下连续墙
1.导墙的挖土、回填、运土,套用第一章相应定额子目;导墙混凝土、模板、钢筋套用
第四章挡土墙定额子目。
2.地下连续墙现浇混凝土定额均为商品混凝土。
3.地下连续墙定额未包括废浆外运、混凝土导墙凿除及外运。
4.钢筋网片制作定额未考虑钢筋网片制作平台。
计算规则
一、打、压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管桩、短桩均按设计桩长(不扣除桩尖虚体积)乘以桩
截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应扣除管桩的空心体积。如管桩的空心部份按设计要求灌注混凝土
或其他填充材料时,应另行计算。
二、接桩按设计图纸要求以个计算。
三、送桩按各类预制桩截面面积乘以送桩长度(设计桩顶面至自然地坪面加0.5米)以立
方米计算。送桩如需填料时,按第七章楼底面垫层定额子目计算。
四、打、拔钢板桩按施工组织设计长度及钢板桩单位重量以吨计算。安、拆导向夹具按
水平延长米计算。
五、钢管桩按设计长度(设计桩顶至桩底标高)、管径、壁厚以吨计算。
1.计算公式:W=(D-t)×t×0.0246×L÷1000
D:钢管桩直径(毫米)w:钢管桩重量(吨)
L:钢管桩长度(米)t;钢管桩壁厚(毫米)
2.钢管桩内切割按根计算;精割盖帽按只计算。
3.接桩按只计算。
六、就地灌注混凝土桩、砂桩按设计桩长(不扣除桩尖虚体积)乘以设计截面面积以立方
米计算。
1.多次复打桩按单桩体积乘以复打次数计算工程量。
2.设计采用钢筋笼时,按设计图示尺寸及施工规范以吨计算,套用混凝土钻孔灌注桩
钢筋笼定额子目。
七,钻孔灌注混凝土桩按下列规定计算。
1.混凝土按设计桩长(以设计桩顶标高至桩底标高加0.25米)乘以设计截面面积以立方
米计算。
2.成孔按设计室外地坪标高至桩底标高乘以设计截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
3.泥浆外运按成孔部份的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4.钢筋茏按图示尺十及施工规范以吨计算。
八、塑料排水板按垂直设计长度以米计算。
九、树根桩按设计截面乘以设计长度以立方米计算。
十、压密注浆钻孔按设计图示深度以米计算,其注浆按下列规定以立方米计算:
1.设计图纸明确加固土体体积的,按设计图纸注明的体积计算。
2.设计图纸以布点形式图示土体加固范围的,则按两孔间距的一半作为扩散半径,以布
点边线各加扩散半径,形成计算平面计算注浆体积。
3.如设计图纸注浆点在钻孔灌注混凝土桩之间,按两注浆孔距作为每孔的扩散直径,以
此圆柱体体积计算注浆体积。
十一、深层搅拌桩按桩设计截面面积乘以桩长以立方米计算。桩长按下列规定计算:
1.围护桩桩长按设计桩长计算。
2.承重桩桩长应按设计桩顶高度加400毫米。
3.空搅按设计室外地坪至桩顶长度计算。
十二、高压旋喷桩按下列规定计算:
1.成孔按设计室外地坪至桩底垂直长度以延长米计算。
2.喷浆按设计加固桩截面面积乘以设计桩长以立方米计算。
十三、打桩工程场地处理按打桩部位的上层建筑面积乘以下表系数以平方米计算。
各类板桩按桩顶延长米乘以6.7米以平方米计算。
十四、地下连续墙工程量按下列规定计算:
1.液压成槽按计算深度(设计室外地坪至连续墙墙底加0.5米)乘以地下连续墙设计长
度及墙厚以立方米计算。
2.钢筋网片按施工图纸及施工规范以吨计算。
3.钢平台按施工组织设计以吨计算。
4.导墙拆除、清底置换、接头管安、拔分别按槽段以段计算。
5.混凝土按设计长度乘以墙厚及墙深加0.5米以立方米计算。
第三章砌筑
说明
一、本章选用砖、块料规格为:(长*宽*高)
1.统一砖:240*115*53
2.八五砖:220*105*43
3.20孔多孔砖:240*115*90
4.17孔多孔砖:190*90*90
5.三孔砖:300*200*115
6.砂加气混凝土砌块:600*(100、120、150、200)*250
7.加气混凝土砌块(A型):600*(100、125、150、175、200)*250
二、嵌砌墙按相应定额的砖瓦工乘以系数1.22。
三、加气混凝土砌块墙体定额内已包括镶砌砖、砂加气混凝土砌块墙体定额内已包括砌
第一皮砌块1:3水泥砂浆。
四、GRC轻质墙板、AC板定额已包括墙板底细石混凝土。彩钢夹心板外墙定额已包括门
斗。
五、墙体必须放置的拉接钢筋,套用第四章相应定额子目。
六、零星砌体适用于厕所蹲台、水槽脚、灯箱、台阶、台阶挡墙、花台、花池、屋面出
风口等。
七、砖砌地垄墙套用砖基础定额子目。
八、砖砌围墙套用外墙相应定额子目。
计算规则
一、基础与墙身的划分以设计室内地坪(±0.000)为界,设计室内地坪以下为基础,以
上为墙身。砖砌围墙以设计室外地坪为界。
二、砖基础以立方米计算,大放脚面积按附表二计算,砖砌地垅墙的体积,并入砖基础
内。
1.砖基础长度,外墙墙基按外墙中心线,内墙墙基按内墙净长计算。
2.砖基础的T形接头处重叠部位、嵌入砖基础的钢筋、铁件、管子、基础防潮层及每个
面积在0.3平方米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均不扣除,靠墙设置暖气沟的挑砖亦不增加。
3.砖基础中应扣除钢筋混凝土柱、过梁、圈梁及面积在0.3平方米以上的孔洞所占体积。
三、砖砌墙体应按砌体的不同砌筑部位、用材及厚度按体积以立方米计算。墙体的计算
厚度详见附表一。
1.砖砌墙体应扣除门窗洞口、过人洞、空圈、每个面积在0.2平方米以上的孔洞、嵌入
墙体内的钢筋混凝上柱、梁、过梁、圈梁、暖气包、壁龛所占的体积。
2.砖砌墙体不扣除粱头、外墙板头,梁垫、木楞头、沿椽木、木砖、门窗走头、砌体内
的加固钢筋、木筋、铁件所占的体积。
3.砖砌墙体不增加突出墙面的砖砌窗台、压顶线、山墙泛水、烟囱根、门窗套、三皮
砖以下的腰线、挑檐等体积。
4.砖垛,三皮砖以上的挑檐、砖砌腰线的体积,并入所依附的墙身体积内计算。
5.附墙烟囱(包括附墙通风道、垃圾道)、采暖、锅炉烟囱按其外形体积计算,并入所依
附的墙身体积内,不扣除横断面积在0.1平方米以内的孔洞所占的体积,孔洞内的抹灰工料
亦不增加。
四、墙身长度,外墙按墙中心线,内墙按墙间净长计算;嵌砌内、外墙均按净长计算;
山尖按设计宽度计算。
五、墙身高度按下列规定计算:
1.平屋面外墙带有挑檐口者,高度算至屋面结构板面;带有女儿墙者,高度算至女儿墙
压顶面。
2.坡屋面外墙无檐口天棚者,高度算至屋面板底;有檐口天棚者,高度算至屋架下弦底
加200毫米。
3.山墙山尖按平均高度计算。
4.内墙位于屋架下面,高度算至屋架底;无屋架者,高度算至天棚底加100毫米;有楼
隔层者,高度算至楼板底;有框架梁时,高度算至粱底。
六、砖柱不分柱身和柱基,合并按体积以立方米计算。柱基大放脚按附表三计算。
七、空花墙按空花部分外形体积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空隙部分体积。若有实砌墙连接,
实体部分套用相应墙体定额子目。
八、高强石膏空心板、砂加气混凝土砌块、加气混凝土砌块混凝土小型空心翻块墙,均
按砌块厚度以立方米计算。
九、GRC轻质墙板、AC板、彩钢夹芯板分别按图示尺寸,分不同厚度以平方米计算。
十、砖烟囱:
1.砖基础与砖筒身以砖基础大放脚的扩大顶面为界。砖基础以下的钢筋混凝土及混凝土
底板,按第四章相应子目计算。
2.烟囱筒身不论圆形、方形均按定额以实体积计算,砖烟囱应扣除钢筋混凝土圈梁、过
粱等所占体积。砖烟囱的钢筋混凝土粱和过梁,按第四章的相应子目计算。
