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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卫生管理制度
2023年10月4日发(作者:万荣恩)

手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篇:手卫生管理制度

手卫生管理制度

手卫生为洗手、卫生手消毒和外科手消毒的总称。为加强全院医

务人员手卫生工作,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

安全和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要求如下:

一、严格执行《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

二、对医院职工开展全员性培训,使所有医务人员加强无菌观念

和预防医院感染意识,掌握必要的手卫生知识及方法,保证洗手和手

消毒效果。

三、全院配备合格的手卫生设备和设施,(如流动水,洗手液)。

四、重点部门 :手术室、产房、急诊室、消毒供应室、口腔科、

内镜室安装非手触式水龙头开关。

五、手消毒剂的包装和洗手后的干手物品(毛巾)或设施应避免

造成二次污染。

六、每季度应对重点部门进行手卫生消毒效果的监测,当怀疑流

行爆发与医务人员手有关时,及时进行监测。

七、医务人员手无可见污染物时,可用速干手消毒剂消毒双手代

替洗手。

八、医务人员手被感染性物质污染以及直接为传染病病人进行检

查、治疗、护理或处理传染病病人污染物之后,应先用流动水冲净,

然后使用手消毒剂消毒双手。

九、本制度适用于全院各临床医技科室。不同环境下工作的医务

人员,手卫生应达到如下要求:

≤5cfu/cm²。Ⅰ类和Ⅱ类区域包括层流洁净手术室、层流洁净病房、

普通手术室、产房、普通保护性隔离室、供应室洁净区、烧伤病房、

重症监护病房等。

二、Ⅲ类区域医务人员的手卫生要求菌落总数应≤10cfu/cm²。Ⅲ

类区域包括儿科病房、妇产科检查室、注射室、换药室、治疗室、供

应室清洁区、急诊室、化验室及各类普通病房和房间等。

三、Ⅳ类区域医务人员的手卫生要求菌落总数应≤15cfu/cm²。Ⅳ

类区域包括感染性疾病科、传染病科及病房。

四、各区域工作的医务人员的手,均不得检出致病微生物。

一、洗手指征

1、直接接触病人前后,接触不同病人之间,从同一病人身体的污

染部位移动到清洁部位时,接触特殊易感病人前后;

2、接触病人黏膜、破损皮肤或伤口前后,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

分泌物、排泄物、伤口敷料之后;

3、穿脱隔离衣前后,摘手套后;

4、进行无菌操作前后,处理清洁、无菌物品之前,处理污染物品

之后;

5、手有可见的污染物或者被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后。

6、进入或离开病房前;

二、医务人员洗手的方法

1、采用流动水洗手,使双手充分浸湿;

2、认真揉搓双手至少15秒钟,应注意清洗双手所有皮肤,清洗

指背、指尖和指缝,具体揉搓步骤为:(六部洗手法)(1)掌心相对,

手指并拢,相互揉搓;(2)手心对手背沿指缝相互揉搓,交换进行;

3)掌心相对,双手交叉指缝相互揉搓;(4)右手握住左手大拇指

旋转揉搓,交换进行;(5)弯曲手指使关节在另一手掌心旋转揉搓,

交换进行;(6)将五个手指尖并拢放在另一手掌心旋转揉搓,交换进

行;(7)必要时增加对手腕的清洗。

3、在流动水下彻底冲净双手,擦干,取适量护手液护肤。【注意

事项】

1.洗手时应当彻底清洗容易污染微生物的部位,如指甲、指尖、

指甲缝、指关节及配戴饰物的部位等。

2.手洗净后应用一次性纸巾、干净的小毛巾擦干双手,小毛巾应

一用一消毒。

3.手无可见污染物时,可以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消毒双手代替洗手。

三、医务人员在下列情况下应当进行手消毒(手消毒指征)

1、检查、治疗、护理免疫功能低下的病人之前;

2、出入隔离病房、重症监护病房、烧伤病房、新生儿重症病房和

传染病病房等医院感染重点部门前后;

