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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18日发(作者:白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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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塘厦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10-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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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东莞市塘厦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 1
第一章 规划总则 ........................................................................................................................... 2
1.1规划编制原则 ..................................................................................................................... 2
1.2规划范围 ............................................................................................................................. 2
1.3规划期限 ............................................................................................................................. 2
1.4规划依据 ............................................................................................................................. 3
1.5规划组织编制和实施 ......................................................................................................... 4
第二章 土地利用现状及评价 ....................................................................................................... 5
2.1塘厦镇概况 ......................................................................................................................... 5
2.2土地利用现状 ..................................................................................................................... 9
第三章 规划目标与方针 ............................................................................................................. 15
3.1规划指导思想 ................................................................................................................... 15
3.2规划目标 ........................................................................................................................... 15
3.3规划方针 ........................................................................................................................... 17
第四章 土地利用空间结构 ......................................................................................................... 19
4.1城市发展定位和社会经济发展策略 ............................................................................... 19
4.2城市土地利用空间布局思路 ........................................................................................... 20
4.3与城市总体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的协调 ....................................................................... 22
第五章 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及主要用地安排 ................................................................. 23
5.1规划2020年主要控制性指标结构与市下达指标比较 ................................................. 23
5.2现状年与规划末年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 ............................................................... 25
5.3规划近期和远期主要用地安排 ....................................................................................... 29
第六章 土地用途管制区 ............................................................................................................. 34
6.1分区原则 ........................................................................................................................... 34
6.2用途管制分区 ................................................................................................................... 35
第七章 土地利用空间管制 ......................................................................................................... 41
7.1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 41
7.2其他用地空间管制及管制规则 ....................................................................................... 43
第八章 “四整四聚”与“三旧改造” ..................................................................................... 49
8.1“四整四聚”与“三旧改造”方针 ................................................................................ 49
8.2“四整四聚”与“三旧改造”目标 ................................................................................ 50
8.3“四整四聚”与“三旧改造”措施 ................................................................................ 51
8.4规划“三旧改造”项目 ................................................................................................... 53
第九章 近期用地安排 ................................................................................................................. 55
9.1建设用地近期用地安排 ................................................................................................... 55
9.2耕地补充近期用地安排 ................................................................................................... 55
第十章 土地利用与生态保护 ..................................................................................................... 56
10.1生态空间体系 ................................................................................................................. 56
10.2环境与社会效益 ............................................................................................................. 57
第十一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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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 61
11.2完善规划实施的技术手段 ............................................................................................. 61
11.3提高规划实施社会公众参与程度 ................................................................................. 61
11.4完善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 62
附表 ......................................................................................................................................... 63
附图 ......................................................................................................................................... 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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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塘厦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10-2020年)
第一章 规划总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家、广东省、东莞
市各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编制《东莞市塘厦镇土地
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
1.1规划编制原则
(1)严格耕地保护和基本农田管制,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
耕地;
(2)科学合理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
(3)统筹安排各类用地,重点保证国家、省、市、镇重点
工程建设;
(4)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5)建设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土地整理及易地开发补充
耕地总量平衡。
1.2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东莞市塘厦镇行政区域,土地总面积为12819.8
公顷。
1.3规划期限
规划基期2009年,规划期限2010-2020年,近期2010-2015
年,远期2016-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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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5)《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6)《国务院关于深化土地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
(7)《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
(8)《广东省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条例》;
(9) 国土资源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
(10)关于印发《东莞市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
方案》的通知(东府办〔2007〕68号);
(11)《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前期工作中“四查清、四
对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12)《东莞市塘厦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
划纲要》;
(13)《东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文本及
说明;
(14)《东莞市交通道路规划(2000-2015)》;
(15)《东莞市环境保护规划》;
(16)《东莞市生态保护规划》;
(17)《东莞市域生态绿线控制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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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东莞市地表水功能区划》;
(19)《东莞市河道堤防管理规定》;
(20)《关于做好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备案有关问题的
通知》(东国土资〔2010〕73号)。
1.5规划组织编制和实施
本规划由塘厦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实施。塘厦镇土地行
政主管部门依法按照本规划进行具体的实施管理。本规划经东莞
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即是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及土地管理的法定
依据,必须严格实施。不得突破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总量规模、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得随意改变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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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土地利用现状及评价
