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空开的短路保护范围如下几种:
A型:特别适用于测量回路中的互感器保护、具有特长导线的回路保护和有限的半导体保护。短路保护范围是2In~3In,动作时间t<0.1s。但A型的用户极少。开关的短路保护类型一般不提A类,而规定为B、C、D三类(型)。
B型:用于住宅和插座回路。短路保护范围是3In~5In,即≤3In不动作(不动作时间应大于0.1s) 大于5In时必须动作(动作时间t<0.1s)。
C型:优先用于接通大电流的电气设备,如灯和一些家用电器。短路保护范围是5In~10In,即≤5In不动作(不动作时间应大于0.1s) 大于10In时必须动作(动作时间<0.1s)。
D型:适用于产生脉冲电流的电气设备、小型电动机的短路保护、电磁阀和电容器。短路保护范围是10In~14In,即≤10In不动作(不动作时间大于0.1s),大于14In时必须动作(动作时间<0.1s)。 总结:A型>2In,<3In;B型的>3
In,<5In;C型的>5In,<10In;D型的>10In,<14In。因而可理解为动作也合格,不动作也合格(指A、B、C、D当中划线部分)。
目前看来,选用B、C两种型号的较多(对用于路灯的保护,无论是白炽灯、荧光灯、卤钨灯、高压水银灯、高压钠灯、金属卤化灯等,它们的起动电流为额定电流的4倍~7倍,因此必须选择C型)。
二、 空开的短路保护瞬时动作的是一种电磁铁,它的静铁心和衔铁(动铁心)对各种电流规格都是一样的,只是电磁系统的线圈的线径和匝数不同(同时差生的电磁力也不相同),可将动铁心吸向静铁心,从而推动断路器的锁扣装置脱扣,从而自行切断电源。额定电流越小,要达到一定值的是电磁脱扣力,线圈匝数越多,线圈的阻抗越大,反之电流大线圈匝数就可以少一些。
三、短路电流的大小,在规定的工作电压下,是取决于变压器功率(容量)和阻抗电压。但是不同的短路点的短路电流值,还取决于敷设的电缆、电线(或铜排)的阻抗。电缆(或电线、铜排)越长,阻抗越大,该短路点的短路电流便越小(尽管电源变压器容量大,但到电路的末端,发生的短路故障电流也是有限的)。
四、空开的过载长延时脱扣器是采用热双金属元件直接通电发热使之膨胀、弯曲的直热式或傍热式。电流越大,电阻越少,反之电流越小,电阻越大。额定电流在1A~40A时其线圈匝数比50A、60A多,双金属元件的材料电阻率也大。总的进出线的阻抗大(电流规格大,总的进出线阻抗相对要小),阻抗大限制了短路电流,电阻大使得功率因数大,这都有助于开断短路电流时电弧的熄灭。因此,1A~40A阻抗大,限流作用大,短路分断电流大;而50A、63A是采用发热电阻材料通电发热,传给双金属元件发热电阻材料的电阻率很小,限流小,分断电流就小。
1。漏电保护器工作原理及主要技术参数,什么是漏电保护器?
答: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开关)是一种电气安全装置。将漏电保护器安装在低压电路中,当发生漏电、间接触电和直接单线触电与大地导通且达到保护器所限定的动作电流值时,就立即在限定的时间内动作自动断开电源进行保护。
2.漏电保护器的结构组成是什么?
答:漏电保护器主要由三部分组成:检测元件、中间放大环节、操作执行机构。
①检测元件:由零序互感器组成,检测漏电电流,并发出信号。
②放大环节:将微弱的漏电信号放大,按装置不同(放大部件可采用机械装置或电子装置),构成电磁式保护器相电子式保护器。
③执行机构:收到信号后,主开关由闭合位置转换到断开位置,从而切断电源。
3.漏电保护器的工作原理是什么?
