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外墙涂饰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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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目录
第一章投标须知
前附表
一、总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报价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六、开标
七、评标
八、授予合同
第二章拟施工合同协议书
见《外墙涂饰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范本第三章技术规范
第一章投标须知
前附表
一、总则
(一)工程概况
1、工程综合说明
建设单位:
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2、承包方式:纳入土建施工单位的总承包管理范围的专业分包,包工包料
3、投标有效期:
4、工期要求:共计天,根据土建单位的实际施工进度完成拆除脚手架部位的工作量,配合好土建单位的单体施工进度,满足土建单位的整体施工进度要求。
5、质量目标:优良,满足业主的观感目测要求
6、现场条件:
(1)施工用脚手架:总包单位提供;
(2)施工用水、用电:已接至现场;
(3)场内外道路:通畅;
(4)其它:请投标单位在报价中综合现场情况;
7、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资质:投标人要出具专业承包资质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等。
(二)投标费用
1、投标单位应自行承担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2、开标后,未中标的投标资料不退还投标人。
3、投标单位中标后,其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在结算完成时一并支付。
二、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须知
2、拟签订施工合同协议书
3、投标文件
4、技术规范与图纸
5、评标办法
6、附件
(四)招标文件澄清和解释
1、招标单位不组织投标单位对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投标单位根据要求,自行组织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2、投标单位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如有疑问要澄清,须在收到招标文件后2 日内以书面形式递交招标单位。招标单位负责组织解答,并以书面形式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天,分发给各投标单位。
(五)招标文件的修改
1、招标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日前出具相关的书面补充通知(该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发给各投标单位。
2、为使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将补充通知修改的内容考虑进去,招标单位可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延长时间在补充通知中写明)。
(六)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与拟签订合同协议书一致
1、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1.1投标人要出具专业承包资质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
1.2投标文件中需附有企业概况介绍及近年来参建工程外墙涂饰工程取得业绩一览表,施工组织方案、与总包管理单位的配合协调要求和措施。
2、质量技术要求:
(1)投标方使用的外墙弹性涂料需符合GB/T9755-2001标准。
(2)腻子需采用外墙专用腻子,底漆需采用。
(3)外墙弹性涂料采用弹性(平弹、中弹、高弹)外墙涂料,所采用主要原材料(乳液、色浆、钛白粉等)需注明品牌,并提供相应证明。
(4)具体做法要求为:。
(5)投标单位应在其施工组织设计中对其涂料的施工工艺作详细说明,包括:
●对基层的技术要求;
●腻子的选用:包括腻子的种类、刮涂及磨平次数、腻子成活的厚度。
●底漆、面漆:包括种类、是否掺外加剂(水或胶体)、涂刷次数等。
3、质量管理
3.1施工过程中,投标人应全面系统审核施工图纸,对图纸的错误、不详或疑问必须事先向招标人及监理单位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返工损失、工期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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