2.1塘厦镇概况
2.1.1区位概况
塘厦镇位于东莞市东南部,是东莞市8个省中心镇之一。
区位条件优越,近广州、深圳和香港,是穗港经济走廊的重要部
分之一;交通十分便利,广深准高速铁路、京九铁路、东深公路、
东深二路、莞深高速公路南北纵贯;经莞深高速公路到深圳、东
莞或出境香港仅需30分钟,与东莞、广州、深圳、香港、惠州
等周边大中城市联系十分紧密。东深供水工程通过本镇保障了本
镇城镇工业的供水要求。
2.1.2自然条件和自然资源概况
塘厦镇属低丘盆地区,盆地面积广阔,低丘主要分布于与
邻镇交界处,尤以西部大屏障林场、龙背岭、大坪一带为集中。
本镇属南亚热带季风湿润区,少有霜冻,多年平均气温21.7℃,
多年平均降雨量1780毫米,自然土壤主要有赤红壤,耕作土壤
为水稻土和旱作土。岩性以花岗岩为主。
塘厦镇降水多,周边相邻及相近镇区山体连绵,水资源、
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等自然资源比较丰富。全镇有12座中、
小(一)型水库,总库容3000多万m,其中虾公岩水库总库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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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多万m,集雨面积15.7km,这些水库是塘厦镇重要的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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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活供水水源。主要河流为石马河、观澜河。观澜河在塘厦圩
汇入石马河。全镇森林覆盖率40%,本镇与邻近的樟木头、清
溪、凤岗、谢岗、黄江等镇,是东莞市山地丘岭最为集中最为连
片区域,是东莞市主要野生动物栖息地和主要的野生植物生长
地,也是东莞市最为重要的生态林区和林业基地。
塘厦镇良好的气候条件和缓坡地多,十分适宜发展粮食作
物和蔬菜、水果等经济作物,盛产蔬菜及荔枝、龙眼等热带水果。
2.1.3社会经济概况
东莞市塘厦镇下辖21个村(居)委会(社区),2009年末,
全镇总人口38.5万人,其中户籍人口4.4万人,暂住人口34.1
万人,人口密度3000人/平方公里。石马河两岸盆地地形平坦,
是镇中心区所在地,是人口居住集中区。
改革开放以来,塘厦镇经济发展十分快速,已发展为具中小
城市规模的城镇,工业建设已成为主要的经济支柱。“九五”期间,
GDP年均增长23.14%,工业总产值(不变价)年均增长34%,
是我省最具活力的地区之一。进入新世纪,经济持续发展,“十五”
期间GDP年均增长19%,“十一五”期间GDP年均增长13%,
2009年GDP已达171.38亿元,镇级可支配财政收入达97842
万元。三次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第三产业得到较快速发展,三
产结构由2005年的1.3:71.4:27.3调整为2009年的0.7: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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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5。
在2004年度国家统计局对全国近2万个小城镇的测评中,
塘厦镇居全国千强镇第五位。
新世纪以来,塘厦镇大力实施“外向带动”战略,重点抓好科
苑城的集约开发建设,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培育“两自”企
业,扶持民营经济发展;不断改善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全面推进
等方面建设成效显著,经济结构明显优化,进一步加强了塘厦作
为东莞东南部区域中心的地位。城市价值和知名度不断提升,一
批优质房地产项目、星级酒店及现代商贸项目等纷纷进驻塘厦,
促进了塘厦城市的繁荣发展。
受2008年下半年尤其从第四季度开始的国际次贷金融危机
蔓延影响,塘厦镇的出口贸易形势一度严峻,当前因国际金融危
机带来的经济危机影响预计仍将延续一段时间。为此,预计未来
的经济发展速度会放缓一些。
2.1.4生态环境概况
塘厦镇经济建设以排污少的轻型工业为主,仅有零散几家
污染较严重的三类工业。加上重视城市绿化建设和城乡环境保
护,总体生态环境良好。但在快速的城市化、工业化进程中,大
量聚集的人口、众多的工业企业带来的大量的生活污水和工业
“三废”,繁忙的公路运输带来的汽车尾气和噪声,给该镇的生态
环境造成了极大压力,尤为突出的是水污染问题。同时加上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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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土地等自然资源的不断利用,盆地区耕地、园地不断减少,既
改变了自然生态也加大了城镇、工业、农业、林业等各业用地矛
盾。
流经本镇的石马河水质污染严重,现状为Ⅳ类水质,个别项
如总磷劣于Ⅴ类水质。塘厦镇位于石马河中游区域,上游深圳的
观澜、平湖及东莞的凤岗等镇均是经济比较发达地区,沿途污废
水不断汇入加重污染了石马河水质。
横穿镇中心区的东深公路交通繁忙,重型车多,汽车尾气
和噪声对沿路区域环境影响较大。
“十五”期间,塘厦镇加大了环保投入,新建了林村、石桥头
污水处理设施,日污水处理能力达17.5万吨。进一步完善了城
市基础设施建设,有效改善了现有的生态环境质量。新开通的龙
林高速、东深二路,有效分流了进入城区车流量;新建成了迎宾
大道、科苑大道、莆沙大道等,改造升级了一批主干道路,形成
了“五横六纵”发达的道路网络。绿化建设方面,协助抓好大屏嶂
森林公园的生态景观建设,大力推进农民公寓、文化广场和公园
建设,五年全镇新增了文化广场8个、公园3个,农村基本达到
一村一广场公园的目标。强化社会各项管理,认真开展“四清理”
工作,全镇共清理111万平方米的违章建筑、9.2万头生猪、8473
户无证照经营,全面完善了用地手续。抓好环境卫生工作,2004
年被评为“国家卫生镇”,有力推进了城市环境的全面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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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土地利用现状
2.2.1土地利用结构
2009年第二次土地调查结果表明(见附表1):
塘厦镇的农用地面积为5948.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46.4%。耕地保有量2013.5公顷,占土地面积的15.71%。其中
耕地面积907.6公顷,占7.08%;可调整地类1105.8公顷,占
8.63%。园地2429.1公顷,占18.95%。林地1709.8公顷,占
13.34%。其它农用地901.6公顷,占7.03%。
建设用地面积为5736.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4.75%。
其中城乡建设用地面积5352.7公顷,占土地面积的41.75%;交
通水利用地363.4公顷,占土地面积的2.84%;其他建设用地
20.3公顷,占土地面积0.16%。
城乡建设用地中:城镇用地1269.3公顷,占9.9%;农村居
民点用地4074.9公顷,占31.79%;采矿用地8.4公顷,占0.07%。
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中:交通运输用地338.3公顷,占
2.64%;其中铁路70公顷,公路268.3公顷。水利设施用地25.1
公顷,占土地面积0.2%。其他建设用地中特殊用地20.3公顷,
占0.16%。
其他土地面积1135.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86%。其中
水域231.9公顷,占1.81%;自然保留地903.4公顷,占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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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土地资源特征
1.适宜建设用地面积比重大,后备可利用土地资源多
塘厦镇平原面积广阔,丘陵山地只占37%,按坡度<15°相
对高差<60米组合,适宜建设用地(不含河流、坑塘、为农业生
产配套的其它农用地,不含基本农田或耕地保有量较大值者)面
积有8745.8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68.17%。扣除已建设用
地,后备可利用土地资源有3299.4公顷。若按1997-2005每年实
际需要新增用地约205公顷进度,够16年利用;若按最近4年每
年需要新增用地约133.3公顷进度,则够24.7年利用。适宜建设
后备土地资源总量可说还多,但全部利用可能会加剧与一般农用
地争地矛盾。
塘厦可利用土地资源比较充足,对于进一步加强作为东莞
东南部区域中心地位建设,是极为有利的。但高强度的土地利用
也将导致自然植被生态系统受损,削弱生态防护功能。从外部环
境看,塘厦周边邻镇樟木头、清溪、黄江、凤岗及深圳的观澜山
地丘陵高大连绵,林地众多,有利于保障区域自然生态安全;从
镇域内生态环境系统维护角度分析,在加强自然林地维护同时,
还十分有赖于进一步加强建成区绿化建设、公园绿地建设、不同
功能区绿化隔离带建设及沿路、沿河绿化带和防护林带建设。
2.人均耕地资源不多
本镇耕地资源不多,户籍人口人均仅有0.3亩。由于蔬菜需
求量大,且种菜收益远高于种植粮食作物,近年来耕地基本用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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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蔬菜和经济作物。
3.光热条件好,耕地复种指数较高
本市属于亚热带季风气候,日照充足,雨量充沛,温差小,
季风明显。多年平均气温21.7℃,平均日照时数高于1800小时,
作物复种指数高。如种植蔬菜年可6-7造,双季稻加冬种年可三
熟。
4. 土地多宜性好,但质量中等
本镇土地有多宜性特点,适于种植的作物类型广泛,但土
地质量中等。按土地对农业的适宜性和生产潜力划分,本镇土地
都以二等地居多,农用地总体质量中等。本镇鱼塘多为村边塘或
坑塘,小部分由农田挖成,鱼产中等,但个别村边塘富营养化较
严重。
5.区位条件优越,土地价值较高
本镇山塘水库多,风景优美,邻近香港、深圳、广州,交
通又十分便利,区位条件优越,土地价值较高。多年来一直是港
商、台商、外资和国内企业投资热点之一,工业发展十分迅猛;
近年房地产热售,土地拍卖价格一升再升;常住人口多、人流量
大,商贸繁荣,铺位投资回报周期短;就近珠三角大市场,农副
产品市场需求量大,本地农产品供不应求;均十分有利于促进塘
厦镇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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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土地利用特征
1.建设用地需求大,土地集约利用佳
1997至2005年期间,本镇建设用地总量增加了1863.23公
顷,平均每年新增建设用地205公顷,年均增长4.76%。同期,
塘厦镇GDP从1996年的9.75亿元增长到2005年的104.97亿元,
按可比价年均增长21%。建设用地与GDP增长弹性系数仅为
0.22,可见,本镇建设用地需求大,土地集约利用佳。
2009年塘厦镇建设用地占全镇土地总面积比例为44.74%,
比全市平均水平略高一些。但相对于适宜建设用地所占比例高达
68.17%的本镇来说,还是有较大用地利用潜力的。
3.农用地面积逐年减少趋势难以转变
塘厦镇近年加快了城市建设步伐,同时房地产发展形势不
断向好,用地需求仍然旺盛。由于工业用地的土地租金收益和房
地产地价收益、物业管理收益等远高于农地收益,因此建设占用
农用地驱动力较大,农用地不断被转为建设用地趋势一段时期内
还难以转变。据土地变更资料,1996年至2005年期间农用地面
积减少了1289.27公顷,年均减少143.25公顷,基本上为非农建
设占用。面对建设用地不断需求而农用地的不断萎缩,各业用地
需求和可供应土地数量之间的矛盾在规划期间将会进一步激化。
4.土地产出率快速提高,粗放低效的用地模式得到初步转变
按照“城镇进圈、工业进园、民宅进区”的指导思想,通盘整
合土地资源,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实行“一控二保三压”,土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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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率得到快速提高。建设用地产出率(每公顷建设用地产出的二、
三产业效益)1996年为27.43万元/公顷, 2005年为193万元/公
顷,2009年增长到299万元/公顷,粗放低效的用地模式得到较大
转变,同时低价招商引资情况造成土地资源与资产的浪费基本受
到遏止。成绩是显著的,但与粗放经营的根本性转变还有相当距
离,塘厦镇还需要通过不断扩张用地尤其是房地产用地和工业用
地以达到经济增长目的。
2.2.4土地利用存在问题
1.建设用地与农业用地矛盾加剧
1996年至2005年间,塘厦镇建设用地面积不断增加,农用
地面积不断减少。由于规划期间实行了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
“占一补一”规定,杜绝了随意占用耕地情况的发生。本镇未利用
土地主要是荒草地和其它未利用地,大部分可被农业和非农建设
利用。但每年的城乡建设仍要占用相当量的农用地,加剧了建设
用地与农业用地、建设用地与生态用地等各业用地矛盾。随着建
设用地的进一步扩张,矛盾还将日趋激化。
2.土地利用效率总体水平较低,土地开发利用模式亟待转
变
工业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塘厦现状工业层次较低,低
产值的“三来一补”企业占地不少,工业劳动生产率较低,是影响
工业用地效益的主要因素之一。2009年塘厦镇的工业用地效益
略低于珠江三角洲经济区的平均水平。目前本镇经济正处于高速
13
发展过程,城市化进程也在加快,但建设用地后备资源有限,如
果延续以前的开发模式,建设用地可供应总量将难以支撑2020
年经济发展目标要求,土地开发利用模式亟待尽快得到转变。
3.基本农田保护任务重,压力大。
1999年东莞市政府下达塘厦镇基本农田保护区任务1616.8
公顷,即使以1996年的土地变更调查数计,耕地只有1646.9公
顷,基本农田保护区任务几乎包括了所有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
田任务过重显而易见。同时,由于地形原因加上经济发展快,塘
厦镇耕地很难大面积集中分布,不少被厂房、居民点包围,也有
部分基本农田受工业废水和生活垃圾污染,耕作条件较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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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规划目标与方针
3.1规划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人为本,围绕发展高新技术产业、
城镇经济,打造商贸城市,成为东莞市现代化制造业基地之一的
定位,进一步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和切实保护
耕地的基本国策;坚持生态保护和可持续发展,保护优先,兼顾
治理,实现社会、经济、生态效益的同步发展;立足本镇经济发
展的宏观布局,以有效保障建设用地供给为总体目标,以提高规
划的科学性、可操作性为目的,统筹安排用地;优化土地资源配
置,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推行土地整合,实
施“空间管制”、“四整四聚”、“三旧改造”和“双线管制”。
3.2规划目标
按本规划预测(见说明部分),预计到2015年,塘厦镇当量
常住人口将达31.5万人左右,GDP达到303亿元;2020年,塘厦
镇全镇常住人口将达39.7万人左右,GDP达到488亿元。规划期
间要根据对土地利用变化的预测和市级规划下达的指标,强化农
用地特别是耕地保护,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加强土地
利用生态环境保护,提高土地利用的整体效益,切实转变土地利
用模式,实现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根据全镇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的要求和东莞市国土资源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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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控制指标作为依据,制订的土地利用目
标是:
1.耕地保有量目标:到2020年,全镇耕地保有量为1980.1
公顷。