3.烟囱筒身原浆勾缝和烟囱帽抹灰,已包括在定额内如设计规定加浆勾缝者,按第十章
的勾缝子目计算,原浆勾缝的工料不予扣除。
4.烟囱内衬按不同材种以实体积计算,应扣除孔洞所占的体积。
5.填料按烟囱筒身与内衬之间的体积计算,应扣除孔洞所占的体积,但不扣除连接横砖
(防沉带)的体积,填料及内衬伸人筒身的连接横砖所需的人工,已包括在内衬定额内。
6.烟道砌砖
烟道与炉体的划分,以第一道闸门为准,在炉体内的烟道应列入炉体工程量内。
7.烟道中的钢筋混凝土构件,按第四章的相应子目计算。
8.砖烟囱、烟道及其砖内衬,如设计要求采用加工楔形砖时,其数量应按施工组织设计
规定的数量,按砖加工子目计算。
十一、砖(石)贮水池按实体积计算:
十二、零星砌体、毛石砌挡土墙按实砌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十三、砖砌地沟、窨井及化粪池不分壁厚均以立方米计算。
附表一
砖砌墙体计算厚度表单位:毫米
附表二砖墙基大放脚折算高度及面积表单位:平方米
附表三
砖柱基础大放脚增加体积表单位:立方米
第四章砼及钢砼
说明
一、本章按模板、钢筋、混凝土分列子目。
二、模板
1.现浇钢筋混凝土柱、梁、墙、板的工具式钢模板支模高度按层高3.6米编制。层高为
3.6米以上时,超过部分另套相应定额子目。
2.钢筋混凝土圆柱采用木模,按层高6米编制。层高为6米以上时,超过另套相应定额
子目。
3.钢筋混凝土基础工具式钢模板支模深度按3米编制,支模深度为3米以上时,超过部
分另套相应定额子目。
4.有梁式带形基础、有梁式满堂基础定额均未包括杯芯。
5.杯形基础杯口高度大于杯口大边长度的,套用高杯基础定额子目。
6.预制混凝土板间的板缝下口宽度在20毫米以内者,套用接头灌缝定额子目;下口宽
度150毫米以内者,套用相应板厚平板定额子目,其模板部分工料和机械台班乘以系数0.6;
下口宽度在150毫米以上者,套用相应板厚平板定额子目。
三、钢筋
1.钢筋均为成型钢筋,即已包括钢筋制作人工和机械。
2.钢筋以手工绑扎为准。钢筋接头按规范搭接倍数考虑。若用电焊接头、锥螺纹钢筋接
头、冷压套管钢筋接头、电渣压力焊接头等,套用相应定额子目。
3.现浇钢筋混凝土构件定额未包括预埋铁件,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定额已包括预埋铁
件。
四、混凝土
1.混凝土分为现场搅拌混凝土、泵送商品混凝土、非泵送商品混凝土。
2.预制钢筋混凝土框架柱的现浇接头,现浇柱与预制梁接头均按框架接头定额子目计
算。
3.凡未列入定额子目的,每件体积在0.05立方米以内的构件,套用零星构件定额子目。
五、构筑物
1.水塔水箱混凝土定额包括水塔的塔顶及槽顶及槽底、水槽的内壁、外壁、回廊及平台。
2.液压滑升钢模板施工的倒锥壳水塔塔身定额已包括支承杆,不再计算脚手架或竖井
架。钢滑模施工用操作平台已计入钢模板定额内。
3.构筑物的抹灰,可套用相应抹灰定额,其抹灰工乘以系数1.25。
4.构筑物内带有其他建筑时,应另按相应定额子目计算。
计算规则
一、现浇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模板工程量,除另有规定者外,均以混凝土与模板接触面
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1.杯芯不分柱断面大小均按只计算。设备基础螺桂套按不同预留深度按个计算。
2.现浇钢筋混凝土柱、墙、支模高度(即室外地坪至板底或板面至板底)为3.6米以上时,
另按超过部分的工程量计算。
3.现浇钢筋混凝土墙、板上单孔面积在0.3平方米以内的孔洞不予扣除,洞侧壁模板亦
不增加;单孔面积在0.3平方米以外时,应予扣除,洞侧壁模板面积并入墙、板模板工程量
计算。
4.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分别按现浇混凝土柱、梁、板有关规定计算。
5.附墙柱并入混凝土墙体工程量计算。
6.构造柱外露面积均按图示外露部分(包括马牙楔)计算模板面积,构造柱与墙接触面不
计算模板面积。
7.不同类型的板连接时,以墙中心线为界。
8.弧形板不分曲率大小,不分有梁板、平板,按圆弧部分的弓形面积计算。如为整园、
半圆或椭圆形时应扣除内接正方形或矩形所占面积。
9.现浇钢筋混凝土悬挑板(雨蓬、阳台)按图示外挑部分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挑出墙外
的牛腿粱及板边模板不另计算。
10.现浇钢筋混凝土栏板按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11.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梯,以图示露明面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小于500毫米楼
梯井所占面积。楼梯的踏步、踏步板子台梁等侧面模板不计算。
12.现浇混凝土台阶不包括梯带,按图示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台阶端头两侧不计
算模板面积。
13.暖气电缆沟、门框、挑檐天沟、压顶,零星构件均按实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14.现浇混凝土池槽按构件外围体积计算,池槽内、外侧及底部的模板不另计算。
二、预制混凝土模板工程量,除另有规定者外,均按混凝土实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1.预制小型池槽按外型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2.预制方桩桩尖按虚体积(不扣除桩尖虚体积部分)计算。
3.花饰漏窗、花饰栏板按设计外形面积计算,不扣除空花部分。
4.地模按施工组织设计以平方米计算。
三、构筑物工程的模板工程量,除另有规定者外,分别按现浇和预制混凝土模板的有关
规定计算。
1.大型池槽、设备基础等分别按基础、墙、板、梁、柱等有关规定计算。
2.液压滑升施工的倒锥壳水塔塔身钢模板按混凝土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3.预制倒锥壳水塔水箱模板制作按不同容积以立方米计算;提升按不同容积及其高度
以座计算。
4.化粪池及窨井分别按底、壁、顶以立方米计算。
四、钢筋工程量应区别现浇、预制构件并根据构件的部位,分别按设计图纸及施工规范
规定长度乘以单位重量以吨计算。
1.砌体内的拉结钢筋应根据设计规定以吨计算。
2.现浇钢筋混凝土构件预埋钦件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吨计算。
3.电焊接头、锥螺纹钢筋接头、冷压套管钢筋接头、电渣压力焊接头按设计图纸或施
工规范规定以个计算。
4.后张法预应力钢丝束、钢纹线,按设计规定的预应力钢筋预留孔道长度,以吨计算。
预应力钢筋预留孔道长度在20米以内时,预应力钢筋长度增加1米;孔道长度在20米以上
时,预应力钢筋长度增加1.8米计算。
五、现浇、预制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除另有规定者外,均按图示尺寸实体体积以立方米
计算。不扣除钢筋、预埋铁件和螺栓所占体积。空心构件均应扣除空心部分体积,按实体体
