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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19日发(作者:李耀)
一个法院院长和他身后的七个律师
郑重
2002年春节前夕,一封举报信悄悄地送到苏州市纪委,举报对象是吴江市
人民法院院长——费明。谁都没想到,这封举报信犹如一个导火索,先引爆苏州
市中级人民法院,再牵连苏州律师界,最终震动了整个苏州司法界。
2002年春节前夕,一封举报信悄悄地送到苏州市纪委,举报涉及金额不过
万余元 ,一起普普通通的法官受贿案,对象是吴江市人民法院院长费明。谁都
没想到,这封举报信犹如一个导火索,先引爆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再牵连苏州
律师界,最终震动了整个苏州司法界。虽然费明现在已在狱中服刑,他所引发的
这场地震余波至今仍在,谈到法官受贿、谈到律师行贿,苏州司法界的人士深感
忧虑。
按照市纪委的说法,费明案是个“意外收获”,他们最初所掌握的材料不过
受贿万元,而费明供述的内容着实把他们都“吓”了一跳,他不仅牵出了自己在
苏州中院任民庭庭长时的受贿内情,还带出了另外7位行贿律师,其中不乏当地
“大牌名角”。
费明的悲喜剧
费明的五十寿辰看来要在监狱中度过了,剩下一个下岗的老婆和据说“脑子
不太好”的女儿在外孤孤单单。大墙内,费明要为他曾经的风光付出8年代价。
费明,出生于江苏省常熟市的军人家庭,小学和初中在上海度过,当过兵、
进过工厂、支援过海南。1979年进入苏州市中院,到犯事时,在法院系统整整
呆了22年。中院的法官和当地律师反映,费明挺聪明的,业务能力也强,是个
人才。
1994年,费明终于坐上了中院民庭庭长的位子,同时还是中院审判委员会
委员,可谓权重一时。苏州是个外向型经济较突出的城市,各种投资开发集中,
纠纷自然少不了,尤其是涉及房地产的案件标的额都很大,中院民庭庭长的位子
在这些商人的眼里,无异是个财神。
恰好,费明也喜欢结交朋友,律师、公司老总都是朋友,大家一块儿吃吃喝
喝、唱歌跳舞,经常出入于娱乐场所。费明自己长得不错,而且还很要面子,嫌
老婆“寒碜”带不出去。传闻说,有个女律师曾经主动投怀送抱,二人双双出入
各种场合,维持了相当长一段时间,后来女律师向人抱怨承受不了费明的巨额开
销,二人这才分手。当然,这位女律师自然已是受益匪浅了。
2001年2月,费明到了富甲一方的吴江市做院长,能够独当一面之后,费
明就更加嚣张了。在就职讲演上,他信誓旦旦的样子还让底下的法官们感觉“肃
然起敬”,一位曾经跟过他的司机一语道破天机,用不了一个月,你们就会知道
费院长的作风。果不其然,费院长刚到地方上就“广交朋友”,明目张胆地进出
吴江各类娱乐场所,到下面一去就是三四天,没有人知道他住什么地方,办什么
案子。关于费院长个人生活的各种传闻四起。
费明上任吴江市法院院长刚满一年,2002年2月2日,就被吴江市纪委叫
去“谈话”,4天后因涉嫌受贿被羁押,次日被刑事拘留,10号——也就是除夕
的前一天,费明被逮捕了。
同年10月,苏州市金阊区法院判处费明有期徒刑8年。
情感投资的背后
从苏州市金阊区法院的刑事判决书所认定的受贿事实看,费明受贿可以分为
两种,一为有案之贿赂,一为平日的情感投资。前者,费明供认不讳;对于后者,
费明有话要说。
被法院认定为受贿的“情感投资”有三起,特点都是趁着费明有需要,朋友
们主动提供“无私”帮忙,而且最重要的是行贿人此时并没有案子要费明帮忙。
1998年6、7月间,费明搬新家不久,金律师主动送来红木餐桌椅一套,价
值人民币9000元;同年7月,费明准备赴美考察,樊律师及时送来美金1000
元,折合人民币8279.70元;2001年3月,吴江某厂厂长周借口费明手机太
旧,送上三星A188型手机一部,价值人民币4350元。
还有一件行贿,表面上看与案子有关,其实不然。1997年9月,商人陈×
