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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蓟州区贯彻落实市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
2023年10月7日发(作者:邓铁涛)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蓟州区贯彻落实市扎

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行动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2.06.16

【字 号】蓟州政发〔20225

【施行日期】2022.06.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

正文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蓟州区贯彻落实市扎实稳住

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现将《蓟州区贯彻落实市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行动方案》印发给你

们,望遵照执行。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

2022616

蓟州区贯彻落实市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行动方案

为全面准确贯彻《国家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和《天津市贯彻落实

〈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

展,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影响,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制定本行

动方案。

一、全力保市场主体

(一)全面落实粮食收益保障政策。落实2022年中央财政再次向实际种粮农

民发放一次性农资补贴政策,及时足额发放到位。稳定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

策,对实际种粮农民常态化发放补贴。

(二)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扩围政策。按照国家和天津市相关部署,将批发零

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

业、教育卫生、社会工作等7个行业纳入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底税额、一次性全额

退还“留抵税额”政策范围。加快推进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留底退税工作,确保

按时保质完成具体退税任务。

(三)进一步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用足用好国家和天津市小微企业融资

担保业务降费奖补政策,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奖补资金支持,进一步扩大本区融资担

保机构对小微企业的融资担保业务规模。落实市“一补一奖”政策,对“双控”范

围内政策性业务按照业务规模1.5%1%比例分别给予担保费补助和业务奖补资

金。引导鼓励农业融资担保机构降低融资担保费率,确保政策性农业融资担保业务

贷款主体实际负担的担保费率不超过0.8%

(四)政府采购继续向中小企业倾斜。根据国家和天津市政策调整情况,及时

完善落实措施,确保面向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比例提高至10%20%,且一般按上

限予以扣除。加强部门协同,强化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支持中小企

业发展政策效果,将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份额2022年阶段性提高至40%

上,同时加大非预留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力度,提高中小企业中标

率。

(五)实施更大力度援企稳岗政策。在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的

前提下,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

的个体工商户,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缓缴期限阶段性实施到

2022年底。对国家新确定的受到疫情严重冲击、行业内大面积出现企业生产经营

困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其他特困行业,扩大实施缓缴政策,养老保险费缓

缴期限阶段性延长到2022年底。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

参加失业保险的,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扩岗补助,同一毕业生

在不同企业就业只发放一个企业,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重复享受,政策执行期

限至2022年底。

(六)对受困领域实行延期还本付息。组织金融机构主动开展贷款延期政策宣

传,对中小微企业(含中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等提出的延期还本

付息申请,按照市场化原则自主协商,努力做到应延尽延。若企业未申请贷款延

期,金融机构应根据贷款到期日提前15天与企业衔接还款事宜。全面摸清中央汽

车企业所属金融子企业发放商用汽车贷款情况,对630日前发放的商用货车消

费贷款给予6个月延期还本付息支持。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受疫情

影响隔离观察或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对其存续的个人住房、消费等贷

款,灵活采取合理延后还款时间、延长贷款期限、延期还本等方式调整还款计划,

并简化手续、提高时效、降低成本。引导金融机构对延期贷款坚持实质性风险判

断,区分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区分受疫情影响的短期还款能力和中长期还款能

力,不单独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征信记录,并免收罚息。督导各

金融机构畅通金融消费者线上咨询、投诉处理通道。

(七)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力度。全面分析测算支农支小信贷需求,切实用

足用好支农支小再贷款规模政策,解决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资金难题。落实年

度普惠小微贷款专项信贷计划,确保普惠小微贷款持续稳定增长。引导金融机构借

务专员制度。

(八)降低市场主体用水用电用网等成本。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

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严格落实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缓缴

期内免收欠费滞纳金。落实中小微企业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再降10%的相关工作任

务。在招投标领域全面推行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履约、工程质量等保

证金,鼓励招标人对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免除投标担保。

(九)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2022年对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

国有房屋减免36个月租金。对各类经营性房产业主在疫情期间为受困企业和个

体工商户减免租金的,按实际减免月份或折扣比例,相应减免当年房产税、城镇土

地使用税。引导国有银行对减免租金的各类出租人提供优惠利率质押贷款,加大对

流动资金和授信额度的支持。

(十)加大困难行业纾困支持力度。全面摸排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餐饮、住宿、

文化旅游等服务业企业名单,鼓励金融机构通过展期、续贷等多种方式加大支持力

度,满足企业持续经营的合理资金需求。

(十一)优化企业复工达产政策。积极争取本区汽车、电子信息等重点产业企

业及各行业重点物质运输单位纳入国家、市“白名单”,“一企一策”做好服务保

务,确保物流运输畅通。严禁限制疫情低风险地区人员正常流动。对来自或进出疫

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货运车辆,在查验“一证一码一卡”的基础上,实行

“核酸+抗原”双检测,抗原检测阴性的立即放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的立即追

踪并实施管控。在高速公路服务区、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市口查验点和普通公路查验

