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8日发(作者:)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武汉市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五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武汉市农业农村局

• 【公布日期】2020.05.20

• 【字 号】武农办〔2020〕28号

• 【施行日期】2020.05.20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

正文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武汉市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五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有关区农业农村局、市水产技术推广指导中心: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湖北省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五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农办函〔2020〕25号)有关要求,推广先进适用的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和模式,更好培育我市农村水产电子商务体系,加快推进我市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我局研究制定了《2020年武汉市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五大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0年5月20日

2020年武汉市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五大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湖北省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五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农办函〔2020〕25号)有关要求,我市将开展生态健康养殖模式推广、养殖尾水治理模式推广、水产养殖用药减量、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和水产种业质量提升“五大行动”。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0年,全市推广生态健康养殖模式2种,建立示范推广基地2个;推广养殖尾水治理模式1种,建立示范推广基地1个;建立水产养殖用药减量模式示范推广基地2个;推广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技术模式1种,建立示范推广基地1个;推广优质、高效、多抗、安全的水产新品种1种,建立水产新品种试验推广基地1个。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生态健康养殖模式推广行动。

1.池塘工程化循环水养殖技术模式。池塘工程化循环水养殖技术模式主要为池塘流道养鱼模式,实现养殖尾水净化,生态科学养鱼。2020年,在蔡甸区武汉恒宇信科技养殖专业合作社建设示范推广基地1个。

2.集装箱式循环水养殖技术模式。利用陆基集装箱与池塘相结合的养殖方式,集装箱为养殖载体,池塘为尾水净化、消纳载体,实现养殖尾水生态循环利用。2020年,在东西湖区武汉康生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建设集装箱循环水养殖示范推广基地1个。

(二)开展养殖尾水治理模式推广行动。

积极稳妥推广人工湿地尾水处理技术模式。通过在人工湿地上建立人工水生态

系统,利用内基质、植物、微生物等协同作用,经过物理、化学、生物三重处理,达到去除或消减尾水中污染物的目的。人工湿地分为表面流人工湿地、潜流湿地以及沟渠型人工湿地,可单独或组合应用,构建人工湿地-水产养殖复合系统。多级人工湿地尾水处理技术的应用,可实现养殖尾水循环利用或达标排放。2020年,在新洲区武汉市鑫宏洋渔业有限公司建设示范推广基地1个。

(三)开展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

根据水产养殖病害发生危害的特点和预防控制的实际情况,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重点做好发展生态养殖减少用药、使用优质苗种减少用药、加强疫病防控减少用药、指导规范用药减少用药、加强生产管理减少用药等五大技术措施。推广点渔药使用量同比平均减少5%以上,抗生素类兽药使用量同比平均减少10%以上。2020年,在黄陂区武汉市五七东方水产养殖有限责任公司和汉南区武汉喜鹊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分别建立水产养殖用药减量模式示范推广基地1个。

(四)开展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行动。

对中华绒螯蟹实施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行动,配合饲料替代率不低于60%。2020年,在蔡甸区武汉尊沁水产科技有限公司建立示范推广基地1个。

(五)开展水产种业质量提升行动。

确定国审新品种鲌鲂“先锋1号”作为我市优质水产种业进行示范推广。2020年,在江夏区武汉先锋水产科技有限公司建立试验推广基地1个。

三、主要措施

(一)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市水产技术推广指导中心牵头,各区水产推广机构和在汉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水产企业协同协作,结合我市农村水产电子商务发展实际情况,构建“推广机构+高校科研院所+推广示范点+养殖户”的发展模式,科研、生产、推广一体化发展,推动落实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五大”行动。

(二)组建专家指导队伍。组建以市水产技术推广指导中心主任况开河为组

长,副主任唐德文以及各区水产推广机构负责人为副组长,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教授、研究员,各级水产推广机构技术人员为成员的专家指导队伍,为全市水产绿色健康养殖行动提供技术指导服务。

(三)明确任务职责分工。市、区水产技术推广机构负责做好基地建设、示范推广的指导服务工作,各承担示范推广任务的企业负责落实好示范推广任务,按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形成总结报告。

(四)科学建设示范基地。依托国家、省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和农村水产电子商务示范街道(乡镇)、示范村,以及符合条件的水产企业、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和水产电商主体,建设生产标准规范、管理制度完善、产品质量安全、示范效果突出、辐射作用明显,具备可展示、可观摩、可培训的一批示范推广基地。

(五)积极推进示范推广。通过科技咨询、技术培训、交流研讨、现场观摩等多种形式,加大对池塘工程化循环水养殖技术模式、集装箱式循环水养殖技术模式、人工湿地尾水处理技术模式、水产养殖用药减量模式和水产新品种的辐射带动作用,推进全市水产绿色健康养殖。

(六)大力加强宣传引导。各示范推广基地明确试验示范内容、技术指导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等信息,将示范推广科普活动作为重点工作,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围绕推技术、展成效、传经验、树形象,重点宣传交流示范推广基地实施的成效、做法、经验以及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七)抓好技术培训指导。加大技术培训指导力度,组织相关技术人员,编印技术宣传资料,定期举办渔业先进技术模式培训班,开展专题研讨和交流活动,将试验示范中的成效、做法、经验以及先进典型予以指导推介,促进示范推广基地先进模式的推广应用。

(八)做好总结评估工作。各区水产推广机构要及时指导协助示范推广基地进行试验情况分析,评估各项技术模式、用药减量、水产种业质量提升等示范推广成

果,完成综合效益分析,总结梳理技术成果,进一步完善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形成文字总结材料。

四、进度安排

(一)制定方案(2020年4-5月)。制定市级“五大行动”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和目标,做好启动宣传动员和工作部署。

(二)示范推广(2020年5-10月)。市、区水产技术推广机构牵头,根据市级“五大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组织技术人员开展技术模式示范推广,做好技术指导服务。

(三)总结验收(2020年11-12月)。市、区水产技术推广机构做好工作总结,内容包括总体情况、经验做法、取得成效、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建议等。

五、有关要求

各区渔业主管部门要统筹抓好本辖区“五大行动”等水产养殖绿色发展各项工作,把握好工作的总体方向,担负起本辖区“五大行动”的组织和指导责任。各区水产技术推广机构分别于7月3日、11月3日前,分别将经过区级渔业主管部门审核后的半年工作总结和全年工作总结报市水产技术推广指导中心。市水产技术推广指导中心分别于5月25日、7月10日、11月10日前,将“五大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半年工作总结和全年工作总结报送局分管领导和渔业渔政管理处审核后,再报送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

市农业农村局渔业渔政管理处,联系人:朱文欢,65683257。

市水产技术推广指导中心,联系人:刘子栋,82285635,邮箱:3434211866


更多推荐

水产,推广,养殖,示范,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