3、接触具有传染性的血液、体液和分泌物以及被传染性致病微生

物污染的物品后;

4、双手直接为传染病病人进行检查、治疗、护理或处理传染病人

污物之后;

5、需双手保持较长时间抗菌活性时。

四、医务人员手消毒的方法

1、取适量的速干手消毒剂于掌心;

2、严格按照洗手的揉搓步骤进行揉搓;

3、揉搓时保证手消毒剂完全覆盖手部皮肤,直至手部干燥,使双

手达到消毒目的。【注意事项】

1.手被感染性物质污染以及直接为传染病病人进行检查、治疗、

护理或处理传染病病人污染物之后,应当先用流动水冲净,然后使用

手消毒剂消毒双手。

2、进行侵入性操作时应当戴无菌手套,戴手套前后应当洗手。一

次性无菌手套不得重复使用。

2014-1月修订

第二篇:手卫生管理制度

手卫生管理制度

一、手卫生为洗手、卫生手消毒和外科手消毒的总称。

二、全院必须配备合格的洗手与卫生手消毒设施。

1、设置流动水洗手,2、重点部门如 ICU、手术室、导管室、供

应室应配备非手触式水龙头,3、提倡用洗手液洗手,盛放洗手液的容

器为一次性使用,重复使用的容器应每周清洁与消毒,禁止将洗手液

直接 添加到未使用完的出液器中,必须在清洁、消毒取液器后再添加

洗手液。

4、应配备干手物品或设施,避免二次污染,5、应配备合格的速

干手消毒剂。

三、手术室、导管室配备合格的外科手消毒设施,1、配置洗手池,

水龙头开关应为非手触式,水龙头数量应不少于手术间数量,洗手池

应每天

清洁与消毒。

2、配备洗手液,盛放洗手液的容器为一次性使用

3、配备清洁指甲用品,用后放在指定的容器中,清洁指甲用品应

每日清洁与消毒。

4、手消毒剂采用一次性包装、非手触式出液器、并在有效期内使

用。

5、配备干手物品,医用擦手纸应灭菌后使用,每次更换擦手纸前

应对容器进行清洁消毒

6、配备计时装置。

四、全体医务人员应遵循洗手与卫生手消毒的原则,严格掌握洗

手或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指征及方法。

五、手术室、导管室手术人员应遵循外科手消毒原则,严格掌握

外科手消毒方法及注意事项

六、感染管理科每月对重点部门工作的医务人员手进行消毒效果

的监测,当怀疑医院感染暴发与医务人员手卫生有关时,应及时进行

监测,并进行相应致病性微生物的监测。

七、感染管理科至少每2年开展一次手卫生全员培训,医务人员

应掌握手卫生知识和正确的手卫生方法,保障洗手和手消毒的效果。

八、感染管理科每月对医务人员手卫生及设备进行监督检查,提

高手卫生依从性。

九、手消毒效果应达到相应要求:卫生手消毒,监测的细菌菌落

数应≦10cfu/cm2。外科手消毒,监测的细菌菌落数应≦5cfu/cm2。

十、本制度适用于全院各临床医技科室。

附:不同环境下的手合格标准为:

Ⅰ类和Ⅱ类区 域≤5cfu/cm2;

Ⅲ类区域≤10cfu/cm2;

Ⅳ类区域≤15cfu/cm2;