答:当电气设备发生漏电时,出现两种异常现象:一是,三相电流的平衡遭到破坏,出现零序电流;二是,正常时不带电的金属外壳出现对地电压(正常时,金属外壳与大地均为零电位)。零序电流互感器的作用漏电保护器通过电流互感器检测取得异常讯号,经过中间机构转换传递,使执行机构动作,通过开关装置断开电源。
4.电流互感器的结构与变压器类似,是由两个互相绝缘绕在同一铁心上的线圈组成。当一次线圈有剩余电流在15没A-30没A时,二次线圈就会感应出电流。
5.漏电保护器工作原理:①将漏电保护器安装在线路中,一次线圈与电网的线路相连接,二次线圈与漏电保护器中的脱扣器连接。②当用电设备正常运行时,线路中电流呈平衡状态,互感器中电流矢量之和为零(电流是有方向的矢量,如按流出的方向为“+”,返回方向为“-”,在互感器中往返的电流大小相等,方向相反,正负相互抵销)。由于一次线圈中没有剩余电流,所以不会感应二次线圈,漏电保护器的开关装置处于闭合状态运行。③当设备外壳发生漏电并有人触及时,则在故障点产生分流,此漏电电流经人体—大地—工作接地,返回变压器中性点(并未经电流互感器),致使互感器中流入、流出的电流出现了不平衡(电流矢量之和不为零),一次线圈申产生剩余电流。因此,便会感应二次线圈,当这个电流值达到该漏电保护器限定的动作电流值时,自动开关脱扣,切断电源。
6.漏电保护器的主要技术参数有哪些?
答:主要动作性能参数有:额定漏电动作电流、额定漏电动作时间、额定漏电不动作电流。其他参数还有:电源频率、额定电压、额定电流等。①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在规定的条件下,使漏电保护器动作的电流值。例如30mA的保护器,当通入电流值达到30mA时,
保护器即动作断开电源。②额定漏电动作时间:是指从突然施加额定漏电动作电流起,到保护电路被切断为止的时间。例如30mA×0.1s的保护器,从电流值达到30mA起,到主触头分离止的时间不超过0.1s
③额定漏电不动作电流:在规定的条件下,漏电保护器不动作的电流值,一般应选漏电动作电流值的二分之一。例如漏电动作电流30mA的漏电保护器,在电流值达到15mA以下时,保护器不应动作,否则因灵敏度太高容易误动作,影响用电设备的正常运行。④其他参数如:电源频率、额定电压、额定电流等,在选用漏电保护器时,应与所使用的线路和用电设备相适应。
7.漏电保护器的工作电压要适应电网正常波动范围额定电压,若波动太大,会影响保护器正常工作,尤其是电子产品,电源电压低于保护器额定工作电压时会拒动作。
8.漏电保护器的额定工作电流,也要和回路中的实际电流一致,若实际工作电流大于保护器的额定电流时,造成过载和使保护器误动作。
9.漏电保护器的主要保护作用是什么?
答:漏电保护器主要是提供间接接触保护,在一定条件下,也可用作直接(同时不能接触零、火)的单一触摸补充保护,对可能致命的触电事故进行保护。
10.空开及漏电产品为什么只能上接电源进线、下接负载线,而不能上接负载出线、下接电源进线呢?
