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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9日发(作者:任芝铭)
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县整治违法
建筑三年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布日期】2015.06.23
• 【字 号】白府办〔2015〕47号
• 【施行日期】2015.06.23
•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县整治违法建筑三
年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白府办〔2015〕4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各单位,各国营农场、企事业各单位:
为加强对全县整治违法建筑工作的领导,协调和推动全县整治违法建筑三年攻
坚行动,县政府决定成立白沙县整治违法建筑三年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
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胡 翔(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李广清(县政府副县长)
邢诒仪(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符秀琼(县政府办公室)
林超先(县委宣传部)
徐 闻(县法院)
薛开璧(县交通局)
徐辉冠(县农业局)
赖 伟(县旅游局)
林 明(县水务局)
符郭敏(打安镇)
韦昌发(邦溪镇)
符树康(元门乡)
曾永军(金波乡)
二、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白沙县整治违法建筑三年攻坚行动方案》并组织实
施;督促各乡镇政府、农垦办事处及政府有关部门认真履行整治工作职责,组织开
展专项督导检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能加强对该项工作的支持和指
导。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承担组织协调、信息报送等日常工作。办公室
主任由符建文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吴多东担任;办公室成员由县住建局、县国土
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城市管理执法局相关业务分管领导组成。
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任务完成后即撤销。
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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