积计算。
1.没在楼层上的设备基础,体积并入所依附的楼板工程量计算。
2.柱按图示断面尺寸乘以柱高以立方米计算。
1)柱高自柱基上表面至板底的高度计算;无粱板的柱高自柱基或楼板上表面至拄帽下表
面的高度计算。
2)依附于柱上的牛腿与柱身体积一并计算。
3)地下室竹独立柱,按体积计算,套相应柱定额子目。突出墙身的垛或柱,并入地下室
墙体内计算。
4)构造柱按净高计算,与祷墙嵌接部分的体积并入柱身体积计算。
3.粱按图示断面尺寸乘以梁长以立方米计算。
1)梁长的计算:
梁与柱连接时,粱长算至柱侧面;
次粱与主粱连接时,次梁的长度算至主梁的侧面;
梁与墙连接时,伸入砖墙内的粱头应计入梁的长度内;
圈粱与过粱连接时,过粱长度按门,窗洞口宽度两端共加500毫米计算。
2)梁头扯加捣梁垫的体积并入梁内计算。
3)预制花兰经的后浇部分按体积计算套现浇矩形梁定额子目。
4)弧形粱不分曲率大小,断面不分形状,按梁中心部分的弧长乘以断面尺寸以立方米计
算。
4.墙:
1)地下室墙按设计室内地坪(±0.000)为界;直形墙、地下室墙按墙身实体积计算,墙
高按净高计算。按应扣除门窗洞口及0.3平方米以上孔洞所占的体积,突出部分均并入墙体
计算。
2)弧形墙不分曲率大小,按墙中心的孤长乘以墙净高及墙厚按实体积计算。
5.板按图示面积乘以板厚以立方米计算。应扣除0.3平方米以上孔洞所占的体积。
1)有梁板包括主、次梁与板,按梁、板体积之和计算。
2)无梁板按板与柱帽体积之和计算。
3)平板按板的实体体积计算。
4)伸入砖墙内的板头体积应并入板内计算。
5)现浇钢筋混凝土挑檐天沟与现浇屋面板连接时,以外墙面为界,与梁连接时,以梁外
边为界。外墙边线或梁边线以外为挑檐天沟。
6.楼梯与楼板以楼梯梁的外侧面为界。整体楼梯及旋转楼梯包括踏步、斜梁、休息平台、
平台梁、楼梯与楼板的连接粱,按实体体积计算。
7.阳台、雨蓬均按伸出墙外部分的实体体积计算。由柱支承的大雨蓬,应按柱、板分别
以体积计算。
8.栏板(包括伸入砖墙内的部分)、楼梯栏板分别按长、斜长乘以其垂直高度及厚度以
立方米计算。
栏杆按长或斜长乘以其垂直高度以平方米计算。
9.台阶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台阶与平台连接时,以最上层踏步外沿加300毫米为界。
10.预制桩按全长(包括桩尖)乘以桩断面以立方米计算。
11.预制花饰漏窗、花饰栏板按投影面积计算。
12.水塔
1)钢筋混凝土基础(包括基础底扳和塔座)以实体积计算。钢筋混凝土筒式塔身,以塔座
上表面或基础底板上表面为界,柱式塔身以柱脚与基础底板或梁交接处为界;与基础底板相
接的梁,并入基础内计算。
2)塔身与槽底以与槽底相连的圈梁为界,以上为槽底,以下为塔身。
钢筋混凝土筒式塔身以实体积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体积,依附于塔身的过梁、雨蓬、
挑檐等工程量并入筒壁体积内计算;柱式塔身不分柱、梁和直柱、斜柱均以实体积合并计算。
3)钢筋混凝土塔顶及槽底的工程量合并计算。塔顶包括顶板和圈梁;槽底包括底板、挑
出斜壁和圈梁。槽底不分平底、拱底,塔顶不分锥形、球形,均按相应子目计算。
塔顶上如铺保温材料,应另列项目计算。
4)槽壁分为内外壁,保温水槽外保护壁为外壁,直接承受水侧压力的水槽壁为内壁,非
保温水塔的水槽壁按内壁计算。
水槽内外壁应扣除门窗洞口以实体积计算。依附于外壁的柱、梁等均并入外壁体积中计
算。
5)钢筋混凝土倒锥壳水塔不论塔顶、槽底、水槽内壁,均按实体积合并以立方米计算。
6)铁件、铁梯、围栏等,应按相应项目计算。
13.贮水(油)池
1)平底池的池底体积,应包括池壁下部的扩大部分,池底如带有斜坡时,斜坡部分应按
坡底定额子目计算。
2)锥形底应算至壁基梁底面,无壁基梁时,算至锥底坡的上口。
3)壁基梁的高度为梁底至池壁下部的底面,如与锥形底连接时,应算至梁的底面。
4)无梁池盖柱的柱高,应自池底表面算至池盖的下表面,包括柱座、柱帽的体积。
5)池壁不分厚度。其高度不包括池壁上下的扩大部分,无扩大部分时,则自池底上表面
算至池盖下表面。
6)无粱盖应包括与池壁相连的扩大部分的体积;肋形盖应包括主、次粱及盖部分的体积;
球形羞应自池壁顶面以上,包括边侧梁的体积在内。
7)各类池盖中的进入孔、透气管、水泥盖以及与盖相连接的结构,均已包括在定额内,
不另计算。
8)沉淀池水槽,系指池壁上的环形溢水槽及纵横U形槽,但不包括与水槽相连接的矩形
粱,矩形粱按相应定额子目计算。
9)砖石池的独立柱,可按相应定额子目计算。如独立柱带有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结构者,
其体积并入池盖计算。
14.地沟定额适用于内径深或宽小于1.2米的地沟项目。
地沟肋形顶板或预制板,按板的相应定额子目计算。
15.贮仓
1)矩形仓分立壁和漏斗,立壁和漏斗的分界线以相互交点的水平线为分界线,壁上圈梁
并入漏斗工程量内,基础、支承漏斗的柱和柱间的联系粱分别套用相应基础、柱、粱的定额
子目计算。
2)仓壁耐磨层,可按耐酸、防腐相应定额子目及其规则计算。-
16.预制支架
支架均以实体积计算,包括支架各组成部分,应将柱、梁的体积合并计算,如支架带操
作平台板的亦合并计算。
1)支架基础应按相应的基础定额子目计算。
2)支架安装不计算脚手架。
六、输送泵、输送泵管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垂直泵管安拆按设计室内地坪±0.000至屋面檐口板面加500毫米以延长米计算。
2.水平泵管安拆按建筑物标准层外墙周长的一半以延长米计算。
3.泵管使用按元/米*天计算。使用天数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天数计算。
4.输送泵车及输送泵按泵送混凝土相应定额子目的混凝土消耗量以立方米计算。
5.施工组织设计采用二级输送泵时,按输迭泵工程量乘以系数2。
七、构件接头灌缝
1.构件接头灌缝包括构件座浆、灌缝、堵板孔、塞板梁缝等均按预制构件实体积以立方
米计算。
2.柱与柱基的灌缝,按首层柱体积计算;首层以上柱灌缝按各层柱体积计算。
3.空心板堵孔的人工材料、板缝钢筋已包括在定额内。
第五章钢砼及金属结构件驳运、安装
说明
一、构件驳运为构件从堆放点装车运至安装位置卸车就位,运距以一公里为准(不足一
公里按一公里计算)。
1.构件运距超过一公里,每增加一公里运距,按相应定额汽车台班消耗量增加25%(累
计公里数计算)。
2.构件在施工现场堆放点卸车,按相应定额子目计算。
二、混合结构、现浇框架结构的构件安装套用相应定额子目时,应扣除其安装机械台班。
三、装配式结构构件安装所需的安全护栏按相应定额子目计算。管道支架、栈桥、通廊、
冷却塔等构筑物所需的安全护栏,按相应定额子目乘以系数2。高层钢结构安装所需的安全
脚手架,按相应外墙脚手架定额子目乘以系数0.08。
四、小型构件安装系指遮阳板、花饰漏窗、花饰栏板、沟盖板、通风道、垃圾道、挑烟
道,围墙柱、楼梯踏步板、隔断板以及单体构件小于0.1立方米的构件安装。
五、带牛腿的预制钢筋混凝土柱安装,其牛腿挑出长度(从柱边算起)一米以上时,按相
应定额子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33。
六、预制钢筋混凝土拱形薄板屋架安装,套用拱形屋架相应定额子目。
七、采用履带式起重机在跨外吊装的梁、板、屋架构件,应分别按相应定额子目的人工、
机械乘以系数1.25。