答: ①空开短路保护的电磁系统采用的是右手定律,如果改变接线方式则改变它的工作原理,从而使开关不会动作。②漏电开关:当线路发生漏电或人身触电,漏电(触电)电流≥漏电开关的剩余动作电流时,漏电开关会自动跳闸,动触头及后面的漏电脱扣器便无电压;要是把下接负载线改为接电源线时:漏电开关跳闸时,动触头及后面的脱扣器无电流,但仍有电压,此电压施加于漏电脱扣器的电磁线圈的两端, 漏电脱扣器的电磁线圈是一种类似于分励脱扣器的电压线圈,通电时间不宜过长,时间长了便会烧毁线圈,如处于这种情况下线圈一直有电压时间一长而此漏电开关就烧坏了。
1、错误地认为不论发生什么形式的触电,保护器均应可靠动作 不考虑漏电保护器已经损坏或人为将漏电保护器退出运行,而是只讨论保护器在正常运行状态发生触电事故,但保护器不动作时的认识误区。 (1)在发生相零、相相触电时保护器不动作就错误地认为是
保护器质量问题。 当人体接触相零(或相相)时,人体电阻相当于一个负载,尽管此时人是站立在大地上,但是通过人体的触电电流经分流后,绝大部分由相零(或相相)导线形成回路,而触电电流经大地回配电变压器的只是极小部分,该电流无法使保护器动作。GB6829-86《国标》中规定:“……漏电保护器对同时接触被保护电路两线所引起的触电危险,不能进行保护”。为此望各办与分销商多学习相关方面的知识及多看产品当中的说明书。 (2)在特殊场合发生触电引起的保护器不动作。 漏电保护器所以能保护人身安全,其动作原理始终离不开人体触电电流要由被保护线路与大地形成回路才能使保护器可靠动作。但江苏曾发生过几起特殊场合的触电死亡事故却不是这样:常州某地一农家,婆媳关系不和,常常吵架,婆婆想不开两次触电自杀,第一次站在地上触电自杀未遂,隔了一段时间就躺在床上触电自杀死亡;家属说是:“保护器应该动作,现在不动就是有人将保护器退出运行。”农电管理人员处理这种事故时感到十分棘手,他们做保护器模拟试跳时,动作正常,但他们又难以解释发生这种事故保护器不动作的原因。造成这种局面的根本原因是这些农电管理人员对漏电保护器原理的理解较少,不知道在这种特殊场合发生触电时触电电流无法经大地流回配变而使得保护器无法动作。(3)低压电网的漏电电流与触电电流存在不对应现象而引起保护器不动作。 由于我国农村电网的布局、结构不尽合理,据有关资料
介绍,我国农村高低压(高压10kV,低压380/220V)配电线路长度比例为1∶5,江苏有个别地区达到1∶7(欧美一些国家高低配网的比例为1∶0 5),从中可知,我国农村电网的供电半径大、用户多且三相负载不平衡,因此农村低压线路的漏电大是无法避免的,当发生触电时,必然会发生下列三种状况: I△=I△a+I△b+I△c I′△=I△+ICD >0 I△=I′△-I△<0 =0 式中I△a、I△b、I△c—A、B、C相漏电电流 I△—三相漏电电流的向量和 ICD—人体触电电流(与各相位有关) I′△—三相漏电电流与触电电流的向量和 △I△—触电前后漏电电流变化量 据此分析可知,若在室外发生触电就会引起漏电电流与触电电流不对应,(如△I△<0、△I△=0)导致保护器不动作,这种现象是正常的,是线路漏电电流太大而引起的。若要消除这种漏电电流与触电电流的不对应现象,其方法有两种:在分支线上合理配置分级保护;降低线路漏电,使之永远小于50mA。 2、在漏电保护配置方式上的误区在漏电保护器普及使用上,各省、市的发展是不平衡的,在华东沿海省、市不再是一台配变装一只保护器或一条分支线路装一只保护器的格局了,不少地方为提高供电可靠性已经实施分级保护了,但发展过程中尚存在着一些误区。 (1)选型不当引起越级跳闸: 经济较为发达地区,对漏电保护实施分级保护,但这些县、乡农电管理的决策人员由于缺少对保护器原理、分级保护原则的了解,所以在实施分级保护时出现了主观意