点附近设置“核酸+抗原”双检测采样点,进入本市的各省市牌照货运车辆一律享

受免费检测。

(十三)统筹加大对物流枢纽和物流企业的支持力度。利用交通物流专项再贷

款,加大对交通物流领域的融资支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向金融机构推送有

信贷需求的市场主体名单,并指导金融机构积极对接名单企业,全力做好金融保障

服务。

(十四)优化“四上企业”服务。强化“四上企业”区级领导包保机制,制定

“四上企业”退库和外迁预警机制,坚决防止存量企业流失。

(十五)组织开展系列撮合活动。以中小微企业、旅游业个体工商户为重点,

精心筹办“银企对接、供需对接、用工对接”等专题对接活动50场以上,惠及市

场主体不少于1000家。

(十六)精准组织促消费活动。加强与驻蓟金融机构合作,以限上零售、住宿

源汽车消费,强化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大型停车场、商业中心、老旧小

区充电桩基础设施,落实新建居民小区充电基础设施配建标准,100%预留安装条

件。

(十八)加大促进出口工作力度。推动外贸企业进一步开拓多元化市场。

二、全力保民生

(十九)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申请缓缴住

房公积金,缓缴到期后应恢复正常缴存并进行补缴。职工所在企业缓缴期间,职工

可按本市规定正常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所在企业缓缴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于

20221231日前(含当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时,20225月至2022

12月缓缴期间视为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与20224月及以前的正常缴存月份

合并计算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受疫情影响的职工,在2022520日至2022

1231日期间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计收逾期罚息,不作为逾期贷款

报送征信部门。落实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限额政策,由现行的月提取限额

1200元、提供租赁备案信息的月提取限额2400元,分别提高至1500元、3000

元。

(二十)落实农业转移人口和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支持政策。2022年农业转

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额度下达后,第一时间兑现相关政策。加强对新市民创业的

信贷支持,在本区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村合作社等经营实体的新市民,可按

规定申请最高30万元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通过完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吸纳农村劳

动力就业。通过开发农业产业项目带动农村劳动力就业,扎实推进农业产业融合重

点项目建设。以财政资金支持的重点工程项目作为以工代赈主要载体,在农业农村

生产生活、农村水利基础设施、林地山地保护等重点领域,确定一批重点项目,建

立健全以工代赈组织模式和成效评价体系,吸纳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增收。

(二十一)促进更充分就业。精心组织“春风行动”、“三送四进”、“直播

带岗”等活动100场以上,实现新增就业不少于6000人。全力做好离校未就业大

学生实名制帮扶,促进大学生等重点群体充分就业。支持创业带动就业,力争发放

创业担保贷款5000万元。

(二十二)加强能源安全保障。利用专项债政策,包装实施智慧供热、供热燃

气调峰终极泵站、调度中心综合性供热设施及中水循环利用等项目,确保群众用暖

安全。积极争取市补贴资金和开发性银行支持,推动地方煤炭储备、成品油能力建

设。

(二十三)织密社会保障网。严格落实低保、特困、孤儿、低收入家庭、物价

补贴、年终一次性补贴等救助政策,确保困难群众及时足额享受各类救助保障。对

确诊病例中的社会救助对象和因家庭成员被隔离收治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群

众,依规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对受疫情影响无法外出务工、经营、就业,收入下降

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居民,依规及时纳入临时救助、低保等保障范围。对受疫

情影响,暂时找不到工作又得不到家庭支持的生活困难外来务工人员,取消户籍

三、全力稳重点行业

(二十六)着力稳定农业生产。保障粮食安全,制定实施2022年蓟州区“三

夏”“三秋”生产工作方案,保障人员和机具畅通无阻,确保78.3万亩良田稳产

高产。年内完成6705亩高标准农田建设,进一步提升粮食生产能力。增强优质农

产品供给,研究制定生猪养殖鼓励支持政策,新建规模化生猪养殖厂3个,加快恢

复生猪产能。加大粮食优良品种推广力度,推进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建立小麦良种

繁育基地1万亩,提高粮食种植收益。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积极引导国有、民营

粮食企业等各类主体有序入市收购,牢牢守住农民“种粮卖得出”底线。紧盯天

津、北京特大市场,加快蓟州农品品牌营销,全年包装推广产品81个,开拓京津

社区市场50个以上。深入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试点工程,推进农村电子商

务发展,进一步拓宽农产品线上销售渠道。

(二十七)着力稳定工业运行。结合“双万双服”促发展活动,加大工业企业

服务包保力度,推动工业企业实现“三级包联”全覆盖,“一对一”帮助企业解决

实际问题,促进企业稳定生产。加大工业项目推动力度,紧盯205000万元以上

工业项目,强化跟踪服务,确保尽快投产达产。加快提升工业发展层级,发挥新材

料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作用,依托博雅全鑫磁电、三环奥纳、瑞麦格等重点企业,开