八、钢筋混凝土和钢结构的管道支架、桥、通廊、冷却塔等构筑物安装按相应定额子目
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33。
九、金属构件拼装连接螺栓已列入制作定额子目中,安装用的连接螺栓定额子目已综合
考虑,但未包括高强度螺栓。
十、金属构件的屋架单重在0.5吨以下和薄壁型钢屋架,均套用钢支撑安装定额子目。
十一、建筑构件安装高度定额子目编制以20米为准,构件高度超过20米以上者,按相
应定额子目乘以系数1.11。
十二、高层钢结构构件安装定额子目已包括人工、机械降效。
计算规则
钢砼及金属结构件驳运、安装
一、顸制混凝土构件驳运、安装、安全护栏均按构件设计图示尺寸按实体积以立方米计
算。
二、金属结构驳运及安装。
1.金属结构驳运及安装按设计图示重量以吨计算。采用焊接法的另加1.5%重量;采用
螺栓安装的另加2%的重量。
2.依附于钢柱上的牛腿及悬臂梁等,并入柱身主材重量计算。
3.高层钢结构高强螺栓、剪力栓钉均按套计算。
三、小型构件安装按设计外形体积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空花部份体积。
第六章门窗及木结构
说明
一、本章分为制品安装和现场制作安装两类。
二、本章木材木种均以一、二类木种为准,如采用三、四类木种时,分别按相应定额子
目人工和机械乘以下列系数:木门窗制作1.3;木门窗安装1.16;其他项目
1.35。
三、定额中(屋架及檩木除外)所注明的木材断面或厚度均以净料为准。定额消耗量已包
括刨光损耗为:板、方材一面刨光增加3毫米;两面刨光增加5毫米。圆木构件按每立方米
材积增加0.05立方米计算。
四、各类木门的区分如下:
1.全部用冒头结构镶木板(或夹板)的为“镶板门扇”。
2.二冒以下或丁字中冒,上部装玻璃、带玻璃棱,下部镶板的为“半截玻璃门扇”。
3.无中冒或带玻璃棱(芯子)全部装玻璃的为“全玻璃门扇”。
4.上、下冒头或带一根中冒头直装板,板面起三角槽的为“拼板门扇”。
五、木门框定额分为有亮门框和无亮门框两类,有亮门框定额已包括亮子。定额中木门
框断面分别为(52*90)和(52*145)两种,若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应按比例换算。换算公式如
下:
设计断面/定额净断面*定额消耗量
六、各类门窗制品(除铝合金门窗、彩钢板门窗、塑钢门窗外)未包括玻璃,门窗安装定
额中已包括玻璃及玻璃安装辅料的用量。
七、镜面不锈钢包门框,定额子目中木龙骨为40*45,钢龙骨为∠45*4。
八、铝合金门窗、彩钢板门窗、塑钢门窗和钢门窗定额中已包括五金配件安装。
九、五金配件表中的消耗量为五金材料消耗量。人工消耗量已计入相应安装子目。
计算规则
一、各类有框门窗除另有说明外均按门窗洞口面积以平方米计算。若为凸出墙面的圆形、
弧形、异形门窗,均按展开面积计算。
二、实拼式、框架式防火门均按门扇净面积计算。
三、各类无亮木门扇均按门扇净面积计算,有亮木门扇按门扇和亮扇净面积之和计算。
四、各类木门框均按门框的上框、边框及中竖框之和以延长米计算。
五、门边带窗者,应分别计算,门宽度算至门框外口。
六、普通窗上部带有半圆窗时,应以普通窗和半圆窗之间的横框上裁口线为界,分别计
算。
七、全玻地弹簧门按设计洞口面积(包括固定扇)以平方米计算。无框玻璃门应按设计门
扇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无框固定扇按设计洞口面积套侧亮定额子目计算。
八、铝合金卷帘门按卷帘门的实际高度乘实际宽度以平方米计算。电动装置按套计算。
卷帘门有小门以个计算。
九、镜面不锈钢、铜皮等装饰材料包门框,均按门框外表展开面积计算。
十、钢窗密闭框按装置范围的砖口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十一、特种门扇安装所用的混凝土块以及支承屋架的混凝土块,均按第四章现浇零星构
件计算。
十二、五金安装按设计要求分别以把、个、副、组等计算;五金配件均按樘计算。
十三、方木屋架按竣工木料以立方米计算。附属于圆木屋架的木夹板、垫木、风撑和挑
檐木为方木时应乘以系数1.5,折算为圆木并入相应的屋架工程量。
十四、单独的方挑檐木按方檩木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十五、屋架的马尾、折角和半屋架应并入相应的屋架。
十六、檩木按竣工木料体积以立方米计算,檩垫木和檩托木已包括在定额内。
简支檩长度按设计图示计算,如设计未规定,按屋架或山墙中距增加200毫米接头计算。
两端檩木算至博风板。连续檩长度按设计图示计算,其接头按全部连续檩总长度增加5%计
算。
十七、屋面板、椽子、挂瓦条按屋面斜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天窗挑檐重叠部分按设计规
定增加,不扣除屋面烟囱及斜沟部分所占面积。
十八、封槽板按檐口外围长度计算,博风板按屋面斜长计算,每个端部(鱼尾)接头增加
500毫米并入相应项目计算。
十九、木楼梯按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应扣除宽度300毫米以上的楼梯井面积。
定额内已包括蹋脚板、休息平台及伸入墙内部分的工料,但未包括楼梯及休息平台底的钉天
棚。
二十、间壁按图示净长乘以高度以平方米计算。应扣除0.3平方米以上的洞口面积。
二十一、浴厕木隔断按净长乘以高度(自下横档底面至上横档顶面)以平方米计算。浴厕
隔断的木门扇按门扇面积计算。
第七章楼地面
说明
一、本章混凝土强度等级及三合土、炉(矿)碴混凝土等的配合比与设计规定不同时应予
换算。
二、水泥砂浆整体面层定额已包括踢脚线,其余各类整体面层、块料面层均未包括踢脚
线,应套用相应踢脚线定额子目。
三、整体面层定额已包括找平层,块料面层定额未包括找平层。
四、混凝土垫层为有筋垫层时,钢筋套用第四章相应定额子目。
五、现浇水磨石及块料面层定额内均未包括酸洗打蜡,应套用相应定额子目。
六、水磨石面层定额内未含分格嵌条,可套用相应定额子目。如遇弧形嵌条时,其弧形
嵌条部分人工乘以系数1.1。
七、水泥砂浆、水磨石楼梯、台阶定额未包括防滑条,可套用相应定额子目。水泥砂浆
楼梯面层定额已包括踢脚线、底面抹灰、刷石灰浆。水磨石楼梯面层定额包括楼梯底面及侧
面抹灰、刷石灰浆,未包括靠墙踢脚线;块料楼梯面层定额未包括楼梯底面及侧面抹灰、刷
石灰浆和靠墙踢脚线。
八、块料面层铺贴定额子目已包括块料直边切割费用,未包括异形切割及磨边。如设计
要求镶边或不同规格块料拼色者,其镶边或拼色部分的人工乘以系数1.2。
九、广场砖铺贴环形及菱形者,其人工乘以系数1.2。
十、螺旋形楼梯的块料装饰,按相应定额子目的人工与机械乘以系数1.2,块料用量乘
以系数1.1;栏杆、扶手材料用量乘以系数1.05。
十一、块料踢脚线定额高度为150毫米。
十二、木地板基层与地板面层应分别套用相应定额子目。
十三、栏板、扶手定额高度为900毫米。扶手定额未包括弯头制作,另套用相应定额子
目。
十四、散水、台阶的垫层套用相应定额子目。
十五、零星项目适用于水盘脚、砖砌花坛等零星小面积项目。
十六、地毯定额不包括踏步的压棍、压板,另套用相应定额子目。
十七、明沟定额已包括挖土、垫层。
计算规则
一、地面垫层按室内主墙间净面积乘以设计厚度以立方米计算。应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
物、设备基础、地沟等所占体积,不扣除柱、垛、间壁墙、附墙烟囱及面积在0.3平方米以