且未检出致病微生物。

感染管理科

2009.12

第三篇:手卫生管理制度

手卫生管理制度

1、手卫生为洗手、卫生手消毒和外科手消毒的总称。

2、全院必须配备合格的手卫生设备和设施,必须用流动水,提倡

用洗手液洗手。

3、重点部门如手术室、产房、消毒供应室等必须安装非手触式水

龙头开关。

4、洗手液的容器定期清洁和消毒。

5、手消毒剂的包装、洗手后的干手物品(毛巾)或设施应避免造

成二次污染。

6、每月对重点部门进行手卫生消毒效果的监测,当怀疑流行爆发

9、医务人员手无可见污染物时,可用速干手消毒剂消毒双手代替

洗手。

10、医务人员正确掌握手消毒指征。

11、医务人员手被感染性物质污染以及直接为传染病病人进行检

查、治疗、护理或处理传染病病人污染物之后,应先用流动水冲净,

然后使用手消毒剂消毒双手。

12、每月进行手卫生产品使用情况监测。

13、每年进行一次手卫生依从率、正确率调查。

12、本制度适用于全院各临床医技科室。

手卫生管理制度实施规范

一、医务人员在下列情况下应当洗手

1、直接接触病人前后,接触不同病人之间,从同一病人身体的污

染部位移动到清洁部位时,接触特殊易感病人前后;

2、接触病人黏膜、破损皮肤或伤口前后,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

分泌物、排泄物、伤口敷料之后;

3、穿脱隔离衣前后,摘手套后;

4、进行无菌操作前后,处理清洁、无菌物品之前,处理污染物品

之后;

5、手有可见的污染物或者被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后。

6、进入或离开病房前;

二、医务人员洗手的方法

1、采用流动水洗手,使双手充分浸湿;

2、取适量洗手液,均匀涂抹至整个手掌、手背、手指和指缝;

3、认真揉搓双手至少15秒钟,应注意清洗双手所有皮肤,清洗

指背、指尖和指缝,具体揉搓步骤为:(1)掌心相对,手指并拢,相

互揉搓;(2)手心对手背沿指缝相互揉搓,交换进行;(3)掌心相

对,双手交叉指缝相互揉搓;(4)右手握住左手大拇指旋转揉搓,交

换进行;(5)弯曲手指使关节在另一手掌心旋转揉搓,交换进行;

6)将五个手指尖并拢放在另一手掌心旋转揉搓,交换进行;(7

必要时增加对手腕的清洗。

4、在流动水下彻底冲净双手,擦干,取适量护手液护肤。

5、注意事项

1)洗手时应当彻底清洗容易污染微生物的部位,如指甲、指尖、

指甲缝、指关节及配戴饰物的部位等。

2)洗手使用洗手液、在更换洗手液时,应当在清洁取液器后,

重新更换洗手液或者最好使用一次性包装的洗手液。禁止将洗手液直

接添加到未使用完的取液器中。

3)手洗净后应用一次性纸巾、干净的小毛巾擦干双手,小毛巾

应一用一消毒。

4)手无可见污染物时,可以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消毒双手代替洗

手。

三、医务人员在下列情况下应当进行手消毒

1、检查、治疗、护理免疫功能低下的病人之前;

2、出入隔离病房、新生儿重症病房等医院感染重点部门前后;

3、接触具有传染性的血液、体液和分泌物以及被传染性致病微生

物污染的物品后;

4、双手直接为传染病病人进行检查、治疗、护理或处理传染病人

污物之后;

5、需双手保持较长时间抗菌活性时。

四、医务人员手消毒的方法

1、取适量的速干手消毒剂于掌心;

2、严格按照洗手的揉搓步骤进行揉搓;

3、揉搓时保证手消毒剂完全覆盖手部皮肤,直至手部干燥,使双

手达到消毒目的。

不同环境下工作的医务人员,手卫生应达到如下要求:

