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权路-北斗芯片的核心龙头股

2023年9月9日发(作者:沈尹默)
苏州市发改委关于苏州聿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苏
地2016-WG-62号”地块三期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布日期】2018.01.24
• 【字 号】苏发改中心[2018]15号
• 【施行日期】2018.01.24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土地资源
正文
苏州市发改委关于苏州聿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苏地2016-
WG-62号”地块三期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苏发改中心[2018]15号
相城区发改局:
你局相发改中心核〔2018〕1号文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
事项批复如下:
一、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及《江苏省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同意建设苏州聿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苏
地2016-WG-62号”地块三期工程。
项目单位为:苏州聿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相城区高铁新城南天成路南、澄阳路西。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建设规模:项目包括“苏地2016-WG-62号”地块
5个子地块(1#、8#、12#、14#、19#),总占地面积为75681平方米,总建筑面
积为449322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为315432平方米,容积率为3.0~6.0。
四、项目总投资为510000万元,所需资金由项目单位自筹。其中,项目资本
金为127500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5%。
五、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
是:1.市规划局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意见书(苏规相2016设037号);2.市国土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合同补充协议(合同编号:3205012016CR0128)。
六、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
行调整,请按照《江苏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
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七、请苏州聿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八、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
工建设的,请苏州聿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
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项目代码:2018-320507-70-02-302540)
文档附件: 发文正式稿(苏发改中心[2018]15号)
苏州市发改委
2018年1月24日
圣芭芭拉-股票什么情况下会派股

更多推荐
苏州房地产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