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妇女儿童工作总结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妇女儿童工作总结
根据**县妇女儿童工作的有关会议及文件要求,现将我局20xx 年度开展妇女儿童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县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工作,把妇女儿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结合住建部门职能,根据县政府关于妇女儿童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局落实了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部门及人员,使妇女儿童工作有分管领导、有具体经办部门及人员,确保了妇女儿童工作有人抓,具体事件有人办,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目前,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具体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相关工作
20xx年,我县城市规划建设以打造“3455”工程的工作思路,共投入资金近10亿元,重点对**区路网、供水、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绿化、亮化、供电、电信、停车场、广场等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进行建设。
**区现有城市道路8.905公里、道路总面积24.93万平方米;供水普及率达100%;绿化率达31.5%;垃
圾处理率达40%;建成城西日处理3000吨污水处理厂一座,污水处理率达76%;公共交通覆盖率达79%;广播、电视、电信、供电设施覆盖率100%;建成廉租
住房、经适房、商品房等各类住房40余万平方米;各类休闲娱乐设施面积达2万余平方米。
2、严格实施有关公益性设施、公用场所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标准,鼓励和督促创建“标准化工地”。严格审查校园工程,使托儿所、幼儿园和中小学建筑设计规范,认真执行采光和绿化标准,努力提升校园建设工程质量。
3、在城市规划建设中,已经完成了城市各个片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即完成了城市中各个片区学校和妇女儿童活动场所用地的规划。
4、城市公共交通按照交运部门要求坚持“儿童优先”原则,做到设备设施基本齐全。严格城市供水水质标准和用电、天然气气质标准,确保妇女儿童饮水和燃气、用电等安全。
5、认真组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并完成“整县推进”工作,抓好村镇规划对新农村建设中农房建设的指导,加强农房设计管理和技术指导服务,确保新农村建设中农村住房建设质量。
二、工作具体措施
城市绿化、卫生方面。一是建立完善的城市绿地建设用地和经费投入机制。按照县城绿地系统规划确定的城市绿地进行生态林和城市公园绿地建设,在项目实施时依法及时由县国土部门供应土地。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负责、市场运作、资金整合、公共参与的原则,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二是通过多种形式建绿增绿。以创建园林城市为抓手,在全社会广泛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动员社会团
体、企业、个人参与认建认养和垫资、合资建绿;大力开展园林景观工程建设和公园绿地建设;推进屋顶绿化和立体绿化工程;深入开展创建园林式单位活动,促进我市绿地的快速增长。三是以创建省级卫生城市为契机,落实目标责任,建立考核机制,强化部门履责。创建工作实施县长和县级各部门责任人负责制,县创建省级卫生城市领导小组将创建工作任务分解到各乡镇和县有关部门,由各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有关项目设计、施工、建设方面。一是严格设计审查。20xx年以来,完成和实施的相关校园工程均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了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备案,建筑节能设计备案等。已办理施工图审查备案的校园工程,均严格按照执行国家对托儿所、幼儿园和中小学建筑等的设计规范,教学楼、综合实验楼等校园重要功能性建筑,对采光、日照、声学、防噪等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实施,校园环境进行统一规划设计,严格按照规划审批的绿化指标进行控制。未满足采光和防噪要求,影响教学质量的教学楼不予通过审查,从设计管理上以尽可能完善、合理的设计给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二是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坚持法定建设程序,严格许可条件,先许可、后施工。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规范》,严格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过程监督管理,鼓励和督促创建“标准化工地”。严查违反安全文明施工《标准》《规范》的行为,监督保证有关项目实现建设设计目标,保证施工质量安全。三是加强校园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住建局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每年对学校建筑物质量安全进行排查。20xx年,检查教学楼、学生食堂、学生宿舍等96栋,面积27万余平方米,确保了我县高考、中考用房的安全性。开展了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排查鉴定工作,对300余栋建筑物进行了安全排查鉴定,总建筑面积1029271㎡,严格按要求出具质量鉴定报告,形成了我县中小学校校舍的安全信息数据库电子文档,实现了校园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常态化管理。
城市规划建设方面。一是注重学校和妇女儿童活动场所用地的规划控制。在第四次修编**县《城市总体规划》和编制各乡镇控制性详细规划时,按照技术规程和规范,对学校和妇女儿童活动场所用地进行规划,保证学校和妇女儿童活动场所用地在城市建设中的合理布局。在平时的规划管理中,对未建设的学校和妇女儿童活动场所用地进行规划控制。
确保不被改变用途,挪作它用。二是全力支持和参与学校和妇女儿童活动场所建设。配合相关部门建设好学校和妇女儿童活动场所用地。对在城区建设的学校和妇女儿童活动场所,对县乡各类中小学校
、体育场馆等,在建设中从项目选址、方案审查、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全过程服务和支持。三是督促相关建设单位配套建设学校和妇女儿童活动场所。在城市建设、旧城改造、住宅新区建设中,严格把关,在选址定点和方案审查中提出具体要求,指导和督促建设单位配套建设妇女儿童活动场所,做到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保证城市建设中妇女儿童活动场所
体系的形成。同时鼓励社会力量建设学校和妇女儿童活动场所,在建设用地、设计方案评审、城建有关费用缴纳等方面对建设学校和妇女儿童活动场所的社会业主给以适当照顾和倾斜,使社会力量兴办学校和妇女儿童活动场所的势头在我县发展良好。
城市公交、燃气、供水方面。一是积极配合交运部门做好城市公交坚持“儿童优先”的原则。严格执行身高不足110厘米的儿童免费和学生半价乘坐公交车等优惠政策。在公共汽车上专门设置了老、幼、病、残、孕妇专座,同时要求所有司乘人员加强对车上“六种人”的照顾,还制作宣传片、语音提示在车载电视和报站器上滚动播放,营造了尊老爱幼氛围。二是
坚持水质标准,保障妇女儿童用水安全。加强供水设施管理,确保供水设施正常运行。加强水质检测管理和水源保护的巡查力度,严格执行健康检查管理制度,防止传染病对水质的污染,采取有效措施使我县水质综合合格率达到99.96%,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三是坚持天然气气质标准,保障安全供气。20xx年投入300余万元用于管网改设置,不断提高企业燃气安全设施水平,有效确保了燃气安全。
新农村建设住房设计、建设方面。一是充分发挥村镇规划对新农村农房建设的指导作用。规划建设部门高度重视城镇规划编制工作,各级政府将规划编制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目前,我县已完成13个乡镇城镇体系规划、重点镇规划的编制工作,其他建制镇、乡集镇规划编制率达到90%以上,村庄规划编制率近40%,确保了农房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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