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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4日发(作者:)
注意!全国三级资质取消停办,2021年最新《施⼯资质标准》已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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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企业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总则《施⼯企业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总则
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筑活动监管,保证建设⼯程质量安全,促进建筑业⾼质量发展,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建筑
法》、《中华⼈民共和国⾏政许可法》、《建设⼯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程安全⽣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
资质标准。
⼀、资质分类
施⼯资质分为综合资质、施⼯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和专业作业资质四个序列。其中综合资质不分类别和等级;施⼯总承
包序列设有13个类别,分为2个等级(甲级、⼄级);专业承包序列设有18个类别,⼀般分为2个等级(甲级、⼄级,部分专业
不分等级);专业作业资质不分类别和等级。本标准包括施⼯资质各个序列、类别和等级的资质标准。
⼆、基本条件
具有法⼈资格的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具有满⾜本标准要求的资产;
(⼆)具有满⾜本标准要求的注册建造师及⼯程技术⼈员;
(三)具有满⾜本标准要求的⼯程业绩;
(四)具有必要的技术装备。
三、业务范围
(⼀)施⼯总承包⼯程应由取得综合资质和相应施⼯总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取得综合资质和施⼯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对所
承接的施⼯总承包⼯程内各专业⼯程全部⾃⾏施⼯,也可以将专业⼯程依法进⾏分包。对设有资质的专业⼯程进⾏分包时,应
分包给具有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取得综合资质和施⼯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将专业作业分包时,应分包给具有专业作业资质
的企业。
(⼆)设有专业承包资质的专业⼯程单独发包时,应由取得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
具有施⼯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依法分包的专业⼯程或建设单位依法发包的专业⼯程。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应对所承接的专业
⼯程全部⾃⾏组织施⼯,专业作业可以分包,但应分包给具有专业作业资质的企业。
(三)取得专业作业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具有综合资质、施⼯总承包资质和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分包的专业作业。
(四)取得综合资质和施⼯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的相应施⼯总承包、⼯程项⽬管理等业务。
▲隆相防⽔—匠⼼拓未来
标 准
(⼀)施⼯综合资质标准
综合资质不分等级
1.1 综合资质标准
1.1.1企业资信能⼒
(1)企业净资产3亿元以上。
(2)企业近3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平均在4000万元以上。
(3)企业银⾏授信额度近三年均在4亿元以上。
(4)企业具有建筑⼯程、公路⼯程、铁路⼯程、港⼝与航道⼯程、⽔利⽔电⼯程、市政公⽤⼯程、电⼒⼯程、矿⼭⼯程、冶
⾦⼯程、⽯油化⼯⼯程、通信⼯程、机电⼯程、民航⼯程施⼯总承包甲级资质中的两项及以上。施⼯总承包甲级资质中的两项及以上。
1.1.2企业主要⼈员
(1)技术负责⼈具有15年以上从事⼯程技术管理⼯作经历,且为⼀级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两个以上类别施⼯总承包甲级资
质标准要求企业⼯程业绩。
(2)企业具有注册⼀级建造师40⼈以上,且各依托专业不少于10 ⼈。
1.1.3科技进步⽔平
(1)企业具有省部级(或相当于省部级⽔平)及以上的企业技术中⼼。
(2)企业近三年科技活动经费⽀出平均达到500万元以上。
1.1.4代表⼯程业绩
具有以下13类代表⼯程业绩中的2类∶
(⼀)近5年承担过下列3项⼯程总承包或施⼯总承包项⽬中的2项,⼯程质量合格。
1.⾼度100⽶以上的民⽤建筑⼯程;
2.建筑⾯积15万平⽅⽶以上的民⽤建筑⼯程1项或建筑⾯积12万平⽅⽶以上的装配式建筑(仅限民⽤建筑⼯程)1项或建筑⾯
积10万平⽅⽶以上的钢结构住宅1项;
3.单项建安合同额3亿元以上的民⽤建筑⼯程。
(⼆)近10年承担过下列4项中的3项以上⼯程的⼯程总承包或施⼯总承包,⼯程质量合格。
1.累计修建⼀级以上公路路基100公⾥以上;
2.累计修建⾼级路⾯400万平⽅⽶以上;
3.累计修建单座桥长≥500⽶或单跨跨度≥100⽶的公路特⼤桥6 座以上;
4.累计修建单座隧道长≥1000⽶的公路隧道2座以上,或单座隧道长≥500⽶的公路隧道3座以上。
(三)近10年承担过⾼速铁路的⼟建综合⼯程(不含铁路电务、电⽓化⼯程,下同)累计正线⾥程100公⾥以上,或城
际铁路、客货共线Ⅰ级铁路、重载铁路的⼟建综合⼯程累计正线⾥程 300公⾥以上,并承担下列5项中的3项以上⼯程的
⼯程总承包或施⼯总承包,⼯程质量合格。
1.2座铁路长隧道或1座铁路特长隧道;
2.3座铁路特⼤桥;
3.1个编组站或1个动车段(所);
4.2个单项合同额10亿元以上铁路⼟建综合⼯程;
5.1500公⾥以上机械铺轨⼯程或2000榀箱梁架设⼯程。
(四)近5年承担过下列10项中的6项以上⼯程的⼯程总承包或施⼯总承包,⼯程质量合格。
1.沿海5万吨级或内河2000吨级以上码头⼯程;
2.5万吨级以上船坞⼯程;
3.⽔深⼤于5⽶的防波堤⼯程600⽶以上;
4.沿海5万吨级或内河1000吨级以上航道⼯程;
5.1000吨级以上船闸或300吨级以上升船机⼯程;
6.500万⽴⽅⽶以上疏浚⼯程;
7.400万⽴⽅⽶以上吹填造地⼯程;
8.沿海20万平⽅⽶或内河10万平⽅⽶以上港区堆场⼯程;
9.1000⽶以上围堤护岸⼯程;
10.5万⽴⽅⽶以上⽔下炸礁、清礁⼯程。
(五)近10年承担过下列6项中的3项以上⼯程的⼯程总承包或施⼯总承包,其中⾄少有1项是1、2中的⼯程,⼯程质量
合格。
1.库容10亿⽴⽅⽶以上或坝⾼80⽶以上⼤坝1座,或库容1 亿⽴⽅⽶以上或坝⾼60⽶以上⼤坝 2座;
2.过闸流量〉3000⽴⽅⽶/秒的拦河闸1座,或过闸流量)1000 ⽴⽅⽶/⽶的拦河间2座;
3.总装机容量300MW以上⽔电站1座,或总装机容量100MW以上⽔电站2座;
4.总装机容量10MW以上灌溉、排⽔泵站1座,或总装机容量5MW ⽡以上灌溉、排⽔泵站2座;
5.衬砌后洞径)8⽶、长度)3000⽶的⽔⼯隧洞1个,或衬砌后洞径〉6⽶、长度〉2000⽶的⽔⼯隧洞2个;
6.年完成⽔⼯混凝⼟浇筑50万⽴⽅⽶以上或坝体⼟⽯⽅填筑 120 万⽴⽅⽶以上或岩基灌浆12万⽶以上或防渗墙成墙8万平⽅⽶
以上。
(六)近5年承担过下列5项中的2项以上⼯程的⼯程总承包或施⼯总承包,⼯程质量合格。
1.累计电站装机容量500万千⽡以上;
2.单机容量60万千⽡机组,或2台单机容量30万千⽡机组,或4台单机容量20万千⽡机组整体⼯程;
3.单机容量90万千⽡以上核电站核岛或常规岛整体⼯程;
4.330千伏以上送电线路500公⾥;
5.33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4座。
(七)近10年承担过下列5类中的2类或某1类的3个⼯程的⼯程总承包或施⼯总承包,⼯程质量合格。
1.800万吨/年以上⿊⾊⾦属矿矿⼭采、选⼯程;
2.400万吨/年以上有⾊⾦属矿矿⼭采、选⼯程;
3.200万吨/年以上煤炭矿井⼯程或400万吨/年以上选煤⼚⼯程;
4.200万吨/年以上化⼯矿⼭⼯程或合同额2亿元以上的铀矿⼯程;
5.合同额2亿元以上的⾮⾦属矿及原料制备矿⼭⼯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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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10年承担过下列11项中的4项以上⼯程的⼯程总承包或施⼯总承包,⼯程质量合格。
1.年产100万吨以上炼钢或连铸⼯程(或单座容量120吨以上转炉,90吨以上电炉);
2.年产80万吨以上轧钢⼯程;
3.年产100万吨以上炼铁⼯程(或单座容积1200⽴⽅⽶以上⾼炉)或烧结机使⽤⾯积180平⽅⽶以上烧结⼯程;
4.年产90万吨以上炼焦⼯程(炭化室⾼度6 ⽶以上焦炉);
5.⼩时制氧10000⽴⽅⽶以上制氧⼯程;
6.年产30万吨以上氧化铝加⼯⼯程;
7.年产20万吨以上铜、铝或10万吨以上铅、锌、镍等有⾊⾦属冶炼、电解⼯程;
8.年产5万吨以上有⾊⾦属加⼯⼯程或⽣产5000吨以上⾦属箔材⼯程;
9.⽇产2000吨以上窑外分解⽔泥⼯程;
10.⽇产2000吨以上预热器系统或⽔泥烧成系统⼯程;
11.⽇熔量400吨以上浮法玻璃⼯程。
(九)近5年承担过3项以上⼤型⽯油化⼯⼯程的⼯程总承包或施⼯总承包,⼯程质量合格。(⼤型项⽬划分标准见⽯
油化⼯⼯程施⼯总承包资质标准9.3承包⼯程范围注2)
(⼗)近⼗年承担过下列6项中的3项市政公⽤⼯程的⼯程总承包或施⼯总承包,⼯程质量合格。
1.累计修建城市道路(含城市主于道、城市快速路、城市环路,不含城际间公路)长度25公⾥以上;或累计修建城市道路⾯积
150万平⽅⽶以上;
2.累计修建直径1⽶以上的供、排、中⽔管道(含净宽1⽶以上⽅沟)⼯程25公⾥以上,或累计修建直径0.3⽶以上的中、⾼压
燃⽓管道25公⾥以上,或累计修建直径0.5⽶以上的热⼒管道⼯程25公⾥以上;
3.累计修建内径5⽶以上地铁隧道⼯程4公⾥以上,或累计修建地下交通⼯程2万平⽶以上,或修建合同额6000万元以上的地铁
车站⼯程2项以上;
4.累计修建城市桥梁⼯程的桥梁⾯积12万平⽅⽶以上;或累计修建单跨40⽶以上的城市桥梁4座以上;
5.修建⽇处理30万吨以上的污⽔处理⼚⼯程2座以上,或⽇供⽔ 50万吨以上的供⽔⼚⼯程2座以上;
6.修建合同额5000万元以上的城市⽣活垃圾处理⼯程2项以上。
(⼗⼀)近5年承担过下列7类中的5类⼯程的⼯程总承包或施⼯总承包,⼯程质量合格。
1.年完成1500公⾥以上的长途光缆线路或5000条公⾥以上的本地⽹光缆线路或1500管程公⾥以上通信管道⼯程或完成单个项
⽬500公⾥以上的长途光缆线路⼯程;
2.年完成2个以上省际业务⽀撑系统、⽹管⽀撑系统、管理⽀撑系统;或10个以上的省级业务⽀撑系统、⽹管⽀撑系统、管理⽀
撑系统;或年完成30个以上的市级业务⽀撑系统、⽹管⽀撑系统、管理⽀撑系统;(包含资源池、智能⽹、⽹管、时钟、计费
等);
3.年完成2000个以上基站的移动通信⼯程;
4.年完成500端10G以上或200端100G以上的传输设备的安装、调测⼯程;
5.年完成2个以上省际数据通信⼯程;或15个以上城域数据通信⼯程;或8个以上机架规模在1000个以上的数据中⼼(IDC)系统
⼯程;或15个以上IP⽹核⼼层、汇聚层⼯程;或50个以上IP⽹接⼊层⼯程;
6.年完成8个以上地市级以上机房(含中⼼机房、枢纽楼、核⼼机房、IDC机房)投资额800万以上的电源⼯程或1000个以上
基站、传输等配套电源⼯程;
7.年完成宽带接⼊⼊户⼯程3万户。
(⼗⼆)近5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额2亿元以上机电⼯程的⼯程总承包或施⼯总承包2项,⼯程质量合格。
(⼗三)近10年独⽴承担过单项合同额1亿元以上民航⼯程的⼯程总承包或施⼯总承包2项或单项合同额6000万元以上
民航⼯程的⼯程总承包或施⼯总承包3项,⼯程质量合格。
1.2承包⼯程范围
取得施⼯综合资质的企业可承担各类别各等级⼯程施⼯总承包、项⽬管理业务。
(⼆)施⼯总承包序列资质标准
施⼯总承包序列设有13 个类别,分别是∶ 建筑⼯程施⼯总承包、公路⼯程施⼯总承包、铁路⼯程施⼯总承包、港⼝与航道⼯程
施⼯总承包、⽔利⽔电⼯程施⼯总承包、电⼒⼯程施⼯总承包、矿⼭⼯程施⼯总承包、冶⾦⼯程施⼯总承包、⽯油化⼯⼯程施
⼯总承包、市政公⽤⼯程施⼯总承包、通信⼯程施⼯总承包、机电⼯程施⼯总承包、民航⼯程施⼯总承包。
1 建筑⼯程施⼯总承包资质标准
建筑⼯程施⼯总承包资质分为甲级、⼄级。
1.1甲级资质标准
1.1.1企业资产
(1)净资产1亿元以上。