内孔洞所占体积。
二、整体面层、找平层均按主墙间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应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
备基础、地沟等所占面积,不扣除柱、垛、间壁墙、附墙烟囱及面积在0.3平方米以内孔洞
所占面积,但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亦不增加。
三、块料面层按图示尺寸实铺面积以平方米计算,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和壁龛的开口
部分的工程量并入相应的面层内计算。
四、楼梯面层(包括踏步、休息平台以及小于500毫米宽的楼梯井)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五、台阶面层(包括踏步及最上面一层踏步外沿加300毫米)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六、木楼板基层、地板及地毯均按图示尺寸实铺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应扣除0.3平方米
以上孔洞所占的面积。地毯铺贴踏步压棍以套计算,压板以延长米计算。
七、其他:
1.踢脚线按实际长度以延长米计算。
2.散水、防滑坡道按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3.栏杆、扶手包括弯头长度按延长米计算,扶手弯头制作按个计算。
4、金属嵌条及防滑条按设计长度以延长米计算。
5.明沟按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
6.地面分仓缝按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
第八章屋面及防水
说明
一、粘土瓦、混凝土瓦、PVC波形瓦的规格与定额不同时,瓦材的数量可以换算。彩钢
夹心屋面板定额已包括封檐板、天沟板。
二、防水工程包括屋面防水及平、立面防水。
1.防水定额中的涂油厚度已综合取定。
2.防水卷材定额均已包括附加层、接缝、收头、冷底子油等工料。
3.851焦油聚氨酯防潮层仅用于立面部分。平面部分可套用屋面851焦油聚氨酯防水层
子目。
4.防水层定额中不包括找平层。
三、PVC水落管安装定额已包括PVC水斗的安装用工。
四、变形缝(伸缩缝、沉降缝、抗震缝)适用于屋面、楼面、墙面及地面等部位。
1.变形缝定额缝口尺寸为:(宽*深)建筑油膏、聚氯乙烯胶泥勤为30*40毫米
油浸木丝板为25*150毫米紫铜板止水带板厚2毫米
展开宽450毫米氯丁橡胶片止水带宽300毫米涂刷式一布二涂氯丁胶贴
玻璃纤维布宽350毫米木板盖缝断面为200*25毫米铁皮盖
缝展开宽屋面为570毫米;墙面为250毫米其余填料
断面为:30*150毫米
2.若设计要求与定额不同时,用料可以调整,但人工不变。调整值按下列公式计算:变
形缝调整值=定额消耗量*(设计缝口断面面积/定额缝口断面面积)
计算规则
屋面及防水
一、瓦屋面
1.混凝土瓦、小波玻璃钢瓦、红泥PVC彩色波形板均按图示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乘以坡
屋面延尺系数(附表)以平方米计算。不扣除房上烟囱、风帽底座、风道、屋面小气窗和斜构
等所占面积,屋面小气窗出檐与屋面重叠部分亦不增加。天窗出檐部分重叠的面积,并入相
应屋面工程量计算。
2.混凝土脊瓦(不分平脊瓦、斜脊瓦)、斜沟戗角线均按图示尺寸分别以延长米计算。
3.彩钢夹芯屋面板按图示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檐口外板高度为1米以上
时,超过部分面积并入彩钢夹芯屋面板计算。
4.彩钢夹芯板雨蓬按突出墙面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二、屋面防水分子屋面及斜屋面两种。
1.平屋面防水按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斜屋面防水按图示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乘
以坡屋面延尺系数(附表)以平方米计算。不扣除房上烟囱、风帽底座、风道、斜沟等所占面
积,其弯起部分(包括平屋面女儿墙和天窗等处弯起部分)和天窗出檐部分重叠的面积应按图
示尺寸计算。如图纸无规定时,伸缩缝女儿墙可按250毫米,天窗部分可按500毫米,并入
相应屋面工程量计算。
2.涂膜屋面的油膏嵌缝、发泡851焦油聚氨脂灌缝、玻璃布盖缝、屋面分格缝分别以
延长米计算。
三、平、立面防水
1.建筑物地面防水、防潮层,按主墙间净面积计算,应扣除突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
础等所占的面积,不扣除柱、垛、间壁墙、附墙烟囱及0.3平方米以内孔洞所占的面积。与
墙面连接处高度在500毫米以内的立面面积应并入平面防水计算。立面高度500毫米以外,
其立面部分均按立面定额子目计算。
2.防水砂浆防潮层,按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3.墙身防潮层按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应扣除0.3平方米以上孔洞所占面积。
4.构筑物及建筑物地下室防水层,按实铺面积计算,应扣除0.3平方米以上的孔洞面积。
平面与立面交接处的防水层,其上卷高度为500毫米以上时,按立面防水计算。
四、各类变形缝、止水带、止水片按不同用料分别以延长米计算。外墙变形缝如内外双
面填缝者,工程量分别计算。
五、屋面排水
1.水落管均应区别不同直径,按明沟面至檐沟底的垂直高度以延长米计算。
2.雨水口、水斗、出水弯管等,均以个计算。
3.檐沟按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
附表
屋面坡度系数表
注:(1)两坡水屋面的实际面积为屋面水平投影面积乘延尺系数。
(2)四坡水屋面斜脊长度=A×D(当S=A时)。
(3)沿山墙泛水长度=A×C。
第九章防腐、保温、隔热
说明
一、防腐工程
1.整体面层、隔离层适用于平面、立面的防腐耐酸工程,包括沟、坑、槽。
2.块料面层以平面为准,砌立面者按平面砌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38,踢脚板人
工乘以系数1.56。
3.各种砂浆、胶泥、混凝土材料的种类、配合比及各种整体面层的厚度,如设计与定额
不同时,可以换算,但各种块料面层的结合层砂浆或胶泥厚度不变。
4.本章的各种面层,除软聚氯乙烯塑料地面外,均不包括踢脚板。防腐卷材接缝、附加
层、收头等人工材料,已计入定额。
5.花岗岩板以六面剁斧的板材为准。如底面为毛面者,水玻璃砂浆增加0.38立方米。
耐酸沥青砂浆增加0.44立方米。
二、保温隔热工程
1.本章仅包括保温隔热材料铺贴,不包括隔气防潮、保护层或衬墙等。
2.保温层的保温材料配合比,标号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
