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省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职业技能大赛服装制作工竞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东省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
∙【公布日期】2010.04.12
∙【字 号】粤技组[2010]7号
∙【施行日期】2010.04.12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
正文
广东省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职业技能大赛服装制作工竞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粤技组〔2010〕7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局、人力资源局)、省属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关于开展2010年广东省职业技能大赛和广东省第五届“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的通知》(粤办函〔2010〕132号)的要求,我们制订了《2010年广东省职业技能大赛服装制作工工种具体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级以上市和省属部门(行业)在实施过程中,如有疑问,请直接与该工种承办单位或全省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联系。各地级以上市和省属部门(行业)参加本工种竞赛的代表队,请直接向该工种竞赛承办单位报名。
本实施方案请查询网站。
技术咨询: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联 系 人:傅 鸫 刘忠良
承办单位:广东省服装服饰行业协会
联 系 人:温静华
邮 箱:****************
联系地址:广州市礼岗路13号
广东省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二日
2010年广东省职业技能大赛服装制作工竞赛实施方案
一、竞赛宗旨
随着《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的出台和广东服装产业的快速发展,对我省服装制作人才的综合技能要求也越来越高,为进一步推动我省服装制作领域的研究创新和加快全省服装技能型人才队伍的建设,并挖掘和培养一批高素质和高技能的服装制作人才,促进广东服装业的进一步发展,根据粤办函〔2010〕132号文部署要求制订本方案。
二、组织机构
服装制作工技能竞赛由承办单位--广东省服装服饰行业协会为主成立竞赛组委员会,在省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统一领导下负责统一指挥和协调本工种工作的竞赛。
(一)组委会
主 任:刘岳屏 广东省服装服饰行业协会会长
副主任:丁 宁 广东省服装服饰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
刘宪生 广东省服装服饰行业协会副会长
黄益群 广东省服装设计师协会副会长
成 员:王珈、温静华、唐睿、曹苇、陆秀淮、叶奕莉、闵静、于保穗、蔡志强、郑凤妮
(二)组委会办公室
主 任:黄益群(兼)
成 员:王珈、温静华、唐睿、曹苇、陆秀淮、叶奕莉、闵静、于保穗、蔡志强、郑凤妮
(三)根据赛事安排,设立竞赛仲裁组、命题组、裁判组、考务组、后勤接待组和宣传报道组。
三、竞赛项目、竞赛标准、组别
(一)竞赛项目:服装制作工
(二)竞赛标准:竞赛以服装制作工《国家职业标准》三级(高级)及以上内容为依据,结合生产实际组织命题,命题以操作技能和解决生产实际问题的能力为重点,分理论和实操两部分。
(三)组别:设职工组
四、参赛选手资格(条件)
各类企事业从业人员。
五、决赛时间、地点:
(一)决赛时间:2010年8月上旬
动态汇报演出时间:2010年9月下旬
(二)举办地点:广州
六、奖励办法
按粤办函〔2010〕132号文执行。
七、竞赛程序
(一)报名办法:
各地级以上市根据竞赛要求,填写《2010年广东省服装制作工职业技能竞赛报名表》(附件1)和《2010年广东省服装制作工职业技能竞赛报名汇总表》(附件2)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及四张本人大一寸白底相片,将参加决赛的选手、领队和教练的名单报本工种竞赛组委会办公室(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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