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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城市社区暨规划管理单元公共服务设施公配第9稿-2019
2023年9月18日发(作者:司徒汉)

温州市城市社区暨规划管理单元公共服务设施

基本配套规定(试行)

温州市规划局

2011.4.6

温州市城市社区暨规划管理单元

公共服务设施基本配套规定(试行)

1 总则

1.1 (目的)为建立完备、安全、便捷、高效、舒适的

城市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体系,全面提升温州规划建设水

平和生活环境质量,实现城市规划编制和管理的标准化、

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

规划条例》、《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和法

规规定,制定本规定。

1.2 (依据)以国家、省、市和部门的有关规范及标准

为依据,吸取有关公共设施配套规划、建设的成熟经验,

照同类城市技术标准与准则,并结合温州市城市发展的目标

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3 (适用范围和应用)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市区行政区

域内居住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编

制规划特别是编制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应依据

本规定提出的标准和布局形式安排各类公共服务设施。进行

具体的建设管理时,应按编制的规划和本规定控制预留用

地,保证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建设。各县(市)可参照执行。

1.4城市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应与住宅同步规划、

步建设、同时投入使用。

2

1.5公共服务设施的设置除符合本规定外,还应符合国

家、省和本市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以及

其他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1.6 本规定由温州市规划局负责解释。

2 城市社区公共设施的分级和分类

2.1 城市社区公共设施的分级

2.1.1 城市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分为街道社区级和基

层社区级两个级别。

2.1.2街道社区一般指以城市干道或自然地理边界围

合的以居住功能为主的片区,在考虑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时一

般对应于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划范围、一个或几个城市居住区

或规划管理单元范围,人口规模为5-10万人左右。

2.1.2 基层社区一般指由城市支路以上道路或自然地

理边界围合,在考虑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时一般对应于居民委

员会区划范围、居住小区或规划管理单元小区范围,人口规

模约1万人。

2.2 城市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分类及控制要求

2.2.1 城市社区公共设施按照使用功能分为八种:1

行政管理与社区服务设施;2)教育设施;3)医疗卫生

设施;(4)文化娱乐设施;(5)体育设施;(6)社会福

利与保障设施;7)市政公用设施;8)商业金融服务设

施;(9)公共绿地。

3

2.2.2 根据各类设施基本服务属性的不同,公共服务

设施分为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和经营性公共服务设施两类。

公益性公共设施指涉及城市整体生活水平和公共利益,

是城市规划对土地使用发挥公共干预核心作用的公共设施,

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会福利和保障、行政

管理与社区服务、市政公用等设施。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的

配置要保持严格刚性管理。

经营性公共设施主要指由市场配置调节,提供生活、

产和旅游等活动服务的公共设施,包括商业服务、金融、

营性文体设施等设施。经营性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可保持一

定的弹性和灵活度,以应对当前市场逐步完善和用地功能混

合布局的发展趋势。

3 城市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要求

3.1 布局原则

3.1.1(集中布局原则)公共设施可采取集中、分散或

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布局方式,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各层

次功能和服务方式类似的公共设施(如商业金融服务设施、

文化娱乐设施、体育设施、行政管理、社区服务、社会福利

设施、绿地等)宜相对集中布局,以利于形成公共中心。功

能相对独立或有特殊布局要求的公共设施(如教育设施、

疗卫生设施、派出所等)可相邻设置或独立设置。

4

3.1.2(集约利用原则)下一层次的公共设施可与部分

上一层次的同类型公共设施结合设置。使用性质相近或可兼

容的公共设施可组合设置形成功能复合体。

3.1.3(近远期结合原则)公共设施应长远考虑,留有

发展余地,根据发展需求分期实施,体现可持续发展原则;

规划预留用地或分期实施的地块,近期可按实施条件设置临

时绿地等。

3.1.4 (资源共享原则)城市各级、各部门相关公共设

施应统筹配置,合理布局,资源共享。

3.2 街道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设置要求

街道社区中心应设置在区位适中、交通便捷、人流相对

集中的地方,结合交通枢纽站点、或结合主要生活性道路设

置。应集中布局,形成中心用地,公共设施以综合体的形式

集中布置形成,用地规模控制在3-5公顷,其中公共设施用

2-4公顷、绿地1-2公顷。街道社区级公共设施以服务半

1000-1500米内的3-10万左右居民为主要服务对象,为

居民提供较为综合、全面的日常生活服务项目。与街道社区

公共绿地共同形成边界明晰的街道社区中心,保证实现居民

在步行7-10分钟、自行车3-5分钟以内可达。

其内容和规模应按照表1的规定设置。根据街道社区及

周边具体情况可适当增加或调整部分公共设施内容。

3.3基层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设置要求

基层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宜在交通便利的中心地段集中

设置基层社区级公共设施(除少数独立设置的设施外)