3.干铺珍珠岩保温项目亦适用于墙及天棚内填充保温。
4.隔热层铺贴,除玻璃棉、矿渣棉隔热层外,其他保温材料均以石油沥青作胶结材料。
5.玻璃棉、矿渣棉须用塑料薄膜包装,包装材料和人工均已包括在定额内。
6.墙体铺贴块体材料,包括基层涂沥青一遍。
计算规则
防腐、保温、隔热
一、防腐工程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并扣除0.3平方米以上的孔洞、突出地面
的设备基础等所占的面积。
1、立面按净长乘高以平方米计算,并扣除门窗洞口所占的面积,侧壁的面积相应增加。
2、平面砌双层耐酸块料,按单层面层面积乘以系数2计算。
二、保温隔热层除另有规定外均按图示尺寸面积乘平均厚度以立方米计算。
1、保温隔热体的厚度,按隔热材料净厚度(不包括胶结材料的厚度)尺寸计算。
2、地坪隔热层按墙体间的净面积计算,不扣除柱、孔洞、台所占的面积。
3、屋面架空隔热层、树脂珍珠岩板按实铺面积计算。
4、各类墙体隔热材料,按隔热体中心线长度计算,高度由地坪隔热体算至顶棚或楼板
底,并扣除门窗洞口及0.3平方米以上空洞所占的体积。
5、高强度珍珠岩板、珍珠岩粉面按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并扣除门窗洞口及0.3平
方米以上空洞所占的面积。
6、柱包隔热层,按图示柱的隔热层中心线的展开长度乘图示高度及厚度以立方米计算。
7、池、槽隔热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池壁、池底分别套用隔热墙体及隔热地坪的
定额子目。
8、门洞口侧壁的隔热部分按图示隔热层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并入墙面保温隔热工程量
内。
9、梁头、连系梁等其他零星隔热工程,均按实际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套用墙体相应定
额子目。
第十章装饰
说明
一、墙柱面抹灰及镶贴块料面层
1.本章内墙抹灰砂浆按中级标准;抹灰砂浆分层厚度及砂浆种类详见附表。
2.块料面层定额均包括结构层与装饰面的结合层。
3.圆弧形、锯齿形、复杂不规则的墙面抹灰、镶贴块料饰面,按相应定额子目人工乘以
系数1.15。
4.外墙贴块料釉面砖、劈离砖和金属面砖定额分密铺和稀铺。勾缝套用相应定额子目。
5.块料镶贴和抹灰的“零星项目”适用于挑檐、天沟、腰线、窗台板、门窗套、压顶、
栏板、扶手、遮阳板、雨篷周边、楼梯侧面、池槽、花台及抹灰面展开宽度300毫米以上的
线条抹灰。
6.装饰线条适用于门窗套、挑檐口、腰线、压顶、遮阳板、楼梯边梁、边框凸出墙面或
抹灰面展开宽度300毫米以内的竖、横线条抹灰。
7.花岗岩、大理石块料面层均为成品安装。定额未包括切割和磨异形边及45°角切割
和磨圆口边的人工及机械。
二、墙柱面木装饰:
1.本章定额木材种类除注明外,均以一、二类木种为准,如采用三、四类木种,其人工、
机械乘以系数1.3。
2.饰面、隔墙、隔断木基层定额均未包括压条、收边线饰线(板)及刷防火涂料。
三、玻璃幕墙
1.玻璃幕墙上设计平开窗、推拉窗时,应套用第六章相应定额子目。
2.玻璃幕墙定额未包括防火棉、保温棉。
3.玻璃均以工厂制品安装为准,如现场制作时,玻璃可增加15%的制作损耗。
四、天棚装饰
1.天棚基层中轻钢龙骨、铝合金龙骨、T型龙骨定额均按分格大小、以周长划分。
2.天棚面层分为一级与二~三级天棚:
一级天棚指面层在同一标高的平面上,二~三级天棚指面层不在同一标高的平面上。
3.天棚龙骨、面层定额中均已包括3.6米以内脚手架的搭设及拆除。
4.木龙骨天棚定额大龙骨为50*70毫米,中、小龙骨为50*50毫米,木吊筋为50*50毫
米。
5.轻钢龙骨、铝合金龙骨定额均以双层结构为准,即中小龙骨底面吊挂,单层结构天棚
应扣除定额中大龙骨及其配件的含量。
6.定额中吊筋均以预埋为准。后期施工的工程在混凝土板上钻洞、挂筋者,按相应天棚
定额每平方米增加人工0.034工日;如在砖墙上打洞搁放者,按相应天棚定额每平方米增加
人工0.014工日。
7.上人型天棚骨架的吊筋改为射钉固定时,按相应天棚定额,每平方米扣除人工0.0025
工日、吊筋0.038千克,增加钢板0.276千克,射钉
5.85个;不上人型天棚骨架改为全预埋固定时,每平方米增加人工0.0097工日,吊筋
0.3千克。
8.方形风口在380*380毫米以上时,人工按定额乘以系数1.25。矩形风口周长在1280~
1800毫米时,人工按定额乘以系数1.25;矩形风口周长在1801~2600毫米时,人工按定额
乘以系数1.5;矩形风口周长在2600毫米以上时,人工按定额乘以系数1.75。
五、油漆:
1.刷涂料、刷油漆定额均以手工操作为准编制,喷塑、喷涂、喷油均以机械操作为准编
制。
2.油漆定额已考虑了刷浅、中、深等各种颜色的因素。
3.油漆定额已考虑了在同一平面上的分色以及门窗内外分色等因素,未包括做美术图
案。
4.油漆定额规定的喷、涂、刷遍数,如与设计或实际施工要求不同时,可按每增减一遍
的子目进行调整。
5.喷塑(一塑三油):底油、装饰漆、面油,其规格划分如下:大压花:喷点压平、点面
积在120平方毫米以上;中压花:喷点压平、点面积在100~120平方毫米;喷中点、幼点:
喷点面积在100平方毫米以下。
六、其他工程
1.招牌基层定额为凸出墙面的六面体,且已包括防锈漆及招牌顶面的防水工料。
2.美术字分中、外文字,均为成品安装。
3.压条、装饰条均为成品安装。
4.木基层天棚面需钉压条、装饰条者,其人工按相应定额子目乘以系数1.34;轻钢龙
骨天棚面需钉压条、装饰条者,其人工按相应定额子目乘以系数1.68;木装饰条做艺术图
案者,其人工乘以系数1.8。抹灰分层厚度及砂浆种类表
1.抹石灰砂浆单位:mm
3.抹特种砂浆单位:mm
2.抹水泥砂浆、混合砂浆单位:mm
计算规则
装饰
一、墙面抹灰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内墙抹灰按主墙间净长乘以高度以平方米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和空圈所占的面积,
不扣除蹋脚板及0.3平方米以内的孔洞和墙与构件交接处的面积,洞口侧壁和顶面亦不增
加。墙垛和附墙烟囱侧壁面积与内墙抹灰工程量合并计算。
2.内墙面抹灰高度确定如下:
1)无墙裙的,其高度按室内地面或楼面至上层楼板底面之间距离计算。
2)有墙裙的,其高度按墙裙顶至上层楼板底面之间距离计算。
3)有天棚的,其高度按室内地面或楼面至天棚底面另加100毫米计算。
3.内墙裙抹灰按内墙净长乘以高度以平方米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和空圈所占的面积,
门窗洞口和空圈的侧壁面积不另增加,墙垛、附墙烟囱侧壁面积并入墙裙抹灰面积内计算。
4.外墙抹灰按外墙面的垂直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外墙裙和0.3平
方米以上孔洞所占的面积。门窗洞口、空圈侧壁及附墙垛、梁、柱侧面抹灰面积并入外墙面
抹灰工程量内计算。
5.外墙裙抹灰按设计长度乘以高度以平方米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和0.3平方米以上
孔洞所占的面积,洞口侧壁抹灰并入外墙裙抹灰工程量内计算。
6.水泥砂浆抹灰如带有装饰线条者,三道线以内为简单线条,三道线以外为复杂线条,
