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建房申请报告
2023年建房申请报告1
  丈夫席某将农村自建房三间卖给姜某,妻子谢某认为该房产是其作为村民组集体成员在其分得的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应系其所有,丈夫席某无权处分,故将丈夫席某与买房人姜某告上法院,请求判令两被告席某与姜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农村自建房买卖合同。近日,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席某与被告姜某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出售属于原告谢某所有的一间房屋的买卖合同无效。
  1995年2月,宣城市宣州区鳌峰办事处张锦村某组村民原告谢某与被告席某协议离婚,二人约定位于该组的三间农村自建平房(该房屋的土地使用证登记在席某名下)原告谢某分得一间,被告席某分得二间,合同范本《农村自建房买卖合同》。1995年7月,被告席某将其户口迁至上海市。5月11日,原告谢某与被告席某复婚。
  2月20日,被告席某与被告姜某(其户口在宣城市宣州区养贤乡某村民组)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协议书,被告席某将该三间平房出售给被告姜某,转让费3000元,被告席某将该房屋的
土地使用证和其身份证复印件一并交给被告姜某。被告姜某买房后就全家搬入居住至今,并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宅基地变更手续和户口迁移手续。12月1日,被告姜某的户口迁移至宣城市宣州区鳌峰办事处张锦村某组,宅基地变更手续至今未办理。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席某将三间平房出售给被告姜某,虽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被告姜某不是宣城市宣州区鳌峰办事处张锦村某组的成员,但是现在被告姜某的户口已迁入该组,成为该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告姜某具备购买该集体经济组织房屋的资格,被告席某出售给被告姜某属于其所有的两间房屋应合法有效。而被告席某出售给被告姜某的三间房屋中有属于原告谢某所有的一间平房,被告席某系无权处分,且至今原告谢某未追认,被告席某出卖属于原告谢某所有的一间房屋的行为无效。
2023年建房申请报告2
  冷水镇国土资源所:
  我是冷水镇 村 组村民 ,家里现有 人,现有住房面积 平方米,因 ,特向国土所申请在本村 占用 建房 平方米,该拟建房用地位置四界清楚,权属无纠纷,并经村组讨论通过,望国土所领导尽快给予审批为盼。
  申请人:
2023年建房申请报告3
  冷水镇国土资源所:
  我是冷水镇x村x组村民x,家里现有x人,现有住房面积x平方米,因x,特向国土所申请在本村x占用x建房x平方米,该拟建房用地位置四界清楚,权属无纠纷,并经村组讨论通过,望国土所领导尽快给予审批为盼。
 
  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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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月x日
2023年建房申请报告4
  尊敬的百管区土地规划局及普底乡各级领导:
  我叫李训,是普底乡永丰村九牛组农民。由于下列几个原因,我申请新建住房。
  一、我现拥有的房屋,还是1971年建的.简陋木制茅草房,至今己近30多年了,虽经过多次整修,但破损处仍然较多,修修补补又难解决漏雨漏风问题,并且现在已是严重的危房,也影响景区外观,因而建新房非常有必要。但这房屋有一个特殊性,就是5弟兄每一家1间,且连在一起的,因而单独一家拆旧建新是不可能的,5家一起又难于达成共识。
  二、多年来我居无定所,四处漂泊。在外打工的艰辛只有自己知道,现在加上身体原因不得不回家。但站在这个危在旦夕的“家”门前,我一家三口只能驻足茫然。
  三、这些年来,党的政策越来越好,我们农民工的收入也一年比一年增加。我通过十多年的辛勤劳动,不断积攒,已基本上攒够了建新房(建成砖瓦混水泥房)的费用。只要上级一批准,我就能马上动工。
  四、我建房的方案是:占用我现有房门口的自留地100平方米。建一楼一底,约100平方米的砖瓦混水泥房。
  特此申请,敬请审核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年5月15日
2023年建房申请报告5
2023年建房申请报告6
  哈尔滨市城市规划局:
  我是 区 居民,拟(新、翻、扩)建住宅,长度 米,宽度 米,总高度 米,层数 层,建筑面
积 平方米,占地面积 平方米。保证土地权属和四邻无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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