的弟媳有件案子在沧浪区法院,涉案标的不到4万元,陈因此找到费明,在聊
天时,费谈起自己买房子还缺5万块,随即陈送来了5万元。一年后,沧浪区
法院判陈弟媳赔2万余元。为了2万,行贿5万,显然不合情理。陈乃苏州
一商人,最合理的解释就是“放长线,钓大鱼”。
费明辩称,陈送钱时并没有托我什么事,他弟媳的案子在沧浪区法院,我
没有去打招呼,事后案件也没有上诉到中院民庭,不能认定为受贿。辩护人提出,
费明和陈早就相识,而且关系不错,朋友买房缺钱,提供援手也是人之常情。
费明说,同样的,樊送1000美金时,也没有案子在中院,我也没帮他
什么忙,也算不上受贿罪。
吴江的周厂长回答得再明确不过了,送手机给费明“主要是拉拉关系,厂里
万一有纠纷,也可以请费明出出面、帮帮忙。如果出了事,再去找费明,送礼给
他,就不太好了,所以先送只手机给他,拉好关系,为今后打基础”。
而这一点,费明本人也很清楚。当问到樊律师为何送美金给他时,费明称樊
“希望将来在案件上得到帮助,这只是其个人的主观想法”。
有来有往才是真的交往,谁都不傻,有来无往的亏本生意没人做。对于手中
有权的人、更要时刻提醒自己,“君子之交淡如水”。起于财色之交,终将毁于财
色。
老律师的心痛
费明的辩护人丁晓农律师是苏州律师界资历最深的大姐,她干了22年律师,
素以“耿直”闻名,做过司法局分管律师的副局长,与公检法系统的很多领导都
是老同学。她对苏州的司法界了如指掌。
关于费明的案子,丁律师本不愿多谈,“一谈就要生气”。这么多律师被牵扯
进去,而且不乏各所的主任,不乏律协的管理层,如今他们的大名被写上了判决
书,这是苏州律师界的奇耻大辱。丁律师说,她经常能在公交车、广场等公众场
合听见老百姓骂律师黑。每听到一次,她就心痛一次,甚至萌生退意,不要做律
师了。
丁律师是1979年入的行。她回忆说,80年代的律师工作认真、作风正派,
大家虽然挣钱不多,但都是挺起胸膛做人,和法官、当事人清清白白。回想起来,
那真是他们的黄金岁月。
90年代以后,随着社会大环境的改变,一些“脑子活”的律师也跟着变了。
他们不再为搜集案件证据、法律分析推理操心了,更多的时间用在社交,周旋于
老板和法官之间,成了粘合剂。而正是这些如蝴蝶般飞来飞去的律师,活儿轻松
了、案子多了、腰包鼓了,令新入行的年轻人艳羡不已。
丁律师自己有家律师事务所,因为她的“不合时宜”,所里的年轻人私下里
常抱怨发不了财,想玩一些小门道都被看得死死的。她担心,自己能看得了几个?
能看得了多久?
费明案发时,正好有一帮律师酝酿着要选明星律师,他们推举出的名单与判
决书的黑名单颇多吻合,这个结果使得丁律师哭笑不得。如今,律师优秀与否的
标准似乎就是他的资产,就是他的长袖善舞,哪怕有的所里连起码的案件存档都
没有。
一次费明拿着一叠餐饮的发票想在丁律师所里报销,丁说,这些都是别人请
你的吧,你看报销合适吗?费明只好又把发票拿回去了。等到丁律师再在看守所
里见到费明时,费明首先就是感谢她的那次拒绝,他说,当初要是多一些人拒绝
他,少一些人诱惑他,也不至于走到这一步。把原因找在别人身上,真是奇怪的
逻辑。
在大牢中的费明清醒了,而苏州城里的这些律师什么时候才能清醒,这股浮
躁之气什么时候能刹住?丁律师也很茫然,她只是说,她经常气馁,想着想着就
有要哭的冲动。
“薛革命”的落马
受费明案震动最大的莫过于苏州的法官们。
在谈到费明案的外部环境时,他们对法官现在的待遇颇有微词。他们说,在
苏州市,法院中层干部一个月收入才2000元多一点,而他们每个人平均每年要
办100多件案子,最多的法官一年自办和协办300多件案件,收入和付出的辛劳
不成比例。当然,所谓的比例是参照律师收入而言。
在他们看来,自己在案件中所起的作用远大于律师,收入却远不及律师,心
理难以平衡。也许正是有了这种心态,在拿律师钱的时候,甚至有几分“理直气
壮”。所以,连一个年年都评上中院优秀法官、外号“薛革命”的老法官薛荣林,
这次也落下了马。
说起来,“薛革命”与费明案还有牵连。1999年3月,一起拖欠工程款纠纷
