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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5日发(作者:)
商铺装修设计导读
一、设计注意事项:
1、报审拆改设计:消防设施;店铺与走廊的玻璃隔断及门;店招的尺寸及形式,
标准店招尺寸及做法见提供的《内装图纸设计参考》。
2、装饰材料:必须防火,杜绝木装修,装修材料一律采用B1级或以上的材料见
《装修材料防火等级》。
3、不允许在商铺内设置卫生间和夹层。
4、餐饮商铺有湿加工区域必须做好防水并在图纸中注明。
5、餐饮商铺的排水必须经过一级隔油池后排入主管道。
6、餐饮商铺的油烟必须经过油烟净化器后接入排烟通道。
7、提供书面施工进度说明(注明场内及场外施工项目)。
8、店招铺面设计参见《店招设计导则》
二、装修设计要求:
(一)电气:
1、“精品铺”原有吊顶灯具、风口、喷淋、烟感、温感等设备设施,未经商管公
司允许,不得移位、拆除;
2、“餐饮店铺”配电箱内需预留门楣灯箱电源开关、风机盘管电源开关、排油烟
风机及油烟净化器开关;
3、灯具设计要求:出于安全考虑,请勿使用220V射灯、轨道射灯、霓虹灯,尽
量减少异型灯具的使用;建议使用12V低压射灯;
4、应急照明按照消防规范进行设计,保证应急状态下最低照度要求;超过20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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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店铺,内通道地面需粘贴“自发光疏散指示标标识”;
5、布线按要求使用金属穿线管,5米以内允许使用包塑金属软管;2.4米以下(或
金属外壳)用电设备必须做接地保护,所有穿线管做跨接地线;
6装修前提供总用电量及用电说明,电源总开关及设计容量不得超过预留总开关
的容量,保护关系为逐级保护,选择性分断;
7、提供隐蔽工程平面图及隐蔽工程布线图(含接线盒位置);
8门头LOGO、风机盘管、排油烟风机、油烟净化器电源接入商铺自身配电箱,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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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设置开关;
9、灯具接线使用瓷质接线端子;
10、射灯、金属卤素灯等高发热量灯具电源接线须使用阻燃耐高温线缆或加穿阻
燃护套;
11库房(更衣间)内严禁设置插座,须使用封闭式灯具(餐饮类使用厨房专用
防潮、防水的灯具及开关、插座,仓库使用防爆型灯具);
12上述未尽事宜按照国家规范进行操作,并使其达到商管公司的安装要求和长
春市现行规范的要求。
(二)给排水、空调:
1所有用水设备前加装截止阀;
2、所有给水管在不影响装修效果的情况下尽量以明管敷设;
3、租赁区域内给水管建议采用PP-R管,管径不得大于预留管径;
4、餐饮类厨房采用加垫层明沟排水,并安装一次隔油滤渣池。所有排放物必须
经一次隔油及滤渣处理后,方能排放至地下室隔油池进行集中处理。
5、所有厨房、食品装运区域和食品处理区域必须进行防水处理,厨房整体防水、
刚性、柔性各一遍,防水施工方案须经过工程部审核通过后方可施做,渗水试验
时间不得少于24小时。防水层边缘收口部分延墙面延伸不得低于500mm;
6、隐蔽或暗埋的排水管道在隐蔽前必须做灌水试验,灌水高度不低于隐蔽管线
高度;
7、在所有洗涤槽、盆和特殊卫生装置中应安装单独的固体杂物过滤网,从事美
容美发经营的租户必须安装毛发过滤器。
8、商户的卫生设备、通气管、水管附件应符合商管公司的安装要求和长春市现
行规范的要求。
9、所有空调风机盘管不得吊顶内回风。
(三)排油烟:
1、商铺内预留排油烟主管道对接口,租户依照预留管道自行安装油烟净化器、
排油烟风机;
2、油烟净化设备需符合现行环保要求并达到环保验收标准,并提供检验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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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商管公司备案;
