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30日发(作者:)
建材市场管理运营方案
建材市场管理运营方案「篇一」
顺应社会发展和变化的趋势,让消费者“来得开心,看得舒心,买得放心”。
实现管理者与经营者的利益和目标一致起来,在此基础上,树立起全新的品牌形
象,使之成为南宁农贸市场的样板,全国农贸市场的一面旗帜!农贸市场除参照当
地现有的农贸市场进行管理外,还应该有所创新,实现管理的“四 统一”,即统
一理念、融合互动,统一规划、分类布置,统一形象、规范识别,统一规章、 民
主监督。
一、市场管理
1、经营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公平、自愿、诚信的原则遵守商业道
德。
2、经营者对摊位门市房进行调换或转租必须到农贸市场综合管理办公室办理
有关手续。
3、划行归市,市场内摆放商品应整齐有序摊位、门市房外摆放货物不得超出
划定区域不得占用公共通道不得超越明示线及影响其他业户经营不得售卖经营证照
规定外的商品。蔬菜摊严禁出售干货如木耳、油面筋、花生米等
4、市场内不准下棋、打扑克、赌博以及从事与市场经营无关的活动违者将移
交有关部门处理。
5、严禁在场内外乱停乱放各种车辆,经营者载货的车辆务必在当日早晨七点
钟前将货卸玩并立即退出场外按指定地点停放整齐。
6、破坏市场设施及财物并造成损失的按原价赔偿。
7、租赁期间如遇市场规划、修建、调整等,市场管理者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承租方自愿无条件服从。市场管理方剩余期间的租金退给承租方承租方不再作其他
要求和补偿。
二、食品安全管理
1、入市经营人员应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有关规定有拒卖过期、有害、有毒等不
合格食品的义务。
2、市场实行商品准入制度,不合格食品、蔬菜等市场所有权采取禁止入市经
营、暂存、销毁等措施进行处理。
3、入市经营业户须在摊位确定后到相关部门办理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店
前应统一悬挂营业执照或摊位证,特殊规定的必须持有有关部门许可证照做到证照
齐全亮照经营。
4、经营业户不得销售过期、变质、有害、有毒等食品违者市场所有权对不合
格食品进行暂存、销毁情节严重者收回摊位门市房剩余租金不退。
三、卫生管理
1、经营者应自觉保持市场卫生整洁。经营业户摊位前卫生实行门前三包实行
垃圾装袋或桶状发现门前、摊位前脏、乱、差除当即责令其清除外并有权收取违约
金10-100元从押金中扣除场内环卫人员负责垃圾的清运。
2、业户严禁向排污管道倾倒垃圾、污水等以防排水管道堵塞。
四、治安消防管理
1、市场内严禁打架斗殴、相互吵骂、酗酒闹事、欺负外地客商、扒窃钱物、
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等情节严重的除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外市场所有权收回摊位门市房
剩余租金不退。
2、市场经营业户应服从管理遵守市场规章制度不得无理取闹、打骂、侮辱工
作人员、扰乱市场秩序、妨碍或阻扰工作人员正常工作违者移交相关部门处理违规
者在交纳200-1000元保证金后方准营业。若在保证期一年内再次违反市场所有权
收回摊位门市房所交保证金和剩余租金不退。
3、不准擅自改动用电线路和安装使用大负荷电器等违者予以停电没收电器设
施。
4、市场内人人有参与救火救灾的义务一旦发生火情应立即拨打火警电话
119。 对违反以上规定的经营者视情节分别给予10-3000元罚款、没收商品、停业
整顿、吊销营业执照、逐出市场等处罚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对于收到
市场管理办公室的不同处罚一年累计超过三次的经营户将清除出市场且在下一年市
场招租中不予以登记不允许进入市场经营。
建材市场管理运营方案「篇二」
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干200天,实施市容环境整治的
决策部署,大力提升农贸市场建设档次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创建文明城市的要求,对市区农贸市场的经营设施、环境卫生、消防安全
和食品安全进行一次彻底整治,达到“整洁、卫生、安全、文明”的工作目标。通
过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完善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农贸市场的建设和管理水平,营
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二、整治标准
(一)经营设施
