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络信息安全保护立法的意义与措施
作者:李媛
来源:《新闻世界》2013年第08期
作者:李媛
来源:《新闻世界》2013年第08期
【摘 要】近年来网络信息造成了大量个人信息泄漏、国家安全隐患丛生,严重损害了国家和公民的切身利益,社会上网络立法的呼声日益高涨。2012年12月28号《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应运而生。本文试就这一规定所体现的意义以及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结合当前实际提出应对措施。
【关键词】网络信息 网络安全 立法
近年来人们对互联网的依赖程度日益攀升,网络早已如同一日三餐完全融入了人们的日常生活,成为了人们汲取和发布信息的便捷平台,不仅加快了人们的生活节奏,同时也为日常生活带来了很大的便捷。但在带来便利的同时,个人信息的泄漏也给人们增添了不少烦恼。面对这种泥沙俱下的网络环境,安全性成为网络发展亟需解决的问题。为了严惩网络违法、整治网络环境,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一、《决定》出台的意义
《决定》不仅是一部保障网络时代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法律,也是目前中国法律层级最高的互联网行业的管理规定。《决定》的出台在我国纷繁复杂的互联网环境中意义深远。首先,在保护公民的个人隐私不受侵害、保护公民不被骚扰的安宁权、不被强加的自主选择权方面起到了很好的作用。我国历来倡导依法治国,在互联网的发展中针对互联网的管理一直处在摸索阶段,起初的一些管理措施集中从管理者的角度出发,对公民个人权利的明确保护相对较为模糊,《决定》在法律层面上明确保证了公民个人信息不受侵害的权利,条文明确规定凡是能够确定公民个人身份和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电子信息均将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未经电子信息接收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电子信息接收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或者个人电子邮箱发送商业性电子信息。以法律的形式确保公民的安宁权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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