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墙体材料革新“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12.11.21
∙【字 号】陕建发[2012]313号
∙【施行日期】2012.11.2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发展规划
正文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墙体材料革新“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陕建发[2012]313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局),韩城市住建局、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西咸新区建设规划局: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条例》,全面推进全省墙体材料革新工作。我厅制定了《陕西省墙体材料革新“十二五”规划》,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陕西省墙体材料革新“十二五”规划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
陕西省墙体材料革新“十二五”规划
为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工作,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缓解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矛盾,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依据《国家发展
改革委关于印发“十二五”墙体材料革新指导意见的通知》,按照《陕西省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条例》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完成情况
(一)主要工作与成效
1、制定和完善了墙体材料革新的政策法规。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出台了《陕西省建筑节能条例》(陕人常发[2006]39号)、《陕西省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条例》(陕人常发[2011]24号),制订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05]86号)、《陕西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陕政办发[2008]94号),下发了《关于印发陕西省新型墙体材料建筑节能产品认定指南的通知 》(陕建发[2012]81号)等文件,我省墙体材料革新工作已步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
2、建立和完善了墙材革新的目标考核体系。《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若干意见》(陕政发[2006]30号),对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工作的目标与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
将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列为节能工作的三大重点领域之一,纳入了省委、省政府对市县的节能目标考核之中。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将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作为四项重点工作之一,建立健全了节能目标责任制,对建筑节能管理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和分解,建立量化考核指标,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考核机制,有力保证了全省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3、城市城区已实现了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根据国家禁用实心粘土砖的部署,印发了《关于公布限时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城市名单的通知》(陕建发[2006]47号)、《关于公布第二批完成限时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城市名单和第三批限时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城市名单的通知》(陕建发[2009]9号)。全省10个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和3个县级市的城区已实现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全面完成了国家下达的一、二、三批城市城区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目标任务。在全面完成城市城区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的基础上,积极努力向县城推进, 全省80个县城已基本实现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目标。
4、新型墙体材料的生产技术水平显著提高。2010年全省新型墙体材料产量占墙体材料总量的比例达到56.5%,比2005年提高14个百分点,实现了国家确定的55%目标,以新型墙
体材料为主的生产格局基本形成,生产规模、技术水平、产品质量显著提高。综合利用粉煤灰新建蒸压加气混凝土生产线23条,年产量350万立方米;陕南地区利用丰富的页岩资源新建烧结多空砖生产线22条,年产量9亿块标准砖;新建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混凝土多孔砖)生产线12条,年产量120万立方米。
5、新型墙体材料的建筑推广应用不断提升。2010年全省新型墙体材料城镇建筑应用比例达到95%,比2005年提高10个百分点,城镇以新型墙体材料为主的建筑应用格局已形成。多孔砖、空心砖、蒸压粉煤灰(灰砂)砖、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玻璃纤维增强水泥轻质多孔隔墙条板、石膏多孔条板、地源(污水源)热泵技术、太阳能光热技术、太阳能光电技术、外墙外保温技术、屋面保温技术、中空玻璃节能门窗等得到广泛推广应用。
6、以示范引导为切入点推动农村建筑应用。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村建筑建材节能工作的通知》(陕建发〔2008〕49号),编制了《陕西省农村建筑节能技术导则》(试行),组织实施省级新型墙体材料生产示范项目建设46个,年生产能力24.4亿块标准砖。组织实施省级农村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节能示范项目7个,建筑面积20.5万平方米1124
户,多孔砖、节能门窗、保温技术、太阳能热水系统等新型墙体材料和节能技术在农村示范项目得到推广应用,初步形成了城乡一体化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的良好局面。
7、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管工作进一步加强。全省各级共征收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3.1亿元,返还专项基金8429万元。支持新型墙体材料生产示范项目建设979万元,引导企业投资7.27亿元。支持农村推广新型墙体材料节能示范项目建设797万元,引导社会投资2.1亿元。用于科研开发、宣传培训、技术推广专项支出350万元,促进了墙体材料革新工作有效开展。
8、墙体材料革新的节能节地减排成效明显。全省累计生产新型墙体材料342.8亿块标准砖,节约土地约5.6万亩、节约能源212.5万吨标煤、减少二氧化碳排放565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1.81万吨,利用煤矸石、粉煤灰、脱硫石膏、尾矿等大宗固体废弃物850万吨,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
(二)存在的问题
“十一五”期间,墙体材料革新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还比较多,主要是:
1、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任务依然任重道远。一是县(区)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不到位的问题还较为突出,存在个别工程、围墙、临建使用实心粘土砖现象。二是城镇和农村居民建房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面临监督管理缺失的困难,如何有效开展工作需要进一步的探索和研究,任务十分艰巨。
2、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普遍规模偏小,工艺落后,生产粗放。烧结砖生产企业采用自然干燥和轮窑焙烧技术较多,采用先进的余热干燥、隧道窑焙烧技术较少。砌块和墙板生产企业采用手工或半自动生产工艺较多,采用先进的电子计量、自动配料、全自动固定式机械成型、蒸气养护生产工艺较少。新型墙体材料品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3、墙体材料革新工作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墙体材料革新工作管理机构、推进能力、执法能力、服务意识、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十二五”规划
随着“十二五”时期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大宗固体废弃物产生和堆存占用大量土地,污染环境的问题仍相当严重。同时随着城乡建设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居住水平的不断提
高,迫切需要大量品质优良的新型墙体材料,满足绿色节能建筑发展的需求,墙体材料革新面临着新形势和新挑战。
(一)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通知》(国办发[2005]33号);
3、《陕西省建筑节能条例》(陕人常发[2006]39号);
4、《陕西省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条例》(陕人常发[2011]24号);
5、《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十二五”墙体材料革新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环资[2011]2437号);
6、《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05]86号)。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1、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绿色、低碳发展理念,以推进节能减排、促进循环经济发展为重心,以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动力,以服务建筑、保护耕地、资源综合利用为目标,强化政策调控,发挥市场导向,深入推进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工作,大力发展节能、节地、利废的新型墙体材料,推动产业优化升级,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将我省墙体材料革新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发展水平。
2、工作原则:
(1)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充分发挥政府宏观调控作用,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完善法规政策,依法推进;发挥企业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新型墙体材料的市场需求。
(2)坚持因地制宜与区域特色相结合。统筹兼顾各地资源状况、气候条件以及建筑结构等因素,积极发展适合当地实际的新型墙体材料;综合考虑区域经济水平、文化风俗,打
造不同区域、不同民俗、独具特色的建筑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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