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潭市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2.08.11
∙【字 号】
∙【施行日期】2022.08.1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
正文
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潭市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湘潭高新区和经开区管委会,市直机关各单位,市属和驻市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
《湘潭市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11日
湘潭市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推动全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18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促进行动(2021—2025年)的通知》(国卫医发〔2021〕27号)和《湖南省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湘政办发〔2021〕81号)等精神,结合湘潭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时期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政府主导,坚持医防融合、平急结合、中西医并重,强化公立医院主体地位和公益属性,以实施中央财政支持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为契机,以建立和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为目标,加快推进公立医院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探索建立城乡融合发展、资源布局均衡、功能定位清晰、专业特色明显,上下联动、区域协同、优质高效的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体系,打造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湘潭样板”。到2022年底,明确各级公立医院定位,公立医院改革和高质量发展相关政策的顶层设计基本完善,紧密型城市医联体和县域医共体建设稳步推进,临床诊疗能力持续提升,全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入占公立医院医疗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3.5%,人员薪酬中稳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0%,公立医院门诊和住院患者满意度均达到95%以上;到2025年底,全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入占公立医院医疗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6%,人员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例逐步提高,人员薪酬中稳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40%,公立医院门诊和住院患者满意度以及医务人员满意度均达到95%以上,创建湖南省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示范性医院2~3家、湘潭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示范性医院达到5家。
二、主要任务
(一)构建优质高效的公立医院发展体系
1.推动市级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围绕人民群众全方位全周期健康需求,明确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和机构间关系,引导市直公立医院差异化高质量发展。市中心医院建设成为心血管、骨科等专科省内领先、其他疑难重症学科共同推进以及医疗、科研、教学“三位一体”的区域医疗中心,将其打造为湘中、东部地区医疗高地,力争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布局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按“强专科、大综合”模式推进肿瘤学科做大做强,其他学科做精做细,以肿瘤学科带动相关专科发展,创建省级肿瘤学科区域医疗中心。市中医医院建设中医药特色鲜明、专科优势突出、综合服务能力较强的省级区域中医诊疗中心。通过功能转型、业务整合、布局调整等方式,引导其他医院成为医疗服务体系的有效补充,其中市第二人民医院转型为老年病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湘潭医卫职院附属医院)转型为教学科研和助理全科医生培养基地,市妇幼保健院在危重孕产妇、儿童救治和妇女儿童保健等方面发挥服务特色,市第五人民医院在精神卫生、市第六人民医院在综合康复和医养、市口腔医院在口腔医学等方面发挥专科特色,各医院形成“大专科、小综合”发展模式。推进市中心医院传染病院区建设,承担全市重大传染病集中救治任务。(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湘潭医卫职院。排
名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其他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下同)
2.推进紧密型城市医联体建设。按照资源共享、分工协作的管理模式,坚持“总医院、大统合”方针,推进城市区公立医院整合成立市中心医院总医院,打造具备优势专业和优秀人才、实现优质治理的“旗舰”医院,并按网格化管理要求,与其他专科医院、康复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公共卫生机构等组建紧密型城市医联体。理顺管理机制,加强城市医联体各成员之间沟通衔接,以人才共享、技术支持、检查互认、处方流动、服务衔接等为纽带开展合作,强化优质化、同质化、规范化管理。支持医联体共同组建专科疑难疾病会诊中心。(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湘潭医卫职院,各城市区人民政府)
更多推荐
发展,医院,高质量,医疗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