均以平方米计算。
7.石灰砂浆抹窗台线、门窗套、挑檐、腰线等展开宽度在300毫米以内者,按装饰线条
以延长米计算;展开宽度在300毫米以上者,按零星抹灰以展开面积计算。
8.垂直遮阳板、栏板(包括立柱、扶手或压顶等)抹灰按立面垂直投影面积乘以系数2.2
以平方米计算。
9.墙面勾缝按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应扣除墙裙和墙面抹灰的面积,不扣除门窗洞口、门
窗套、腰线等零星抹灰所占的面积,附墙柱和门窗洞口侧面的勾缝亦不增加。
10.独立柱抹灰按结构断面周长乘以净高以平方米计算。独立柱及烟囱勾缝按图示尺寸
展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11.界面处理剂、混凝土面凿毛按实际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二、块料面层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墙面贴块料饰面均按饰面面积计算。
2.墙裙按饰面面积计算,其高度按1500毫米以内为准;1500毫米以外时按墙面计算;
墙裙高度在300毫米以内者,按蹋脚板定额计算。
3.独立柱按柱外围块料饰面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4.瓷砖腰带、阴阳角条、压顶线按饰面长度计算。
三、隔墙、隔断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龙骨基层、面层均按图示尺寸长度乘以高度按实铺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2.全玻璃隔断按土横档顶面至下横档底面之间高度乘以宽度(两边立挺外边线之间)以
平方米计算。
3.半玻璃隔断其工程量按半玻璃设计边框外边线为界,分别按不同材料以平方米计算。
4.玻璃砖隔断按玻璃砖格式框外围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5.花式隔断按框外围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6.铝合金、轻钢隔墙按四周框外围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四、幕墙按框外围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幕墙上有开启扇,计算幕墙面积时,窗扇面积不
扣;开启扇工程量以扇框延长米计算。
五、各种“零星项目”均按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六、天棚抹灰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天棚抹灰面积按主墙间的净面积计算,不扣除间壁墙、垛、柱、附墙烟囱、检查口和
管道所占的面积。带粱天棚的梁两侧抹灰面积及檐口天棚的抹灰面积并入天棚抹灰工程量内
计算。
2.井字梁天棚抹灰按展开面积计算。
3.天棚抹灰如带有装饰线条时,分别按三道线以内或五道线以内按延长米计算,线角的
道数以一个突出的棱角为一道线。
4.阳台底面抹灰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并入相应天棚抹灰面积内。阳台如果带悬臂粱者,
其工程量乘以系数1.30计算。
5.雨蓬底面或顶面抹灰分别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并入相应天棚抹灰面积内。雨蓬顶面
带反沿或反梁者,其工程量乘以系数1.20计算。
七、天棚装饰面层及基层按主墙间实际面积计算,不扣除间壁墙、检查口、附墙烟囱,
垛和管道所占面积,但应扣除0.3平方米以上的灯饰、灯槽、风口、独立柱及天棚相连的窗
帘箱所占的面积。天棚面层中的假梁按展开面积,合并在天棚面层工程量内计算。
八、天棚中带艺术形式的折线、迭落、圆弧形、拱形、高低灯槽等的天棚面层均按展开
面积计算。
九、喷涂、油漆、裱糊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楼地面、天棚面、墙柱、梁面的喷(刷)涂料、油漆及裱糊工程,均按楼地面、天棚面、
墙、柱、梁面装饰工程相应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规定计算。
2.木材面、金属面油漆的工程量应分别按附表一至附表二规定并乘以表列系数计算。
十、其他工程
1.招牌木基层按正立面面积以平方米计算。钢结构基层按设计钢材用料以吨计算。
2.招牌面层按展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突出面层的灯饰、店徽及其他艺术装璜物等均另
行计算。
3.窗台板、筒子板按实铺面积以平方米计算;木踢脚板按实际长度以延长米计算。
4.窗帘盒按延长米计算。如设计图纸未注明尺寸时,可按窗洞口尺寸加300毫米计算。
5.开灯孔按个数计算。悬挑灯槽按延长米计算。
6.石材洗漱台按台板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7.浴帘以延长米计算;浴缸拉手、毛巾架以套计算。
8.橱、柜类均按正立面的高(连脚)乘宽以平方米计算。
附表一
木材面油漆
按单层木门油漆子目乘工程量系数表
木材面油漆
按单层木门油漆子目乘工程量系数表
按单层木窗油漆子目乘工程量系数表
按木扶手(不带托板)油漆子目乘工程量系数表
按其他木材面油漆子目乘工程量系数表
按木地板工程量油漆子目乘系数表
附表二
金属面油漆
按单层钢门窗油漆子目乘工程量系数表
按其他金属面油漆子目乘工程量系数表
按平板屋面涂刷磷化、锌黄底漆油漆子目乘工程量系数表
第十一章金属结构制作及附属工程
说明
一、金属结构定额适用于现场加工制作构件。构件制作均按焊接编制。
二、金属结构件用钢材料符合GB700-800标准,选用镇静钢。
三、金属结构定额制作项目中,均已包括刷一遍防锈漆工料。
四、其他金属构件,如消防爬梯,套用零星铁件定额子目。
五、道路路基定额中综合考虑了30厘米厚度的挖、填、运土方含量,厚度超过时可按
实调整。
六、附属工程定额中未包括的项目(如:挖土、垫层、抹灰等)应按有关章节相应定额子
目计算。
七、PVC-U下水道定额按不坞帮铺设考虑,若需半坞帮人工乘以系数2.5、全坞帮人工
乘以系数4计算。坞帮材料按楼地面工程垫层项目扣除人工工日计算。
八、附属工程定额中采用成型钢筋,套用相应定额子目。
九、附属工程定额中街坊与室外市政道路的划分以规划红线为界。(按市政设计、施工
规范验收的工程除外)。
计算规则
金属结构制作及附属工程
一、现场制作的钢楼梯、钢栏杆(楼梯、阳台、走廊等用)按设计图纸以吨计算,不扣除
孔眼、缺角、切肢、切边的重量,圆形和多边形的钢板按方形和矩形计算。
二、依附于金属构件的钢楼梯、钢栏杆重量并入金属主体构件工程量内计算。钢平台的
栏杆并入平台工程量计算。
三、金属漏斗按排版图示尺寸以吨计算,不扣除上人孔、检查孔、清扫孔的面积。
四、道路
1、道路按不同用料及厚度的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2、道路安装传力杆及边缘钢筋以道路面积平方米计算。
3、道路路边侧石按延长米计算,定额中已包括基座用量。