3、租赁区域内排油烟管道安装不宜过长并设置清油口,便于定期清理;
4、排油烟管道水平管最低端加装“泄油口”;
5、排油烟管道使用“不锈钢” 材质制成,并做隔热处理,刷防火涂料;
6、餐饮商铺的厨房间隔墙体需砌筑至棚顶;不能设传菜口;厨房与就餐区需采
用防火门,排油烟罩有挡火板;厨房顶棚必要的检修口,具备油烟净化器及管道
的清洗条件。
7、步行街商铺内设置一级隔油池,设置杂物过滤箱(商户完成)。
(四)装修:
1、“精品铺”精装到位;如商户对装修有特殊要求(如:自行设计装修或局部自
行设计装修),请在签约时提前向商管公司进行申报;
2、“餐饮铺”毛坯交房;
3、步行街玻璃门、门头LOGO、玻璃隔墙、商铺间隔墙砌筑等已就位,未经商管
公司允许,商户不得私自拆改、变更、装饰;
4、 上述内容如须进行改动,需事先向商管公司提出申请,商管公司将根据整体
规划及可能性来判断决定。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商户承担;
5、商铺门头、店招按如下要求进行设计,并报商管公司审批,详见《店招设计
导则》;
➢ 1F、2F单开间“精品商铺”需按现有统一装修风格、尺寸进行设计,不
可变更;入口玻璃两侧可以做精美橱窗或广告灯箱;
➢ 1F、2F双开间“精品商铺”,至少保留一个开间为标准店招,另一开间
可设计为橱窗或局部灯箱;(作为消防出口的洞口不允许改动)
➢ 1F、2F三开间“精品商铺”,同上。
➢ 1F、2F四开间(含)“精品商铺”,商铺可自行设计,但手法宜简洁大方,
店招仍以字体为主,广告灯箱的设计宜使用柔和色彩,切忌使用过纯的
颜色和过绚的灯光设计,须符合购物中心的整体形象;至少一个开间作
为橱窗设计;
➢ 1F、2F融合到精品区中的餐饮商铺,由商户在现有设计基础上自行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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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F、2F、3F中庭餐饮由商户提出基本意见,提供LOGO,设计原则为:
店招及门头不使用大面积跳跃的颜色,如红、黄、蓝、绿等;
➢ 3F餐饮由商户自行设计;
➢ 上述标准店招光源须采用“白色冷光源”设计;
6、对于承租区域在两铺以上的商户,原有玻璃门可以适当关闭,但连续关闭数
量不得多于两组,门扇不得拆除。一个消防分区内必须按消防要求保留疏散门;
7、紧邻步行街玻璃隔墙、玻璃幕墙区域不得设计高柜及任何墙体予以遮挡;
8、木作施工:木质材料要求使用环保材质,均匀涂刷三遍以上(厚度不小于1
毫米)防火涂料或采用防火板,灯具、镇流器或其他用电设备安装位置须垫防火
板,如有木作灯箱须预留散热孔;
9、所有道具的边角请采用圆弧等过度设计,不可有棱角,以避免划伤顾客;
10、所有暗装的接线盒部位,不可封闭,必须预留检修口;
11、天花开孔,不得破坏天花板主龙骨,须对开孔部位进行加固,以保证天花板
的牢固性;
12、租赁区域内需悬挂道具、灯箱等部件一律不得固定在龙骨、吊顶内管线上,
必须在吊顶内楼板安装悬挂基础挂件;
13、租赁区域内如需增加隔墙,必须使用轻钢龙骨石膏板,隔墙不可到顶(天花
板距离不得小于50CM,并增加(或调整)相应的安全出口指示标志。
14、“餐饮类”商铺需注意以下设计要求:
➢ 地板负荷小于4.0KN/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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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超过此负荷需须将负载分布及加固方案报商
管公司审核,通过后方可施做;
➢ 地板垫高层应使用轻质材料(如:轻体转、陶粒石等),严禁填充沙石
等材料;
➢ 厨房隔墙采用轻质材料实墙到顶;其他隔墙可采用轻钢龙骨,石膏板内
填防火填充物,不可到顶;
➢ 吊顶内设备检修位置预留检修口(600mm*600),检修口做加固处理,数
量现场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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