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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7日发(作者:鲁瑞林)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喀什地区推
进纳税缴费便利化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
• 【公布日期】2021.04.23
• 【字 号】
• 【施行日期】2021.04.23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税务其他规定
正文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
关于印发《关于喀什地区推进纳税缴费便利化改革优化税收
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
喀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有关部门,中央、自治区驻喀有
关单位:
《喀什地区关于推进纳税缴费便利化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已经行
政公署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
2021年4月23日
喀什地区关于推进纳税缴费便利化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实
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等十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纳税缴费便利化改
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税总发〔2020〕48号)和自治区税务局
等十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纳税缴费便利化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实施方
案的通知》(新税发〔2020〕17号)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
化营商环境,促进纳税缴费便利化改革措施高效落地,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
化税收营商环境,为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纳税缴费服务,制定此方
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
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
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全
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坚持以为人民服务为中心,以响应市场主
体需求为导向,强化学习借鉴,加大部门协同、凝聚部门合力,提升政务服务水
平,强化监督执纪,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切实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
力,持续提高服务“六稳”“六保”能力,为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贡献力
网站有专栏、政务服务热线有专席、政务服务场所有专窗、重点事项有专办、政策
落实有专督”的政策落实保障体系,确保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将
税费优惠政策和纳税缴费便利化措施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监督,充分运用电话抽查、
明察暗访等进行监督检查。
牵头部门:喀什地区税务局、喀什经济开发区税务局
配合部门: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喀什地区医疗保障局
2.充分发挥大数据作用确保政策应享尽享
深化大数据分析和应用,主动甄别符合享受优惠政策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精
准推送税费政策信息,实施“一户一策”精准管理,帮助纳税人缴费人充分适用优
惠政策。运用税费大数据监测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及时扫描分析应享未享和违
规享受的疑点信息,让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应享尽享,对违规享受的及时提示
纠正和处理。通过疑点信息整改,准确定位宣传辅导的薄弱环节,切实为日常宣传
务局申请和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业务,提高退税效率。财政部门加强统筹,及时保
障退库资金到位。财政、税务、国库部门密切合作,畅通电子退税渠道,确保符合
条件的纳税人及时获得退税款。
牵头部门:喀什地区税务局、喀什经济开发区税务局
配合部门:喀什地区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喀什地区中心支行
5.加快出口业务各环节事项办理速度
优化“单一窗口”出口退税申报功能,持续做好“单一窗口”出口退税申报推
广应用。积极推行无纸化单证备案。进一步简化结关、收汇手续。商务、人民银
行、海关、税务等部门强化协作配合,在权限范围内扩大数据共享范围,加大宣传
辅导力度,加快全环节各事项办理速度、压缩单证收集整理时间,提升出口退税整
体效率,确保税务部门办理正常出口退税业务的平均时间不超过8个工作日,并进
一步压缩A级纳税人办理时限。
牵头部门:喀什地区税务局、喀什经济开发区税务局
配合部门:喀什海关、中国人民银行喀什地区中心支行、行政公署外事办公
室、喀什地区商务局
料。试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容缺办”,进一步减少纳税人(缴费人)证
明材料和往返次数。2020年年底前,纳税缴费时间压减至120小时以内。2022年
年底前,纳税缴费时间压减至100小时以内,纳税次数进一步压减,促进营商环境
持续改善。
牵头部门:喀什地区税务局、喀什经济开发区税务局
配合部门: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喀什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8.大力推进税费事项网上办掌上办
进一步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实现“实体、网上、掌上、自助”四
种纳税缴费渠道,“服务窗口、电子税务局、微信、手机APP、自助终端”五种纳
税缴费方式,“现金、税库银、POS机、微信、支付宝”五种缴费手段。不断巩固
扩展“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成效,持续开展“最多跑一次”“全程网上
办”宣传辅导,确保纳税人能知晓、会办理,少跑路。2020年年底前,实现主要
涉税服务事项网上办理,依托新疆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主要涉税服务事项跨部门“一
网通办”。2021年年底前,除个别特殊、复杂事项外,基本实现企业办税缴费事
项可网上办理,个人办税缴费事项可掌上办理。
牵头部门:喀什地区税务局、喀什经济开发区税务局
配合部门: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喀什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9.推进纳税缴费便利化创新试点
充分发挥税收服务作用,借鉴全国先进省市和地区纳税缴费便利化改革创新试
点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完善税费服务体系。积极探索涉税事项“就近办”,在当
前车辆购置税终端进驻4S店的基础上继续探索智能终端进社会化场所、街道(社
区)。
牵头部门:喀什地区税务局
(三)稳步推进发票电子化改革促进办税提速增效降负
10.分步实施发票电子化改革
在实现增值税普通发票电子化的基础上,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自治区税务局统
一部署,在新办纳税人范围内开展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改革试点,年底前基本实
现新办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2021年年底前,建成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
服务平台和税务网络可信身份系统,建立与发票电子化相匹配的管理服务模式,增
进市场主体发票使用便利,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推进智慧税务建设。
牵头部门:喀什地区税务局、喀什经济开发区税务局
配合部门:喀什地区公安局、喀什地区财政局、中共喀什地委机要保密局、喀
什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1.推进电子发票应用的社会化协同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推动国家标准制定并主动公开电子发票数据规范
和技术标准。落实电子发票与财政支付、单位财务核算等系统衔接工作要求,把会
计凭证电子化入账、报销、归档等纳入年度会计人员培训内容,提升会计档案管理
电子化管理水平。全面收集纳税人在发票电子化试点过程中的疑难问题和需求建
牵头部门:喀什地区税务局、喀什经济开发区税务局
配合部门:中共喀什地委机要保密局、中共喀什地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办
公室、喀什地区公安局
13.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坚持依法依规征税收费,坚决防止和制止收“过头税费”,坚决防止大规模集
中清欠,坚决防止撒网式全行业风险管理和检查,坚决杜绝简单粗暴随意执法。按
照“谁执法、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权责清单公布、“双
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在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依法及时
向社会主动公开税务执法信息。全面深入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
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健全完善税务机关权责清单,实施税务行政执法案例指
导制度,持续规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加快推进简易处罚事项网上办理,进一步推
促进公平竞争,努力做到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监管效能最大化。
牵头部门:喀什地区税务局、喀什经济开发区税务局
配合部门:喀什地区公安局、中国人民银行喀什地区中心支行、喀什海关
15.健全完善纳税信用管理制度
依法依规深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坚持依法依规和
包容审慎监管原则,进一步落实好纳税信用评价级别修复相关规定,引导纳税人及
时、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提高诚信纳税意识,加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和当
事人名单动态管理,为当事人提供提前撤出名单的信用修复途径,引导市场主体规
范健康发展。
牵头部门:喀什地区税务局、喀什经济开发区税务局
(四)强化跟踪问效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细
16.加强评价考核
发现早整改。加强政策措施运行情况的评估,健全政策出台、落实、评估、改进的
闭环机制,完善全链条管理,为政策措施直达基层、直接惠及市场主体疏堵消障、
加力提效。
牵头部门:喀什地区税务局、喀什经济开发区税务局
配合部门: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喀什地区医疗保障局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统筹。经开区、各县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推进纳税
缴费便利化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工作,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认识深入推进纳税缴费
便利化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强化部门协同,形成部
门合力,统筹推动各项措施落地生根,积极探索建立推进纳税缴费便利化改革优化
税收营商环境工作协调机制。
(二)挂图作战促提升。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转变思维理念,结合自身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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