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查细则
(1)规划布局、用地性质:用地范围内的建筑性质是否与我局给定的规划设计条件相吻合;核实用地坐标是否与土地证坐标一致,周围道路系统坐标是否与现状一致;原先规划好规划现状与新规划的CAD图应能拼接在一起.
(2)规划指标体系:用地面积、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建筑控制高度、建筑红线后退距离、交通出入口数量及方位、停车泊位等各项规划指标是否符合我局提出的规划设计条件。
(3)道路交通系统(含公共停车场):审查规划确定的周围道路红线宽度定位,道路绿线宽度;自行车棚的位置,地下停车场位置、数量,出入口、大小;地面停车不得大于10%,停车率不得小于60%。不得利用退让道路红线的用地作为停车位。
(4)建筑要求 每一栋建筑都应标明层数,90㎡以下的户型比例不少于70%; CAD图中建筑的坐标位置应于蓝图中的位置一致;高层建筑楼长不得超过60米,多层不超过80米!
经济适用住房单套的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90㎡以下的户型比例不少于100%;廉
租住房单套的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
幼儿园生活用房不超过三层,小学教学楼不应超过四层;中学、中师、幼师教学楼不应超过五层。
(5)建筑间距控制 (建筑为南北向)附表1
①、宅建筑侧向间距:高层之间为13米,多层之间6米,高层与多层之间为13米。
②、住宅建筑正向间距:多层、低层之间不少于15米,在满足日照要求的前提下以南侧建筑建筑性质为标准留足间距。
③、非住宅建筑间距按下列要求确定:(一)高层非住宅建筑:南北向平行布置间距应不小于南侧建筑高度的0.3倍,且应不小于18米;东西向平行布置间距应不小于较高建筑的0.3倍,且应不小于13米;
(二)高层非住宅建筑与多层非住宅建筑平行布置间距应不小于13米;
(三)多层非住宅建筑南北向平行布置时,其间距应不小于南侧建筑高度的0.6倍,且应
不小于10米;多层非住宅建筑东西向平行布置时,其间距应不小于较高建筑高度的0.6倍,且应不小于10米;
(四)低层非住宅建筑与高、多、低层非住宅建筑平行布置时间距按消防规定控制,但最小值不宜小于6米;
(五)其它形式布置的非住宅建筑间距,非住宅建筑的山墙间距按消防间距规定控制。
(6)建筑退让 (应满足附表2的要求)。 建筑后退道路距离是否符合规划条件要求(一般道路多层后退5米,高层后退10米);建筑退让地界,侧向多层3米,高层6.5米,正向间距多层12米,高层15米;道路交叉口建筑应尽可能加大退让,建筑根据日照分析退让北侧地块极限影响线;学校教学楼距离住宅25米;建筑退让河道蓝线依据市政科河道蓝线有关要求执行。
沿建设用地边界和沿城市道路、河道、铁路两侧及电力线保护范围等边侧的民用建筑,其退让距离除必须符合日照间距、文物保护、风景旅游、市政管线、消防环保、抗震、防汛和交通安全等有关规定外,应同时符合本规定。
(7)日照分析 高层应做日照分析报告,新区满足大寒日2小时要求,老城区应满足大寒日1小时;多层新区日照间距为1:1.37,老城区1:1.2;学校、老年公寓满窗日照应满足冬至日2小时, 幼儿园生活用房应满足满窗日照应满足冬至日3小时。建筑对自身的遮挡也应满足日照要求。
(8)绿化系统:审查规划的绿化系统是否符合有关部门划定的绿线,河道蓝线,退让绿线、蓝线按照其专项规划要求。
(9)管线综合、市政公用设施、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根据居住区规范要求相应的建筑容量和人口容量,确定市政公用设施(公厕、变电站、换热站、燃气调压站、垃圾转运站、邮筒等)及公共服务设施(物管、中小学、托幼、农贸市场、文化站、社区用房)的位置,规模应在图纸中标明。中小学的位置应符合《中小学布点规划》。公厕、幼儿园、垃圾转运站、物管等位置一定要在图纸中标明。
每达到2778人的住宅区必须配备6班幼儿园(54人/千人);每达到5400人的住宅区必须配备12班的小学(100人/千人); 每达到10169人的住宅区必须配备12班以上的初中(59人/千人),教育配套设施可以异地建设,须缴付教育设施配套费。(淮政办2008(5)号)
审核地块及公共建筑均应设置信报投递箱。
(10)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审查规划的内容是否符合电力高压线走廊、交通、环境保护水务、文物、国土资源、园林绿化等相关部门的意见,高层建筑应进行消防审核。
(11)编制成果:图纸盖章前检查分项图纸齐全:包括现状图、总平面图、位置图、高层日照分析报告、尺寸标注图。蓝图、CAD图、文本内容应一致。
(12)建筑层高 商业建筑层高5米以下,住宅建筑层高3米。
附表1建筑退让要求(单位:米)
建筑退让 | 道路 | 侧向地界 | 正向地界 | 建筑侧向间距 | 多层 | 高层 |
多层 | 5米 | 3米 | 12米 | 多层 | 6米 | 13米 |
高层 | 10米 | 6.5米 | 15米 | 高层 | 13米 | 13米 |
附表2建筑物最小间距标准(单位:米)
遮挡建筑 | 被遮挡建筑 | 布置形式 | ||
平行 | 垂直 | |||
低层住宅 多层建筑 | 低层、多层 | 15 | 15 | |
小高层 | ||||
高层 | 18 | 18 | ||
小高层住宅 | 低层、多层、小高层 | 25 | 20 | |
高层 | 25 | |||
高层建筑 | 高度小于100 | 低层、多层、小高层 | 30 | 20 |
高层 | 25 | |||
高度大于100 | 低层、多层、小高层 | 40 | 25 | |
高层 | 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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