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安市规划局规划展览馆展板更新项目采购需求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
为充分发挥展览馆窗口作用,展示城市规划、普及规划知识以及我市城乡规划最新成果,履行规划公示等工作,展览馆需及时更新展板不适宜内容。本次采购标的应满足规划展览馆展示内容更新及展品维护要求。及时更新展示内容,并对损坏的展板附件进行更新维护。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
国家相关标准:执行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
行业标准:执行行业标准及相关规定
地方标准:执行地方标准及相关规定
其他标准:执行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
三、标的要求
质量要求:更新的展品应质量优良,展品设计、安装等服务应响应迅速、施工及时并符合甲方要求。
安全要求:符合室内外装饰装潢或布展广告、室内外广告、灯箱制作与施工安装等安全要求。涉及电气布线、安装的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技术规格:展板设计尺寸符合更新要求,展板制作工艺细致,展板覆膜无气泡,无褶皱,无脱胶现象。整体外观、画面清晰度保持一致,现场安装施工严谨精细,内容无印刷排版错误。
物理特性:展板画面无变形、无色差,色彩均匀清晰、饱满、持久,整体色调、装饰、设计风格美观大方。
四、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
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文件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
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文件规定、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6]90号)文件规定、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的通知(鲁财库[2007]32号)文件规定。
五、采购标的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注:1、单价包含税金 2、结算款项应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六、交付要求
标的数量:根据展馆当年更新实际工程量确定
实施时间:合同期内按照甲方要求及时提供展示内容更新。
实施地点:泰安市望岳东路10号规划展览馆
七、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更新的展板制作材料、展板附件应符合我国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样式及制作要求符合甲方要求,提供的相关服务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标准。
服务期限:合同期内
服务效率:根据甲方要求及时更新展示内容。
八、验收标准:
展板内容与审定规划一致,准确无误。画面色彩均匀、清晰、饱满,观感良好。展板覆膜无气泡,无褶皱,无脱胶现象。玻璃无杂质,无气泡,透光性好。钢化烤漆玻璃烤漆均匀,漆面光滑。钢化热弯玻璃弧面交接处对接良好。灯箱透光性能均匀,美观大方,胶接牢固。展柜制作工艺细致,符合消防标准。展板装饰条、镜钉、支撑架安装牢固、美观。更新的展板展架、供电电源、照明灯管应质量优良,安装合理。
九、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
乙方应具备良好的本地服务支持能力。有专职的展品安装施工人员和设计人员,具有写真、喷绘等专门的出图设备,并能及时提供展示内容更新服务。
附件1、自行采购供应商报价(最终报价)表
附件2、2018年展览馆展示材料及附件更新报价明细表
发布人:泰安市规划局
发布时间:2018年7月11日
附表1:
自行采购供应商报价(最终报价)表
注:本表由供应商于报价前填写,签字盖章密封后交采购人采购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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