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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5日发(作者:)

商户告知书

一、流程

1、承租方确定设计单位和装修公司后,与工程部进行装修的初步设

计沟通;

2、报送平面图、施工图、效果图;

3、经商管公司批准后,报消防备案批准;

4、提供批准的平面图、施工图、效果图,一式两份,由承租方负责

人签字(盖公司公章)

5、签订装修协议并办理装修许可证;

6、店铺装修竣工后,通知商管部、工程部进行验收;

7、承租方提出开业申请,并提供营业执照、消防备案书原件及复印

件(原件审核后退还承租方,复印件承租方公司盖章),完善相关手

续后办理开业许可表。

二、装修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装修手册》内容进行设计施工;

2、设计施工时:①应预留上层商家厕所下水管道的检查孔;②应

预留消防喷淋管、消火栓水管;③防火门的截止阀开关和检查孔;

④防火卷帘正常起降的空洞;⑤预留中央空调系统截止阀的检查

孔。

3、商铺的承重墙、剪力墙不得破坏;

4、不得在梁柱上开孔洞;

5、不能破坏商铺内的原有消防设施、设备等,原有厕所及上下水

管、水电、消防线路;

6、设置隔墙时,应使用轻质材料;

7、有营业噪音的商铺,应在外墙做好隔音设施,并符合相关要求;

8、如有油烟排放,应设置隔油池和环保要求的相关油烟设备;

9、电路设计时,因消防要求应当在当日营业终止后,须关闭商铺

全部电源(需连续供电的冰箱冰柜和监控设备除外),承租方应设

置符合上述要求的开关和线路。

10、商铺外立面及门窗不得破坏,承租方如需改变,需商管方批准

并由承租方向政府相关部门取得批准。承租方需对门、窗、墙面等

进行改造时,需提交书面申请,得到商铺业主方的同意,并承诺恢

复原状,并交纳恢复原状所需的押金。

11、商铺设置门头、灯箱、广告位,必须提供效果图,并与公司签

订《灯箱广告位申请书》《灯箱广告位承诺书》

三、设计装修过程中,承租方有任何不明处可随时与我方联系: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四、本告知书一式贰份,承租人一份,商管公司一份。

眉山市红石美地商业运营 承租人签字:

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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