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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17日发(作者:卞文忠)
笋岗中学2015年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
工作方案
为了做好我校2015年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工作,根据市、
区《关于做好2015年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工作的通知》和评价
方案,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学校区综评工作委员会
主 任:皮爱民
副主任:温永权
成 员:学生综合处、教务处、德育处、学校办公室、初三年级
组、信息组、体育组等。
主要职责:根据市区综评工作方案及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负责
全校综评工作的实施组织和统筹、指导、监督、协调,受理学生、家
长的咨询、申诉和复议申请事宜,保证全校圆满完成综评任务。
办公室设在学生综合发展处,下设两个工作小组:
(1)综评指导小组:
①组长:温永权
②成员:由学生综合处、教务处、德育处、初三年级组、信息组、
体育组组成。
③职责:制定学校学生综合表现评价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学校培
训,对学校的综评工作进行指导、协调、验收,对学校的综评数据进
行汇总、审核和上报。
(2)综评监察小组
①组长:李红
②成员:由学校办公室有关人员组成。
③职责:监控评价过程,接受和处理学生、家长及社会人士的咨
询与投诉,对评价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受理对学校复
议结果不满意者的复议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一周)给予答复。
二、学校综评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皮爱民
副组长:温永权
成员:江宏、李常葆、叶军其、钟勇、张朝晖、李志萍、章倩。
职责:制定本校评价工作的实施方案;认定与培训评价小组成员;
组织并监督评价工作;指导评价过程并对评价结果进行审核和认定。
受理学生和家长提出的复议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
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下设工作小组:
(1) 学校综评指导小组:
组长:温永权
成员:李常葆、叶军其、张朝晖、陈树君
职责:组织综评校级培训,对学校班级的综评工作进行指导、验
收,对全校的综评数据进行汇总和上报。(办公电话:25923153)
(2) 学校综评监察小组
组长:李红、宗春雷
成员:江宏、徐桂春、王嘉慧(初二11班,学生)、曾伟龙(初
二10班,家委会成员)。
职责:监控评价过程,保证评价工作的透明、公正和规范;受理
学生、家长的咨询、投诉。(办公电话:82413966)
(3)12个班级评价小组
成员: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组成,班主任任组长。
班级评价小组人员给学生授课的时间应不少于一年,成员不得少
于5人;评价小组成员对学生应有充分的了解,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良
好的诚信表现。在过去综评工作中有不良记录者,不得参与评价小组
工作;班级评价小组成员参与对该班学生进行“道德品质与公民素
养”、“学习态度与学习能力”、“实践与创新”、 “体育与健康”、“审
美与表现”等5内容的评价,每个评价内容不得少于2位教师参与
评价。
职责:协助学生搜集整理综合表现评价的数据与实证材料;具体
实施所任教班级学生的综合表现评价工作。
三、具体安排见工作日程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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