案起诉至苏州中院,仲律师希望此案由“薛革命”审理,便送了时任民庭庭
长费明1万元人民币。案件果然到了“薛革命”那里,仲又送给“薛革命”
1万元,薛将这1万元放在办公室里,不知什么原因,既没带回家,又没退成,
直到案发。一个合理的解释是,“薛革命”一直在进行思想斗争。
也就是这1万元,“薛革命”晚节不保,因受贿被判缓刑一年。
苏州的一位资深律师说,“薛革命”之所以落马,是因为他根本不会走钢丝,
却偏想试一试,结果一试就下来了。其实,会走钢丝的大有人在。这位律师手头
上就有一份判决理由颇为牵强的判决书,律师指着在最后落款的法官名字说,这
位就擅长走钢丝,光看判决书我就猜到了肯定是他判的。
当事人的双面角色
除了法官和律师,当事人也是受贿案中的一个主角,甚至有时是直接推动力。
在苏州,记者采访一位律师时,亲眼看到当事人前后判若两人的表演,令人
咋舌,让人悲哀。
当记者和这位当事人聊到费明案子时,这位陆先生义愤填膺地大骂费明这些
黑法官:“都像费明这种法官,老百姓的官司怎么打?给钱就能打赢官司,我们
还能到哪里说理去!”不多会儿,轮到陆先生向律师讨论案子了,他笑嘻嘻地问
律师和主审法官熟不熟,怎么样能约到主审法官出来吃个饭,交个朋友。当律师
拒绝了他的请求后,他还是反复地磨律师,一定要帮帮忙,想个法子接近法官。
记者诧异为何他前后变化这么大,陆先生说:“唉,你不知道。你不找,别
人也会找的。与其让别人玩手段,不如自己先下手,再不济也能求个公正审判。
这叫花小钱,赚大钱。”
这位林律师介绍,有这种心态的当事人不在少数。一般来说,当事人目的就
是打赢官司,至于用什么手段无所谓。
林律师说,有时候是当事人给律师施压,你必须给我找到法官,必须把钱送
到,否则我就不找你打官司。和法官熟,而且又愿意利用这种关系的律师,门庭
若市。与其说当事人看上的是律师的能力,不如说他们看中的是接近法官的桥梁。
由此派生出了一批“三包律师”:包胜诉、包放人、包无罪;“三陪律师”:陪酒、
陪赌、陪开心。这些人不见得对法律有多精通,有的可能还是黑律师,却能够很
好地满足当事人的需要——专办关系案、人情案。
没有结束的故事
苏州法官受贿案随着费明的锒铛入狱,画上了句号。
而供“费明们”生长的土壤在各个城市都不缺乏,费明的故事在过去、现在
和可以预见的将来都在上演着,只是变了时空,换了容颜。
翻查资料时果然发现,去年以来,广东省某市检察机关就查处了一批律师行
贿法官的案件,涉案律师有23人,涉及到省属、市属等18家律师事务所。
要想彻底杜绝“费明案”,必须要铲除其赖以存在的土壤——被挤压扭曲了
的法治环境。这需要完善律师管理制度,需要监督法官依法审判,需要塑造公平
的法治文化„„
吴江市法院院长费明和7个律师之间长期存在贿赂关系表明,本应成为制
约、平衡关系的法官和律师,却成了一种结结实实的地下“同盟”,沆瀣一气,
狼狈为奸。这种现象恐怕全世界都罕见。其中根本原因还是在于审判制度中存在
着弊端,律师的执业权益没有保障,本应依法发挥的重要制衡作用,在许多的审
理过程中变得完全无足轻重了。中国律师的这种尴尬处境,逼得这群高素质的人
不再坐下去钻研法条,而是积极地贴近法官,“勾兑”法律,甚至充当行贿的桥
梁„„真是莫大的悲哀!
苏州的“费明现象”进一步说明,加快司法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十六大报告
指出:“按着公正司法和严格执法的要求,完善司法机关的机构设置、职权划分
和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
一位法学家说过:“法律的历史表明,没有职业律师阶层就不可能存在法治。”
但愿中国的老百姓能早日认可这个结论。 (《法制与新闻》2003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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