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厨房排油烟系统清洗规范
公共场所厨房排油烟系统清洗规范
1 总则
为配合消防部门对公共场所厨房排油烟系统清洗检测正常的实施,进⼀步提⾼公共场所厨房排油烟系统清洗⼯作的专业技术⽔平,保证公共场所厨房排油烟系统清洗达到相应的消防安全要求,制定本规范。
2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公共场所厨房排油烟系统各主要构成部分清洗⽅法、清洗过程以及专业清洗机构、专⽤清洗设备的技术要求。本规范适⽤于公共场所厨房排油烟系统的专业清洗⼯作,其它公共场所厨房排油烟系统可参照执⾏。
3 术语与定义
3.1公共场所厨房排油烟系统清洗
采⽤某些技术或⽅法清除油烟管道、油烟处理净化系统及其它部件内与排油烟相接触表⾯积聚的污染物、油烟净化器内的污染物,以及对厨房操作间排油烟系统的防⽕处理。
3.2 专⽤清洗设备
⽤于公共场所厨房排油烟系统清洗的机械设备、⼯具、器械和油烟管道内污染物状况视频采集设备等的总称。
3.3 机械清洗
使⽤专⽤清洗设备进⾏公共场所厨房排油烟系统的清洗。
3.4 专业清洗机构
从事公共场所厨房排油烟系统清洗的专业技术服务单位。
4 技术要求
4.1 清洗⽅法的要求
公共场所厨房排油烟系统的清洗应采⽤物理结合化学的清洗⽅法。
4.2 清洗过程的要求
4.2.1⼯作范围
公共场所厨房排油烟系统清洗范围包括:排油烟罩、油烟管道、净化器、运⽔烟罩内部风机、排烟风机。
厨房、部件清洗范围包括:油烟管道的内表⾯、烟罩箅⼦、运⽔烟罩内部风机、烟罩相关组件、排烟风机、净化器及室内灶台、墙⾯、地沟。
4.2.2 现场检查与准备
专业清洗机构应查阅公共场所厨房排油烟系统有关技术资料,对需要清洗的公共场所厨房排油烟系统进⾏现场勘察和检查,确定适宜的清洁设备、⼯具和⼯作流程。并根据公共场所厨房排油烟系统的情况和本规范的技术要求,制定详细的清洗⼯作计划和清洗操作规程。4.2.3油烟管道清洗
采⽤专⽤机械清洗设备将油烟管道内表⾯积聚的污染物有效地剥离,严禁使⽤⼯业碱(PH ⼤于12的碱性药剂)进⾏清洗。
4.2.4 部件清洗
采⽤专⽤⼯具、器械对部件进⾏清洗,清洗后的部件均应满⾜达到部件安装前机件原⾊。部件可直接进⾏清洗或拆卸后进⾏清洗,清洗后的部件应恢复到原来所在位置,功能型部件应须保有原有功能。
4.2.5清洗作业过程中的污染物控制
清洗过程中应采取作业区隔离、覆盖、清除的污物妥善收集等有效控制措施,防⽌公共场所厨房排油烟系统内的污染物散布到⾮清洗⼯作区域。
4.2.6 作业出⼊⼝
专业清洗机构可通过厨房操作间排油烟管道不同部位的作业出⼊⼝进出⼈⼒和机械,进⾏相应的清洁与检查⼯作。必要时可切割其它出⼊⼝,并保证施⼯后将其密封处理。
4.2.7 ⾷品安全注意事项
严格遵循厨房内⾷品安全原则:公共场所厨房排油烟系统清洗前对包括砧板、碗、筷、碟、杯等餐具的转移,以及调味品、⽣、熟⾷物的安全转移及存放,应在每次公共场所厨房排油烟系统清洗后对相关⽤具进⾏消毒、晒⼲,以防微⽣物的孳⽣。
4.3 清洗效果及安全措施的要求
4.3.1 清洗效果
公共场所厨房排油烟系统清洗后排油烟系统内表⾯积聚的污染物,95%以上⽆明显油垢(清洗后见内壁原⾊),部件清洗后应⽆残留污染物检出。
4.3.2 清洗效果的检查
公共场所厨房排油烟系统清洗后,由专业检测职能机构定期进⾏检测。
4.3.3 清洗效果的影象资料
公共场所厨房排油烟系统清洗后,应使⽤机器⼈将所有清洗过的油烟管道内部情况
录制成影象资料保存备案。
4.3.4安全措施
清洗机构应遵守有关的现场施⼯安全规定,清洗现场应设置安全员,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清洗施⼯⼈员及建筑物内⼈员的安全,并保护好环境。
4.3.5 污物处理
从厨房操作间排油烟系统清除出来的所有污物均应妥善保存,并按有关环境卫⽣规定进⾏处理。
4.4 专业清洗机构的要求
从事公共场所厨房排油烟系统统清洗⼯作的专业机构应符合附录L的要求。
4.5 专⽤清洗设备的要求
⽤于公共场所厨房排油烟系统的主要清洗设备应符合附录M的要求。
5 清洗标志