1、市场门头统一形象设计,清晰、美观,整齐、大方;
2、市场进出口处设立导购图、公示栏、服务台、复秤台;
3、摊点、货架设置布局合理、整齐划一,商品摆放无“伸舌头” 堵塞通道现
象;
4、用电设施状况良好,电线无乱拉乱扯现象,照明灯具规格统一整齐;
5、房屋、墙面、地面、设施无破损现象。
(二)环境卫生
1、市场外“门前三包”区域内无流动摊贩、违章搭建、占道经营、倚门设摊
等行为;周边道路、人行道、停车场和绿化带清洁卫生;
2、每个摊位内设保洁桶(袋);
3、市场内无卫生死角,地面无积水,无杂物,无污渍,干净整洁。
4、市场内无乱吊乱挂、乱堆乱放现象。
(三)消防安全
1、在市场内醒目位置张贴消防安全“四项能力”宣传“明白纸”;
2、消防设施完备,好用;
3、市场内无违章用火用电,无违章经营、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现象;
4、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无占用防火间距现象等。
(四)食品安全
1、市场内食品经营单位亮证经营,证照齐全,不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
品;
2、熟食经营、加工、制作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符合相关要求,食品容器、生
产经营设备、设施及包装袋符合食品安全相关要求,直接入口食品加盖加罩;
3、食用农产品按规定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及时在公示栏公布;
4、蔬菜、畜禽、肉类、豆制品、卤味等商品实行准入管理,出证、索证等手
续齐备,台帐登记完整;
5、市场内熟食摊位、营业房设有防蝇、防尘、防腐“三防”及洗手、消毒等
设施。
完成时限:整治阶段20xx年6月;巩固阶段:7-8月。
责任单位:各农贸市场主办单位。
督查部门: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工商部门。
三、工作措施
(一)继续推进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
各区要按照市商务局年初下达的标准化农贸市场改造计划,加快推进工作进
度,年内争取再改造标准化农贸市场6-8处,使市区农贸市场达标率达到70%左
右。
(二)明确责任主体
按照《青岛市集贸市场管理办法》、《青岛市农产品交易市场管理规范》和
《青岛市农村集贸市场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市场主办者应履行市场经营、服务
和安全、卫生设施建设、维修及日常管理职责,是第一责任人。对此,各市场主办
单位要对照标准和“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迅速行动起来,开展整治活动。
1、应加大投入,对经营、环境、消防等硬件设施进行改造和维修,保证正常
使用、美观大方。
2、对市场的卫生实施全程全天候保洁,实行定岗定责定人“三定制度”, 全
面推行垃圾收集袋(桶)装化,并对市场垃圾随产随清,时刻保持良好的市场环
境。市场负责人每天应不少于2次对市场卫生情况进行巡查。
3、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市场主办单位为第一责任人,并配备专职消防安全人
员;要加强消防安全“四项能力”建设,在市场内张贴“明白纸”,市场管理人员
和业户要熟知其内容要求。
4、要坚持进场农产品检测、公示和索证索票制度,协助商务和有关执法部门
搞好食品安全监管。
5、要配合城管、街道等部门做好市场周边流动摊贩、占道经营的清理,创造
良好的经营秩序。
(三)加大检查监督力度
1、强化属地化管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要求,此项工作按属地管理实
施。各区要与市场主办单位签定市场卫生管理责任状,明确责任和应达到的目标,
督促市场主办单位搞好整治和日常管理。同时,要建立日常巡查制度,每周巡查不
少于2次,并做好巡查记录。
2、明确责任分工。各区商务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对市场标准化建设、消防安全
(会同消防部门)和卫生保洁等工作的督促检查;工商分局主要负责市场的经营资
格、经营行为和商品索证等工作,根据商务、农业等部门对农产品质量的抽检结
果,对违法销售者作出处罚。在工作中,各区商务、工商等部门应密切配合,形成
齐抓共管的合力,共同把市场管理的各项工作抓紧抓实。
3、加强舆论监督。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将不定期对各区农贸市场管理工作进
行检查。期间,市里将每周进行一次抽检,并在平面媒体设专栏,将检查情况予以
曝光。
(四)建立奖惩制度