2. 基本农田保护目标:2020年基本农田保护任务1522公
顷,此外要求增划弹性面积124.1公顷。
3.建设用地控制目标:在规划期内,全镇建设用地规模严
格控制在5774.6公顷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4426.7公顷
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3881.5公顷内。
按上级下达指标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通过“四整四聚”
和“三旧改造”解决经济发展用地的不足缺口。
4.土地开发复垦整理补充耕地和易地开发补充耕地目标:为
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必须开发、复垦、整理和易地开发补充耕地
不少于建设占用的耕地面积。
5.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目标:在规划期内,土地环境污染和
生态破坏加剧的势头得到基本控制,土地资源得到有效保护,逐
步建立完善城市污染治理设施;大力植树造林和加强城市生态绿
化工作,建立良好的人居环境,全镇森林覆盖率保持在40%水
平以上,建成区绿地覆盖率达到40%以上,人均公共绿地15-20
m,做好大屏嶂森林公园的规划和建设工作。
2
6.集约节约用地目标:人均城镇工矿用地从2009年的153
平方米下降到2015年的142平方米、下降到2020年的110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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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每公顷二、三产业产出率从2009年299万元/公顷提高到2015
年的520万元/公顷,再提高到规划期末的 837万元/公顷。
表3-1 东莞市对塘厦镇下达的主要控制性指标
单位:公顷
规划主要指标 2009年 2015年 2020年 指标属性
耕地保有量 2013.5 1980.1 1980.1 约束性
基本农田面积 1537.5 1522.0 1522.0 约束性
建设用地总规模 5736.3 5755.7 5774.6 预期性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5352.7 4835.3 4426.7 约束性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3819.93 3840.47 3881.5 预期性
建设用地净增量 30 38.3 预期性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200 211.6 约束性
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义务量 200 211.6 约束性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平方米/人) 153 142 110 约束性
人均建设用地(平方米/人) 151 142 125 预期性
建设用地产出率(万元/公顷) 299 (520) (837) 预期性
总量
指标
增量
指标
效率
指标
注:括号内数字是塘厦镇规划目标。
3.3规划方针
要实现上述目标,必须始终坚持“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
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遵循以下方针:
1.坚持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耕地保护,特别是严格保护
基本农田,控制非农建设对耕地占用,确保规划期间耕地总量动
态平衡。
2.坚持集约节约用地为核心,以人为本设定建设总量,认
真贯彻《东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方案的要求,重点落实市下
达给本镇的各项控制性指标,严格控制增量和规模,积极盘活存
量,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3.坚持统筹区域发展,保障各业用地,合理划定土地利用
17
功能分区,制定有效而适宜的控制指导措施,在实行严格土地用
途管制的基础上,强化土地利用空间管制,协调社会、经济与环
境可持续发展,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及城乡发展格局。
4.坚持机制创新,整合农地资源,整合建设用地资源,为
发展建设腾挪空间。
5.坚持保护和改善生态,加强生态环境建设,提高森林覆
盖率;划定城市建设生态绿线与基本农田保护线,对城市建设实
行双线控制,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
第四章 土地利用空间结构
4.1城市发展定位和社会经济发展策略
根据东莞市要建设成为一个以国际制造业名城为特色的现
代化中心城市目标,塘厦镇镇委、镇政府制定了现代化建设“三
步走”的宏伟蓝图:到2005年实现殷实小康,到2010年率先基
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到2020年基本达到发达国家发展水平,
使塘厦成为现代化制造业重镇和东莞东南部区域中心城市。
塘厦镇的经济发展策略:加强农业的地位,积极促进农业
的多元化发展;改善工业结构,提高工业整体水平,积极引进高
新技术产业项目,提高资源利用的水平和层次;积极发展第三产
业、扶持信息产业等高科技产业的发展。形成工业、旅游业、房
地产业和都市农业四大支柱产业并举的产业发展格局。积极推进
经济社会双转型,实现从资源主导型经济转向创新主导型经济,
从初级城市化社会转向高级城市化社会。打响城市牌、外资牌、
民营牌,促进民营经济做强做大,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实现外向
型经济跨跃式发展。
塘厦镇的社会发展策略:控制人口自然增长率,提高人口素
质,优化人口结构;注重精神文明建设,注意生态环境建设,进
一步突出塘厦布局合理、环境优美的园林城市形象,实现经济社
会协调发展。
19
规划期间,要严格控制全镇各类污染源,积极整治环境污染;
加强本镇森林公园建设和水源保护地、历史古迹地的保护;严格
控制城镇土地开发,集约节约利用土地,提高城镇建设用地的土
地利用率,按照城乡一体化空间发展战略对城乡建设用地进行调
整和布局;实现环境、资源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4.2城市土地利用空间布局思路
依据塘厦镇现状发展和自然地形特点,《塘厦镇城市总体规
划》将城市总体空间布局分为四大片区组团式结构,不同片区功
能各有侧重。片区之间通过交通干线紧密联系,以片区中心为发
展的重心,五个功能中心为发展重点,引发三条发展主轴、一条
发展次轴,分别向深圳、樟木头、黄江和清溪延伸,带动整个塘
厦的腾飞。
(1)中心片区
中心片区以四村为中心,东至石马河,西至四村,南至诸
佛岭,北至迎宾大道,规划面积约12平方公里, 按城市格局组
织,包括行政办公中心、商业中心、生活居住区等职能区域,为
镇生活、服务与管理中心,建设人文化、生态化、智能化的现代
化城镇,并利用道路绿化与城市广场营造城市景观与特色。
(2)西部片区
西部片区为工业-居住发展的组团, 空间范围主要包括龙
背岭、田心和莆心湖,面积约8平方公里。通过调整改造现状工
20
业用地,适当集中新增居住用地,并配以商业、娱乐等配套设施,
形成西部发展片区。西部片区预留发展空间充分,是塘厦镇远景
发展的主要方向。
(3)南部片区
南部片区位于诸佛岭以南,紧邻中心区,包括清湖头、蛟
乙塘、平山、石马、桥陇、凤凰岗等村,规划面积约18平方公
里,是塘厦镇最大的片区。南部片区侧重于发展工业的同时,充
分利用现有房地产发展的优势,形成配套的居住生活小区,探索
农村居民居住新模式。由于塘厦地形限制和铁路的阻隔,南部片
区和西部片区将为塘厦未来发展的主要方向。
(4) 北部片区
北部片区为工业-休闲娱乐-居住片区,工业、居住以林村、
莲湖为发展主体,逐步调整用地结构,改善居住、工业环境。以
亚视影城和湖景度假村为依托,营造旅游度假中心--塘坑水库周
围为休闲娱乐用地。面积约11.5平方公里。用地布局上,工业、
文化娱乐用地为主,居住为辅,行政办公、市政设施、道路绿化
设置齐全。
四条发展轴
四条发展轴分别为北部发展主轴、南部发展主轴、西部发
展主轴和东部发展次轴。四条发展轴构成“十”字骨架,引导塘厦
向樟木头、深圳、黄江和清溪方向发展。
21
4.3与城市总体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的协调
(1)规划期限:本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期限到2020
年,与城市总体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一致,避免出现规划真空期,
堵住违法用地的空子。
(2)用地规模:2000年修编的《塘厦镇城市总体规划
(2000-2020)》预测到2020年全镇国内生产总值为102.7亿元,
建设用地为5009.2公顷。由于塘厦镇“十五”期间经济发展十分
迅猛,至2005年国内生产总值和建设用地总量均超过了城市总
体规划2020年相应预测值,需要待本土地规划修编完成后重新
进行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
根据市级土地规划分配给塘厦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此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确定到2020年全镇建设用地总规模为
5774.6公顷。建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时参考本土地利用总体规
划用地规模进行用地安排。
(3)其他协调:按“三规统一”、“双线管制”原则,本次土地
规划修编已尽可能与城市总体规划及东莞市交通道路规划、生态
绿线控制规划等专项规划用地布局协调,提高了规划的可操作
性。不过,由于《塘厦城镇总体规划》、《塘厦城镇控制性规划》、
《塘厦镇生态控制线规划》编制较早,局部城规控制线、生态绿
线与本次土地总体规划用地外围线不相符,为避免不同规划在用
地审批不同阶段可能引起的相互制肘,建议城规、控规和生态绿
线规划及时参照土地规划用地外围线进行修编调整。
22
第五章 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及主要
用地安排
保持耕地占补基本平衡,适当扩大用于生态绿地的其他农用
地和经济林园地,合理控制林地和耕地等农业用地的减少;保证
市、镇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规模,合理控
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新增用地主要用于城
镇、生产和交通用地;开发农用地后备资源,努力进行复垦和土
地整理;加大未利用地的利用力度,提高土地利用率,缓解建设
与农业争地矛盾。
5.1规划2020年主要控制性指标结构与市下达指标比较
5.1.1约束性指标比较
1.规划2020年耕地保有量1995.4公顷,耕地保有量符合市
下达指标要求(表5-1)。
2.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1706.1公顷,大于1646.1公顷
要求,其中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587.3公顷,减去属于樟木头镇
的8.9公顷基本农田后为1578.4公顷,大于市下达的基本农田
保护指标1522公顷。
3.规划城乡建设用地规模4398.7公顷,,加上位于樟木头镇
的用地27.4公顷后为4426.1公顷,符合不突破市下达指标
4426.7公顷要求。
23
4.规划新增建设占用耕地224.3公顷,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
地义务量224.3公顷,规划通过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224.3公
顷,符合耕地占补平衡要求。
5.1.2主要预期性指标比较
1.规划2020年塘厦镇建设用地总规模5746.9公顷,加上位
于樟木头镇的用地27.4公顷后为5774.3公顷,符合不突破市下
达指标5774.6公顷要求。
表5-1 塘厦镇2020年主要控制性指标与市下达指标比较
单位:公顷
主要控制性指标 指标属性 比较说明
约束性 1995.4 1980.1 符合指标要求
约束性 1587.3 1522 为1578.4公顷,大于市下达的基本农
2020年 市下达
规划量 指标
耕地保有量
基本农田面积
总
建设用地总规模
量
指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标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3873.9公顷,不突破控制规模。
交通、水利等其他用地预期性 1348.2 1347.9
其中:交通用地 预期性 697.5
减去樟木头镇的8.9公顷基本农田后
田保护指标,符合要求。
加上位于樟木头的27.4公顷后为
5774.2公顷,不突破控制规模。
加上位于樟木头的27.4公顷后为
4426.1公顷,不突破控制规模。
加上位于樟木头的27.4公顷后为
加上位于樟木头的27.4公顷后为37.9
公顷,不突破净增量控制规模。
预期性 5746.9 5774.6
约束性 4398.7 4426.7
预期性 3846.5 3881.5
预期性 10.5 38.3
约束性 224.3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符合指标要求
约束性 224.3 符合耕地占补平衡要求
约束性 224.3 符合指标要求
约束性
建设用地净增量
增
量
指
标
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
义务量
其中:土地开发整理补充
耕地
易地开发补充耕地量
2.规划2010-2020年建设用地净增量10.5公顷,加上位于樟
24
木头镇的用地27.4公顷后为37.9公顷,符合不突破市下达指标
38.3公顷要求。
3.规划2020城镇工矿用地规模3846.5公顷,加上位于樟木
头镇的用地27.4公顷后为3873.9公顷,符合不突破市下达指标
3881.5公顷要求。
4.规划2020年交通、水利等其他建设用地1348.2公顷,不
低于1347.9公顷指标预期值要求。
5.此外,规划2020年含省以上规划高速公路在内的总交通用
地为697.5公顷。
5.2现状年与规划末年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
5.2.1农用地结构与布局调整
规划到2020年,农用地面积为6258公顷,比2009年增加
309.9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48.82%(附表1)。
农用地中:
耕地保有量面积1995.4公顷,比2009年减少18.1公顷,
占土地总面积的15.56%。不少于市下达的约束性控制指标
1980.1公顷要求。其中耕地944.4公顷,可调整地类1050.9公
顷。
园地面积3134.7公顷,比2009年增加705.6公顷,占总
面积24.45%。
林地面积1492.5公顷,比2009年减少217.3公顷,占总
25
面积11.64%。规划期间除保护和经营好现有林地,改造疏林地、
灌木林地,加速迹地更新外,要努力建设好各水库库区水源林及
大屏障林场森林公园,要十分重视道路绿化、河流防护带、各功
能区隔离带绿化建设。
其他农用地面积686.4公顷,比2009年减少215.2公顷,
占总面积5.35%。
5.2.2建设用地结构与布局调整
规划到2020年,镇域内建设用地总面积为5746.9公顷,
占塘厦镇土地总面积的44.83%。加上位于邻镇樟木头的27.4公
顷城镇用地在内的建设用地总面积为5774.3公顷,不突破市要
求的建设用地总量控制指标5774.6公顷和建设用地量净增量控
制指标38.3公顷,人均城镇工矿建设用地面积110m。
2
建设用地中:
1.城乡建设用地面积4398.7公顷,占总面积34.31%。加
上位于樟木头镇的27.4公顷城镇用地在内的城乡建设用地总面
积为4426.1公顷和城镇工矿用地面积3873.9公顷,均不突破市
分别要求的控制指标4426.7公顷和3881.5公顷。
其中:
城镇用地3846.5公顷,比2009年增加2577.1公顷,占总
面积30%。除现有城乡建设用地划转增加外,新增城镇用地1149
公顷,其中占用农用地878.5公顷,占用耕地173.1公顷。新增
26
用地主要布局于东深二路以西、莞深高速以东、深圳大外环以北、
龙林高速以南的镇中心区区域,建设重点在政府新区、科苑城、
林村生态园一带。
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552.2公顷,比2009年减少3522.7
公顷,占总面积4.31%。除现有城乡建设用地划转减少外,新增
村镇用地107.7公顷,其中占用农用地53.8公顷,占用耕地13.4
公顷。新增用地主要布局于大屏障林场、沙湖、凤凰岗、石马等
村(场)。
规划期间,按照国家土地规划分类及含义规定:将城镇范
围内各类城乡用地全部划作城镇用地。将农村居民点以及所属的
各类城乡用地全部划作农村居民点用地。本镇无独立于居民点之
外的采矿用地,也无不宜在居民点内配置的各类建筑用地等其他
独立建设用地。地类调整后,规划期末,塘厦镇城镇用地有大幅
增加,农村居民点用地大幅减少,原采矿用地和其他独立建设用
地也分别汇入城镇用地或农村居民点用地。
2.交通水利用地面积:
2020年交通用地面积697.5公顷,比2009年增加359.1
公顷,占总面积5.44%。规划期间,重点建设从莞高速、城际轨
道交通、深圳大外环等交通用地项目,交通用地有较大幅度增加。
规划期间,除了城乡用地调转为交通用地外,新增交通用地201.9
公顷,其中占用农用地172.5公顷,占用耕地35.4公顷。
从莞高速、深圳大外环、市轻轨交通等交通道路将于将于近
27
期动工建设。