(2)企业近3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平均在800万元以上。
1.1.2企业主要⼈员
(1)建筑⼯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2⼈,且均主持完成过本类别⼯程业绩不少于1项。
(2)技术负责⼈具有10年以上从事⼯程施⼯技术管理⼯作经历且为建筑⼯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
1.1.3 企业⼯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3类中的2类⼯程的施⼯总承包,⼯程质量合格。
(1)地上25层以上的民⽤建筑⼯程1项或地上18层以上的民⽤建筑⼯程.2 项;
(2)⾼度100⽶以上的构筑物⼯程1项或⾼度80⽶以上的构筑物⼯程2项;
(3)建筑⾯积12万平⽅⽶以上的民⽤建筑⼯程1项,或建筑⾯积10 万平⽅⽶以上的民⽤建筑⼯程2项,或建筑⾯积10万平⽅
⽶以上的装配式建筑(仅限民⽤建筑⼯程)1项,或建筑⾯积8万平⽅⽶以上的钢结构住宅1项。
1.2 ⼄级资质标准
1.2.1企业资产
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1.2.2企业主要⼈员
(1)建筑⼯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2⼈,且均主持完成过本类别⼯程业绩不少于1项。
(2)技术负责⼈具有5年以上从事⼯程施⼯技术管理⼯作经历且为建筑⼯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1.3承包⼯程范围
1.3.1甲级资质各类建筑⼯程的施⼯。
1.3.2⼄级资质可承担下列建筑⼯程的施⼯∶
(1)⾼度100⽶以下的⼯业、民⽤建筑⼯程;
(2)⾼度120⽶以下的构筑物⼯程;
(3)建筑⾯积15万平⽅⽶以下的建筑⼯程。
注∶
建筑⼯程是指各类结构形式的民⽤建筑⼯程、⼯业建筑⼯程、构筑物⼯程以及相配套的道路、通信、管⽹管线等设施⼯程。⼯
程内容包括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屋⾯、装修装饰、建筑幕墙、附建⼈防⼯程以及给⽔排⽔及供暖、通风与空调、电
⽓、消防、防雷等配套⼯程。
2 公路⼯程施⼯总承包资质标准
公路⼯程施⼯总承包资质分为甲级、⼄级。
2.1 甲级资质标准
2.1.1企业资产
(1)净资产1亿元以上。
(2)企业近3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平均在800万元以上。
2.1.2企业主要⼈员
(1)公路⼯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2⼈,且均主持完成过本类别⼯程业绩不少于1项。
(2)技术负责⼈具有15年以上从事⼯程施⼯技术管理⼯作经历且为公路⼯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
2.1.3企业⼯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4类中的3类⼯程的施⼯,⼯程质量合格。
(1)累计修建甲级以上公路路基50公⾥以上;
(2)累计修建⼆级以上等级公路路⾯(不少于2层且厚度10厘⽶以上沥青混凝⼟路⾯,或22厘⽶以上⽔泥混凝⼟路⾯)150
万平⽅⽶以上;
(3)累计修建单座桥长≥500⽶或单跨跨度≥100⽶的桥梁3座以上;
(4)累计修建单座隧道长≥1000⽶的公路隧道1座以上,或单座隧道长≥ 500⽶的公路隧道2座以上。
2.1.4 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160吨/⼩时以上沥青混凝⼟拌和设备2台;
(2)120⽴⽅⽶/⼩时以上⽔泥混凝⼟拌和设备2台;
(3)300吨/⼩时以上稳定⼟拌和设备2台;
(4)摊铺宽度12 ⽶以上沥青混凝⼟摊铺设备3台;
(5)80吨以上⾃⾏式架桥机1套,隧道掘进设备1台。
2.2 ⼄级资质标准
2.2.1企业资产
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2.2.2企业主要⼈员
(1)公路⼯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且均主持完成过本类别⼯程业绩不少于1项。
(2)技术负责⼈具有6年以上从事⼯程施⼯技术管理⼯作经历且为公路⼯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2.2.3技术装备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120吨/⼩时以上沥青混凝⼟拌和设备1台;
(2)60⽴⽅⽶/⼩时以上⽔泥混凝⼟拌和设备1台;
(3)300吨/⼩时以上稳定⼟拌和设备1台;
(4)摊铺宽度8⽶以上沥青混凝⼟摊铺设备1台。
2.3 承包⼯程范围
2.3.1甲级资质
可承担各级公路及其桥梁、隧道⼯程的施⼯。
2.3.2⼄级资质
可承担甲级以下公路,单座桥长1000⽶以下、单跨跨度150⽶以下的桥梁,长度1000⽶以下的隧道⼯程的施⼯。
3 铁路⼯程施⼯总承包资质标准
铁路⼯程施⼯总承包资质分为甲级、⼄级。
3.1 甲级资质标准
3.1.1企业资产
(1)净资产1亿元以上。
(2)企业近3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平均在800万元以上。
3.1.2企业主要⼈员
(1)铁路⼯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2⼈,且均主持完成过本类别⼯程业绩不少于1 项。
(2)技术负责⼈具有10年以上从事铁路⼯程施⼯技术管理⼯作经历且为铁路⼯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
3.1.3企业⼯程业绩
近10年承担过下列6类中的4类⼯程的施⼯,⼯程质量合格,且⾄少包括第1类所列⼯程。
(1)城际铁路、客货共线⼯级铁路、重载铁路⼟建综合⼯程累计正线⾥程200公⾥;
(2)2座中长铁路隧道或1座长铁路隧道;
(3)5座单路32⽶且桥长100⽶以上的铁路桥梁;
(4)2个单项合同额 5000万元以上新建或改建站场;
(5)2个单项合同额3亿元以上的总承包铁路⼟建综合⼯程;
(6)1000公⾥以上机械铺轨⼯程或1000榀箱梁架设⼯程。
3.2 ⼄级资质标准
3.2.1企业资产
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3.2.2企业主要⼈员
(1)铁路⼯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且均主持完成过本类别⼯程业绩不少于1项。
(2)技术负责⼈具有5年以上从事铁路⼯程施⼯技术管理⼯作经历且为铁路⼯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
3.3 承包⼯程范围
3.3.1甲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铁路⼟建综合⼯程施⼯。
3.3.2⼄级资质
可承担除⾼速铁路以外的各类铁路⼟建综合⼯程施⼯。
4 港⼝与航道⼯程施⼯总承包资质标准
港⼝与航道⼯程施⼯总承包资质分为甲级、⼄级。
4.1 甲级资质标准
4.1.1企业资产
(1)净资产1亿元以上。
(2)企业近3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平均在800万元以上。
4.1.2企业主要⼈员
(1)港⼝与航道⼯程⼀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2⼈,且均主持完成过本类别⼯程业绩不少于1项。
(2)技术负责⼈具有10年以上从事⼯程施⼯技术管理⼯作经历且为港⼝与航道⼯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
4.1.3企业⼯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10类中的5类⼯程的施⼯,⼯程质量合格。
(1)沿海5万吨级或内河2000吨级以上码头⼯程;
(2)5万吨级以上船坞⼯程;
(3)⽔深⼤于5⽶的防波堤⼯程600⽶以上;
(4)沿海5万吨级或内河1000吨级以上航道⼯程;
(5)1000吨级以上船闸或300吨级以上升船机⼯程;
(6)500万⽴⽅⽶以上疏浚⼯程;
(7)400万⽴⽅⽶以上吹填造地⼯程;
(8)沿海20万平⽅⽶或内河10万平⽅⽶以上港区堆场⼯程;
(9)1000⽶以上围堤护岸⼯程;
(10)5万⽴⽅⽶以上⽔下炸礁、清礁⼯程。
4.1.4 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7项中的2项施⼯机械设备∶
(1)架⾼60⽶以上打桩船;
(2)200吨以上起重船;
(3)3000吨级以上半潜驳或100⽴⽅⽶/⼩时以上砼搅拌船;
(4)排宽40⽶以上铺排船;
(5)2000⽴⽅⽶以上舱容耙吸式挖泥船;
(6)总装机功率5000千⽡以上绞吸式挖泥船;
(7)8⽴⽅⽶以上⽃容挖泥船。
4.2 ⼄级资质标准
4.2.1企业资产
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4.2.2企业主要⼈员
(1)港⼝与航道⼯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且均主持完成过本类别⼯程业绩不少于1项。
(2)技术负责⼈具有5年以上从事⼯程施⼯技术管理⼯作经历,且为港⼝与航道⼯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
4.2.3 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4项中的2项施⼯机械设备∶
(1)打桩船;
(2)起重船;
(3)总装机功率1200千⽡以上挖泥船;
(4)2⽴⽅⽶以上⽃容挖泥船。
4.3 承包⼯程范围
4.2.1甲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港⼝与航道⼯程的施⼯,包括码头、防波堤、护岸、围堰、堆场道路和陆域构筑物、简仓、船坞、船台、滑道、船
闸、升船机、⽔下地基及基础、⼟⽯⽅、海上灯塔、航标、栈桥、⼈⼯岛及平台、海上风电、海岸与近海⼯程、港⼝装卸设备
机电安装、通航建筑设备机电安装、河海航道整治与渠化⼯程、疏浚与吹填造地、⽔下开挖与清障、⽔下炸礁清礁等⼯程。
4.3.2⼄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港⼝与航道⼯程的施⼯,包括沿海5万吨级和内河 5000吨级以下码头、⽔深⼩于7 ⽶的防波堤、5 万吨级以下船坞
船台和滑道⼯程、1000吨级以下船闸和300吨级以下升船机⼯程、沿海 5万吨级和内河1000吨级以下航道⼯程、600万⽴⽅⽶
以下疏浚⼯程或陆域吹填⼯程、沿海28万平⽅⽶或内河12万平⽅⽶以下堆场⼯程、1200⽶以下围堤护岸⼯程、6万⽴⽅⽶以
下⽔下炸礁清礁⼯程,以及与其相对应的道路与陆域构筑物、筒仓、⽔下地基及基础、⼟⽯⽅、航标、栈桥、海岸与近海⼯
程、港⼝装卸设备机电安装、通航建筑设备机电安装、⽔下开挖与清障等⼯程。
5 ⽔利⽔电⼯程施⼯总承包资质标准
⽔利⽔电⼯程施⼯总承包资质分为甲级、⼄级。
5.1 甲级资质标准
5.1.1企业资产
(1)净资产1亿元以上。
(2)企业近3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平均在800万元以上。
5.1.2 企业主要⼈员
(1)⽔利⽔电⼯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2⼈,且均主持完成过本类别⼯程业绩不少于 1项。
(2)技术负责⼈具有10年以上从事⼯程施⼯技术管理⼯作经历且为⽔利⽔电⼯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
5.1.3 企业⼯程业绩
近10年承担过下列7类中的3类⼯程的施⼯总承包,其中1~2类⾄少1类,3~5类⾄少1类,⼯程质量合格。
(1)库容5000万⽴⽅⽶以上且坝⾼15⽶以上或库容1000万⽴⽅⽶以上且坝⾼50⽶以上的⽔库、⽔电站⼤坝 2 座;
(2)过闸流量≥500⽴⽅⽶/秒的⽔闸4座(不包括橡胶坝等);
(3)总装机容量100MW以上⽔电站2座;
(4)总装机容量5MW(或流量≥25 ⽴⽅⽶/秒)以上泵站2座;
(5)衬砌后洞径≥6⽶(或断⾯积相等的其它型式)且长度≥500⽶的⽔⼯隧洞4个;
(6)年完成⽔⼯混凝⼟浇筑50万⽴⽅⽶以上或坝体⼟⽯⽅填筑120万⽴⽅⽶以上或灌浆12万⽶以上或防渗墙8万平⽅⽶以上;
(7)单项合同额1亿元以上的⽔利⽔电⼯程。
5.2 ⼄级资质标准
5.2.1企业资产
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5.2.2企业主要⼈员
(1)⽔利⽔电⼯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且均主持完成过本类别⼯程业绩不少于1项。
(2)技术负责⼈具有5年以上从事⼯程施⼯技术管理⼯作经历且为⽔利⽔电⼯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5.3承包⼯程范围