1、Ⅰ类和Ⅱ类区域医务人员的手卫生要求应≤5cfu/cm²。Ⅰ类和

Ⅱ类区域包括层流洁净手术室、层流洁净病房、普通手术室、产房、

普通保护性隔离室、供应室洁净区、烧伤病房、重症监护病房等。

2、Ⅲ类区域医务人员的手卫生要求应≤10cfu/cm²。

Ⅲ类区域包括儿科病房、妇产科检查室、注射室、换药室、治疗

室、供应室清洁区、急诊室、化验室及各类普通病房和房间等。

3、Ⅳ类区域医务人员的手卫生要求应≤15cfu/cm²。Ⅳ类区域包

括感染性疾病科、传染病科及病房。

4、各区域工作的医务人员的手,均不得检出致病微生物。

六、手卫生设施和用品的配备

1、处臵室、换药室、病房等应设有流动洗手设施,手术室、产房、

重症监护室等重点部门应当采用非手触式水龙头开关。

2、洗手液应当臵于洁净的容器内,容器应当定期清洁和消毒。

3、洗手后的干手物品或者设施应当避免造成二次污染。可使用一

次性纸巾、干净的小毛巾擦干双手,小毛巾应一用一消毒。

第四篇:手卫生管理制度

手卫生管理制度

一、目的

手卫生是基本的预防和控制病原体传播的手段,为有效预防和控

制医院感染,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患安全,制订本制度。

二、范围

全院各科室员工。

用。

3、手术室、重症监护病房、血液透析病房、感染疾病科、口腔科、

消毒供应中心、治疗室、换药室、检查室等重点部门应配备非手触式

水龙头。

4、医务人员通过手卫生实施规范、相关培训和图示,有义务掌握

手卫生知识和正确的手卫生方法,保障洗手与手消毒的效果。在诊疗

过程中遵循手卫生原则。

5、院感科专职人员定期对医务人员手卫生执行情况和效果进行监

督和指导,持续提高医务人员手卫生依从性。

6、院感科负责更新本管理制度。

7、各科室每月进行手卫生依从性自查。手术室、产房、导管室、

层流洁净病房、重症监护病房、新生儿室、母婴室、血液透析病房、

发热门诊、口腔科等部门,每季度进行医务人员手消毒效果的监测。

当怀疑医院感染暴发与医务人员手卫生有关时,应及时进行监测,并

进行相应致病性微生物的检测,同时立即上报医院感感染管理科。

8、手卫生设施配置清单

1)基本配置 流动水洗手设施、感应水龙头、洗手液、一次性

擦手纸或消毒小毛巾、手卫生操作示图、各病房至少配置一瓶速干手

消毒液。

2)重点部门配置:重症监护病房、新生儿病房、血透室、多重

耐药菌病房、烧伤病房、感染性疾病科等需每床配置一瓶速干手消毒

液。

3)手术科室同时配置外科手消毒操作流程、计时器等。

四、相关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WS/T3132009《医务人员手卫

生规范》

第五篇:手卫生管理制度

手卫生管理制度 一、一般要求

(一)科室必须配备合格的洗手与卫生手消毒设施,设置流动水

科、消毒供应室等重点部门必须配备非手触式水龙头。

(二)提倡使用洗手液洗手,配备干手纸,速干手消毒剂应在有

效期内使用。

(三)洗手池旁张贴洗手流程图,并按照流程进行洗手或手消毒;

严格落实外科手消毒流程,干手毛巾一人一用一灭菌,外科手消毒液

应取得卫生部卫生许可批件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四)保持洗手池池面清洁,洗手池下方不得堆放杂物,保证地

漏通畅、无污垢。

(五)医护人员工作期间手部不得佩戴戒指等饰物、不得佩戴人

工指甲、不得涂抹指甲油,指甲长度不超过指尖,保持指甲及指甲周

围组织的清洁。

二、医务人员手卫生应遵循原则

(一)洗手、卫生手消毒原则:

1.当手部有血液、体液等肉眼可见的污染时应用洗手液在流动水

下洗手;当手部没有肉眼可见污染时,宜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消毒双手。

2.严格遵循手卫生的“五个重要时刻”:接触患者前;进行无菌

操作前;接触患者后;接触血液、体液后;接触患者周围环境后。

(二)外科手消毒原则:

1.先洗手,后消毒手;不同患者手术之间、手套破损或手被污染

时应重新进行外科手消毒。

2.在整个手消毒过程中应保持双手位于胸前并高于肘部,使水由

手流向肘部。

(三)戴手套不能取代洗手。

三、院感办每季度对重点部门工作医务人员手进行微生物学监测,

重点部门依从率和正确率分别达到75%90%以上。

(生效日期:2010 31 日;修订日期:20177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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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卫生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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