规划期末,本镇水利设施用地面积为5.4公顷,比2009年
减少19.7公顷,占总面积0.04%。位于城区和村镇的东深供水
工程已于城乡建设用地融为一体,划为城乡用地,为此减少了水
利设施用地面积。规划新增水利用地0.8公顷,其中占用农用地
0.7公顷,不占用耕地。
3.其他建设用地:至2020年其他建设用地面积645.3公
顷,比2009年增加625公顷,占总面积5.03%。其他建设用地
增加主要是内部用地划转引起的。规划期间建设新增用地19.4
公顷,占用农用地14.4公顷,占用其他土地2.4公顷。
5.2.3其他土地调整
规划到2020年其他土地面积为814.8公顷,比2009年减
少320.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36%。其他土地减少主要是建
设用地占用引起。其他土地中,水域面积322.2公顷,占2.51%,
比2009年增加60.4公顷;自然保留地492.6公顷,占3.84%,
比2009年减少410.8公顷。
规划期间拟适度利用其他土地,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率,
缓解建设用地与农用地争地矛盾。
28
5.3规划近期和远期主要用地安排
5.3.1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5.3.1.1规模
严格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是一项基本国策。本次规划划
定2020年耕地保有量1995.4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587.3
公顷(含属于樟木头镇的基本农田8.9公顷),预计建设占用耕
地不超过224.3公顷,符合市上级土地规划对塘厦镇2020年耕
地保有量指标要求,不低于上级规划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
标1522公顷要求。
5.3.1.2布局
本轮规划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入地类全部是耕地及
可调整地类,所以耕地和基本农田的布局安排基本是一致的。耕
地和基本农田主要布局于林村、莲湖、龙背岭、横塘、大坪、石
鼓、石马、沙湖、大屏嶂林场、石潭埔等村。
5.3.1.3耕地保护控制
根据保持耕地总量动态基本平衡原则,规划期间允许建设占
用的耕地必须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等量并符合耕地标准的耕
地进行补充,规划期末全镇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980.1公顷。规
划2010-2020年建设占用耕地总量224.3公顷:其中近期建设
29
占用耕地195.7公顷,远期建设占用耕地28.7公顷。
建设占用的耕地规划通过山坡地园地整理进行补充耕地(附
表2)。
5.3.1.4基本农田调整
本镇基本农田保护布局调整,是在上一轮土地规划确定的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基础上进行:将城镇、村庄、交通水利基础设
施以及生态建设等规划用地范围内的基本农田调出,同时将非耕
地调出,调出面积合计153.7公顷;保留了集中连片、有良好的
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保留了交通沿线、城镇工矿、集镇
村庄周边的耕地,水田、水浇地等高等别耕地区;补充了质优耕
地204.7公顷。规划期间塘厦镇基本农田调整分析参见附表3。
调整后的2020年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1706.1公顷,其中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587.3公顷,不低于市规划下达的基本农田
保护指标,同时实现基本农田布局与建设用地、生态用地布局相
协调。
5.3.1.5管控措施
(1)严格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量,
坚持“占一补一”,实行建设占用耕地与开发整理复垦挂钩政策。
(2)增加资金投入,推动土地整理,推动农业现代化建设,
提高耕地质量并增加有效耕地面积。
30
(3)在建立良好生态环境基础上,实行鼓励政策,适当开
发宜农后备土地资源,增加耕地和生态用地。
5.3.2建设用地安排
按照上级规划下达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城
镇工矿用地规模、建设用地增量规模以及土地用途分区和建设用
地空间管制的要求,本镇规划统筹安排了建制镇、村镇、其他独
立工矿用地、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的用地规模和布
局范围,落实了上级规划提出的交通、水利、能源、环保等基础
设施项目的选线或走向。规划期间新增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表见附
表4,规划期间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见附表5。
5.3.2.1 城镇建设用地控制
本规划城镇用地区与城镇规划的城镇中心区已尽可能协调。
根据预测,至2020年居住于城镇人口达35万人,人均城镇工矿
用地指标控制在110平方米以内,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3881.5公顷以内。
本土地规划至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为3846.5公顷,
规划期间新增城镇建设用地1149公顷,将占用农用地878.5公
顷,占用耕地173.1公顷。近期新增城镇用地650公顷,占用农
用地550公顷,占用耕地150公顷。近期城镇建设重点在政府
新区、科苑城、林村生态城。远期新增城镇建设用地499公顷,
31
占用农用地328.5公顷,占用耕地23.1公顷。
5.3.2.2 农村居民点用地控制
随着经济发展和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农村人口将不断向中心
村、镇区、县城或经济较发达地区转移,同时近城区和经济发展
地区新农村建设也将不断展开。预测2020年全镇农村人口为
3.36万人,人均用地指标控制在150平方米以内,村镇总用地
面积控制在555公顷左右。
本规划至2020年村镇建设用地规模为552.2公顷。规划期
间新增农村居民点用地107.7公顷,主要安排在各中心村,将占
用农用地53.8公顷,占用耕地13.4公顷。规划近期安排新增村
镇用地60公顷,规划远期安排新增用地47.7公顷。
5.3.2.3 基础设施用地保障
(1)能源用地保障
国家“西气东输”重点项目塘厦段工程规划2015年前建成,
已落实所需1.5公顷新增用地,全部占用农用地,其中占用耕地
0.2公顷。
(2)交通用地保障
从莞高速公路塘厦段项目用地120公顷,规划期间新增建
设用地120公顷,规划2015年左右建成。
深圳大外环(塘厦段)项目用地80公顷,规划期间新增建
32
设用地80公顷,规划2015年左右建成。
市轨道交通项目(塘厦段) 项目用地1.9公顷,规划期间新
增建设用地1.9公顷,规划2015年左右建成。
规划期间共安排新增交通用地201.9公顷,占用农用地
172.5公顷,占用耕地35.4公顷,上述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已列入
规划。
(3)环保用地保障
大坪潲水油处理厂建设新增用地6.7公顷,规划2015年左
右建成。
5.3.2.4其他建设用地控制
本镇其他建设用地至2020年用地规模为645.3公顷,大部
分为原建设用地调入。规划期间新增用地19.4公顷,占用农用
地14.4公顷,占用耕地2.4公顷。
33
第六章 土地用途管制区
6.1分区原则
在进行土地利用分区时,遵循以下的基本原则:
(1)区内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条件的相似性;
(2)区内土地利用结构和土地利用主导方向的相对一致性,土地开
发利用和整治、改善土地生态环境的措施基本相同;
(3)土地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问题途径的相对一致性;
(4)综合分析与主导因素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土
地利用现状与利用开发相结合;
(5)保持行政界线完整和分区界线连续性的原则,我国的管理体制
以行政区划为基础,土地利用规划成果的落实也主要是以行政手段来实现
的,因此,土地利用规划分区应保持镇以上土地利用行政界线的完整性。
(6)可操作性原则,规划分区方案是一个实用性方案,其落脚点在
于实施。分区的目的主要是在于加强土地利用控制,体现土地的差异性和
一致性,这就要求土地利用规划分区具有可操作性,便于实施。
(7)综合因素和主导因素相结合的原则,土地利用的变化是在自然、
经济、社会、历史等各方面综合影响下产生的,因此,规划分区也必须考
虑这些因素,但在不同地区每个因素所起的作用程度不同,其中往往有一
个或几个因素起主导作用,突出主导作用的因素才能反映区域土地利用变
化的本质,因此,在分区过程中必须坚持综合因素与主导因素分析相结合
的原则。
34
6.2用途管制分区
为了保障规划期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用地需要,促进土地资源的
优化配置,实现土地资源的永续利用,必须加强土地利用的宏观调控,合
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规划用地分为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
林业用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村庄建设用地区、工矿用地区、其他用地
区等七个区进行用途管制(附表7)。
6.2.1基本农田保护区
市要求到2020年塘厦镇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不少于1646.1,其中基
本农田保护指标1522公顷。本规划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为1706.1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31%,其中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587.3公顷(含
樟木头镇的基本农田8.9公顷)。基本农田保护区必须保证规划期间区内
的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特殊情况下允许对基本农田在本区
内进行空间位置调整。基本农田保护区主要布局于林村、龙背岭、石鼓、
莲湖、桥陇、蛟乙塘、横塘、凤凰岗、石潭埔、大坪、清湖头、沙湖等村,
集中了塘厦镇现有最优质的农田和长势良好、坡度平缓的果园地。
其管制规则是:
(1)区内土地用途为基本农田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村道路、
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原则上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
农建设(《土地管理法》第26条规定建设项目除外);
(2)区内的耕地在不破坏耕作层的前提下,可调整为其他农用地,
并按照相同的管制规则进行保护和管理;
35
(3)不得破坏、污染和荒芜区内土地,禁止企业或畜禽饲养场直接
向区内农田排放废水、废气等。
6.2.2一般农地区
规划到2020年一般农地区面积3605.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28.12%。
其管制规则是:
(1)区内土地主要用作耕地、园地、畜禽水产养殖地和直接为农业
生产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
(2)区内土地的占用必须按照计划和实际需要占用,但不得超出计
划的范围,同时必须严格按照农用地用途转用的审批程序进行;
(3)不得破坏、污染和荒芜区内土地,禁止企业或畜禽饲养场直接
向区内农田排放废水、废气等。
6.2.3林业用地区
规划到2020年林业用地区面积(国土口径)为1419.4公顷,占土地
总面积的11.07%。
林地比较集中分布于塘厦镇西部大屏障林场及镇四周的丘陵山地区。
建设水源林保护区,主要包括虾公岩、塘坑、大钟岭、电光村、牛尾埔、
鲤鱼塘、牛径、大坑尾等中小型水库周围山地的水源区,这些水库是塘厦
镇重要的后备饮用水源,规划面积为1500公顷。参与建设东莞用材林及
经济林基地,以现有樟木头 、清溪、大岭山、大屏障国营林场为主,建成
2万公顷基地,其余为分散林地。
36
搞好林业建设,要着眼于提高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巩固绿化达标
成果的基础上,要进一步改善林相结构,改造疏残林和低产林,发展优良
树种和速生丰产林,并继续做好城市(镇)绿化和“四旁地”绿化。规划到
2020年,森林覆盖率达到40%以上。
其管制规则是:
(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林业生产以及直接为林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
务的营林设施,不得擅自改变林业用地区的土地用途;
(2)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林地,严禁各类建设占用水土保持林、
水源涵养林、防风固沙林及其他各种防护林用地,不得占用区内土地进行
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活动;
(3)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应当按其适宜性调整为林地或其他农用
地,规划期内确实不能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6.2.4城镇建设用地区
规划到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区面积为3846.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11.35%。未来的土地利用必须重视城镇建设用地的内涵挖潜,充分利用已
批未建闲置地,进行旧城区改造,改善旧城区环境。城镇建设用地要统一
征用,成片开发,做到开发一片,收益一片。不能征而不用,而造成土地
闲置。规划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40%,绿化覆盖率45%,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5-20m。
2
其管制规则是:
(1)严格按照本次规划的用地指标和划定的城镇建设控制圈安排城
镇建设用地,不允许在圈外征用土地用于城镇建设;
37
(2)严格按城镇发展规划布局用地,合理配置城镇的各功能用地,
以节约用地和合理用地;
(3)新增的建设用地应当充分利用现有存量土地或空闲地,尽量少
占耕地,确需扩大外延,应当首先利用非耕地和劣等耕地;
(4)新增的建设用地不得破坏现有的城镇生态环境,占用生态绿化
用地的必须提出相关的改善措施;
(5)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前,应当按照原用途使用,严禁闲
置、撂荒土地。
6.2.5村镇建设用地区
规划到2020年村庄建设用地区面积为552.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4.31%。主要保留原有集中连片的农村居民点,未来的土地利用应通
过对农村居民点宅基地的整理改造,提高容积率,将相对分散的村庄逐步
向中心村和城镇建成区集中,原则上不再增加村内工业小区面积,对于废
弃的宅基地,通过村庄改造和整理后再利用。
其管制规则是:
(1)区内土地的使用必须符合村庄和集镇规划;
(2)区内新增建设用地应优先利用现有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
(3)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
(4)农村建房用地只允许拆旧建新,以旧换新,严格执行一户一宅
基地,提倡建筑公寓式楼房,以节约土地。
38
6.2.6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
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是指为维护生态环境安全需要进行特殊控制的
区域所划定的土地用途区。本镇划入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的有虾公岩水库
水域,水源保护区面积为115.5公顷,占0.90%。
其管制规则是:
(1)本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内的土地使用应符合水源保护规划、环境
保护规划等专项规划;
(2) 允许使用区内土地进行不破坏自然资源的农业生产活动;
(3)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破坏景观,污染环境的生产建设活动;
(4)严格保护饮用水源保护区,禁止工业废水排入,水域水质要达到
或优于国家地表水Ⅱ类水质标准。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为水库正常蓄水位以
内的水域及向陆域纵深200米的陆域,为确保饮用水源保护目标的实现,
禁止建设与水源保护和取水无关的任何项目;
(5)按禁止建设区管制规则进行管制。
6.2.7其它用地区
规划到2020年其他用地区面积为1574.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2.