5.3.1甲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型⽔利⽔电⼯程的施⼯。
5.3.2⼄级资质
可承担⼯程规模中型以下⽔利⽔电⼯程和建筑物级别3 级以下⽔⼯建筑物的施⼯,但下列⼯程规模限制在以下范围内; 坝⾼70
⽶以下、⽔电站总装机容量150MW以下、⽔⼯隧洞洞径⼩于8⽶(或断⾯积相等的其它型式)且长度⼩于1000⽶、提防级别2
级以下。
注∶
1.⽔利⽔电⼯程是指以防洪、灌溉、发电、供⽔、治涝、⽔环境治理等为⽬的的各类⼯程(包括配套与附属⼯程),主要⼯
程内容包括∶⽔⼯建筑物(坝、堤、⽔闸、溢洪道、⽔⼯隧洞、涵洞与涵管、取⽔建筑物、河道整治建筑物、渠系建筑物、通
航、过⽊、过鱼建筑物、地基处理)建设、⽔电站建设、⽔泵站建设、⽔⼒机械安装、⽔⼯⾦属结构制造及安装、电⽓设备安
装、⾃动化信息系统、环境保护⼯程建设、⽔⼟保持⼯程建设、⼟地整治⼯程建设,以及与防汛抗旱有关的道路、桥梁、通
讯、⽔⽂、凿井等⼯程建设,与上述⼯程相关的管理⽤房附属⼯程建设等,详见《⽔利⽔电⼯程技术术语标准》(SL26-
2012)。
2.⽔利⽔电⼯程等级按照《⽔利⽔电⼯程等级划分及洪⽔标准》(SL252-2017)确定。
6 电⼒⼯程施⼯总承包资质标准
电⼒⼯程施⼯总承包资质分为甲级、⼄级。
6.1 甲级资质标准
6.1.1企业资产
(1)净资产1亿元以上。
(2)企业近3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平均在800万元以上。
6.1.2 企业主要⼈员
(1)机电⼯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且均主持完成过本类别⼯程业绩不少于1项。
(2)技术负责⼈具有10年以上从事⼯程施⼯技术管理⼯作经历且为机电⼯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
6.1.3 企业⼯程业绩
近 5年承担过下列5类中的2类⼯程的施⼯,⼯程质量合格。
(1)累计电站装机容量180万千⽡以上;
(2)单机容量20万千⽡机组累计6台;
(3)220千伏送电线路累计600公⾥;
(4)220千伏电压等级变电站累计8座;
(5)220千伏电缆⼯程累计100公⾥。
6.2 ⼄级资质标准
6.2.1企业资产
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6.2.2企业主要⼈员
(1)机电⼯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且均主持完成过本类别⼯程业绩不少于1项。
(2)技术负责⼈具有5年以上从事⼯程施⼯技术管理⼯作经历且为机电⼯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6.3 承包⼯程范围
6.3.1甲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发电⼯程、各种电压等级送电线路和变电站⼯程的施⼯。
6.3.2⼄级资质
可承担单机容量20万千⽡以下发电⼯程、220千伏以下送电线路和相同电压等级变电站⼯程的施⼯。
注∶
电⼒⼯程是指与电能的⽣产、输送及分配有关的⼯程。包括⽕⼒发电、⽔⼒发电、核能发电、风电、太阳能及其它能源发电、
输配电等⼯程及其配套⼯程。
7 矿⼭⼯程施⼯总承包资质标准
矿⼭⼯程施⼯总承包资质分为甲级、⼄级。
7.1 甲级资质标准
7.1.1企业资产
(1)净资产1亿元以上。
(2)企业近3 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平均在800万元以上。
7.1.2企业主要⼈员
(1)矿业⼯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且均主持完成过本类别⼯程业绩不少于1项。
(2)技术负责⼈具有10年以上从事⼯程施⼯技术管理⼯作经历且为矿业⼯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
7.1.3企业⼯程业绩
近10年承担过下列5类中的 2类或某1类的3个⼯程的施⼯总承包,⼯程质量合格。
(1)500万吨/年以上⿊⾊⾦属矿矿⼭采、选⼯程;
(2)200万吨/年以上有⾊⾦属矿矿⼭采、选⼯程;
(3)120万吨/年以上煤炭矿井⼯程或300万吨/年以上选煤⼚⼯程;
(4)100万吨/年以上化⼯矿⼭⼯程或合同额1亿元以上的铀矿⼯程;
(5)合同额1亿元以上的⾮⾦属矿及原料制备矿⼭⼯程。
7.2 ⼄级资质标准
7.2.1企业资产
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7.2.2企业主要⼈员
(1)矿业⼯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且均主持完成过本类别⼯程业绩不少于1项。
(2)技术负责⼈具有5年以上从事⼯程施⼯技术管理⼯作经历且为矿业⼯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7.3 承包⼯程范围
7.3.1甲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矿⼭⼯程的施⼯。
7.3.2 ⼄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矿⼭⼯程(不含矿⼭特殊法施⼯⼯程)的施⼯;
(1)600万吨/年以下⿊⾊⾦属矿矿⼭采、选⼯程;
(2)240万吨/年以下有⾊⾦属矿矿⼭采、选⼯程;
(3)150万吨/年以下煤炭矿井⼯程(不含⾼⽡斯及(煤)岩与⽡斯(⼆氧化碳)突出矿井、⽔⽂地质条件复杂以上的矿井、
⽴井井深⼤于600⽶的⼯程项⽬)或360万吨/年以下选煤⼚⼯程;
(4)120万吨/年以下化⼯矿⼭⼯程或合同额1.2亿元以下的铀矿⼯程;
(5)合同额1.2亿元以下的⾮⾦属矿及原料制备矿⼭⼯程。
注∶
矿⼭⼯程包括矿井⼯程(井⼯开采)、露天矿⼯程、洗(选)矿⼯程、尾矿⼯程、井下机电设备安装及其他地⾯⽣产系统和矿
区配套⼯程。
其他地⾯⽣产系统是指转载点、原料仓(产品仓)、装车仓(站)以及相互连接的⽪带输送机栈桥的⼟建及相对应的设备安装
⼯程。
矿区配套⼯程是指矿区内专⽤铁路⼯程、公路⼯程、送变电⼯程、通讯⼯程、环保⼯程、绿化⼯程等。
8 冶⾦⼯程施⼯总承包资质标准
冶⾦⼯程施⼯总承包资质分为甲级、⼄级。
8.1 甲级资质标准
8.1.1企业资产
(1)净资产1亿元以上。
(2)企业近3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平均在800万元以上。
8.1.2企业主要⼈员
(1)机电⼯程、矿业⼯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2⼈,其中机电⼯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且均主持完成
过本类别⼯程业绩不少于1项。
(2)技术负责⼈具有15年以上从事⼯程施⼯技术管理⼯作经历且为机电⼯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
8.1.3企业⼯程业绩
近10年承担过下列11类中的3类⼯程的施⼯总承包,⼯程质量合格。
(1)年产100万吨以上炼钢或连铸⼯程(或单座容量120吨以上转炉或90吨以上电炉);
(2)年产80万吨以上的轧钢⼯程;
(3)年产100万吨以上炼铁⼯程(或单座容积1200⽴⽅⽶以上⾼炉)或烧结机使⽤⾯积180平⽅⽶以上烧结⼯程;
(4)年产90万吨以上炼焦⼯程(焦炉炭化室⾼度 6⽶以上);
(5)⼩时制氧10000⽴⽅⽶以上制氧⼯程;
(6)年产30万吨以上氧化铝加⼯⼯程;
(7)年产15万吨以上铝或10万吨以上铜、铅、锌或2万吨以上镍等有⾊⾦属冶炼、电解⼯程;
(8)年产5万吨以上有⾊⾦属加⼯⼯程或⽣产5000吨以上⾦属箔材⼯程;
(9)⽇产2000吨以上新型⼲法⽔泥⽣产线⼯程;
(10)⽇产2500吨以上新型⼲法⽔泥⽣产线预热器系统或⽔泥烧成系统⼯程;
(11)⽇熔量400吨以上浮法玻璃⼯程或年产75万吨以上⽔泥粉磨⼯程。
8.2 ⼄级资质标准
8.2.1企业资产
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8.2.2企业主要⼈员
(1)机电⼯程、矿业⼯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2⼈,其中机电⼯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且均主持完成过本类别
⼯程业绩不少于1项。
(2)技术负责⼈具有5年以上从事⼯程施⼯技术管理⼯作经历,且为机电⼯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8.3 承包⼯程范围
8.3.1甲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冶⾦⼯程的施⼯。
8.3.2⼄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冶⾦⼯程的施⼯∶
(1)年产120万吨以下炼钢或连铸⼯程;
(2)年产100万吨以下的轧钢⼯程;
(3)年产120万吨以下炼铁⼯程或烧结机使⽤⾯积240平⽅⽶以下烧结⼯程;
(4)年产120万吨以下炼焦⼯程;
(5)⼩时制氧12000⽴⽅⽶以下制氧⼯程;
(6)年产35万吨以下氧化铝加⼯⼯程;
(7)年产20万吨以下铝或12万吨以下铜、铅、锌或2.2万吨以下镍等有⾊⾦属冶炼、电解⼯程;
(8)年产6万吨以下有⾊⾦属加⼯⼯程或⽣产6000吨以下⾦属箔材⼯程;
(9)⽇产4000吨以下新型⼲法⽔泥⽣产线⼯程;
(10)⽇产6000吨以下新型⼲法⽔泥⽣产线预热器系统或⽔泥烧成系统
(11)⽇熔量550吨以下浮法玻璃⼯程或年产150万吨以下⽔泥粉磨⼯程。
注∶
冶⾦⼯程包括冶⾦、有⾊、建材⼯业的主体⼯程、配套⼯程及⽣产辅助附属⼯程。
9 ⽯油化⼯⼯程施⼯总承包资质标准
⽯油化⼯⼯程施⼯总承包资质分为甲级、⼄级。
9.1 甲级资质标准
9.1.1企业资产
(1)净资产1亿元以上。
(2)企业近3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平均在800万元以上。
9.1.2企业主要⼈员
(1)机电⼯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2⼈,且均主持完成过本类别⼯程业绩不少于1 项。
(2)技术负责⼈具有10年以上从事⼯程施⼯技术管理⼯作经历且为机电⼯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
9.1.3企业⼯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2类中的1类⼯程的施⼯,⼯程质量合格
(1)单项合同额1亿元以上的中型⽯油化⼯⼯程施⼯总承包3项;
(2)单项合同额3500万元以上的⽯油化⼯主体装置(可含附属设施)检维修⼯程3项。
9.2 ⼄级资质标准
9.2.1企业资产
净资产1000万元以上。
9.2.2企业主要⼈员
(1)机电⼯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且均主持完成过本类别⼯程业绩不少于1项。
(2)技术负责⼈具有5年以上从事⼯程施⼯技术管理⼯作经历且为机电⼯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 资格。
9.3承包⼯程范围
9.3.1甲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型⽯油化⼯⼯程的施⼯和检维修。
9.3.2⼄级资质
可承担⼤型以外的⽯油化⼯⼯程的施⼯,各类型⽯油化⼯⼯程的检维修。
注∶
1.⽯油化⼯⼯程是指油⽓⽥地⾯、油⽓储运(管道、储库等)、⽯油化⼯、化⼯、煤化⼯等主体⼯程,配套⼯程及⽣产辅助附
属⼯程。
2.⽯油化⼯⼯程⼤、中型项⽬划分标准∶⼤型⽯油化⼯⼯程是指∶
(1)30万吨/年以上⽣产能⼒的油(⽓)⽥主体配套建设⼯程;
(2)50万⽴⽅⽶/⽇以上的⽓体处理⼯程;
(3)300万吨/年以上原油、成品油,80亿⽴⽅⽶/年以上输⽓等管道输送⼯程及配套建设⼯程;
(4)单罐10万⽴⽅⽶以上、总库容 30万⽴⽅⽶以上的原油储库,单罐2万⽴⽅⽶以上、总库容8万⽴⽅⽶以上的成品油库,
单罐5000⽴⽅⽶以上、总库容1.5万⽴⽅⽶以上的天然⽓储库,单罐400 ⽴⽅⽶以上、总库容 2000⽴⽅⽶以上的液化⽓及轻
烃储库,单罐3 万⽴⽅⽶以上、总库容12万⽴⽅⽶以上的液化天然⽓储库,单罐5亿⽴⽅⽶以上的地下储⽓库,以及以上储库
的配套建设⼯程;
(5)800万吨/年以上的炼油⼯程,或者与其配套的常减压、脱硫、催化、重整、制氢、加氢、⽓分、焦化等⽣产装置和相关
公⽤⼯程、辅助设施;
(6)60万吨/年以上的⼄烯⼯程,或者与其配套的对⼆甲苯(PX)、甲醇、精对苯⼆甲酸(PTA)、丁⼆烯、⼰内酰胺、⼄
⼆醇、苯⼄烯、醋酸、醋酸⼄烯、环氧⼄烷/⼄⼆醇(EO/EG)、丁⾟醇、聚酯、聚⼄烯、聚丙烯、ABS 等⽣产装置和相关公
⽤⼯程、辅助设施;
(7)30万吨/年以上的合成氨⼯程或相应的主⽣产装置;
(8)24万吨/年以上磷铵⼯程或相应的主⽣产装置;
(9)32万吨/年以上硫酸⼯程或相应的主⽣产装置;
(10)50万吨/年以上纯碱⼯程、10万吨/年以上烧碱⼯程或相应的主⽣产装置;
(11)4万吨/年以上合成橡胶、合成树脂及塑料和化纤⼯程或相应的主⽣产装置∶
(12)项⽬投资额6亿元以上的有机原料、染料、中间体、农药、助剂、试剂等⼯程或相应的主⽣产装置;
