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迁协议书15篇
搬迁协议书1
  搬迁单位:________社区(居、村)(以下简称甲方)
  被搬迁户:___________户(以下简称乙方)
  为有效治理我区散葬坟墓"青山白化"现象,实现城区"三沿五区"(公路沿线、铁路沿线、河道沿线,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开发区、住宅区和风景区)视线范围内"无坟化",生态环境逐步绿化,城市形象明显美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湖北省殡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参照《猇亭区散葬坟墓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负责辖区内整治范围、整治对象的确定,建立健全散葬坟墓管理档案、台账。
  二、需搬迁的坟墓由甲乙双方共同实地查看、清点、确认、并拍摄照片。
  三、乙方自愿在月日前采用方案将位于的座坟墓搬迁到水晶山公墓,并享受免费安置政策。
(方案A:由乙方自行搬迁到水晶山公墓并还原地貌,享受搬迁补助500元/座;方案B:由水晶山公墓进行搬迁并还原地貌,乙方不于享受500元/座搬迁补助。免费安置政策:免除墓穴费用2600/座、维护费,不含墓碑刻字及瓷像制作费用)。
  四、乙方负责协调配合搬迁坟墓过程中的具体事宜。
  五、甲方负责联系协调水晶山公墓及乙方,安排好具体搬迁安置时间、安置地点。
  六、乙方必须在签订协议后10天内全部搬迁完毕,还原地貌,不能影响甲方工作进度。在规定时间内未搬迁完毕的,视作放弃搬迁,由甲方作无主坟搬迁处理。
  七、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街道办事处、区民政局、水晶山公墓各留存一份存档。
  甲方代表签字(章):_____乙方代表签字(章):______
  签订日期:___年___月___日签订日期:___年___月__日
搬迁协议书2
  甲方:__乡人民政府
  乙方:__
  为加快移民搬迁进度,高质量、高标准的完成随集镇搬迁移民房基础部分(地圈梁以下,不含地圈梁)的工程建设任务,经__乡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与阳安德(以下简称乙方)充分协商,甲方决定将随集镇搬迁移民房基础部分(地圈梁以下,不含地圈梁)的工程委托给乙方负责组织实施,现就此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受甲方委托,由乙方负责组织施工队伍完成__乡龚家湾村、居委会两个单位搬迁至青波浪新集镇共计144户个人移民房基础部分(地圈梁以下,不含地圈梁)的工程建设任务。
  二、由甲方提供设计图纸三套:80平方米(单户)、160平方米(合建)、基础超深处理方案各一套,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对照图纸组织人员进行施工,不得擅自变更,如确实需要变更,则必须由甲方及设计方出具书面材料后方能实施。
  三、乙方必须自觉接受甲方及受甲方委托的质监或监理公司的监管,确保工程质量,不得偷工减料,如因施工质量问题造成房屋开裂、下沉、断缝等现象的,乙方必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由甲方配合乙方协调外部环境,确保施工顺利进行,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如出现安全事故,则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五、由甲方付与乙方工程施工费用(含税)共计000整(000元),分四次付款,施工队伍入场时预付0万元(0元),工程完成50%时付0元(0元),工程全部完工并经质量验收合格后付0元(0元),余额作为工程质保金,待一年后如不出现质量等问题再一次性予以结清。
  六、此工程实行总额包干,协议签订后,如因工程需要超出预算资金范围的,乙方必须无条件予以施工,不得拖延或停工,甲方也不再对此工程资金进行重新核算或补偿。
  七、施工时间:自签订协议之日起至__年10月5日止,为期三个月,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施工(如因外部环境造成阻工或停工的,相应延长施工时间),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施工,每超过一天甲方有权按总工程款千分之二的标准收取乙方违约滞纳金。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搬迁协议书3
  甲方(拆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更多推荐

乙方,搬迁,甲方,施工,坟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