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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17日发(作者:曲波)
周开国与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小汤山派出所其他二审行政
裁定书
【案由】行政 行政行为种类 行政撤销
【审理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审理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审结日期】2020.12.11
【案件字号】(2020)京01行终793号
【审理程序】二审
【审理法官】张悦何君慧乔军
【审理法官】张悦何君慧乔军
【文书类型】裁定书
【当事人】周开国;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小汤山派出所
【当事人】周开国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小汤山派出所
【当事人-个人】周开国
【当事人-公司】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小汤山派出所
【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周开国
【被告】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小汤山派出所
【本院观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第四项规定,当事人提起诉讼应当
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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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责关键词】合法违法受案范围管辖证明驳回起诉
【指导案例标记】0
【指导案例排序】0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第四项规定,当事人提
起诉讼应当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本案中,被诉证明信系小汤山派出所向法院出具的证
明,未创设新的权利或义务,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故,一审法院裁定驳回周
开国起诉正确,本院应予维持。上诉人的上诉理由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对其上诉请求,本
院不予支持。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驳回上诉,维持一审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新时间】2021-11-01 19:31:57
周开国与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小汤山派出所其他二审行政裁定书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行政裁定书
(2020)京01行终793号
上诉人(一审原告)周开国。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小汤山派出所。
负责人周明辉,党支部书记。
委托代理人柴晋,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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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李晓鹏,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工作人员。
上诉人周开国要求撤销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小汤山派出所(以下简称小汤山派
出所)出具的证明信一案,不服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2020)京0114行初136号行政
裁定书,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
一审法院经查:2009年12月21日,小汤山派出所出具(2009年)昌公汤所户
字215号《证明信》(以下简称被诉证明信),主要内容为:小汤山法庭:兹有郭福
延。
另查明,郭福延《常住人口登记表》第二页记事栏记载:2014年6月中旬,有群
众反映郭福延死亡时间有误。后经调查,查找到郭福延死亡时火化介绍信存根,死亡时
间为2000年5月10日。2014年7月7日,上报市局填报信息维护申请表,将信息更
正。
再查明,2014年9月3日,小汤山派出所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14
年)昌公小汤山所户字0901号《证明信》,主要内容为:兹有郭福延。
一审法院认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应当符合法
定起诉条件,不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已经立案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中华人民共
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
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四十九
条第四项规定,提起诉讼应当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周
开国要求撤销的被诉证明信,系小汤山派出所向司法机关出具的证明,且该行为既未创
设新的权利或义务,也未对周开国的合法权益产生实际影响,周开国针对该证明行为提
起的诉讼,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对其起诉,应予驳回。综上,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第四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
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一审法院裁定驳回周开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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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起诉。
上诉人周开国不服一审裁定,认为事实不清、程序违法、适用法律不当,故上诉
至本院,请求撤销一审裁定,本案诉讼费全部由被上诉人承担。
被上诉人小汤山派出所请求驳回上诉人的上诉。
本院经查的事实与一审法院一致,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第四项规定,当事人提起诉讼应
当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本案中,被诉证明信系小汤山派出所向法院出具的证明,未
创设新的权利或义务,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故,一审法院裁定驳回周开
国起诉正确,本院应予维持。上诉人的上诉理由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对其上诉请求,
本院不予支持。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
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一审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 判 长 张 悦
审 判 员 何君慧
审 判 员 乔 军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一日
法官助理 李赟乐
书 记 员 李 丽
北大法宝1985年创始于北京大学法学院,为法律人提供法律法规、司法案例、学术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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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全类型法律知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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