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的实施
意见
为切实做好全县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按照省、市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加快城镇化进程、推动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一体化为目标坚持政府统筹、科学规划、农民自愿、政策引导、市场运作实施农村新居建设工程有序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加快改善农村居民住房条件和生活环境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推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社会和谐稳定。
二、目标任务
从200x年起用3年时间实施农村新居建设和危房改造工程每年确保新建农村居民住房12000户力争15000户;完成全县6388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200x年先行改造2142户;200x 年全面完成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和85个中心村的建设规划。
三、主要措施
(一)摸清底子科学规划。开展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调查摸底逐村逐户建立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档案。根据调查情况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由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做好规划编制工作6月上旬编制完成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规划;12月底前完成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上报;中心村及乡镇驻地规划要于200x 年底全部完成。
(二)因地制宜分类实施。鼓励具备条件实施整村迁建或能够集中成片改造、建设的村(街)示范带动建设大村庄和农村社区;引导经济条件好、建房需求迫切的农户率先启动搞好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主要可根据四种情况分类实施:
1、城中村和城郊村:采用市场化运作方式开发建设多层和高层建筑严格控制划分居民宅基地和各类违法建设。
2、乡镇驻地和周边村庄:采取自主、联合、引资等多种开发形式集中建设改造城镇社区积极吸纳周边村庄有条件的农户入住。
3、中心村:按照农村新型社区标准统一组织建设集中居住区同步配套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通过宅基地置换方式引导周边村庄农户向中心村集中居住。
4、一般村:坚持一户一宅严格禁止村庄向外扩展占用基本农田结合空心村整治盘活村庄空闲宅基地减少闲置土地。
(三)集中力量改造危房。集中力量加快实施农村危房改造鼓励和引导向中心村集中建设同时启动老年公寓和周转用房建设。从住房最困难、最急需的群众入手充分利用现有空闲房优先安置无房户和整体危房户重点扶助农村低收入危房户特别是优抚对象和农村低保户。对城中村、城郊村的困难群众逐步纳入城市住房保障范围。
(四)设施配套完善功能。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力度提高服务水平和承载能力统筹安排、配套建设村庄道路、供水、排水、污水和垃圾处理、沼气和供气、集中供热、路灯、绿化和科教文卫等设施靠近乡镇驻地的中心村优先选择配水管网延伸供水完善排水收集系统和污水处理设施推广村收集、乡镇运输、县处理的垃圾处理模式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联合建设生态无害化垃圾处理设施推广应用沼气、太阳能等新型能源搞好农村供销社、农村信用社、农民专业合作社、邮政物流四大载体建设为农民群众提供良好的服务。
(五)综合整治改善环境。以生态建设为标准以五清五改为抓手以村容整洁为目标根据《村庄整治技术规范》的内容和要求切实搞好村庄环境综合整治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强村庄出入口、主要街道、公共场所等重点部位的整治规范畜禽养殖场所整治保护好山体、水体等自然环境和历史文化遗产与乡土特色确保建设与环境的和谐。
(六)市场运作加快发展。积极探索市场化运作方式借鉴城中村改造的经验和模式推动农村住房建设
与危房改造的实施。扶持发展村镇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参与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通过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参与采取材料、产品直供等形式提供微利或无偿的建材等产品进行支持或扶持在中心村冠名建设超市、学校、医院等设施使企业创品牌、群众得实惠。
(七)规范运作加强监管。建立健全完善机制加强监督管理。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必须尊重农民意愿涉及的相关问题应召开相关村居村民大会讨论确定确保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对集中连片建设或改造的农房项目无论在城市规划区内外都要按法定建设程序实施认真办理有关手续并纳入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管。
四、优惠政策
(一)资金政策。
1、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县财政通过以下筹资渠道三年筹资3000万元设立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专项资金:(1)从200x年起连续3年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
(2)从土地出让金平均纯收益中拿出20%;
(3)实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形成的土地增值收益部分;
(4)城市维护建设税新增部分。
2、整合并捆绑使用各项支农惠农资金以及村村通自来水、沼气示范工程及农村社区建设的相关政策集中、优先用于列入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计划的农村住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及环境建设。
3、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搞好土地开发整理和复垦对农户直接补助或对集中建设的农房项目开发单位和自建农户给予贷款贴息。
4、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和农民群众建设新农村的积极性。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界积极捐资捐物、投工投劳免费提供规划、设计、监理等技术服务支持农村住房建设、危房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
(二)用地政策。
1、利用好国家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的政策争取每个乡镇不少于1个村列入增减挂钩范围。
2、加大土地整理复垦力度对验收合格的复垦土地按净增土地每亩补助试点村5.5万元奖励乡镇政府5000元。旧村改造复垦后的土地由所在村集体组织管理耕种。
3、对符合规划和宅基地审批条件而没有宅基地的农户由乡镇政府按照有计划向乡镇驻地、中心村集
中的原则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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