(13)30万套/年以上的轮胎⼯程或相应的主⽣产装置;
(14)10亿标⽴⽅⽶/年以上煤⽓化、20亿⽴⽅⽶/年以上煤制天然⽓、60万吨/年以上煤制甲醇、100万吨/年以上煤制油、20
万吨/年以上煤基烯烃等煤化⼯⼯程或相应的主⽣产装置。
中型⽯油化⼯⼯程是指∶⼤型⽯油化⼯⼯程规模以下的下列⼯程∶
(1)10万吨/年以上⽣产能⼒的油(⽓)⽥主体配套建设⼯程;
(2)20万⽴⽅⽶/⽇以上⽓体处理⼯程∶
(3)100万吨/年以上原油、成品油,20亿⽴⽅⽶/年及以上输⽓等管道输送⼯程及配套建设⼯程;
(4)单罐5万⽴⽅⽶以上、总库容10万⽴⽅⽶以上的原油储库,单罐5000⽴⽅⽶以上、总库容3万⽴⽅⽶以上的成品油库,
单罐2000 ⽴⽅⽶以上、总库容1万⽴⽅⽶以上的天然⽓储库,单罐200⽴⽅⽶以上、总库容1000⽴⽅⽶以上的液化⽓及轻烃储
库,单罐2万⽴⽅⽶以上、总库容6万⽴⽅⽶以上的液化天然⽓储库,单罐1亿⽴⽅⽶以上的地下储⽓库,以及以上储库的配套
建设⼯程;
(5)500万吨/年以上的炼油⼯程,或者与其配套的常减压、脱硫、催化、重整、制氢、加氢、⽓分、焦化等⽣产装置和相关
公⽤⼯程、辅助设施;
(6)30万吨/年以上的⼄烯⼯程,或者与其配套的对⼆甲苯(PX)、甲醇、精对苯⼆甲酸(PTA)、丁⼆烯、⼰内酰胺、⼄
⼆醇、苯⼄烯、醋酸、醋酸⼄烯、环氧⼄烷/⼄⼆醇(EO/EG)、丁⾟醇、聚酯、聚⼄烯、聚丙烯、 ABS 等⽣产装置和相关公
⽤⼯程、辅助设施;
(7)15万吨/年以上的合成氨⼯程或相应的主⽣产装置;
(8)12万吨/年以上磷铵⼯程或相应的主⽣产装置;
(9)16万吨/年以上硫酸⼯程或相应的主⽣产装置;
(10)30万吨/年以上纯碱⼯程、5万吨/年以上烧碱⼯程或相应的主⽣产装置∶
(11)2万吨/年以上合成橡胶、合成树脂及塑料和化纤⼯程或相应的主⽣产装置;
(12)项⽬投资额2亿元以上的有机原料、染料、中间体、农药、助剂、试剂等⼯程或相应的主⽣产装置;
(13)20万套/年以上的轮胎⼯程或相应的主⽣产装置;
(14)4亿标⽴⽅⽶/年以上煤⽓化、5亿⽴⽅⽶/年以上煤制天然⽓、20万吨/年以上煤制甲醇、16万吨/年以上煤制油、10万吨/
年以上煤基烯烃等煤化⼯⼯程或相应的主⽣产装置。
10 市政公⽤⼯程施⼯总承包资质标准
市政公⽤⼯程施⼯总承包资质分为甲级、⼄级。
10.1 甲级资质标准
10.1.1企业资产
(1)净资产1亿元以上。
(2)企业近3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平均在800万元以上。
10.1.2企业主要⼈员
(1)市政公⽤⼯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2⼈,且均主持完成过本类别⼯程业绩不少于1项。
(2)技术负责⼈具有10年以上从事⼯程施⼯技术管理⼯作经历且为市政公⽤⼯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
10.1.3 企业⼯程业绩
近10年承担过下列6类中的2类⼯程的施⼯,其中⾄少有第1类所列⼯程,⼯程质量合格。
(1)累计修建城市主⼲道20公⾥以上;或累计修建城市次⼲道以上道路⾯积120万平⽅⽶以上;或累计修建城市⼴场硬质铺装⾯
积8万平⽅⽶以上;
(2)累计修建城市桥梁⾯积8万平⽅⽶以上;或累计修建单跨30⽶以上的城市桥梁3座;
(3)累计修建直径1⽶以上的排⽔管道(含净宽1⽶以上⽅沟)⼯程15公⾥以上;或累计修建直径0.6⽶以上供⽔、中⽔管道⼯
程15公⾥以上;或累计修建直径0.3⽶以上的中压燃⽓管道⼯程20 公⾥以上;或累计修建直径0.5⽶以上的热⼒管道⼯程15公⾥以
上;
(4)修建8万吨/⽇以上的污⽔处理⼚或10万吨/⽇以上的供⽔⼚⼯程1项;或修建20万吨/⽇以上的给⽔泵站、10万吨/⽇以上的
排⽔泵站1座;
(5)修建500吨/⽇以上的城市⽣活垃圾处理⼯程2项;
(6)累计修建断⾯20平⽅⽶以上的城市隧道⼯程2公⾥以上。
10.1.4 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3项中的2项机械设备∶
(1)摊铺宽度8⽶以上沥青混凝⼟摊铺设备2台;
(2)100千⽡以上平地机2台;
(3)直径1.2⽶以上顶管设备2台。
10.2 ⼄级资质标准
10.2.1企业资产
净资产1000万元以上。
10.2.2企业主要⼈员
(1)市政公⽤⼯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且均主持完成过本类别⼯程业绩不少于1项。
(2)技术负责⼈具有5年以上从事⼯程施⼯技术管理⼯作经历,且为市政公⽤⼯程注册建造师。
10.3承包⼯程范围
10.3.1甲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市政公⽤⼯程的施⼯。
10.3.2⼄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市政公⽤⼯程的施⼯;
(1)各类城市道路;单跨45⽶以下的城市桥梁;
(2)15万吨/⽇以下的供⽔⼯程;10万吨/⽇以下的污⽔处理⼯程;25万吨/⽇以下的给⽔泵站、15万吨/⽇以下的污⽔泵站、⾬⽔
泵站;各类给排⽔及中⽔管道⼯程;
(3)中压以下燃⽓管道、调压站;供热⾯积150万平⽅⽶以下热⼒⼯程和各类热⼒管道⼯程;
(4)各类城市⽣活垃圾处理⼯程∶
(5)断⾯25平⽅⽶以下隧道⼯程和地下交通⼯程;
(6)各类城市⼴场、地⾯停车场硬质铺装。
注∶
市政公⽤⼯程包括给⽔⼯程、排⽔⼯程、燃⽓⼯程、热⼒⼯程、道路⼯程、桥梁⼯程、城市隧道⼯程(含城市规划区内的穿⼭
过江隧道、地铁隧道、地下交通⼯程、地下过街通道)、公共交通⼯程、轨道交通⼯程、环境卫⽣⼯程、照明⼯程、绿化⼯
程。
11 通信⼯程施⼯总承包资质标准
通信⼯程施⼯总承包资质分为甲级、⼄级。
11.1 甲级资质标准
11.1.1企业资产
(1)净资产8000万元以上。
(2)企业近3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平均在800万元以上。
11.1.2 企业主要⼈员
(1)通信与⼴电⼯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2⼈,且均主持完成过本类别⼯程业绩不少于1项。
(2)技术负责⼈具有10年以上从事⼯程施⼯技术管理⼯作经历且为通信与⼴电⼯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
11.1.3 企业⼯程业绩
近5 年承担过下列7类中的5类⼯程的施⼯,⼯程质量合格。
(1)年完成800公⾥以上的长途光缆线路或3000条公⾥以上的本地⽹光缆线路或1000管程公⾥以上通信管道⼯程或完成单个
项⽬ 300 公⾥以上的长途光缆线路⼯程;
(2)年完成1个以上省际业务⽀撑系统、⽹管⽀撑系统、管理⽀撑系统;或5个以上的省级业务⽀撑系统、⽹管⽀撑系统、管理
⽀撑系统;或年完成20个以上的市级业务⽀撑系统、⽹管⽀撑系统、管理⽀撑系统;(包含资源池、智能⽹、⽹管、时钟、计费
等)
(3)年完成1000个以上基站的移动通信⼯程;
(4)年完成500端群路端⼝速率在2.5G以上或300端10G以上或100端100G以上的传输设备的安装、调测⼯程;
(5)年完成1个以上省际数据通信⼯程;或10个以上城域数据通信⼯程∶或5个以上机架规模在1000个以上的数据中⼼(IDC)
系统⼯程;或10个以上IP⽹核⼼层、汇聚层⼯程;或30个以上IP⽹接⼊层⼯程;
(6)年完成5个以上地市级以上机房(含中⼼机房、枢纽楼、核⼼机房、IDC机房)投资额800万以上的电源⼯程或800个以
上基站、传输等配套电源⼯程;
(7)年完成宽带接⼊⼊户⼯程2万户。
11.2 ⼄级资质标准
11.2.1企业资产
净资产600万元以上。
11.2.2企业主要⼈员
(1)通信与⼴电⼯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2⼈,且均主持完成过本类别⼯程业绩不少于1项。
(2)技术负责⼈具有5年以上从事⼯程施⼯技术管理⼯作经历且为通信与⼴电⼯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
11.3 承包⼯程范围
11.3.1甲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通信、信息⽹络⼯程的施⼯。
11.3.2⼄级资质
可承担⼯程投资额2000万元以下的各类通信、信息⽹络⼯程的施⼯。
12 机电⼯程施⼯总承包资质标准
机电⼯程施⼯总承包资质分为甲级、⼄级。
12.1 甲级资质标准
12.1.1企业资产
(1)净资产1亿元以上。
(2)企业近3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平均在800万元以上。
12.1.2企业主要⼈员
(1)机电⼯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2⼈,且均主持完成过本类别⼯程业绩不少于1项。
(2)技术负责⼈具有10年以上从事⼯程施⼯技术管理⼯作经历且为机电⼯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
12.1.3 企业⼯程业绩
近5 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额1亿元以上的机电⼯程施⼯总承包⼯程2 项,⼯程质量合格。
12.2 ⼄级资质标准
12.2.1企业资产
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12.2.2企业主要⼈员
(1)机电⼯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
(2)技术负责⼈具有5年以上从事⼯程施⼯技术管理⼯作经历,且为机电⼯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且均主持完成过本类别⼯程
业绩不少于1项。
12.3 承包⼯程范围
12.3.1甲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机电⼯程的施⼯。
12.3.2⼄级资质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1.5亿元以下的机电⼯程的施⼯。
注;
机电⼯程是指未列⼊港⼝与航道、⽔利⽔电、电⼒、矿⼭、冶⾦、⽯油化⼯、通信、民航⼯程的机械、电⼦、轻⼯、纺织、船
舶、兵器等其他⼯业⼯程的机电安装⼯程。
13 民航⼯程施⼯总承包资质标准
民航⼯程施⼯总承包资质分为甲级、⼄级。
13.1 甲级资质标准
13.1.1企业资产
(1)净资产8000万元以上。
(2)企业近3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平均在800万元以上。
13.1.2企业主要⼈员
(1)民航⼯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且均主持完成过本类别⼯程业绩不少于1项。
(2)技术负责⼈具有10年以上从事⼯程施⼯技术管理⼯作经历且为民航机场⼯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
13.1.3企业⼯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4类中的2类⼯程施⼯,⼯程质量合格。
1.单项合同额5000万元以上的机场飞⾏区⼯程1项或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机场飞⾏区⼯程 2项;
2.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上的民航空管⼯程1项;
3.单项合同额1500万元以上的机场弱电系统⼯程1项;
4.单项合同额6000万元以上民航综合⼯程1项。
13.2 ⼄级资质标准
13.2.1企业资产
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13.2.2企业主要⼈员
(1)民航机场⼯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且均主持完成过本类别⼯程业绩不少于1项。
(2)技术负责⼈具有8 年以上从事⼯程施⼯技术管理⼯作经历且为民航机场⼯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
13.3 承包⼯程范围
13.3.1 甲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民航⼯程的施⼯。
13.3.2 ⼄级资质
可承担飞⾏区指标为4E 以上,单项合同额在 4000 万以下的飞⾏区⼯程的施⼯; 或飞⾏区指标为 4D,单项合同额在 6000 万
以下的飞⾏区⼯程的施⼯;或飞⾏区指标为 4C 以下,单项合同额在 8000 万以下的飞⾏区⼯程的施⼯;各类飞⾏区维修⼯程;单
项合同额 2500 万元以下的民航空管⼯程和单项合同额3000 万元以下的机场弱电系统⼯程的施⼯。
注∶
民航⼯程包括;机场飞⾏区⼯程、民航空管⼯程、机场弱电系统⼯程。机场飞⾏区⼯程包括∶飞⾏区⼟⽯⽅、地基处理、基础、
道⾯、排⽔、桥梁、涵隧、消防管⽹、管沟(廊)、服务车道、巡场路、围界、场道维修等飞⾏区相关⼯程及其附属配套⼯
程,进近灯光系统,⽬视坡度指⽰系统,跑道、滑⾏道、站坪灯光系统,机场灯标等助航灯光系统,标记牌、道⾯标志、标志
物、泊位引导系统等,助航灯光监控系统,助航灯光变电站、飞⾏区供电⼯程以及⽬视助航辅助设施等。