识与实际效果不相符的局面,常常因越级跳闸而犯愁。在实施分级保护时,若只有动作电流的配合级差,仍将会经常发生越级跳闸的现象而起不到分级保护的应有效果,故在实施分级保护时除了有额定动作电流的阶梯外还应注重额定动作时间的阶梯。动作时间阶梯的级差应按《国标》规定的值0.2s为准。造成分级保护越级跳闸的根本原因是无动作时间的级差。要真正实施分级保护缩小事故停电范围,提高供电可靠性,必须在漏电保护选型时具备两个条件:(1)额定动作电流级差(第二级保护是第一级保护的2倍);(2)动作时间级差(第二级保护较第一级保护动作时间增加0.2s)。(2)分级保护器在装设地点上的误区: 如一些地区的乡站将用于分组保护的两种不同型号的保护器,装在配电房的同一条分支线路上。这样一来,同样使得保护器在某一地发生漏电(或触电故障)故障,而引起这条分支线路全部停电,未能缩小事故停电范围。
Ⅰ1—分别为Ⅰ分支线路到各自然村的第一级保护; Ⅰ2—Ⅰ分支线路的第二级保护。Ⅱ分支线路各保护介绍从略。 在装设这种分级保护时,Ⅰ1应分别制作好不漏雨的配电箱(箱内应有熔丝、交流接触器、漏电保护器及计量表),并将该箱装在去各自然村线路的转角杆下方,当各自然村发生漏、触电故障时,均由各自然村的Ⅰ 1保护器动作,而Ⅰ 2不动,因此它确保了其它地方的正常供电。而当分支线路的主干线发生断线落地故障时则只有Ⅰ 2
动作,以防止主干线故障引起的触电群伤事故。 (3)只装家用保护器不装分支线路保护的认识误区: 在华东有些地区,为了减少分支线路的停电机会,农电管理部门只强调安装家用漏电保护器而不装各分支线路的漏电保护器,这样就带来了很大弊病:当室外线路上发生触电事故或因台风、雷击引起的断线落地故障就没有保护,因而使得触电伤亡事故难以下降。在室外触电伤亡事故始终多于室内触电伤亡事故的情况下,只装家用保护器不装分支线路保护器同样是个认识误区,对于这种漏电保护的配置方式必须立即予以纠正。3、对漏电保护器管理工作的误区 漏电保护器的安装使用,是减少触电伤亡事故、保护用电设备的一项行之有效的技术措施。若平时思想麻痹管理松懈、假冒产品冲击市场,这样就难以避免触电伤亡事故了,这就是我们管理工作的误区。 (1)放松了漏电保护器的行业管理假冒产品冲击市场坑害了用户利益: 近两年来不法厂商和商贩伪造在用户中信誉较高的产品,并经非法途径低价倾销伪造产品,严重扰乱了省内外保护器市场。这种伪造、假冒产品技术性能和耐用性很差,严重坑害了用户利益。如丰县某乡使用的漏电保护器有90%是假冒的。据说这些产品还是从事农电管理工作的人员推荐的、电力器材部门经销的。为此建议:(1)各省、市技术监督局必须组织厂家、行业等单位联合打假,仅靠厂家打假是无法进行的;(2)各市、县供电部门必须对漏电保护器严格进行行业管理归口,做到五个统一,
即统一选型、统一进货、统一测试、统一抽查、统一维修,这样确保供电部门不经销假冒产品、农电部门不准使用假冒产品,使假冒产品在市场上逐步消失。 (2)放松了对安全用电预防为主的宣传教育: 现在,广大农村宣传安全用电的标语少了,使得一些乱拉私接用电设备的人多了,因而不该发生的触电死亡事故发生了。因此农电管理部门必须长期坚持不懈地利用各种手段宣传安全用电知识,以减少触电伤亡事故。 (3)对漏电保护器在运行管理上的误区:在1994年漏电保护器安全认证之前,国内绝大部分漏电保护器在用试跳按钮试跳时,是试不到它的TA和TA与电子线路的耦合部分的。不少乡村电工在平时试跳检查时,怕麻烦图省事,仅利用按钮试一下就行了。但真正发生触电事故时,因互感器及耦合部分损坏使保护器拒动而发生了触电死亡事故。为此,在目前农村经济不许可大量淘汰1994年以前的老产品时,务必遵守《安装规程》一定要在被保护线路上作接地试跳。 1 )由于三相负载不平衡,工作零线上有不平衡电流,对地有电压,所以与保护线所联接的电气设备金属外壳有一定的电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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