展新材料关键核心技术、共性技术攻关,积极组织本区企业参与揭榜攻关工作。围

绕信创、电子信息等领域,积极组织本区企业争取国家工信部产业基础再造和制造

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

(二十八)着力稳定房地产市场。加大“蓟七条”宣传力度。在京津冀范围

内,利用各种宣传载体进行全方位政策宣传宣讲,提高政策知晓率。深入房地产企

地,同步申请授权下放商品房销售许可办理、房产预(实)测绘成果审核备案两项

权责,助力房地产健康发展。进一步压缩二手房冻结交易范围,积极做好违建房屋

现场查勘、解除限制交易审核备案等工作,提升二手房销量。

(二十九)着力稳服务业活跃度。借助蓟州防疫成果,针对文化旅游业、批发

零售业、住宿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体育和娱乐业、培训业等特困

行业,精准制定相关行业疫情防控政策,优先保障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加快旅

游业转型升级,扎实推进农家院提升改造行动,增强精品民宿供给,进一步提升乡

村旅游品质,吸引游客集聚。推动传统散户“农家乐”向公司化、集群化发展,积

金筹措力度,重点推动人民路、长城路道路提升工程等5个重点项目建设,大修乡

村公路20公里,维修改造桥梁5座。

(三十一)加快推动重点项目建设。对100个纳入年度计划的重点项目,实施

归口管理、挂图作战,全力推动项目建设,确保应开尽开。全力攻坚房地产领域项

目、矿山治理二期、三期工程及北部山区生态修复工程,尽快形成更多实物工程

量。

(三十二)加快储备项目转化落地。建立重点项目滚动续接推动机制,以“十

四五”规划项目及新签约项目为重点,建立重点项目滚动续接管理库。按照签约项

目、前期项目、立项项目、开工项目四类,实行跟踪管理、压茬推进,促进重点储

备项目转化落地。加快推动新能源项目落地,按照《蓟州区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

五”规划》布局,统筹推进一批风光利用项目,加快形成新的投资支撑。积极争取

市相关部门支持,提速抽水蓄能、引热入京等重大工程项目前期工作。

(三十三)提升要素保障能力。加强土地供给,加快闲置低效用地盘活进程,

设立专用资金,按需解决土地手续问题,力争新储备一批成熟用地。制定实施蓟州

区进一步优化投资项目施工许可具体措施方案,极限压缩项目审批、验收流程,对

园区工业项目推行“拿地即开工”审批服务。鼓励民间投资参与政府项目建设,坚

持政府引导和市场主体相结合、非禁即入与规范管理相结合,明确并公示城市基础

设施、城市更新等适合民间投资参与的具体领域,制定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的重大项

目清单,定期对外推介发布。

招商、专业招商、精准招商,尽快签约储备一批大项目、好项目,为经济长远发展

做足支撑。

(三十五)积极吸引外商投资。落实《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对投向先进

制造业、科技创新、技术性服务业等领域的外资项目,及时办理进口自用设备免税

手续。支持外商投资企业设立高新技术研发中心。支持重点企业申请研发中心免税

资格认定,吸引外资研发中心落户蓟州。

(三十六)实施创新驱动战略。落实高企倍增行动计划,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净

6家。梯度培育科技型企业,完成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133家,“雏

鹰”“瞪羚”企业评价入库57家,发展科技领军(培育)企业2家。推进传统产

业科技赋能,积极引导传统企业进行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升级,新培育“专精特

新”企业2家。加强科创企业融资需求对接服务,引导科技创新再贷款支持银行增

加对科创的信贷投放,撬动金融资本支持科技创新。

(三十七)积极营造支持企业家以恒心办恒业的良好氛围。着力筛选1020

家市场前景广阔、规模化经营的民营企业,实施服务聚焦、政策聚焦,精准扶持其

做大做强,推进“小升规”“小长大”。

六、全力稳财政

(三十八)促进土地出让。加快完善熟地出让前期手续,有序推向市场,提高

土地收入。

(三十九)制定出台蓟州区新一轮乡镇财政体制管理办法。着力引导各乡镇主

动发展实体经济、结算经济,广开新税源。

(四十)加强退税风险防范。以“信用+风险”为基础,以税收大数据为依

产资源,妥善化解存量债务,严格控制新增债务,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

底线。进一步加快平台公司及国有企业市场化改革,增强企业竞争力和抗风险能

力。树牢“过紧日子”思想,加强预算管理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极限压减一般性

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牢牢兜住“三保”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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