民航空管⼯程包括∶区域、终端区(进近)、塔台等管制中⼼(不含⼟建⼯程);空管⾃动化、地空通信、⾃动转报、卫星地⾯
站、机场有线通信、移动通信等通信系统∶雷达、⾃动相关监视、仪表着陆系统、航线导航台等导航系统;航⾏情报系统;常规⽓
象观测系统、⾃动⽓象观测系统、⽓象雷达、⽓象⽹络、卫星云图接收等航空⽓象⼯程、空管设施防雷⼯程、供配电⼯程等。
机场弱电系统⼯程包括∶航站楼弱电系统和飞⾏区、货运区及⽣产办公区域弱电系统。其中,航站楼弱电系统包括∶
(1)信息集成系统∶包括机场运营数据库,地⾯运⾏信息系统,资源管理系统,运营监控管理系统(或⽣产指挥调度系统),
信息查询系统以及集成信息转发系统(含信息集成平台,消息中间件,中央智能消息管理系统等)等;
(2)航班信息显⽰系统;
(3)离港控制系统;
(4)泊位引导系统;
(5)安检信息管理系统;
(6)标识引导系统;
(7)⾏李处理系统;
(8)安全检查系统;
(9)值机引导系统;
(10)登机门显⽰系统;
(11)旅客问讯系统;
(12)⽹络交换系统;
(13)公共⼴播系统;
(14)安全防范系统(含闭路电视监控系统,门禁管理系统,电⼦巡更系统和报警系统);
(15)主时钟系统;
(16)内部通讯系统;
(17)呼叫中⼼(含电话⾃动问讯系统);
(18)综合布线系统;
(19)楼宇⾃控系统;
(20)消防监控系统;
(21)不间断供电电源系统;
(22)机房及功能中⼼;
(23)⽆线通讯室内覆盖系统;
(24)视频监控系统。
(三)专业承包序列资质标准
专业承包序列设有 18个类别,分别是∶ 地基基础⼯程专业承包、起重设备安装⼯程专业承包、预拌混凝⼟专业承包、建筑机电
⼯程专业承包、消防设施⼯程专业承包、防⽔防腐保温⼯程专业承包、桥梁⼯程专业承包资质、隧道⼯程专业承包、模板脚⼿
架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程专业承包、古建筑⼯程专业承包、公路⼯程类专业承包、铁路电务电⽓化⼯程专业承包、港⼝
与航道⼯程类专业承包、⽔利⽔电⼯程类专业承包、输变电⼯程专业承包、核⼯程专业承包、通⽤专业承包。
1 地基基础⼯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地基基础⼯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甲级、⼄级。
(1)净资产 2000万元以上。
(2)企业近 3 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平均在 200 万元以上。
1.1.2 企业主要⼈员
(1)⼀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 ⼈,且均主持完成过本类别⼯程业绩不少于 1项。
(2)技术负责⼈具有10 年以上从事⼯程施⼯技术管理⼯作经历,且为⼀级注册建造师。
1.1.3 企业⼯程业绩
近 5年承担过下列 4 类中的 2 类⼯程的施⼯,⼯程质量合格。
(1)25 层以上民⽤建筑⼯程或⾼度 100 ⽶以上构筑物的地基基础⼯程;
(2)刚性桩复合地基处理深度超过 18 ⽶或深度超过8 ⽶的其它地基处理⼯程;
(3)单桩承受设计荷载 3000 千⽜以上的桩基础⼯程;(4)开挖深度超过 12 ⽶的基坑围护⼯程。
1.2 ⼄级资质标准
1.2.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400 万元以上。
1.2.2 企业主要⼈员
(1)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 ⼈,且均主持完成过本类别⼯程业绩不少于1项。
(2)技术负责⼈具有5 年以上从事⼯程施⼯技术管理⼯作经历,且为注册建造师。
1.3 承包⼯程范围
1.3.1甲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地基基础⼯程的施⼯。
1.3.2 ⼄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程的施⼯∶
(1)⾼度 100⽶以下⼯业、民⽤建筑⼯程和⾼度 120 ⽶以下构筑物的地基基础⼯程;
(2)深度不超过 24⽶的刚性桩复合地基处理和深度不超过 10 ⽶的其它地基处理⼯程;
(3)单桩承受设计荷载 5000 千⽜以下的桩基础⼯程;(4)开挖深度不超过 15⽶的基坑围护⼯程。
2 起重设备安装⼯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起重设备安装⼯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甲级、⼄级。
2.1 甲级资质标准
2.1.1 企业资产
(1)净资产800 万元以上。
(2)企业近 3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平均在 100 万元以上。
2.1.2 企业主要⼈员
(1)⼀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 ⼈,且均主持完成过本类别⼯程业绩不少于 1项。
(2)技术负责⼈具有10 年以上从事⼯程施⼯技术管理⼯作经历,且为⼀级注册建造师。
2.1.3 企业⼯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 2 类中的1类⼯程,⼯程质量合格。
(1)累计安装拆卸 1600千⽜·⽶以上塔式起重机 8 台次;
(2)累计安装拆卸 100 吨以上门式起重机 8 台次。
2.2 ⼄级资质标准
2.2.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150 万元以上。
2.2.2 企业主要⼈员
(1)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且均主持完成过本类别⼯程业绩不少于1项。
(2)技术负责⼈具有5年以上从事⼯程施⼯技术管理⼯作经历,且为注册建造师。
2.3 承包⼯程范围
2.3.1 甲级资质
可承担塔式起重机、各类施⼯升降机和门式起重机的安装与拆卸。
2.3.2 ⼄级资质
可承担 3150 千⽜·⽶以下塔式起重机、各类施⼯升降机和门式起重机的安装与拆卸。
3 预拌混凝⼟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预拌混凝⼟专业承包资质不分等级。
16.1 资质标准
3.1.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2500 万元以上。
3.1.2 企业主要⼈员
(1)技术负责⼈具有5 年以上从事⼯程施⼯技术管理⼯作经历,且为注册建造师。实验室负责⼈具有2年以上混凝⼟实验室⼯
作经历,且为注册建造师。
(2)混凝⼟试验员不少于 4 ⼈。
3.1.3 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120 ⽴⽅⽶/⼩时以上混凝⼟搅拌设备 1台,并具有混凝⼟试验室;
(2)混凝⼟运输车 10 辆;
(3)混凝⼟输送泵 2 台。
3.2 承包⼯程范围
可⽣产各种强度等级的混凝⼟和特种混凝⼟。
4 建筑机电⼯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建筑机电安装⼯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甲级、⼄级。
17. 1 甲级资质标准
4.1.1 企业资产
(1)净资产 2000 万元以上。
(2)企业近 3 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平均在 200 万元以上。
4.1.2企业主要⼈员
(1)机电⼯程、通信与⼴电⼯程、市政公⽤⼯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 ⼈,且均主持完成过本类别⼯程业绩不少于1
项。
(2)技术负责⼈具有 10年以上从事⼯程施⼯技术管理⼯作经历,且为机电⼯程(通信与⼴电⼯程、市政公⽤⼯程)专业⼀级
注册建造师。
4.1.3 企业⼯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7 类中的 1 类⼯程的施⼯,⼯程质量合格。
(1)单项合同额1500 万元以上的建筑机电安装⼯程2 项;
(2)单项合同额 2000 万元以上的电⼦⼯业制造设备安装⼯程或电⼦⼯业环境⼯程 2 项;
(3)单项合同额1000 万元以上的电⼦系统⼯程 3 项;
(4)单项合同额 1000 万元以上的建筑智能化⼯程 3 项;
(5)单项合同额1000 万元以上的带 250KVA 以上的箱式变配电或带有远程集中监控管理系统的道路照明⼯程 3 项;
(6)单项合同额1000 万元以上的室外公共空间(⼴场、公园、绿地、机场、体育场、车站、港⼝、码头等)功能照明⼯程
或景观照明⼯程 3 项;
(7)年养护的功能照明设施不少于5万盏或景观照明设施总功率不少于1万KW。
4.2 ⼄级资质标准
4.2.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800 万元以上。
4.2.2 企业主要⼈员
(1)机电⼯程、通信与⼴电⼯程、市政公⽤⼯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且均主持完成过本类别⼯程业绩不少于1 项。
(2)技术负责⼈具有5 年以上从事施⼯技术管理⼯作经历且为机电⼯程(通信与⼴电⼯程、市政公⽤⼯程)专业注册建造
师。
4.3 承包⼯程范围
4.3.1 甲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建筑⼯程项⽬的设备、线路、管道的安装,35 千伏以下变配电站⼯程,⾮标准钢结构件的制作、安装;各类城市与
道路照明⼯程的施⼯;各类型电⼦⼯程、建筑智能化⼯程施⼯。
4.3.2 ⼄级资质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 2000 万元以下的各类建筑⼯程项⽬的设备、线路、管道的安装,10 千伏以下变配电站⼯程,⾮标准钢结
构件的制作、安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1500 万元的城市与道路照明⼯程的施⼯;单项合同额 2500 万元以下的电⼦⼯业制造设备
安装⼯程和电⼦⼯业环境⼯程、单项合同额 1500 万元以下的电⼦系统⼯程和建筑智能化⼯程施⼯。
注∶
1.电⼦⼯业制造设备安装⼯程指∶电⼦整机产品、电⼦基础产品、电⼦材料及其他电⼦产品制造设备的安装⼯程。
2,电⼦⼯业环境⼯程指; 电⼦整机产品、电⼦基础产品、电⼦材料及其他电⼦产品制造所需配备的洁净、防微振、微波暗
室、电磁兼容、防静电、纯⽔系统、废⽔废⽓处理系统、⼤宗⽓体纯化系统、特种⽓体系统、化学品配送系统等⼯程。
3.电⼦系统⼯程指∶ 雷达、导航及天线系统⼯程;计算机⽹络⼯程;信息综合业务⽹络⼯程;监控系统⼯程;⾃动化控制系统;安全技
术防范系统;智能化系统⼯程;应急指挥系统;射频识别应⽤系统;智能卡系统;收费系统;电⼦声像⼯程; 数据中⼼、电⼦机房⼯程;
其他电⼦系统⼯程。
4.建筑智能化⼯程指∶智能化集成系统及信息化应⽤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智能卡应⽤系统;通讯系统;卫星
接收及有线电视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 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络系统;⼴播系统;会议系统;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智能⼩区管理系
统;视频会议系统;⼤屏幕显⽰系统;智能灯光、⾳响控制及舞台设施系统;⽕灾报警系统; 机房⼯程等相关系统。
5 消防设施⼯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消防设施⼯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甲级、⼄级。
5.1 甲级资质标准
5.1.1 企业资产
(1)净资产1000万元以上。
(2)企业近 3 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平均在 100 万元以上。
5.1.2 企业主要⼈员
(1)机电⼯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2⼈,且均主持完成过本类别⼯程业绩不少于1项。
(2)技术负责⼈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消防设施⼯程施⼯技术管理⼯作经历且为机电⼯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
5.1.3 企业⼯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2 项建筑⾯积4 万平⽅⽶以上消防设施⼯程(每项⼯程均包含⽕灾⾃动报警系统、⾃动灭⽕系统和防烟排烟系
统)的施⼯,⼯程质量合格。
5.2 ⼄级资质标准
5.2.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600 万元以上。
5.2.2 企业主要⼈员
