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露台⾬棚是否违建
在农村有的地区因为地势的原因,还有天⽓的原因,造成当地的⼟地不是特别平坦,⽽且多⾬,这个时候很多家庭都会修⾬棚的,如果在露台修⾬棚是否属于违建⾏为?下⾯,为了帮助⼤家更好的了解到相关的法律知识,店铺⼩编已经整理了以下的相关内容。
⼀、露台⾬棚是否违建
需要满⾜⼏点要求才不算违建:
第⼀点:⾬棚搭建的地点如果位于消防通道上且⾼度地域4.5⽶则算违建,存在隐患是必须要被拆除的。
第⼆点:不能影响城市美观,即是处在沿街房屋,私⾃搭建露台⾬棚或者窗户⾬棚,影响城市形象,则算违建,也是必须要被拆除的。
第三点:不能影响妨碍别⼈的⽣活,即影响采光、视线、通风、晒⾐等。
第四点:⾬棚不能搭建在两侧结构上,只能安装在⼀侧结构上。
第五点:不能影响⼩区的整体要求,⼀般⼩区也都统⼀的是⼀种风格的建筑,私⾃搭建即影响整体⼩区的美观。
⼆、违建处理和处罚阶段
第⼀步
按时间分类分流。根据各地城市规划的具体时间合情合理地确定违章建筑的时间界限。
第⼆步,按是否存在违章建筑的⾏为同时违反了两个以上的⾏政法律规范的情形为标准分类分流。
若不存在这⼀情形,则⼀般是只违反建设规划的,则交由建设规划⾏政主管部门处理;若存在这⼀情形的,则由⼀个⾏政主管部门牵头处理。
第三步,作出处理或处罚决定。然后根据处理或处罚决定分别处置,对补办⼿续的,进⼊补办⼿续阶段;对处以没收或限期拆除的,进⼊执⾏阶段。
(三)补办⼿续阶段
对依法应当直接补办⼿续或经过处罚后要求补办⼿续的,由违章建筑的当事⼈到相关⾏政部门补办⼿续。
(四)签定安置补偿协议阶段
在此阶段,由拆迁双⽅⾃⾏确定安置补偿⽅案。对协商不成的,经⼀⽅当事⼈申请可进⼊⾏政裁决阶段;对达成协议后,被拆迁⼈拒不履⾏的,经拆迁⼈申请,可进⼊强制拆迁阶段,由⼈民法院依法强制执⾏。
(五)⾏政裁决阶段
对拆迁当事⼈经协商未能达协议,经⼀⽅当事⼈的申请⾏政裁决的,⾏政机关应予受理。⾏政机关在受理后,应及时将申请⼈的申请书及证据发送给对⽅当事⼈,并告知其权利与义务。⾏政机关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在法定期限内就安置补偿作出⾏政裁决决定,并明确当事⼈搬迁的期限。
(六)强制执⾏阶段
对于被拆迁⼈(即违章建筑的当事⼈)不履⾏安置补偿协议或安置补偿裁决的,经申请,可由⼈民法院依民事司法强制执⾏程序或⾏政司法强制执⾏程序强制执⾏,亦可由⼈民政府责成相关⾏政部门组织⾏政强制拆迁,强制被拆迁⼈搬迁,并拆除其建筑物等。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的回答可以得出,在露台修⾬棚是不是属于违建⾏为,还必须要看具体的标准,如果是在影响到城市美观或者是影响了他⼈的⽣活的,这种情况下就会构成违建,如果您还有相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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