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8日发(作者:)

安居房和商品房的区别是什么

安居房和商品房的区别

1、产权的区别。

很多安置房不是完全产权,即具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却不

一定具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很多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是划拨土

地,也就是没有缴纳出让金。而商品房是完全产权,即完全的

房屋所有权和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土地性质是出让,也就是缴

纳了土地出让金。所以,安置房在以后再次交易时,可能会被

要求补缴土地出让金。当然,目前安置房交易并没有要求这

样,但法律规定是要缴纳的,所以,一但政府出台政策,那就

很可能要交。

2、质量上的区别。

安置房往往建设利润被限制的很死,因此,建筑商往往能偷工

减料就偷工减料以增加利润。加上职能部门监管不力或者甚至

沆瀣一气,造成普遍上安置房的质量不如商品房。当然,也有

比较负责的或者示范工程之类的,质量相对较好的安置房,但

是不多,能碰上算是中彩票了。

3、交易时间的限制。

不少安置房都有交易时间限制,也就是规定在几年内不得

上市转售。商品房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只要是你买到的已经办

理过登记的现房,就可以上市交易。不过,商品期房,法律上

是不允许转售的。

安居房深圳申请条件

一是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申请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列为共同

申请人,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本市户籍。

(二)申请人参加本市医疗保险累计缴费5年以上,或者申请人

依照《深圳市人才认定办法》经认定为人才且参加本市医疗保

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

(三)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在本

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在申请受理日之前5年内未在本

市转让过自有住房。

(四)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符合国家_政策。

二是申请人为年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符合前面规定条件,

可以个人名义申请购买一居室安居型商品房。安居工程住房,

是指直接以成本价向城镇居民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优先

出售给无房户、危房户和住房困难户,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出售

给离退休职工、教师中的住房困难户,不售给高收入家庭。成

本价由征地和拆迁补偿费、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建安工程

费、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小区级非营业性配套公建费,

一半由城市人民政府承担,一半计入房价)、1%-3%的管理费、

贷款利息和税金等7项因素构成。

深圳安居房可以买卖吗?

1、 深圳安居房可以买卖,但是需要满10年才能进行买卖。

在十年内安居型商品房将不能上市交易,如果要出售,只能由

政府采用按照原价回购的方式。

2、 签订买卖合同10年后,安居型商品房产权所有人可以根

据有关政策规定,申请取得完全产权,取得完全产权就可以买

卖了。

3、深圳安居房10年内必须卖给政府,10年后的政策还不明

确,购房人在取得安居型商品房完全产权前,应当向市住房保

障部门申请政府收购该安居型商品房,需要转让所购安居型商

品房的,需处置安居型商品房的、户籍迁出本市的等。

安居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区别

1、性质不同:

安居房指实施国家“安居(或康居)工程”而建设的住房。针对

4平方米以下特困户提供的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由政府补贴的

非盈利性住房。是直接以成本价向中低收入家庭出售而建设的

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

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

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

2、申请条件不同:

安居房的申请条件需要申请人为年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申

请人、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本市户籍等条件。经济适用房的申

请,由于各地的政策不尽相同,以当地申请政策为准。

3、出售时所交的费用不同:

安居房和经适房,均规定不满五年不允许上市交易,满五

年后需补交土地出让金后才能出售。这个土地出让金怎么交,

交多少,各地也有各地的政策,请以当地政策为准。

经济适用房的优缺点

经济适用房的优点:

1、济适用房价格低廉,有很多房子是新修建的、购买优惠、

户型新颖。

2、政策上,政府越来越重视经济适用房的建设,政府加大

经济适用房的开发力度,并出台相关政策如限制经济适用房的

购房人群、给予相关购买优惠等。

3、经济适用房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

和适用性的综合优势房产。

经济适用房的缺点:

1、经济适用房项目大部分均位于城乡结合地区,有些经济适

用房小区到市区的公交线路和可选择的站点又相对较少,长期

交通很多人无法接。

2、国家建设此类房屋,是为了改善人的生活品质,此类房

子建筑户型没有商品房规划的好,有的户型设计不合理、屋子

挡光的现象。

3、廉价房可能带来一些后遗症,容易形成穷人聚居的贫民

窟、问题社区,造成居住割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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