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明)龙骨吊顶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工程名称
×××工程
分项工程名称
吊顶(纸面石膏板)
验收部位
13
施工单位
×××公司
项目负责人
检验批容量
分包单位
×××公司
项目负责人
最小/实际
抽样数量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
监理(建设)
单位验收记录
主控项目
6.2.2(6.3.2)
观察及尺量检查3处,符合规范要求
  产品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均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
6.2.3(6.3.3)
  有产品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符合规范规定要求
6.2.4(6.2.4)
有隐蔽验收记录,观察、手扳检查等符合规范规定要求
6.2.5(6.3.5)
有产品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均符合规范规定要求
6.2.6(6.3.6)
符合规范规定要求
6.2.7(6.3.7)
观察和尺量检查均符合规范规定要求
  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符合规范规定和设计要求
6.28(6.3.8)
有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均符合规范规定要求
6.2.9(6.2.9)
有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均符合规范规定要求
6.2.10(6.3.10)
有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均符合规范规定要求
实测项目
纸面
石膏板
金属板
矿棉板
塑料板
玻璃板
               
共实测36点,其中合格32点,不合格4点,合格点率88.9%
表面平整度
3
2
2
2
2
3
2
3
1
2
3
2
2
3
接缝直线度
3
1.5
3
3
3
2
1
1
2
2
3
2
3
2
1
接缝高低长
1
1
1.5
1
1
1
1
0
0
1
1
0
0
0
1
共实测  36  点,其中合格  32  点、不合格  4  点,合格点率  88.90  %
施工单位检查
评定结果
  经检查,该检验批中主控项目、一般项目满足规范规定要求和设计图纸要求,资料完整,自检合格。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经检查,该检验批中主控项目、一般项目满足规范规定和设计图纸要求,资料完整,评定为合格,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                                       

SG—T087填写说明
一、本表适用于轻钢龙骨、铝合金龙骨、木龙骨等为骨架,以石膏板、金属板|矿棉板、塑料板或格栅等为饰面材料的暗(明)龙骨吊顶工程施工检验批质量验收。
二、本表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三、各分项t程检验批划分:同一品种的吊顶工程每50间(大面积房间和走廊按吊顶面积30m2为一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四、检查数量划分:
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于3间,不足3间时应按全数检查。
五、主控项目检查方法:
1.6.2.2条(6.3.2条)吊顶标高、尺寸、起拱和造型应符合设计要求:观察、尺量检查。
2.6.2.36.3.3)饰面材料的材质、品种、规格、图案和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3.6.2.46.3.4)暗龙骨吊顶工程的吊杆、龙骨和饰面材料的安装必须牢固:观察、手扳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4.6.2.56.3.5)吊杆、龙骨的材质、规格、安装间距及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金属吊杆、龙骨应经过表面防腐处理;木吊杆、龙骨应进行防腐处理、防火处理:观察、尺量检查、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6.2.6条(6.3.6条):观察、(手扳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六、一般项目检查方法:
1.6.2.76.3.7)饰面材料表面应洁净、色泽土致、不得有翘曲、裂缝及缺损;压条应平直、宽窄一致:观察、尺量检查。
2.6.2.86.3.8)金属吊杆、龙骨的接缝应均匀一致,角缝应吻合,表面应平整、无翘曲、锤印;吊杆、龙骨应顺直、无劈裂、变形:隐蔽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3.6.2.96.3.9)吊顶内填充吸声材料的品种和铺设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防散落措施:检查隐蔽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七、表中一般项目实测值单位为“mm”,带圈的数值为明龙骨吊顶实测项目允许偏差。 
八、本表一式四份,建设、监理单位各存一份,其余由施工项目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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