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标准的房子租赁合同
上海市标准的房子租赁合同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有一处房屋拟出租,乙方拟租用此房屋,双方经协商一致,特拟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房屋位置和用途
甲方同意将其位于上海市__________地区____________街道_______________号______________房进行出租,用于居住。
第二条 房屋装修和设施
甲方确认此房屋处于正常状态,无需进行装修。该房屋包含以下基本设施:
1. 家具:床、沙发、餐桌、椅子、书架等
2. 家电:电视、冰箱、洗衣机、空调、燃气灶等
双方确认以上基本设施的情况,甲方将负责设施的维护和保养。
第三条 租金和押金
乙方同意按照每月人民币____________元的租金,支付每月的租金。租期为______年/月,自____________开始,至____________结束。租金支付的方式为乙方自行向甲方指定帐户汇款。
乙方租赁此房屋,需要按照一个月租金的____________倍支付押金,押金将在租期结束时退还给乙方。
第四条 租赁期间的维护和保养
1. 甲方将保证房屋的安全性、整洁性和清洁度,并按照上海市相关标准进行房屋维修和保养,确保房屋设施运转正常。
2. 乙方将保证房屋内的设施和物品的正常使用和使用寿命,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设施。
第五条 租赁期间的维修和维护
1. 甲方将承担以下房屋维修和维护事项:水管、电路、空调、燃气管、电梯的日常保养和维修费用。
2. 乙方将承担以下房屋维修和维护事项:洁具等易耗品损坏的更换,由于使用不当造成的维修费用。
第六条 租赁期间的违约处理
如出现以下情况,将视为违约:
1. 乙方逾期未支付租金和押金;
2. 乙方不按时迁入或在租期开始后三日内未迁入;
3. 乙方违反房屋规定,滋扰邻居或影响安全;
4.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设施;
5. 其他违约情况。
如出现上述任意一种情况,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乙方不得要求返还已支付的租金和押金。
第七条 合同的解除
在租期届满前,如乙方需要提前解除合同,应当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已经支付租金的数额的__________倍。在租期届满前,如甲方需要解除合同,应当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退还押金和已支付租金。
第八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的签订、履行和管理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
3. 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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