已清洗并经检验合格的厨房操作间排油烟系统,可以张贴厨房操作间排油烟系统已清洗标志。标志内容、格式、制作及悬挂⽅式等另⾏确定。
6 本规范⾃2009年1 ⽉1⽇起实施。
附录L
专业清洗机构的技术要求
本附录规定了从事公共场所厨房排油烟系统清洗⼯作专业机构应达到的技术要求。
L1 机构的服务范围
L1.1 专业清洗机构可以承担公共场所的厨房操作间排油烟系统的清洗⼯作。
L2 机构的基本要求
L2.1 专业清洗机构应具有独⽴法⼈资格。
L2.2 经⼯商管理部门注册,取得合法经营执照。
L2.3专业清洗机构应有固定的办公和⼯作场地。
L3 ⼈员要求
L3.1 专业清洗机构应具有⼯程技术、管道通风、仪器仪表等专业及技术⼯⼈配套的技术⼈员队伍。
L3.2 专业清洗机构中经过专门知识培训并考试合格的⼈员应不少于全体员⼯的80%;
L4 管理体系要求
L4.1 清洗质量管理
专业清洗机构应设⽴专门质量管理部门,建⽴健全厨房操作间排油烟系统清洗全过程的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和清洗⼯程档案、资料保管制度,制定出本机构具体的清洗操作规程、清洗质量保证措施、⾃检⽅法等。
L4.2 安全管理
专业清洗机构应制定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现场安全员、现场⼯作⼈员的⼈⾝安全、⼈员防护、设备安全、环境保护、污染物处理相关制度。
L4.3 安全措施
专业清洗机构应为现场清洗⼯作⼈员提供必要的⼈⾝安全保护器材、个⼈防护⽤品、设备⽤电⽤⽓安全保护装置。
L5 专⽤清洗设备要求
L5.1 设备种类及数量
专业清洗机构应具有专⽤清洗设备(见表L1)以及其它清洗所需要的设备、器材和⼯具。L5.2 设备技术要求
专业清洗机构所具有的清洗设备应满⾜附录M的要求。
L6 技术培训与技术评估
省级公安消防部门负责专业清洗机构的技术评估、技术咨询、专业技术⼈员和主要管理⼈员的培训。
专业清洗机构每2年进⾏1次技术评估。
表L1 厨房操作间排油烟系统主要专⽤清洗设备清单
M4.1.7 操作控制系统:操作与控制必须在油烟管道外部进⾏。
M4.1.8 机器⼈的供电电压:应不⾼于36V。
M4.2 油烟管道清洗机器⼈
M4.2.1 油烟管道清洗机器⼈组成:主要包括运动系统、清洗系统、监视录像系统、操作控制系统等。
M4.2.2 运动系统:同M4.1.2的要求。
M4.2.3 清洗系统:应能够⾄少在150×150毫⽶以上矩形风管或直径150毫⽶以上圆形风管内部对平⾯、凹凸、缝隙等处有效进⾏清洗⼯作,清洗距离单⽅向不低于25⽶;清洗装置⼯作时机器⼈⾏⾛平稳。其他⼯作⽅式的清洗⼯具应能保证清洗效果。M4.2.4 监视录像系统:同M4.1.6的要求。
M4.2.5 操作控制系统:操作与控制必须在风管外部进⾏。
M4.2.6 机器⼈的供电电压:同M4.1.8的要求。
M4.3 油烟管道⼿持清洗装置
M4.4 ⾼温⾼压⽔射流清洗机
M4.4.1 ⼯作压⼒(bar) 170以上,控制⾯板控制压⼒可调
M4.4.2 最⾼温度(度) 80以上,控制⾯板控制温度可调
M4.4.3 带过载过热继电器,可长时间不停机⼯作
M4.4.4设备⾃带洗涤剂箱,并能⾃动混合清洗药剂,控制⾯板控制清洁剂的输送
M4.4.5⾼压⽔管长度30⽶,可旋转1050毫⽶长不锈钢枪杆、伺服喷枪柄、防缠绕系统M4.4.6⾃带低压、⽆⽔状态下燃烧炉断
⽕保护装置,并有30秒⾃动延时总停装置
M4.5 油烟管道系统设备、部件清洗装置(⾼温⾼压⽔射流清洗机技术参数见M4.4)M4.5.1 ⼯作⽅式:⾼温⾼压⽔射流清洁。
M4.5.2 清洗功能:能清除烟罩、烟罩箅⼦、灶台、烟罩围裙残留的污染物。
M5 专⽤清洗设备的技术评估
省级公安消防部门负责公共场所厨房排油烟系统专⽤清洗设备技术性能和指标的检测与评估。
M6 其他
公共场所厨房排油烟系统专⽤清洗设备还应满⾜相关国家标准规定的电器设备安全性、包装、运输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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