28%。其他用地区包括特殊用地、交通用地、水利用地、水体水面、自然
保留地等。
其管制规则是:
(1)规划期内需利用本区土地的,应经过审批,按照特定用途需要
制定相应的管制规则,在不影响环境和河流泄洪的前提下准予利用。
(2)对于交通运输用地、水利设施用地等,原则上只进行其相应用
39
途及配套设施的使用,且不得违反其他用途区的管制规则。
第七章 土地利用空间管制
7.1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是为了协调城乡发展、资源综合利用、风景名胜区
保护与管理、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城市生命线系统安
全等方面制定的强制性内容,通过划定允许建设区、限制建设区、禁止建
设区,避免城镇建设用地在空间的盲目扩张,从而达到保护历史文化遗产、
保护自然生态环境、保护物种多样性,建设自然生态和城市生态相交融的
富有活力和持续发展能力的城乡协调发展格局。
7.1.1允许建设区
依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允许建设区是指可以直接依法开展城乡建设
用地利用和建设行为的空间区域。依照规划下达的用地指标规模划定的塘
厦镇允许建设区面积为4398.7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34.31%。
允许建设区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城、镇、村或工矿建设发展空间;
(2)区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应统筹
增量与存量用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3)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布
局形态可依程序进行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
(4)允许建设区边界(规模边界)的调整,须报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国
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41
7.1.2有条件建设区
依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条件建设区(或称建设用地扩展区)是指
需要在特定情形下依法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利用和建设行为的空间区域。特
定情形有:
a)针对具体的城市、镇、村等空间实体,在不突破其对应允许建设
区的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前提下,有条件建设区内土地可以用于规
划建设用地的布局调整,并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同时相应核减
允许建设区用地规模。
b)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乡建设用地挂钩规模提前完成,经评
估确认拆旧建设用地复垦到位,存量建设用地达到集约用地要求的,有条
件建设区内土地可安排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有条件建设区(或称建设用地扩展区)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符合规定的,可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同时相
应核减允许建设区用地规模;
(2)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需调整按规划修
改处理,严格论证,报规划审批机关批准。
7.1.3限制建设区
限制建设区是指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以外的空间
区域。塘厦镇划定的限制建设区面积为8305.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64.79%。
限制建设区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空间,是发展农业生产,开展土地
42
整治和基本农田建设的主要区域;
(2)区内禁止城、镇、村建设,控制线型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项目用
地。
7.1.4禁止建设区
禁止建设区包括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列入省级
以上保护名录的野生动植物自然栖息地、水源保护区的核心区、主要河湖
的蓄滞洪区、地质灾害高危险地区等。
禁止建设用地边界所包含的空间范围,是具有重要资源、生态、环境
和历史文化价值,必须禁止各类建设开发的区域。
本镇划定的禁止建设区面积115.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9%。对象
为虾公岩水库的全部水域,属水源保护区的核心区。
禁止建设区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的主导用途为生态与环境保护空间,严格禁止与主导功
能不相符的各项建设;
(2)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规划期内禁止建设用地边界不得调整。
7.2其他用地空间管制及管制规则
7.2.1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及陡坡山地的空间管制规则
东莞市根据区域生态环境敏感性、生态服务功能重要性、区域社会经济
发展方向的差异等,其中决定加快规划面积123.5平方公里的森林公园建
43
设。塘厦镇大屏障森林公园也在其列,保护对象为森林景观候鸟及其栖息
地。规划期间,本镇将与市林业部门共同建设好这一项目。
镇域内所有坡度大于25%的自然山体、山体余脉均严格保护,不得任
意开挖,砍伐植被;进行道路建设、开挖隧道及少量的城市建设时,均必
须经过生态环境影响专业论证,并经过相关部门的严格审批;要加大封山
育林的力度,保证山体常年见绿、无裸露。
管制规则:自然保护区及森林公园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风景旅游区规
划、自然保护区规划等专项规划;区内影响自然资源的土地用途,应在规
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允许使用区内土地进行不破坏自然资源的农业
生产活动和适度的旅游设施建设;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破坏景观,污染
环境的生产建设活动。
7.2.2水体空间管制
积极保护水体,保证水质,提高两侧水空间的景观质量,两侧要预留
并积极建设10~50米宽的绿化带。
依据功能定位和水源保护区的特殊性,划分为一、二级水源保护区,
并划分为建设用地和非建设用地两大类。塘厦镇域内水源地保护区主要包
括虾公岩、塘坑、大钟岭、电光村、牛尾埔、鲤鱼塘、牛径、大坑尾等中
小型水库周围山地的水源区。
管制规则:
1、一级水源保护区内的土地用途除必要的水工设施外,其余用地均为
非建设用地。二级水源保护区内的非建设用地的主要土地用途为生态农业
用地和林地等,其中分布的现状零星建设用地和建筑均应取消或拆除。
44
2、水库沿岸从水库常年正常水位算起,虾公岩水库等中型水库(1000
万立方米以上-1亿立方米以下)的沿岸新建建筑控制范围为200米,沿
主、副坝下游坝脚线控制距离为200米;作饮用水源用途的塘坑、大钟岭、
电光村等小(一)型水库的沿岸新建建筑控制范围为200米,沿主、副坝
下游坝脚线控制距离为200米;其它小(二)型水库(100万立方米以下)
的沿岸新建建筑控制范围以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为准。
7.2.3廊线空间管制区及管制规则
1、交通廊线空间管制
塘厦的交通网络包括广深准高速铁路、莞深高速、龙林高速、东深公
路、东深二路、迎宾路及遍布镇中心区及各村的干道组成,规划期间将建
成纵横穿越塘厦镇的从莞高速、深圳大外环和市轻轨交通等。从莞高速、
莞惠高速、深圳大外环和龙林高速红线宽度控制100米,由于多穿越农耕
区、山地丘岭区,廊线空间管制可以得到保障;广深准高速铁路、东深公
路、东深二路红线宽度按规定要控制80米。
2、电力廊线空间管制
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控制范围内不得新建建筑物,宜设置绿地,控制
范围(即每组导线中心线向两侧延伸的距离)规定如下:10KV控制距离
为5米;35KV控制距离为10米;110KV控制距离为13米;220KV控制
距离为20米;330KV控制距离为23米;500KV控制距离为38米。
7.2.4生态绿地空间管制
根据广东省《区域绿地规划指引》,塘厦镇生态绿地类型包括:保护
45
区生态绿地、河川生态绿地、风景绿地、缓冲区生态绿地。本镇生态绿地
规划已划定生态绿地占土地总面积的40%,包括禁止建设区全部区域和限
制建设区绝大部分区域,包括建设区中的生态绿化带、风景林地、生态绿
核、生态斑块、生态廊道绿地、区间隔离带绿地等。规划至2020年塘厦
镇的建设用地、生态用地和其他用地比例为47:40:13。
1、保护区生态绿地空间管制
(1)水源保护区生态绿地的空间管制
塘厦镇域内水源地保护区主要包括虾公岩、塘坑、大钟岭、电光村、
牛尾埔、鲤鱼塘、牛径、大坑尾等中小型水库周围山地距水200米的水源
区。
依据《广东省珠江三角洲水质保护条例》的要求进行严格管理,加强
森林保育和库区土地利用控制,建立健全水源保护机制,确保饮用水源保
护的法律约束力和监督力度。
(2)基本农田保护区空间管制
基本农田保护区主要布局于林村、龙背岭、石鼓、莲湖、桥陇、蛟乙
塘、横塘、凤凰岗、石潭埔、大坪、清湖头、沙湖等村,多属平原盆地及
平缓坡地区。
管制规则:基本农田保护区根据农地分等定级成果按实际情况划分后,
要严格按照《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条例》及省有关规定进行保护和管理,
未经批准一律不得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土地主要用作基本农田和直
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和其他农业设施;基本
农田保护区内的耕地在不破坏耕作层的前提下,可调整为其他农用地,并
按照基本农田保护区管制规则进行保护和管理;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基本
46
农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进行空间布局的改变,调整空
间布局的基本农田数量和质量不得低于原基本农田的数量和质量。不得为
城市建设需要破坏、污染和荒芜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土地,严格按《广东省
农业环境保护条例》的规定执行,禁止企业或畜禽饲养场直接向区内农田
排放废水、废气等;禁止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进行非农建设。
在编制城市规划时,选择城市发展用地应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
2、河川生态绿地空间管制
本规划的石马河河川生态绿地范围主要包括:主干河流、河涌及其两
岸划入30米的陆域。
围绕主干河流和主要河涌建立缓冲带以防止城市的侵害,维护原有生
态环境和野生生物生存的价值,涵养水源,为野外活动提供就近的、合适
的开敞空间。
在主干河流和主要河涌上,尽可能减少水坝、水闸之类的截流设施建
设,保证水生生物洄游通道的畅通,防止沿河湿地环境遭到破坏。