(1)机电⼯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且均主持完成过本类别⼯程业绩不少于1项。
(2)技术负责⼈具有8年以上从事消防设施⼯程施⼯技术管理⼯作经历且为机电⼯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5.3 承包⼯程范围
5.3.1 甲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型消防设施⼯程的施⼯。
5.3.2 ⼄级资质
可承担建筑⾯积5 万平⽅⽶以下的下列消防设施⼯程的施⼯∶(1)⼀类⾼层民⽤建筑以外的民⽤建筑;
(2)⽕灾危险性丙类以下的⼚房、仓库、储罐、堆场。
注∶
民⽤建筑的分类,⼚房、仓库、储罐、堆场⽕灾危险性的划分,依据《建筑设计防⽕规范》(GB50016-2014)确定。
6 防⽔防腐保温⼯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防⽔防腐保温⼯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甲级、⼄级。
6.1甲级资质标准
6.1.1 企业资产
(1)净资产 1000万元以上。
(2)企业近 3 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平均在 100 万元以上。
6.1.2 企业主要⼈员
(1)⼀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 ⼈,且均主持完成过本类别⼯程业绩不少于 1项。
(2)技术负责⼈具有8 年以上从事⼯程施⼯技术管理⼯作经历且为⼀级注册建造师。
6. 1.3 企业⼯程业绩
近 5年承担过下列 2 类中的1 类⼯程的施⼯ ,⼯程质量合格。
(1)单项合同额200 万元以上的建筑防⽔⼯程1项或单项合同额150万元以上的建筑防⽔⼯程 3 项;
(2)单项合同额500 万元以上的防腐保温⼯程 2 项。
6.2 ⼄级资质标准
6.2.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400 万元以上。
6.2.2 企业主要⼈员
(1)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 ⼈,且均主持完成过本类别⼯程业绩不少于1项。
(2)技术负责⼈具有5年以上从事⼯程施⼯技术管理⼯作经历且为注册建造师。
6.3 承包⼯程范围
6.3.1 甲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建筑防⽔、防腐保温⼯程的施⼯。
6.3.2 ⼄级资质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300 万元以下建筑防⽔⼯程的施⼯,单项合同额600 万元以下的各类防腐保温⼯程的施⼯。
7 桥梁⼯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桥梁⼯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甲级、⼄级。
7.1 甲级资质标准
7.1.1 企业资产
(1)净资产 6000 万元以上。
(2)企业近3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平均在 500 万元以上。
7.1.2 企业主要⼈员
(1)市政公⽤⼯程、公路⼯程、铁路⼯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2 ⼈,且均主持完成过本类别⼯程业绩不少于1
项。
(2)技术负责⼈具有 10年以上从事⼯程施⼯技术管理⼯作经历且为市政公⽤⼯程(公路⼯程、铁路⼯程)专业⼀级注册建造
师。
7.1.3 企业⼯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 2 类⼯程的施⼯,⼯程质量合格。
(1)累计修建单座桥长≥500 ⽶或单跨≥100 ⽶或桥墩⾼≥60 ⽶的桥梁4座∶
(2)累计完成桥梁⼯程合同额3 亿元以上。
7.1.4 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120 ⽴⽅⽶/⼩时以上⽔泥混凝⼟拌和设备1台;
(2)200 吨以上架桥机 1台。
7.2 ⼄级资质标准
7.2.1企业资产
净资产 800 万元以上。
7.2.2 企业主要⼈员
(1)市政公⽤⼯程、公路⼯程、铁路⼯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2 ⼈,且均主持完成过本类别⼯程业绩不少于1项。
(2)技术负责⼈具有5 年以上从事⼯程施⼯技术管理⼯作经历且为市政公⽤⼯程(公路⼯程、铁路⼯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7.2.3 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40 ⽴⽅⽶/⼩时以上⽔泥混凝⼟拌和设备1台;
(2)50 吨以上架桥机1台。
7.3 承包⼯程范围
7.3.1甲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桥梁⼯程的施⼯。
7.3.2 ⼄级资质
可承担单跨150⽶以下、单座桥梁总长 1000 ⽶以下桥梁⼯程的施⼯。
8 隧道⼯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隧道⼯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甲级、⼄级。
8.1 甲级资质标准
8.1.1 企业资产
(1)净资产 6000 万元以上。
(2)企业近 3 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平均在 500 万元以上。
8.1.2 企业主要⼈员
(1)公路⼯程、铁路⼯程、市政公⽤⼯程、⽔利⽔电⼯程、矿业⼯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2 ⼈,且均主持完成过
本类别⼯程业绩不少于1项。
(2)技术负责⼈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程施⼯技术管理⼯作经历且为公路⼯程(铁路⼯程、市政公⽤⼯程、⽔利⽔电⼯程、
矿业⼯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
8.1.3 企业⼯程业绩
近 5年承担过下列 2 类⼯程的施⼯,⼯程质量合格。
(1)单洞长≥500⽶的隧道 4 座;
(2)累计完成隧道长度 10公⾥以上。
8.1.4 技术装备
具有隧道掘进设备2 台。
8.2 ⼄级资质标准
8.2.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800万元以上。
8.2.2企业主要⼈员
(1)公路⼯程、铁路⼯程、市政公⽤⼯程、⽔利⽔电⼯程、矿业⼯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2 ⼈,且均主持完成过本类
别⼯程业绩不少于1 项。
(2)技术负责⼈具有5年以上从事⼯程施⼯技术管理⼯作经历,且具有公路⼯程(铁路⼯程、市政公⽤⼯程、⽔利⽔电⼯
程、矿业⼯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8.2.3 技术装备
具有隧道掘进设备1 台。
8.3 承包⼯程范围
8.3.1 甲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隧道⼯程的施⼯。
8.3.2⼄级资质
可承担断⾯ 60 平⽅⽶以下且单洞长度 1000 ⽶以下的隧道⼯程施⼯。
9 模板脚⼿架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模板脚⼿架专业承包资质不分等级。
9.1 资质标准
9.1.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400 万元以上。
9.1.2 企业主要⼈员
(1)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 ⼈,且均主持完成过本类别⼯程业绩不少于1项。
(2)技术负责⼈具有8 年以上从事⼯程施⼯技术管理⼯作经历且为注册建造师。
9.2 承包⼯程范围
可承担各类模板、脚⼿架⼯程的设计、制作、安装、施⼯。
10 建筑装修装饰⼯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建筑装修装饰⼯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甲级、⼄级。
10.1 甲级资质标准
10.1.1 企业资产
(1)净资产1500 万元以上。
(2)企业近3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平均在 100 万元以上。
10.1.2 企业主要⼈员
(1)建筑⼯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 ⼈,且均主持完成过本类别⼯程业绩不少于 1项。
(2)技术负责⼈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程施⼯技术管理⼯作经历且为建筑⼯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
10.1.3 企业⼯程业绩
近5年独⽴承担过下列2 类中的1类⼯程的施⼯,⼯程质量合格。
(1)单项合同额 1500 万元以上的装修装饰⼯程2 项;
(2)建筑⼯程幕墙⾯积 6000 平⽅⽶以上的建筑幕墙⼯程 3 项。
10.2 ⼄级资质标准
10.2.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200 万元以上。
10.2.2 企业主要⼈员
(1)建筑⼯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 ⼈,且均主持完成过本类别⼯程业绩不少于1项。
(2)技术负责⼈具有8 年以上从事⼯程施⼯技术管理⼯作经历且为建筑⼯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10.3 承包⼯程范围
10.3.1 甲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建筑装修装饰⼯程,以及与装修⼯程直接配套的其他⼯程的施⼯;各类型的建筑幕墙⼯程的施⼯。
10.3.2 ⼄级资质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 3000 万元以下的建筑装修装饰⼯程,以及与装修⼯程直接配套的其他⼯程的施⼯;单体建筑⼯程幕墙⾯积
15000平⽅⽶以下建筑幕墙⼯程的施⼯。
注∶
与装修⼯程直接配套的其他⼯程是指在不改变主体结构的前提下的⽔、暖、电及⾮承重墙的改造。
11 古建筑⼯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古建筑⼯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甲级、⼄级。
11.1 甲级资质标准
11.1.1 企业资产
(1)净资产 2000 万元以上。
(2)企业近 3 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平均在 200 万元以上。
11.1.2 企业主要⼈员
(1)建筑⼯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2 ⼈,且均主持完成过本类别⼯程业绩不少于1项。
(2)技术负责⼈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程施⼯技术管理⼯作经历且为建筑⼯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
11.1.3 企业⼯程业绩
近5 年承担过下列2类或某1 类的2 项⼯程的施⼯,⼯程质量合格。
(1)建筑⾯积 600 平⽅⽶以上的仿古建筑⼯程;
(2)建筑⾯积 600 平⽅⽶以上的历史建筑修缮⼯程。
11.2 ⼄级资质标准
11.2.1企业资产
净资产 400 万元以上。
11.2.2 企业主要⼈员
(1)建筑⼯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且均主持完成过本类别⼯程业绩不少于1项。
(2)技术负责⼈具有5 年以上从事⼯程施⼯技术管理⼯作经历且为建筑⼯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11.3 承包⼯程范围
11.3.1 甲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仿古建筑、历史古建筑修缮⼯程的施⼯。
11.3.2 ⼄级资质
可承担建筑⾯积 3000 平⽅⽶以下的仿古建筑⼯程或历史建筑修缮⼯程的施⼯。
注∶
1.仿古建筑⼯程是指以传统结构为主(⽊结构、砖⽯结构)利⽤传统建筑材料(砖、⽊、⽯、⼟、⽡等)建造的房屋建筑⼯
程、构筑物(含亭、台、塔等)⼯程,以及部分利⽤传统建筑材料建造的建筑⼯程。
2.历史建筑修缮⼯程是指利⽤传统建筑材料和现代建筑材料,在特定范围内对历史建筑的复原、加固及修补⼯程。
