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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9日发(作者:2021年最新装修风格图片)

合肥市司法局、合肥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持续推进

“减证便民”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合肥市司法局

•【公布日期】2019.10.12

•【字号】合司通〔2019〕66号

•【施行日期】2019.10.1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社会工作

正文

合肥市司法局、合肥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持续推进“减证

便民”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司法局,政务服务管理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

环境,根据省创优营商环境提升行动方案(第二批)和《安徽省司法厅安徽省数据

资源局关于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工作的通知》(皖司明电〔2019〕43号)要

求,现就持续推进我市“减证便民”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清理烦扰企业和群众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整合涉及

多部门事项的共性材料,推广多业务申请表信息复用,凡是实现共享的电子证照,

免提交复印件,通过“一表申请”将企业和个人基本信息材料一次收齐、后续反复

使用,减少重复填写和重复提交,2019年11月底前,实现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

提供的材料减少60%以上。贯彻落实部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对确需保留的

证明,实行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不得索要证明。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全面提

高行政效能,让群众办事更方便、创业更顺畅,不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持续激发

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清理规范。各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清理规范单位名单见附

件1)要对本地区、本部门纳入政务服务网运行的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按照

“八个一律取消”(即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能通过现有证照证明的一律

取消,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能通过信息共享或网络核验的

一律取消,上级部门已经公布取消的申请材料本地对应的一律取消,权责清单、公

共服务清单和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中已明确取消的事项对应的申请材料一律取

消,开具证明的单位无权查证、无法开具的一律取消,申请材料并非办事必要条件

或重复设置的一律取消)的要求全面清理,提出保留、取消意见。

(二)实施清单管理。制定取消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单,明确取消的申请

材料名称、对应事项名称、取消后的办理方式等。根据法律法规修订、信息互联共

享等,及时动态调整清单内容。

(三)抓好衔接落实。严格落实取消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单,及时调整政

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修订完善相关文件规定,推动信息共享,避免出现管理真空

和服务空档。

三、实施步骤

(一)自查自清(10月25日前)。市直有关单位对本单位政务服务事项实施

清单中所列的申请材料进行全面清理,逐项提出保留、取消意见,开展内部合法性

审查。清理完成后,按要求填写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理申报表(附件2)、取

消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单(附件3)、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工作联络信息表

(附件4),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后,连同清理工作小结,于

10月25日前报送市司法局执法监督处(纸质盖章材料1式3份,电子版发送至执

法监督处邮箱*****************)。

(二)集中审核(11月15日前)。市司法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单位上报的

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进行集中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反馈各单位修改完善,打通关

键环节,取得突破性进展,基本解决主要问题。

(三)公示报批(11月25日前)。市司法局适时组织合法性审查和专家论

证,与市直有关单位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在各单位门户网站公示后,按程序报批。

各县(市)、区合理安排时间节点,开展清理工作,同步于11月25日前完成

并按程序报批。各县(市)、区司法局同时于11月25日前,将本地区持续推进

“减证便民”工作总结报市司法局执法监督处(纸质盖章材料1份,电子版发送至

执法监督处邮箱*****************)。

(四)巩固提升(12月份)。严格执行公布取消的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

单,加强后续监管,开展评估督察,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建立由司法行政部门牵头,政务服务管理部门协

同配合的工作机制。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理规范审核工作和

合法性审查工作,政务服务管理部门负责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调整工作。各有关

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建立工作专班,明确牵头处室及

具体责任人,细化分解任务,压实工作责任。

(二)严格要求,全面清理。各单位要严格对照标准,对本单位政务服务事项

申请材料进行全面清理。在清理过程中,各县(市)、区要主动与市直部门沟通,

市直部门要加强对县(市)、区对口单位清理工作的统筹指导,确保全市按时按质

按量完成清理任务,推动全市各地区、各层级清理结果基本一致。

(三)加强宣传,务求实效。要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持续推进“减证便

民”工作的重要意义,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各级政务服务机构要加强调

查研究,切实做到实打实的清理,杜绝搞变通、打擦边球、边减边增、先减后增的

现象发生,确保“减证便民”工作真正落地见效。

附件:1.清理规范单位名单

2.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理申报表

3.取消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单

4.市直部门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工作联络信息表

合肥市司法局合肥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2019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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