尽可能保持河流两岸的自然形态,采用生态工程方法加固堤岸,控制
水泥平滑护坡的建设,最大限度地维护由“近岸生态绿地-近水湿生植物-
挺水植物-浮水植物-沉水植物”构成的完整水生生态系统结构。
垦和大兴土木的开发活动,注意保存良好的自然生态系统,野生物种环境
和野生动物栖息地。
促进区域内植被恢复,维持自然生境,在一定范围内尽量维护控制区
内生态系统的自然演替。
鼓励通过开展生态旅游和多种经营,减少林场生产队森林砍伐的依赖,
限制高资源消耗型和污染型的产业活动,将区域内人类活动限制在一定范
围内,尽可能减少其对自然生态系统的污染和干扰。
鼓励采用生态系统方法保护森林和林地以维持其长期的生态健康、生
物多样性,维护其开敞空间价值和自然资源利用价值。在保护森林生态环
境前提下,允许适当的风景旅游景点的建设。在度假区及其外围保护地带
内的各项建设应与景观协调,不得破坏景观、污染环境。
4、缓冲区生态绿地空间管制
依据东莞市城镇体系发展规划,塘厦 -樟木头-清溪绿化隔离带关键
区域与市中心城区-厚街镇绿化隔离带关键区域、厚街镇-虎门副中心绿
化隔离带关键区域、中心城区-常平副中心镇绿化隔离带关键区域、长安
副中心镇-大岭山镇绿化隔离带关键区域5个片区之间形成东莞市闭合高
效的缓冲区生态绿地,缓冲区生态绿地空间管制建设以500米宽为标准。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缓冲区生态绿地空间管制范围内使用土地进行建
设,必须符合环城绿地规划,服从土地管理部门、城市规划部门及相应职
能部门的管理。
第八章 “四整四聚”与“三旧改造”
塘厦镇规划期间建设用地增量只有38.3公顷,建设用地空间需要通
过“四整四聚”建设用地整理获得。“四整四聚”指整合城镇用地、整合工业用
地、整合农村住宅和整合零散耕地,促使城镇建设向中心镇集聚、工业建
设向园区集聚、民宅建设向中心区集聚和耕地保护向规模经营集聚,提高
土地资源供给能力和利用水平。“三旧改造”指旧城区改造、旧厂区改造和旧
村庄改造,“退二进三”建设新城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新工业区。规划
期间,通过“四整四聚”和“三旧改造”方式,提高本镇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
实现保护耕地和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目的。
8.1“四整四聚”与“三旧改造”方针
1、突出土地资源制约,科学预测和配置新增建设用地。在保障生态
的前提下,尽可能满足经济发展用地,提出可持续利用的方向和措施。
2、突出统筹土地管理,打破地域的界限进行土地资源配置,根据生产
力布局的需要,实行连片集中开发,统筹使用土地指标。重点保障影响国
民经济增长的大工程、大项目。加强土地配置力度,放开土地市场,市场
配置资源,提高土地投资强度。
3、突出耕地保护和耕地占补,从生态的角度来考虑耕地的农用地生态
效应,并充分认识本镇耕地保护压力大的客观实际。科学确定耕地数量和
布局,做好农村居民点改造与新增建设用地挂钩。
4、突出土地整合,提供土地产出率。从区域土地统筹发展角度,做好
49
区域土地资源整合的可能性,腾挪发展空间。探索工业园设置的个数、规
模和层次,提出建设性的操作建议。探讨农村城市化后的“村改居”的村民
安置问题,提出建议农民公寓的具体措施。
8.2“四整四聚”与“三旧改造”目标
塘厦镇建设用地区腾挪空间不小,建成区内孤山、残丘绿地不少,可
以整合;交通道路绿化隔离带、闲置占指标地块及边角空间可以整合;零
散耕地与周边平缓坡地经过土地整理可以补充一定量耕地。所以本镇“四整
四聚” 和“三旧改造”有潜力。通过“四整四聚”,本镇总共腾挪建设用地
1489.3公顷,可以作新增建设用地安排。
1、城镇用地整理腾挪空间269公顷。到2020年整合镇中心区原划
入建设用地的公园绿地、孤山、残丘绿地及交通道路绿化带等绿化用地65
公顷,整合城区内分散陈旧低效工矿用地204公顷,腾挪指标纳入城镇建
设。
2、整合村镇用地腾挪空间1025.3公顷。规划对农村居民点旧村及村
镇所属旧厂区进行全面改造腾挪976.4公顷,利用未建设的原建设用地地
块及其边角空间等48.8公顷,腾挪用地、存量用地与新增建设用地挂钩,
统筹安排。
3、整合其他建设用地腾挪空间194.9公顷。
4、整合耕地资源,通过土地整理、开发垦复增加耕地面积18.86公
顷。
50
8.3“四整四聚”与“三旧改造”措施
1、实现规划用地规模和年度计划指标控制,政策引导内涵挖潜。集
中建设迎宾路一带新城区、科苑城工业园,在规模配置上予以倾斜,压缩
非中心镇用地。统筹全镇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优先保证重点建设项目
土地指标供给,镇村用地以整合挖潜利用为主。
2、量化镇区建设用地指标考核体系,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市政
府已对各镇区政府任期内建设用地实行限额管理,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
量化和考核任期内建设用地指标。把量化指标同用地审批结合起来,建立
建设用地指标台帐,凡无指标的用地项目一律不审批、不供地。建立考核
制度,把建设用地量化指标执行情况,纳入镇区党政领导班子政绩年度考
核和村“两委”班子政绩年度考核的内容。对擅自突破建设用地量化指标后
造成特重大违法用地案的,给予一票否决,并依法坚决追究土地违法责任。
3、实行多目标调控监管,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实行供地目录制
度。认真落实国家产业政策,严格控制限制性产业项目供地,从土地供应
上制止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实行建设用地定额制度。为控制投资
强度和用地规模,重点划定工(制造)业供地标准:镇区建设用地每亩实
际投资不得低于120万元;对于投资额小于500万元的工业项目或每亩投
资额低于150万元的,一般不直接供地,由工业区集中建设标准厂房租赁,
满足生产用地。水利、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也应严格执行定额
标准,控制用地规模,尽量减少占用耕地。实行建设用地空间布局控制制
度。规划的工业用地集中区内,生产性项目用地比例不得低于70%。单个
项目内,行政办公、后勤服务等辅助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项目总用地面
积的15%。工业厂房平面布局的建筑密度不得低于60%,建筑容积率不得
低于2.0。在工业生产无特别要求的情况下,限制建设单层厂房,提倡建
设多层标准化厂房,禁止无项目标准厂房建设。
4、整合存量土地,提高利用效率。整合城镇用地。采取建设用地置
换、闲置土地处置、公开出让处置和土地储备多种方式盘活存量土地。加
大工业用地公开出让力度。实行项目竣工用地专项验收制度。加强对用地
用途的监管。
5、整合工业用地,集聚工业园区。重点加强园区聚集整合和产业化
建设。加强园区产业化规划,提高产业现代化水平。园区产业化规划和建
设,抓好产业定位。根据产业关联度培植企业群,发展园区产业集群,形
成主导产业区。抓好聚集整合。以特色产业为主,形成产业的群体规模优
势,加强相同产业的空间整合,使量大面广、规模普遍较小的同类型企业
聚集,适应社会化分工和专业化协作要求,更好地发挥产业群体的规模效
益。对各个小中型工业用地区进行整合,以解决各区间的地块分割、资源
分散等问题,实现空间上主干基础设施和交通通讯的连通、内部协调和资
源共享。推进都市型工业园区建设,优化中心城区工业布局。
6、整合农村居民点用地,完善村居民公寓用地政策。禁止分配独院
式住宅用地,鼓励多个村(社区)集中建设居民公寓住宅。按照各村(社
区)总体规划的用地布局,密切配合旧城改造、“城中村”整治、旧村庄整理
的需要,统一规禁以划,严原村(社区)的行政界线分割选址布局。根据
各村(社区)常住人口、户数等实际,严格控制公寓用地面积,以村(社
区)为单位,村居民公寓累计的规划户数不得多于现户籍户数,人均用地
挂钩”政策,确保收回旧宅基地。村居民公寓原则上只限本村(社区)符合
条件申请宅基地的村居民和交旧宅换新公寓的村居民分配,严格禁止借公
寓之名变相开发经营性房地产。
7、整合耕地资源,集聚农用地。利用经济杠杆对耕地的整治、保护
给予经济鼓励,制定相应农业经济政策,鼓励农业向“三高”农业发展。采
取土地置换、土地整理新增耕地折抵建设用地指标与指标周转等鼓励性政
策,以农田整理为重点,提高土地产出效益,保护生态环境。加大工矿废
弃土地复垦力度。严格坚持“谁破坏,谁复垦”的原则,督促责任者履行法
定土地复垦义务;制定有效措施,加大土地复垦费收缴力度,增加土地复
垦的资金来源,加大农业投入,积极开展土地复垦,促进经济发展和美化
环境。
8.4规划“三旧改造”项目
推动城镇化进程向纵深发展,规划对中心区范围内的旧城区和旧工业
区进行改造,“退二进三”建设新城区,整治范围844.09公顷;规划对各村
旧村全面进行整治改造,整治范围面积757.8公顷,其中近期计划对四村
和大坪的旧村进行整治改造(面积分别为61.62公顷和79.93公顷)(表
8-1)。
表8-1塘厦镇2010-2020年规划进行“三旧改造”项目
编号 项目名称 面积(平方米) 面积(亩)面积(公顷)
1 林村旧村整治范围 53867.504 80.797 5.39 远期
2 龙背岭旧村整治范围 799236.274 1198.794 79.92 远期
3 田心村旧村整治范围 321143.253 481.691 32.11 远期
4 四村旧村整治范围 616160.45 924.195 61.62 近期
5 中心区旧城、工业区整治范围 8440906.773 12660.73 844.09 远期
6 横塘旧村整治范围 89609.632 134.408 8.96 远期
7 大坪旧村整治范围 799301.817 1198.893 79.93 近期
8 莲湖村旧村整治范围 90335.171 135.496 9.03 远期
9 莆心湖村旧村整治范围 999963.327 1499.87 100.00 远期
10 蛟乙塘村旧村整治范围 657075.038 985.563 65.71 远期
11 沙湖村旧村整治范围 234010.907 350.999 23.40 远期
12 平山村旧村整治范围 336292.473 504.414 33.63 远期
13 清湖头旧村整治范围 507965.168 761.910 50.80 远期
14 石鼓村旧村整治范围 733932.098 1100.843 73.39 远期
15 凤凰岗旧村整治范围 711856.867 1067.732 71.19 远期
16 桥陇村旧村整治范围 488593.962 732.854 48.86 远期
17 石马村旧村整治范围 138680.528 208.010 13.87 远期
合计 16018931.24 24027.2 1601.89
规划期
限
54
第九章 近期用地安排
9.1建设用地近期用地安排
2010-2015年规划近期新增建设用地932.1公顷,年均用地155.3公
顷,其中占用农用地770.5公顷,占用耕地195.7公顷(见附表4)。
近期城乡建设用地安排710公顷,包括城镇用地650公顷、村庄用地
60公顷。重点建设区域有塘厦镇中心区行政办公集中区、科苑城高科技产
业园、林村生态城。近期项目有新中心小学、林村自来水厂、大坪潲水油
处理厂、塘厦十座变电站等。
交通用地安排201.9公顷,重点建设项目有从莞高速、深圳大外环、
桥蛟公路延长段、市轨道交通塘厦段等。
其他建设用地安排19.4公顷,主要用于森林公园、旅游设施等建设。
9.2耕地补充近期用地安排
规划期间,建设将占用耕地224.3公顷。为保证耕地动态平衡,需进
行耕地补充工作。规划通过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224.3公顷,通过耕地
占补平衡确保2020年耕地保有量。
规划实现近期补充耕地面积195.7公顷。
近期土地开发补充耕地安排
在大坪、龙背岭、横塘等社区
。
55
第十章 土地利用与生态保护
10.1生态空间体系
塘厦镇周边都是丘陵山地,是天然的生态屏障,有很好的生态环境条
件。全市建设用地、生态用地、其他用地三者之比是4:4:2,塘厦镇大
致是4.7:4:1.3。在此基础上,加强城市绿地建设和建成区绿化建设,将
能更好地维护本镇的生态环境。
10.1.1城市绿地空间体系