12 公路⼯程类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公路⼯程类专业承包资质分为甲级、⼄级。
12.1甲级资质标准
12.1.1 企业资产
(1)净资产2000 万元以上。
(2)企业近 3 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平均在 200 万元以上。
12.1.2 企业主要⼈员
(1)公路⼯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且均主持完成过本类别⼯程业绩不少于1项。
(2)技术负责⼈具有10年以上从事⼯程施⼯技术管理⼯作经历且为公路⼯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
12.1.3 企业⼯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 4类中的1类⼯程的施⼯,⼯程质量合格。
(1)累计修建⼆级以上公路路⾯(不少于2层且厚度 10 厘⽶以上沥青混凝⼟路⾯,或 22 厘⽶以上⽔泥混凝⼟路⾯)150 万
平⽅⽶以上,或累计完成⼆级以上公路路⾯⼯程合同额 1.5 亿元以上;
(2)累计修建⼆级以上公路路基 50 公⾥以上,或累计完成⼆级以上公路路基⼯程合同额1.5 亿元以上;
(3)累计修建⼆级以上公路安全设施(含标志、标线、护栏、隔离栅、防眩板中3 类以上)3 项以上,累计施⼯⾥程300km
以上(其中标志、标线、护栏施⼯⾥程均不少于 60 公⾥),或累计完成⼆级以上公路⼯程安全设施⼯程合同额 5000万元以
上;
(4)累计完成⼆级公路机电⼯程施⼯3 项以上,累计施⼯⾥程 300 公⾥以上,或累计完成⼆级公机电⼯程施⼯3项以上,累
计合同额2 亿元以上,或累计完成⼆级公路机电⼯程单个项⽬⾥程 100 公⾥以上的施⼯和2座以上⼤于1000⽶的独⽴公路隧道
机电⼯程的施⼯。
12.2 ⼄级资质标准
12.2.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800 万元以上。
12.2.2 企业主要⼈员
(1)公路⼯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且均主持完成过本类别⼯程业绩不少于1项。
(2)技术负责⼈具有5 年以上从事⼯程施⼯技术管理⼯作经历且为公路⼯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12.3承包⼯程范围
12.3.1 甲级资质
可承担各级公路路⾯、路基、安全设施、机电⼯程的施⼯。
12.3.2 ⼄级资质
可承担⼀级以下公路路⾯、路基、安全设施、机电⼯程的施⼯。
13 铁路电务电⽓化⼯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铁路电务电⽓化⼯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甲级、⼄级。
13.1 甲级资质标准
13.1.1 企业资产
(1)净资产 4000 万元以上。
(2)企业近 3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平均在 400 万元以上。
13.1.2 企业主要⼈员
(1)铁路⼯程、通信与⼴电⼯程、机电⼯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2 ⼈,且均主持完成过本类别⼯程业绩不少于1
项。
(2)技术负责⼈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铁路⼯程施⼯技术管理⼯作经历且为铁路⼯程、通信与⼴电⼯程、机电⼯程专业⼀级注
册建造师。
13.1.3 企业⼯程业绩
近 10年承担过下列 4 类⼯程的施⼯,⼯程质量合格。
(1)1000 条公⾥以上铁路接触⽹⼯程施⼯;
(2)1000 条公⾥以上铁路通信光(电)缆及设备安装;
(3)600 组以上铁路电⽓集中道岔信号⼯程成400 公⾥以上铁路⾃动闭塞信号⼯程∶
(4)铁路电⼒线 600 公⾥以上,且包含变电所(站)安装⼯程。
13.2 ⼄级资质标准
13.2.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500 万元以上。
13.2.2企业主要⼈员
(1)铁路⼯程、通信与⼴电⼯程、机电⼯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2⼈,且均主持完成过本类别⼯程业绩不少于 1项。
(2)技术负责⼈具有5年以上从事铁路⼯程施⼯技术管理⼯作经历且为铁路⼯程、通信与⼴电⼯程、机电⼯程专业注册建造
师。
13.3 承包⼯程范围
13.3.1 甲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铁路通信、信号、电⼒及电⽓化⼯程施⼯。
13.3.2 ⼄级资质
可承担除⾼速铁路以外的铁路通信、信号、电⼒和电⽓化⼯程施⼯。
14 港⼝与航道⼯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港⼝与航道⼯程类专业承包资质分为甲级、⼄级。
14.1 甲级资质标准
14.1.1 企业资产
(1)净资产 8000 万元以上。
(2)企业近 3 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平均在 500 万元以上。
14.1.2 企业主要⼈员
(1)港⼝与航道⼯程、机电⼯程、通信与⼴电⼯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2⼈,且均主持完成过本类别⼯程业绩不少于1项。
(2)技术负责⼈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程施⼯技术管理⼯作经历且为港⼝与航道⼯程、机电⼯程、通信与光电⼯程专业⼀级
注册建造师。
14.1.3 企业⼯程业绩
近 5年承担过下列 16 类中的3 类⼯程的施⼯,⼯程质量合格。
(1)沿海 5 万吨级或内河 2000 吨级以上散货、集装箱码头(或成套装卸设备安装)⼯程;
(2)5 万吨级以上船坞⼯程;
(3)⽔深⼤于5⽶防波堤⼯程 600 ⽶以上;
(4)沿海 20 万平⽅⽶或内河10 万平⽅⽶以上港区堆场⼯程;
(5)1000⽶以上围堤护岸⼯程;
(6)沿海 5 万吨级或内河 1000 吨级以上航道⼯程;
(7)500 万⽴⽅⽶以上疏浚⼯程;
(8)400 万⽴⽅⽶以上吹填造地⼯程;
(9)5 万⽴⽅⽶以上⽔下炸礁、清礁⼯程;
(10)1000 吨级以上船闸设备安装⼯程;
(11)300 吨级以上升船机设备安装⼯程;
(12)单项合同额 5000 万元以上的通航建筑物⼯程;
(13)油、⽓码头成套设备安装⼯程;
(14)单项合同额 500 万元以上的⽔上船舶交通管理系统⼯程;
(15)单项合同额 500 万元以上的海上通信导航⼯程;
(16)单项合同额 500 万元以上的内河通信导航⼯程。
14.1.4 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 6 项中的 2 项施⼯机械设备∶
(1)架⾼ 60⽶以上打桩船;
(2)200 吨以上起重船;
(3)排宽 40 ⽶以上铺排船;
(4)总装机功率 2000 千⽡以上挖泥船或 100 ⽴⽅⽶/⼩时以上砼搅拌船;
(5)2000 ⽴⽅⽶以上⾃航耙吸式挖泥船;
(6)8 ⽴⽅⽶以上⽃容挖泥船。
14.2 ⼄级资质标准
14.2.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800 万元以上。
14.2.2 企业主要⼈员
(1)港⼝与航道⼯程、机电⼯程、通信与⼴电⼯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2⼈,且均主持完成过本类别⼯程业绩不少于1项。
(2)技术负责⼈具有5 年以上从事施⼯技术管理⼯作经历且为港⼝与航道⼯程、机电⼯程、通信与光电⼯程专业⼀级注册建
造师。
14.2.3 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 4 项中的 2 项施⼯机械设备∶
(1)打桩船;
(2)起重船;
(3)2 ⽴⽅⽶以上⽃容挖泥船;
(4)100 ⽴⽅⽶/⼩时以上挖泥船。
14.3 承包⼯程范围
14.3.1 甲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港⼝与海岸⼯程、航道⼯程、通航建筑物⼯程的施⼯,各类港⼝装卸设备安装及配套⼯程的施⼯,各类船闸、升船
机、航电枢纽设备安装⼯程的施⼯,各类⽔上交通管制⼯程的施⼯。
包括码头、防波堤、护岸、围堰、堆场道路及陆域构筑物、筒仓、船坞、船台、滑道、⽔下地基及基础、⼟⽯⽅、海上灯塔、
航标与警戒标志、栈桥、⼈⼯岛及平台、海上风电、海岸与近海、河海湖航道整治(含堤、坝、护岸)、测量、航标与渠化⼯
程,疏浚与吹填造地(含围堰),⽔下清障、开挖、清淤、炸礁清礁等⼯程。
14.3.2⼄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港⼝与海岸⼯程的施⼯,包括沿海 5万吨级及内河 5000 吨级以下码头及航道⼯程、⽔深⼩于7⽶的防波堤、5 万吨
级以下船坞船台及滑道⼯程、 1200 ⽶以下围堤护岸⼯程,以及相应的堆场道路及陆域构筑物、筒仓、⽔下地基及基础、⼟⽯
⽅、海上灯塔、航标与警戒标志、栈桥、⼈⼯岛及平台、海岸与近海等⼯程,600 万⽴⽅⽶以下疏浚⼯程或陆域吹填⼯程、6
万⽴⽅⽶以下⽔下炸礁清礁⼯程,以及相应的测量、航标与渠化⼯程、⽔下清障、开挖、清淤等⼯程的施⼯。可承担 1000 吨
级以下船闸或300 吨级以下升船机等通航建筑物⼯程的施⼯。可承担沿海 5 万吨级和内河 5000吨级以下散货(含油、⽓)、
杂货和集装箱码头成套装卸设备安装⼯程,1000 吨级以下船闸或 300 吨级以下升船机设备安装⼯程施⼯,单项合同额 1000
万元以下的各类⽔上交通管制⼯程的施⼯。
注∶
⽔上交通管制⼯程包括⽔上船舶交通管理系统⼯程(VTS 系统)、船舶⾃动识别系统⼯程(AIS 系统)、⽔上视频监控系统
⼯程(CCTV 系统)、海上通信导航⼯程(海岸电台、甚⾼频电台、海事卫星通信、海上遇险与安全系统等)、内河通信导
航⼯程(长途⼲线、江岸电台、甚⾼频电台等)等。
15 ⽔利⽔电⼯程类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利⽔电⼯程类专业承包资质分为甲级、⼄级。
15.1 甲级资质标准
15.1.1 企业资产
(1)净资产2000万元以上。
(2)企业近 3 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平均在 200 万元以上。
15.1.2 企业主要⼈员
(1)⽔利⽔电⼯程、机电⼯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2 ⼈,其中⽔利⽔电⼯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且均主持完成
过本类别⼯程业绩不少于1项。
(2)技术负责⼈具有 10年以上从事⼯程施⼯技术管理⼯作经历且为⽔利⽔电⼯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
15.1.3 企业⼯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11类中的 2类⼯程的施⼯,其中⾄少有1类是1、2、3类中所列⼯程,⼯程质量合格。
(1)单扇 FH>3500 的超⼤型或单扇 100 吨以上的闸门制作安装⼯程2项,或承担过单扇 50 吨以上的闸门制作安装⼯程 4项;
(2)单项 3000 吨以上的压⼒钢管制作安装⼯程1项,或 DH>800的⼤型或单项 2000 吨以上的压⼒钢管制作安装⼯程 3 项;
(3)混流式⽔轮发电机组∶单机容量 80MW以上4 台;
(4)2台2×125吨以上或4台 2×60 吨以上启闭机安装⼯程;
(5)单扇 FH>1000 的超⼤型拦污栅制作安装⼯程2 项;
(6)单位⼯程合同额1000 万元以上的⾦属结构制作安装⼯程;
(7)轴流式⽔轮发电机组∶ 单机容量 50MWW 以上2 台或 25MW以上4台;
(8)贯流式⽔轮发电机组∶单机容量10MW 以上2台或 5MW 以上4台;
(9)冲击式⽔轮发电机组∶单机容量 10MW 以上2台或 5MW 以上4台;
(10)抽⽔蓄能机组∶ 单机容量 100MW 以上1台;
(11)⽔泵机组∶单机容量 500KW 以上 4台。
15.2 ⼄级资质标准
15.2.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400 万元以上。
15.2.2 企业主要⼈员
(1)⽔利⽔电⼯程、机电⼯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2⼈,其中⽔利⽔电⼯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且均主持完成
过本类别⼯程业绩不少于1项。
(2)技术负责⼈具有5年以上从事⼯程施⼯技术管理⼯作经历且为⽔利⽔电⼯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15.3 承包⼯程范围
15.3.1 甲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压⼒钢管、闸门、拦污栅等⽔⼯⾦属结构⼯程的制作、安装及启闭机的安装。可承担各类⽔电站、泵站主机(各类