市商务局和市工商局对在国家省和市检查中被扣分的、一年中市区检查二次不
合格的、群众举报经查属实的以及被新闻媒体曝光的农贸市场,将依法给予处罚;
对管理优秀的区和市场将给予奖励。按照原市经贸委和市工商局《关于建立农贸市
场管理考核制度的通知》(青经贸〔20xx〕75号)规定,对年度内有两个以上季
度(含两个季度)综合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市场,市给予一定数额的奖励。对考
核不合格的市场和市场所在地商品流通主管部门、工商分局进行通报批评。
建材市场管理运营方案「篇三」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营造优良市容环境为目标,以宣传教育为先导,
以整治疏导为主要形式,以落实长效管理机制为保障,突出重点、先易后难、确保
效果。
二、工作任务
按照20xx年城市管理工作中农贸市场整治的考核要求,对辖区内农贸市场进
行长效化管理。
三、工作标准
1、市场应在规定的区域和界限内经营,不得随意向外延伸,造成涨市,影响
市容和交通。
2、市场内应统一规划设置经营摊位,不得擅自变更、移位经营。业户经营物
品应在车体内整齐摆放,车体外严禁摆放经营物品。
3、市场内应统一配备遮阳、遮雨伞具,保持统一完好,不得破损、陈旧、脏
污。
4、市场内不得有乱搭乱建、乱设亭棚,乱扯乱挂、乱堆乱放杂物、乱写乱画
等行为。
5、业户应自备垃圾器具,不得沿街随意乱丢垃圾,市场内应配备专职保洁人
员,做到定时普扫,随时保洁,垃圾清运要及时,绿化带不得有垃圾废弃物。
6、市场内要保持交通畅通,停车有序,不得造成交通阻塞。
7、市场应按规定统一向垃圾转运车排放市场内产生的垃圾。
8、市场管理人员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着装规范、挂牌上岗、
文明管理,不得违反规定乱收费。
9、市场内管理人员和经营业主对管理规定所列条款知晓率和执行率应达到百
分之百。
四、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成立由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分管主任任副组长,科长、副科长
及相关社区主任为成员的农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2、明确责任。城管科是农贸市场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科长具体负责农贸市
场整治工作的检查、协调、督促和落实。安排专人负责农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抓
好日常检查工作和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确保把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3、制定整治方案。按照市城管局20xx年城市管理工作中农贸市场整治的相关
内容,对照整治要求,结合辖区现有农贸市场的状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实施方
案,使农贸市场取缔有理由,疏导有去向,规范有标准,提档有成效。
4、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加大宣传力量,积极营造整治的舆论氛围。安排人员
深入到农贸市场区域,向广大居民和经营户宣传整治农贸市场的意义和要求,加强
与摊点经营户的沟通和联系,做好动员工作,争取广大居民和经营户的支持。
5、在宣传发动、做好教育动员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整治方案要求,进行疏导
整治。
五、发展趋势
随着消费习惯和生活方式的转变,在经济发达的地区或城市传统农贸市场将逐
步退出市场舞台。目前,深圳、广州、上海等地区在城市商业发展规划中已不再规
划新的农贸市场,而以其他新型业态取而代之,对已有的农贸市场都要求进行升级
改造,比如:新型街市、社区服务中心和农改超等等。
在短暂的时间内,农贸市场在城市里仍将发挥其独特的作用,而在城镇、市郊
等区域发挥主导作用。从长远看,农贸市场升级、转型、甚至退出历史舞台是不可
避免的,过去七、八年国内经济发达的城市和地区已经在新型农贸市场的构建做了
很多有益的探索和尝试,而这些有益的经验很值得其他市场借鉴。
纵观国内农贸市场的历史演变,总结先进地区品牌市场、创新型市场的做法,
农贸市场未来的发展主要表现为:多元化主权主体、复合化混业经营、专业化特色
彰显、连锁化品牌扩张、综合化市场服务、电子化交易方式、地区化兼并重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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