以生态原理为基础,重点建设绿廊、河岸湿地和城市绿核的绿色空间
系统。
(1)绿廊:建构城市绿色生态廊道网络。
(2)河岸湿地:建构城市山水轴和江河轴。
(3)城市绿核:保护和绿化好城区内的孤山、残丘绿地,建构城市绿
地区。
三项绿化工程
(1)建设道路绿线。在新建高速公路沿线两旁营造30-50米宽的绿
化带,在主要公路两旁设置10-20米宽的绿化带。采用乔、灌、花、草综
合配置,立体绿化,形成各具特色的绿色景观廊道。
(2)建设公园绿地。城镇中心区建成2个以上、面积达6.67公顷的
公园;各村应建成1个以上、面积达3.33公顷的公园;各居民区、村民小
组应建成1个以上、面积达2公顷的公园。
56
(3)建设小区绿景。充分挖掘生活小区和主要街道的边缘绿地,拓宽
边角空间,结合景观改造,见缝插绿,搞好绿化、美化,优化居住环境。
10.1.2自然绿地生态系统
(
1)建设生态保护区:重点规划建设塘厦大屏障森林公园,保护对象
为森林景观、候鸟及其栖息地,规划保护面积为1167公顷。规划在生态
条件优越且绿色用地集中的凤凰岗设置东莞市的生态节点,承担保护林地
和生态敏感地区的生态功能,规模为95公顷。
(2)营造自然田园风光带:镇区边缘的开阔空间,包括镇区的农田、
果林、基本农田保护区等,对这些空间的保护以自然环境和绿色植被为主,
维持原有的田园风光。
(3)保护镇区的自然水体:主要包括虾公岩、塘坑、大钟岭、电光村、
大坑尾等中小型水库、石马河、观澜河等。
10.2环境与社会效益
本规划的实施将会使塘厦镇的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和改善,自然资
源和环境资源得到合理开发利用,土地利用结构更趋合理,水资源得到有
效保护和利用,经济发展、土地利用和环境保护的关系趋于和谐,人居环
境更为理想(表10-1)。
10.2.1环境效益
通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空间管制,引导环境污染的治理和产业结构
调整,环境质量在规划期间将大大改善。
到2020年,入河污染物将得到大幅度削减,城市饮用水安全得到保
57
障,水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标准,石马河达到城市景观水体要求。城市生
活污水集中处理率提升至95%,工业废水达标排放率远期达到100%。
空气质量从局部改善到全面提升,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
到2010年,空气环境全面好于模范城市标准,PM、SO优于国家二级
102
标准,NO达到国家一级标准,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29天;到2020
2
年,环境空气质量继续稳步提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60天。
固体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得到显著提升。到2020年,
镇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
100%,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率达75%,医疗废物集中达标处置率达100%,
污泥综合处理率达80%。
通过镇区生态绿地系统建设,结合城市景观风貌的总体控制方案及重
点工程项目实施,在实现中心城区的绿地覆盖率、人均绿地面积持续增长
的同时,逐步形成了生态功能完善、环境优美、生活舒适的人居环境,使
塘厦自然山水风貌、历史文化氛围与现代文明都市相结合的城市特色得到
彰显。
10.2.2社会经济效益
1、改善经济增长质量,优化经济发展
规划的实施有利于资源节约及资源的综合利用,淘汰一批技术落后、
污染严重的中小企业,加强工业技术改造和产品结构调整,推动城市产业
结构调整,推动城市第三产业的进一步发展,环境资源大幅度升值,城市
经济结构进一步趋向合理,从根本上调整塘厦镇产业结构和发展模式,改
变目前粗放型的工业增长为依托的经济发展道路和资源利用方式,可持续
58
发展能力不断增强。
2、促进经济的高效、持续发展
随着各项指标的完成,单位GDP能耗、单位GDP水耗将持续下降。
为产业结构的调整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整个社会和经济系统的
运行效率得到全面的加强和提高,经济系统将始终保持在高效和稳定的状
态下运行。
3、树立绿色形象,进一步增强了投资的吸引度
规划的实施,对于现有污染源进行治理,将会增大城市环境容量,减
少“三废”的产生量,使“碧水蓝天”得到真正实现,土地利用规划所实现的生
态环境质量改善和产业生态化目标,将为本镇未来吸引绿色产业和高科技
产业奠定基础,保持对投资者的吸引力度,成为区域投资长期热点之一。
随着绿色产业的高速发展,污染行业的逐步弱化,工业园区的规模和
条件将日益完善,工业的聚集效益将日益明显,不仅使本镇经济增长方式
发生根本的改变,也将有利于生态环境的改善,投资回报率也将稳定在较
高的水平上。
城市布局与功能得到合理调整,城市生态环境优美、经济持续繁荣、
社会文明进步、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城市地位和形象进一步得到提升,提
供更好地发展和投资环境,为吸引更多的投资提供了条件。
4、减少环境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
随着规划的逐步实施,塘厦镇环境质量也随之不断提高,将有效地减
少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所带来的对人体健康和社会活动的经济损失。空气
2009年 2020年 项目
国内生产总值(亿元) 171.38 488
经济、人口
常住人口(万人) 38.5 46.3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平方米) 153 110
资源节约
建设用地产出率(万元/公顷) 299 837
森林覆盖率(%) 40 ≥40
生态绿化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约30 45
人均公共绿地(平方米) 10-15 15-20
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 66 95
工业废水达标处理率(%) 100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100
污染治理 工业固废处置利用率(%) 100
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率(%) 75
医疗废物集中达标处置率(%) 100
污泥综合处理率(%) 80
注:本表环保预期值与市环保规划不符的以市环保目标为准。
60
第十一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11.1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城乡建设、土
地开发等各项土地利用活动,必须符合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并纳入土地利用
年度计划,涉及农用地转用的,必须取得农用地转用许可。具体建设项目必须
按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有关规定,在申报批准或核准时附具土地预审意见,没
有预审意见或预审未通过的,不得批准或核准建设项目。
11.2完善规划实施的技术手段
(1)加强规划实施动态监测。运用卫星遥感等技术手段,加强和改进规划实施
动态监测管理。充分利用规划实施动态监测成果,获取准确性和现势性强的土
地利用基础数据。适时开展城镇工矿用地集约利用评价,建立土地利用总体规
划实施反馈与调控机制。
(2)提高规划信息服务水平。建立涵盖土地利用现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
地转用征收、土地质量等基础数据的土地资源管理数据库,推进土地利用规划
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加快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逐步实现土地规划管理基础数
据的信息共享,提高基础性和公益性信息的社会服务水平。
11.3提高规划实施社会公众参与程度
(1)健全规划实施的公众参与制度。提高规划实施公众参与程度,增强规划实
施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修订,具体土地利用安排和土
地整理复垦开发活动,必须进行专家论证、公告、公开听证,广泛听取公众和
土地权利人意见,提高全社会依法依规用地意识。
(2)加强规划实施的公众监督。经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依法公告,
接受公众监督。建立土地规划信息可查询制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向社会公
开规划实施方案、规划实施措施和规划实施进展等信息,充分发挥社会舆论和
广大群众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作用。
11.4完善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1)加大土地出让收入对农村的投入,重点支持基本农田整理、灾毁复垦和
耕地质量建设。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加快沃土工程实施步伐,扩大测土配
方施肥规模。支持农民秸秆还田、种植绿肥、增施有机肥。
(2)建立节约集约用地引导机制,设立区域产业用地门槛,通过价格和税费
调节,遏制土地粗放浪费,鼓励开发使用未利用地和废弃地,推进地上、地下
附表
附表1 东莞市塘厦镇2010-2020年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单位:公顷
地 类
基期年 近期目标年 规划目标年
(2009年) (2015年) (2020年) 规划期间
面积 比重 面积 比重 面积 比重
12819.8 100 0.0 土地总面积 100 12819.8 100 12819.7
2013.5 -18.1 耕地保有量 15.71 2011.4 15.69 1995.4 15.56
907.6 36.8 耕地 7.08 905.6 7.06 944.4 7.37
1105.8 -54.9 可调整地类 8.63 1105.8 8.63 1050.9 8.20
2429.1 705.6 园地 18.95 2810.0 21.92 3134.7 24.45
1709.8 -217.3 林地 13.34 1600.0 12.48 1492.5 11.64
0.0 0.0 牧草地 0.00 0.0 0.00 0.0 0.00
901.6 -215.2 其他农用地 7.03 813.5 6.35 686.4 5.35
5948.2 309.9 农用地合计 46.40 6129.0 47.81 6258.0 48.82
1269.3 2577.1 城镇用地 9.90 3370.0 26.29 3846.5 30.00
4074.9 农村居民点 31.79 1020.0 7.96 552.2 4.31 -3522.7
8.4 -8.4 建设采矿用地 0.07 0.0 0.00 0.0 0.00
0.0 0.0 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0.00 0.0 0.00 0.0 0.00
5352.7 小计 -954.0 41.75 4390.0 34.24 4398.7 34.31
70.0 铁路 0.0 0.55 70.0 0.55 70.0 0.55
268.3 公路 359.1 2.09 607.0 4.73 627.5 4.89
0.0
338.3 水利小计 359.1 2.64 677.0 5.28 697.5 5.44
0.0 水库水面 0.0 0.00 0.0 0.00 0.0 0.00