五、砖砌窨井、化粪池按实体积以立方米计算;抹灰按实际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六、PVC—U下水道以延长米计算,不扣除窨井所占长度,管径不同时以窨井中心为界
分别计算。
第十二章建筑物超高降效及建筑物(构筑物)垂直运输
说明
一、本章建筑物高度为设计室内地坪(±0.000)至檐口屋面结构板面。构筑物高度为设
计室外地坪至结构顶面。超高降效适用于建筑物高度20米以上的工程。
二、高度3.6米以内的单层建筑,不计算垂直运输机械台班。
三、本章垂直运输机械为建筑物(构筑物)单位工程全部垂直运输机械。
四、垂直运输机械以设计室内地坪(±0.000)为界,分别套用基础部分和上部建筑部分
的定额子目;基础部分“钢砼基础”定额子目仅适用于满堂基础、独立杯型基础、条形基础
及设备基础。
五、垂直运输机械及相应设备包含的内容:
1.垂直运输机械(塔吊、井架)的台班。
2.人货电梯的台班。
3.上下通讯器材的台班。
4.加压水泵的台班。
5.其他。
1)白天施工照明和夜间高空安全信号的增加。
2)临时卫生设施及附属设施。
六、如采用泵送混凝土时,定额子目中的塔式起重机械台班应乘以系数0.98。
计算规则
建筑物超高降效及建筑物(构筑物)垂直运输
一、建筑物超高人工及其他机械降效分别以设计室内地坪(±0.000)以上并按下列规定
范围的工日数及其他机械台班数总和计算。
1、砌筑(砖基础、构筑物及挡土墙除外)
2、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基础、预制构件、构筑物、输送泵及输送泵车除外)
3、门窗及木结构
4、楼地面
5、屋面及防水
6、防腐、保温、隔热
7、装饰
8、金属结构制作工程
二、建筑物有高低层时,应根据不同高度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分别计算其不同
高度的工日及其他机械台班数。
三、基础部分垂直运输机械以设计室内地坪(±0.000)以下的地下室外围水平面积总和
以平方米计算;其他钢砼基础按设计图示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四、上部建筑部分的垂直运输机械以设计室内地坪(±0.000)以上的建筑面积(包括技术
层)总和以平方米计算。建筑物有高低层时,应根据不同高度的垂直分界面分别计算建筑面
积。
五、超出屋面的楼梯间、电梯机房、水箱间、塔楼、了望台可计算建筑面积,但不计算
高度。
六、屋顶以上装饰用棚架、葡萄架、花台等特殊构筑物不计算建筑面积和高度。
七、建筑物层高大于3米时,可按每增减1米的定额子目计算,500毫米以内不计算增
减机械台班。
八、构筑物垂直运输机械以构筑物的设计高度及规格分别按座计算。
第十三章脚手架
说明
一、本章外脚手架、里脚手架按搭设材料分为竹制及钢管扣件式两种。
二、本章外脚手架定额高度自设计室内地坪至檐口屋面结构板面。多跨建筑物高度不同
时,应分别按不同高度计算。
三、外脚手架竹制16米以内、30米以内及钢管扣件式12米以内、20米以内子目均适
用总高度20米以内的建筑物。钢管扣件式外脚手架30米以内至270米以内子目适用于总高
度超过20米的建筑物。定额中已包括了防护安全笆及悬挂安全网。
四、外脚手架定额子目中已综合考虑了斜道、上料平台、铁梯等用料,亦包括了屋面顶
部滚出物防患措施。
五、高度在3.6米以下的内墙体和围墙不计算脚手架,高度3米以下的外墙不计算外脚
手架。埋深3米以外的地下室、设备基础、贮水池、油池必须搭设脚手架时,套用外脚手架
相应定额子目。
六、砌内墙净高3.6米以上应分别按砌筑用里脚手架和粉刷脚手架计算。室内净高
3.6米以上,需做吊平顶或板底粉面者,应按满堂脚手架计算,但不再计算粉刷脚手架。室
内净高3.6米以上,需作板底勾缝、粉缝、刷白、油漆者,套用悬空脚手架定额子目。
七、防护安全笆定额适用于高度20米以下的沿街建筑物。
八、竹制高压线保护架定额,基本使用期为五个月。
九、钢管水平防护架定额,基本使用期为六个月。
十、钢管电梯井脚手架分土建结构用及电梯设备安装用两种。当结构搭设的脚手架延续
至安装使用时,套用安装用电梯井脚手架定额时应扣除定额中的人工及机械。
十一、砖烟囱外脚手架包括斜道及安全网;木竖井架包括工作台、内外保护栅、安全网
安装、提升及拆除,地面以下部分脚手架已包括在定额内。
十二、水塔脚手架定额高度系指设计室外地坪至塔顶的高度。竹制外脚手架包括塔身外
架子、简易内架子、水槽外挑架子及水槽内架子、斜道、安全网。木制内脚手架包括简易内
架子、水槽外挑架子及水槽内架子、卷扬机架、安全网。倒锥壳水塔脚手架按水塔脚手架相
应定额子目乘以系数1.3。
计算规则
脚手架
一、外脚手架按外墙垂直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1.脚手架计算高度自设计室外地坪面至檐口屋面结构扳面。有女儿墙时,高度算至女儿
墙顶面。
2.斜屋面的山尖部分只计面积不计高度,并入相应墙体外脚手工程量内。
3.坡度大于45度铺瓦脚手按屋脊高乘以周长以平方米计算。工程量并入相应墙体用外
脚手内。
4.建筑物屋面以上的楼梯间、电梯间、水箱间等(包括与外墙连成一片的墙体)脚手架工
程量并入主体建筑脚手架工程量内,按主体建筑物高度的脚手定额子目计算。
二、埋深3米以外的地下室、设备基础必须搭设脚手架时,按基础垫层面至基础顶板面
的垂直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三、砌独立砖柱用脚手,按砖柱断面周长加3.6米乘以柱高计算。
四、里脚手架分为砌筑脚手与粉刷脚手两种,均按垂直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脚手架
的高度按设计室内地坪面至楼板或屋面板底计算。
五、围墙高度3.6米以上时,按砌筑用里脚手架定额以平方米计算,高度按设计室外地
坪面至围墙顶,长度按围墙中心线计算。不扣除围墙门所占面积,独立门柱砌筑脚手面积也
不增加。
高度3.6米以上的围墙应另计算单面粉刷脚手,计算方法同砌筑脚手。
六、满堂脚手架,按室内地面净面积计算,不扣除柱、垛所占的面积。
满堂脚手架高度3.60~5.20米为基本层,每增高1.20米为一个增加层,以此累加(增
高0.60米以内的不计)。采用满堂脚手架后不再计算粉刷脚手架。
七、悬空脚手架按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八、钢管电梯并脚手架,按单孔(一座电梯)以座计算。高度自电梯井坑底板面至电梯机
房的楼板底。
九、沿街建筑外侧防护安全笆,按建筑物外侧沿街长度的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十、建筑物搭设钢管水平防护架,按立杆中心线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搭设使用期超过
基本使用期(六个月),可按每增加一个月子目累计计算。
十一、高压线防护架按搭设长度乘以高度以平方米计算。搭设使用期超过基本使用期(五
个月),可按每增加一个月子目累计计算。
十二、砖烟囱脚手架,以室外地坪至烟囱顶部的筒身高度按座计算。
十三、水塔脚手架以座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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