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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21日发(作者:池生春)
阳信县第一实验学校招生简章2022
一、招生范围
1.第一实验学校招生范围:阳城三路以南,幸福一路以东(不含
人民检察院、实验中学、梨都星城、观澜国际一期),河东二路(北
延至阳城三路,南延至阳城九路)以西,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及
服务区内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招生范围内已建拟建小区及单位:车站花园、中信花园、德苑福
邸、美茵堡、盛世瀚海、中兴家园、东方星座(东)、保集澜郡、佳
宏广场、旭岳名都、豪门锦绣城、阳光嘉苑、荣域阳城、幸福花园、
时代公馆、东方星座(西)、交警队(含北区)、油区办、联通公司、
邮政局、棉麻公司、信城街道南香坊村、行宫庙村、刘货郎村、唐家
村、南朱家园村和河流镇马丰和村、朱家村、马英房村、毛马村。
2.第一实验学校东校区招生范围:阳城三路以南,河东二路(北
延至阳城三路,南延至阳城九路)以东,新大济路以西。
招生范围内已建拟建小区及单位:九龙湖壹号、龙湖社区、安园
景园、厚德宜居、东郡阳城花园、东郡明珠花园、水邑龙居、水邑华
庭、齐诚园及河流镇曹家糖坊村、栗家村、白家村、王鸿道村、崔家
庙子村、赵宋村、东孟村、中孟村、西孟村。
二、招生报名资格和条件
小学一年级:小学初始年级入学年龄为年满6周岁(2015年8
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
初中一年级:初中学校招生对象为符合本文件“招生原则”及相
关规定的依法接受并完成小学阶段义务教育的学生。
1.常住居民子女
坚持常住人口居民子女入学户籍与居住地相统一原则。适龄儿童
少年户籍须与法定监护人户籍相统一,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须与
实际居住地(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相统一,同时提供以下两项材料:
①户籍材料: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适龄儿童
少年的常住户口应与其法定监护人户口及实际居住地一致,且其法定
监护人为户口户主和住房所有人。户口和居住随祖父母、外祖父母或
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一是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
人;二是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三是父母双方名
下无独立住房,且儿童与其监护人的户口、居住地长期和祖父母、外
祖父母在一起者(儿童户口自出生以来未迁移过);四是孤儿。可依
据其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确定服务学
校。
②住房证明材料:房产性质须是住宅用地建设的居住用房,且法
定监护人拥有全部产权。同一住房,在一学段时限内(小学6年,初
中3年,一贯制9年),只能作为一个家庭子女入学的条件依据。已
办理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的,提交学校服务范围内的房产证或不动产证。
购买新建住房的(已实际居住但尚未办理不动产证),提交与实际居
住地一致的户口簿、购房网签合同,并经核实符合常住条件。购买二
手住房的,提交学校服务范围内的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房产证或不动
产证与户口所在地一致,且须过户1年以上(以房产证或不动产证上
的时间为准,含1年),并已实际居住。上述范围未包括在内的,由
教育行政部门协调到指定学校就读。
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外来务工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随法定监护人在城区范围内居住1
年以上的(含1年),可申请到城区学校入学。同时,提供以下两项材
料:
①户籍和居住证材料:原籍户口簿,以及由现居住地公安部门签
发的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及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1年以上,含1年)。
②住房证明材料:提供学校招生范围内的合法稳定住所的住房证
明(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或者房管部门备案的居住用房租赁合同,以
上均为1年以上(含1年)。
外来务工人员应于8月9日至10日持以上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
件等到我校为子女办理报名手续,填写《2021年阳信县外来务工人
员随迁子女入学申请表》(见附件5),学校审查合格后安排入学。
3.时间界定要求
各类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报名所需材料涉及时限要求而无特别说
明的,计算截止日期均为2021年6月30日。凡弄虚作假、提供虚假
证明材料办理入学手续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三、招生工作程序
(一)8月3日—5日,组织适龄儿童进行网上预报名。(具体报
名流程请在8月2日查看“阳信县第一实验学校微信公众号”)
(二)现场审核:
1.审核时间:
(1)符合报名条件但网上报名未成功,需要现场审核的家长,
以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告知具体到校审核时间。
(2)通过“滨州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收到入学通知书的家长,
无需现场审核。
2.审核地点:阳信县第一实验学校本校区
小学部:综合楼一楼
初中部:初中楼一楼
3.审核提供材料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首页、索引页及儿童单页复印在
同一张A4纸上)。
(2)学校服务范围内的住房证明及复印件1份(房产证或不动
产证,须是居住用地建设的居住用房,法定监护人须拥有全部产权)
或购买新建住房,已实际居住但尚未办理不动产证的,需提供与实际
居住地一致的户口簿、购房网签合同、房屋预告登记证、房产信息查
询证明等能够证明其住址真实、合法、有效的相关材料,并经核实符
合常住条件。
(3)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还须同时提供城区居住一年以上的
合法稳定住所的住房证明和房管部门备案(或经公证机关公证)1年以
上的房屋居住用房租赁合同及儿童和监护人的居住证。以及上述材料
的复印件1份。
(4)以上所有材料的复印件按先后顺序装订成册。
(三)公示招生结果
8月15日,通过校务公开栏和公众号等其它方式向社会公示招
生结果。
(四)及时关注入学通知
接收到入学通知书的家长,关注阳信县第一实验学校公众号,及
时查看学生的开学通知等消息。
四、特别提醒
1.所有报名、审核提交的信息、材料,务必真实有效。有关材料
等将由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进行审核,若存在弄虚作假,由此造成的一
切后果等由本人自负。
2.不能重复报名,重复报名取消报名资格。
五、咨询电话及咨询时间
1.咨询时间:(自7月20日起至8月20日。)上午8:30—11:
30;下午14:30—17:30。因正处假期,非公布时间拨打电话若接
不通时敬请谅解。
2.咨询电话
小学部:
初中部:
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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