25.1 水利设施 5.4
25.1 小计 -19.7 0.20 5.4 0.04 5.4 0.04
0.0 风景名胜设施 0.0 0.00 0.0 0.00 0.0 0.00
20.3 建设特殊用地 645.3
小计 20.3 625.0 0.16 663.3 5.17 645.3 5.03
建设用地合计 5736.3 10.5 44.75 5735.7 44.74 5746.9 44.83
水域 231.9 90.4 1.81 260.0 2.03 322.2 2.51
其他土地 自然保留地 903.4 -410.8 7.05 695.0 5.42 492.6 3.84
其他用地合计 1135.2 -320.4 8.86 955.0 7.45 814.8 6.36
建
设
交通
用
地
用地
交通用地
港口码头0.0 0.00 0.0 0.00 0.0 0.00
用地
水工建筑-19.7 0.20 5.4 0.04 0.04
物
其他
用地
(%) (%) (%)
面积增减
625.0 0.16 663.3 5.17 5.03
其
中
农用地
城乡
用地
注:1、塘厦镇在樟木头图幅内有27.4公顷城镇用地,需计入塘厦用地指标。
2、建设用地总量加上在邻镇用地27.4公顷后为5774.3公顷,不超过上级下达的5774.6公顷指标要求。
3、城乡建设用地加上在邻镇用地27.4公顷后为4426.4公顷,不超过上级下达的4426.7公顷指标要求。
4、城镇工矿用地加上在邻镇用地27.4公顷后为3876.9公顷,不超过上级下达的3881.5公顷指标要求。
63
附表2 东莞市塘厦镇耕地保护控制指标表
单位:公顷
基期耕间净增末耕地
地面积 减(+)保有量
规划期间补充耕地面积 规划期间减少耕地面积
增加土地 地 建设 灾 地其减少
合计 整理 复占用 毁 开他 合计
土土
垦 发
规划期规划期
其他
(-)
规划期末
基本农田
面积
2011.4 2013.5 195.7 195.7 197.8 195.7 2.1 -2.1
1657.8 规划近期
规划远期 2011.4 28.7 28.7 44.7 28.7 16.0 -16.0 1995.4 1657.80
规划期合2013.5 224.4 224.4 242.5 224.4 0.0 18.1 -18.1 1995.4
计
20.4 20.4 22.0 20.4 0.0 1.6 -1.6 年均增减
附表3 东莞市塘厦镇基本农田布局与调整规划表
单位:公顷
行政区域 农田保护面积 基本农田 基本农田
大坪村
大屏嶂林场
凤凰岗村
横塘村
蛟乙塘村
莲湖村
林村村
龙背岭村
平山村
桥陇村
清湖头村
沙湖村
石鼓村
石马村
石潭埔村
塘厦居民委员会
田心
四村
布心湖
振心围
合计
64
基期年基本 规划目标年 规划目标年
保护指标 保护面积 面积 比例(%) 面积 比例(%)
87.5 88.0 93.6 0.51 2.0 0.13
46.1 59.0 60.3 1.17 4.4 0.28
60.2 58.0 0.00 0.2 0.01
90.2 113.0 118.4 1.79 0.2 0.01
72.4 70.0 0.00 0.6 0.04
132.7 119.0 121.0 0.07 13.0 0.82
419.5 415.0 423.6 4.06 60.3 3.80
116.4 135.0 137.7 1.47 2.0 0.13
34.3 27.0 0.47 9.0 0.56
70.5 70.0 73.7 0.26 0.9 0.06
57.5 48.0 0.00 7.2 0.45
80.3 75.0 0.00 0.1 0.00
114.5 82.0 86.7 12.6 0.80 40.4 2.55
41.7 42.0 45.9 4.6 0.29 0.3 0.02
88.4 72 79.2 1.5 0.09 10.7 0.68
10.7 40.7 1.89 0.0 0.00
13.5 0.02 0.15
0.0 0.00 0.0 0.00
0.0 0.0 0.00 0.00
0.0 0.0 0.00 0.00
1536.3 1522.0 1587.3 204.7
39.0 29.9
10.0 11.4 0.3 2.3
0.0
0.0
0.0
60.0 0.0
71.7 0.0
32.8 7.5
50.3 0.0
80.2 0.0
调入基本农田 调出基本农田
8.1
18.6
28.4
1.2
64.5
23.3
4.1
12.90 153.7 9.68
附表4 东莞市塘厦镇新增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表
单位:公顷
规划近期 规划远期 规划期合计
项 目
合计 合计 合计
占用 占用 占用 占用 占用 占用
农用地 耕地 农用地 耕地 农用地 耕地
一、城乡建
设用地
1、城镇
2、农村居民
点
3、采矿用地
和其他独立
建设用地
二、交通用
地
三、水利设
施
四、其他建
设用地
总计
年均占地
710.0 583.0 158.0 546.7 349.2 28.5 1256.7 932.2 186.5
650.0 550.0 150.0 499.0 328.5 23.1 1149.0 878.5 173.1
60.0 33.0 8.0 47.7 20.8 5.4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107.7 53.8 13.4
201.9 172.5 35.4 201.9 172.5 35.4
0.8 0.7 0.0 0.8 0.7 0.0
19.4 14.4 2.2 19.4 14.4 2.4
195.7 546.7 349.2 932.1 770.5 28.7 1478.7 1119.8 224.3
32.6 109.3 69.8 155.3 128.4 5.7 134.4 101.8 20.4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2
附表5 东莞市塘厦镇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
单位:公顷
项目类
型
项目名称 建设性质 建设年限 村(镇) 备注
2010-2015 1.5 1.5 0.2 1、能源 国家“西气东输” 新建
2010-2015 120 120 15.4 从莞高速及其连接新建
2010-2015 80 80 20 深圳大外环 新建
2010-2015 15 15 市轻轨 新建
2010-2015 13.3 13.3 2.5 新建 十座变电站
2010-2015 6.7 6.7 大坪潲水油处理厂 新建
236.5 236.5 38.1 合计
总规其中新增 其中占用
模 建设用地 耕地
涉及
项目用地
线(塘厦段)
3、水利
4、电力
5、环保
2、交通
65
附表6 东莞市塘厦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表
单位:公顷
调整至地类
类型
耕地 园地 林地 牧草地 一般农用地 合计
224.3 56 280.3
1、土地整理
2、土地复垦
3、土地开发
224.3 0 0 0 56 280.3
合 计
66
附表7 东莞市塘厦镇土地用途分区面积统计表
用途分区
行政村名
大坪村
大屏嶂林场
凤凰岗村
横塘村
蛟乙塘村
莲湖村
林村村
龙背岭村
平山村
莆心湖村
桥陇村
清湖头村
沙湖村
石鼓村
石马村
石潭埔村
四村村
塘厦居民委员会
田心村
振兴围村
诸佛岭村
合计
行政辖
基本农田保护区 一般农地区 城镇建设用地区 村镇建设用地区 林业用地区 其他用地区
区面积
面积 % 面积 % 面积 % 面积 % 面积 % 面积 % 面积 %
990.8 15.3 1.54 71.1 7.17 96.0 9.69 339.2 34.23 322.1 32.51 31.7 3.20 115.5 11.65
1191.0 0.1 0.01 89.3 7.50 121.4 10.20 68.9 5.79 0.0 0.00 0.0 0.00 911.2 76.51
581.5 7.8 1.34 61.4 10.56 231.6 39.83 160.4 27.59 37.2 6.40 0.0 0.00 83.0 14.27
498.3 6.8 1.37 74.7 14.99 110.6 22.19 168.4 33.79 44.9 9.01 0.0 0.00 92.9 18.65
生态环境安全控
制区
7.9 2.16 33.1 8.98 83.0 22.53 103.4 28.06 21.3 5.76 0.0 0.00 368.7 119.9 32.51
43.2 6.86 53.3 8.48 0.0 0.00 83.7 13.30 629.4 158.4 25.16 134.7 21.40 156.1 24.80
83.5 45.0 2.40 0.0 0.00 1871.0 438.9 23.46 589.0 31.48 444.5 23.76 4.47 270.1 14.44
1.4 3.7 0.81 0.0 0.00 456.0 33.5 7.34 182.0 39.91 171.8 37.67 0.31 63.7 13.96
1.8 40.9 8.70 0.0 0.00 470.0 0.0 0.00 205.8 43.79 155.9 33.17 0.39 65.5 13.94
18.5 8.9 2.56 0.0 0.00 348.5 77.0 22.10 135.7 38.92 78.8 22.62 5.31 29.6 8.49
0.1 77.3 19.06 0.0 0.00 405.4 51.1 12.62 94.4 23.30 117.2 28.90 0.02 65.3 16.10
29.0 0.0 0.00 0.0 0.00 449.1 81.0 18.03 64.0 14.25 226.9 50.53 6.47 48.2 10.72
12.6 50.4 8.43 0.0 0.00 597.9 2.11 90.1 15.07 91.2 15.25 179.7 30.05 173.8 29.08
15.1 0.0 0.00 0.0 0.00 243.3 46.7 19.19 41.1 16.88 120.3 49.46 6.21 20.1 8.26
22.4 38.2 5.44 0.0 0.00 702.3 3.19 80.1 11.41 81.8 11.65 286.1 40.73 193.7 27.58
15.2 18.2 3.03 0.0 0.00 601.2 47.0 7.81 159.4 26.51 238.6 39.69 2.53 122.8 20.42
2.1 43.4 10.61 0.0 0.00 409.4 11.4 2.79 69.1 16.88 189.9 46.39 0.51 93.4 22.82
3.2 10.6 3.28 0.0 0.00 321.6 0.0 0.00 68.9 21.42 196.7 61.16 1.01 42.2 13.13
2.9 0.0 0.00 0.0 0.00 293.4 1.00 47.4 16.14 0.0 0.00 117.9 40.19 125.2 42.66
0.0 0.00 62.1 7.39 840.3 146.7 17.46 261.7 31.15 229.3 27.29 0.0 0.00 140.4 16.71
27.2 4.94 0.0 0.00 551.7 0.0 0.00 130.1 23.59 204.5 37.07 78.7 14.26 111.1 20.14
12820.6 1706.1 13.31 3605.4 28.12 3846.5 30.00 552.2 4.31 115.5 0.90 1419.4 11.07 1575.6 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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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
附图1 东莞市塘厦镇2009年土地利用现状图
附图2 东莞市塘厦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010-2020年)
附图3 东莞市塘厦镇建设用地管制和基本农田保护图(2010-2020年)
附图4 东莞市塘厦镇土地整治规划图(2010-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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