⽔轮发电机组、⽔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和⽔电(泵)站电⽓设备的安装⼯程。
15.3.2 ⼄级资质
可承担⼤型以下压⼒钢管、闸门、拦污栅等⽔⼯⾦属结构⼯程的制作、安装及启闭机的安装。可承担单机容量 100MW 以下的
⽔电站、单机容量 1000KW 以下的泵站主机及其附属设备和⽔电(泵)站电⽓设备的安装⼯程。
注∶
1. 闸门、拦污栅 FH=叶⾯积×⽔头。
2.压⼒钢管 DH=钢管直径×⽔头。
16 输变电⼯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输变电⼯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甲级、⼄级。
16.1 甲级资质标准
16.1.1 企业资产
(1)净资产 5000 万元以上。
(2)企业近 3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平均在 500 万元以上。
16.1.2 企业主要⼈员
(1)机电⼯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 ⼈,且均主持完成过本类别⼯程业绩不少于1项。
(2)技术负责⼈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程施⼯技术管理⼯作经历且为机电⼯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
16.1.3 企业⼯程业绩
近5 年承担过下列3类中的2 类⼯程的施⼯,⼯程质量合格。
(1)220 千伏送电线路累计 600 公⾥;
(2)220 千伏电压等级变电站累计 8 座;
(3)220 千伏电缆⼯程累计 100 公⾥。
16.2 ⼄级资质标准
16.2.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800万元以上。
16.2.2 企业主要⼈员
(1)机电⼯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且均主持完成过本类别⼯程业绩不少于1项。
(2)技术负责⼈具有5 年以上从事⼯程施⼯技术管理⼯作经历且为机电⼯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16.3 承包⼯程范围
16.3.1 甲级资质
可承担各种电压等级的送电线路和变电站⼯程的施⼯。
16.3.2 ⼄级资质
可承担 22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的送电线路和变电站⼯程的施⼯。
17 核⼯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核⼯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甲级、⼄级。
17.1 甲级资质标准
17.1.1 企业资产
(1)净资产 6000 万元以上。
(2)企业近 3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平均在 500 万元以上。
17.1.2企业主要⼈员
(1)机电⼯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且均主持完成过本类别⼯程业绩不少于1项。
(2)技术负责⼈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程施⼯技术管理⼯作经历且为机电⼯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
17.1.3 企业⼯程业绩
近 10 年独⽴承担过下列5类中的1类⼯程施⼯,⼯程质量合格。
(1)单项合同额 5000 万元以上核燃料元件⼯程或核同位素分离⼯程;
(2)单项合同额 5000 万元以上放射性化⼯⼯程或铀冶⾦等核⼯程;
(3)单项合同额 5000 万元以上核废料处理⼯程;
(4)单项合同额 3000 万元以上铀矿⼭⼯程;
(5)单项合同额 2000 万以上核电站核岛检修维修⼯程 2项。
17.2 ⼄级资质标准
17.2.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3200 万元以上。
17.2.2企业主要⼈员
(1)机电⼯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且均主持完成过本类别⼯程业绩不少于1项。
(2)技术负责⼈具有8 年以上从事⼯程施⼯技术管理⼯作经历且为机电⼯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17.3 承包⼯程范围
17.3.1 甲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核反应堆、放射性化⼯、核燃料元件、核同位素分离、铀冶⾦、核废料处理、核电站检修和维修以及铀矿⼭⼯程的
施⼯。
17.3.2 ⼄级资质
可承担合同额 6000 万以下的放射性化⼯、核燃料元件、核同位素分离、铀冶⾦、核废料处理、核电站检修和维修以及铀矿⼭
⼯程的施⼯。
18 通⽤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通⽤专业承包资质不分等级。
18.1 资质标准
18.1.1 企业资产
净资产100 万元以上。
18.1.2 企业主要⼈员
(1)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 ⼈,且均主持完成过本类别⼯程业绩不少于1项。
(2)技术负责⼈具有5年以上从事⼯程施⼯技术管理⼯作经历且为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18.2 承包⼯程范围
可承担除上述 17类专业承包⼯程外的其他专业承包⼯程的施⼯。
(四)专业作业资质
专业作业资质不分等级,实⾏备案制。具有公司法⼈《营业执照》且拟从事专业作业的企业可在完成企业信息备案后,即可取
得专业作业资质。
专业作业资质分为 11种作业类型∶⽊⼯作业、砌筑作业、抹灰作业、⽯制作作业、油漆作业、钢筋作业、混凝⼟作业、焊接作
业、⽔暖电安装作业、钣⾦作业、架线作业。每个企业只能选择不多于5种作业类型进⾏备案。
取得专业作业资质的企业,可承担其具有作业类型的专业作业⼯程。
附 则
(⼀)企业资产
1.企业净资产以企业申请资质当期上⽉合法的财务报表中净资产指标为准考核。⾸次申请资质的,以企业《营业执照》所载注
册资本为准考核;申请多项资质的,企业净资产不累加计算考核,按企业所申请资质和已拥有资质标准要求的净资产指标最⾼
值考核。
2.企业近 3 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以企业申报的增值税完税证明或增值税税收缴款书(含项⽬地和机构注册地主管税务机关)为
准。
3.企业银⾏授信额度为企业与银⾏签订的年度授信协议书为准。多家银⾏的年度授信额度不能累加计算,以其中的最⾼额度为
准。
(⼆)企业主要⼈员
1.企业主要⼈员包括∶注册建造师和技术负责⼈。
2.企业主要⼈员应满⾜ 60 周岁及以下且由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要求。
3.企业主要⼈员在两家及以上企业受聘或注册的,不作为资质标准要求的有效⼈员考核。
4.技术负责⼈的资历、业绩等⽅⾯按企业所申请资质的相应标准要求进⾏考核。企业应按所申请资质类别明确对应的1名专业
技术负责⼈。
5.企业申请多个类别资质,企业主要⼈员中每类⼈员数量、专业等应分别满⾜《标准》要求,每类⼈员数量不累加考核。如∶
企业同时申请建筑⼯程施⼯总承包⼄级资质和地基基础⼯程专业承包⼄级资质,企业只要拥有2名建筑⼯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即
可分别满⾜两个类别的注册⼈员指标要求。
6.企业具有建筑⼯程施⼯总承包甲级资质与其依托专业的对应关系见下表。
(三)科技进步⽔平
1.企业技术中⼼是指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含分中⼼)或省部级企业技术中⼼.
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含分中⼼)为符合《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委、科学技术部、财政部、海关
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令第 53号)规定的认定标准,并经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含分中⼼)。
省部级企业技术中⼼为省级相关主管部门按照《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管理办法》制定相应政策和程序认定的企业技术中⼼。
以企业提供的批准⽂件或认定证书为准。
2.科技活动经费包括科技开发经费(⼀般包括新产品设计费、⼯艺规程制定费、设备调整费、各类试验费、技术资料购置费、
研究机构⼈员⼯资以及科技研究有关的其它经费或委托其它单位进⾏科研试制的费⽤)、信息化建设经费、科技培训经费和科
技开发奖励经费。企业近三年科技活动经费⽀出平均达到 800 万元以上,以企业财务报表中"科技活动经费⽀出"栏⽬或科技经
费专项审计报告为准。
(四)技术装备
《标准》中明确要求的设备应为企业⾃有设备,以企业设备购置发票或设备划拨或分割证明为准进⾏考核。《标准》中对设备
的规格、性能、数量有要求的,发票上不能体现的,企业应延伸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申请港⼝与航道施⼯总承包资质
的,应提供设备主要性能指标证明、所属权证明和检验合格证明。
(五)企业⼯程业绩和⼈员业绩
1.本标准要求的⼯程业绩是指申请资质企业依法承揽并独⽴完成的⼯程业绩。
3.企业申报的⼯程业绩为⼯程总承包项⽬的,需承担该项⽬中的施⼯部分。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4.⼀项单位⼯程业绩同时满⾜多项技术指标的,只作为⼀项指标考核。《标准》中分别考核累计和单项技术指标的,同⼀⼯程
业绩可同时考核,但铁路⽅⾯资质除外。
5.业绩中要求的"×类中的×类"必须分别满⾜,不能相互替代。如∶建筑⼯程施⼯总承包甲级资质标准中,要求企业完成"3类中的
2 类以上⼯程",是指企业完成的⼯程中,⾼度、层数、建筑⾯积等 3类考核指标中⾄少应满⾜2类,否则即为业绩不达标。
6.企业申请多个类别资质的,⼯程业绩应当分别满⾜各类别资质标准条件。
7.申请建筑⼯程施⼯总承包资质的,单位⼯程竣⼯验收合格后,⽅可作为施⼯总承包业绩考核。
8.企业以施⼯总承包⽅式承接的⼯程,不论该⼯程是否实⾏分包,均可作为其施⼯总承包业绩考核。
9.申请专业承包资质的,以企业依法单独承接的专业⼯程业绩考核,且该专业⼯程所在的单位⼯程已经竣⼯的。
10.施⼯总承包⼯程范围包括主体⼯程和配套⼯程。配套⼯程不得单独作为企业申报施⼯总承包资质⼯程业绩考核。
11.《标准》中要求的“近5年”或“近10年”,是指⾃申请资质年度起逆推5年或10 年期间竣⼯的⼯程业绩。如∶申报年度为 2021
年,“近5年”的业绩是指 2016年1⽉1⽇之后竣⼯(交⼯)验收合格的项⽬。超过时限的代表⼯程业绩不予认可。
12.超越本企业资质承包⼯程范围的代表⼯程业绩不予认可。
13.企业以境外承包⼯程作为代表⼯程业绩申报的,需提供驻外使领馆经商部门出具的⼯程真实性说明⽂件,不考核其是否超
越资质承包⼯程范围。
14.企业申报的⼯程业绩中项⽬负责⼈在项⽬实施时存在⾮本企业注册建造师、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
范围执业、或违反有关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项⽬担任项⽬负责⼈的,企业该项⼯程业绩不予认可。
15.保密⼯程不得作为企业代表⼯程业绩申报。
16.单项合同额是指⼀个承包合同所载合同价。
17.建筑⼯程⾼度应为从标⾼正负零算起⾄檐⼝的⾼度。
18.建筑⼯程层数是指正负零到檐⼝之间的楼层数,其中,设备层不计算在内,跃层按单层计算。
19.企业因负有⼯程质量、⽣产安全事故责任被降级、吊销资质,或因⼯程业绩弄虚作假申报资质被通报批评或撤销资质的,
其相应⼯程业绩不得作为代表⼯程业绩申报。
20.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的业绩是指作为施⼯项⽬经理或项⽬技术负责⼈近 10 年来主持完成的⼯程项⽬。注册建造师业绩考核
中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竣⼯验收需为同⼀⼈。
(六)承揽⼯程范围
“配套⼯程”含⼚/矿区内的⾃备电站、道路、专⽤铁路、通信、各种管⽹管线和办公楼、宿舍楼、⼚房等相应建筑物、构筑物等
全部配套⼯程。
(七)其他
本标准的“以上”、“以下”、“不少于”、“超过”、“不超过”均包含本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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