5

基层社区公共绿地共同形成基层社区中心,形成中心用地。

用地规模控制在60007000平方米。其中公共设施用地约

20003000平方米,公共绿地用地约4000平方米 。为服

务半径200-250米范围内的约1万名居民为主要服务对象,

实现居民步行3-4分钟可达。

其内容和规模应按照表2的规定设置。根据基层社区及

周边具体情况可适当增加或调整部分公共设施内容。

6

附录A 备注

1 城市级公共服务设施:

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分为城市级和城市社区级;城市级公共服

务设施分为市级和片区级两级。

市级公共服务设施是指已全市或更大区域为服务对象的公共

服务设施。

片区级公共服务设施是指功能相对完整、由自然地理边界或

交通干线等分割形成的、人口规模一般为20-50万人左右的城市

分区或功能型片区。

本规定只针对城市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市级、片区级公共

服务设施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专项规划的要求,与

城市的规划功能定位、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和社会需求相适应,以

市和区为单位,在符合相关标准的条件下,合理布局、分级配置、

统筹安排。

2、规划管理单元及其与城市社区的关系:

为实现统一的规划管理平台,从城市用地功能合理配置的角度

出发,以自然的河道、路网、铁路为基础,参考行政街道界线、

社区界线、交通小区界线,在充分考虑单元划分稳定性的基础上,

理。

规划管理单元也有利于体现社区规划和阳光规划,引导规划的

公众参与。由于当前规划管理单元和规划管理单元小区的划分与

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的行政界线划分不具有不一致,可以通

过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引导街道办事处、居民委

员会的区划调整,已更好地服务城市社区管理。

附录B 本规定用词说明

执行本规定条文时,对于要求严格程度的用词说明如下,以

便执行中区别对待。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

反面词采用“不宜”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8

1 温州市街道社区暨规划管理单元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

类别 项目 强制性规定 建议性规定 配置说明 产权单位 备注

每处一般规模

1

街道办事处

700 1500-2500 划设置,宜与街道综合地可适当减少,但建筑面积街道办事

用地面积建筑面积

M M

22

5-10万人设一处街

道办事处。根据行政区宜独立占地。旧区改建中用区政府或

服务中心、派出所组合须保证。

设置。

行政

管理

与社

区服

务用

2

宜独立占地。旧区改建中用

地可适当减少,但建筑面积与街道办事处匹配,

须保证。按街道办事处辖区般一个街道配一处。

设置,应有独立院落。 通知》出台后按

区政府或

区公安分700 1500-2500

派出所

住建厅《关于进

衔接。

3

街道综合服务中

4

小学

教育

设施

15.51-20.37 7.05-8.3 人,服务半径500-1000米,

M/ M/ 不应跨越城市干道。建议2

22

600 1500 地可适当减少,但建筑面积街道办事处辖区设置,街道办事

宜独立占地。旧区改建中用就业指导、教育等。按区政府或

和功能须保证。 宜与街道办事处组合

中介、协调、审批服务、

设置。

75-85/千人。独

立占地,每处容积

率不得超过1.0

2H日照标准。

独立占地。

2H日照标准。

5

初级中学

17.88-22.96 8.12-8.78 30班或36班,每班45人,

M/ M/ 服务半径1000-1200米。建

22

宜设30班或36班,每班45

其他配置方案与学校

规模,可参照教育规划

万人设36班小学一所。

生均指标折算。条件许

35-40/千人。宜设24班、

可的尽可能达到省标

一类要求。

3万人设24班初中一所。

以市、区教教育设施布点

育局为主 规划

9

6

九年制学校

18.29-19.75 7.73-7.97

M/ M/

22

7

医疗

卫生

设施

社区医疗卫生服

务中心

600 >1000 77号)。以公共卫生服区卫生局

110-125/千人。宜设45

独立占地。 班或54班,每班45人,服

务半径1000-1200米,不应

2H日照标准。 跨越城市干道。建议2万人

54班一所。

宜独立占地。按照乡镇(街

道)所辖范围设置,3-10

设置一处,超过10万人可

设置2处,服务人群为辖区

合在建筑裙房内,常住人口的30-50%。服

务半径0.3-0.5公里。宜设

证,由独立出入口于交通便捷,服务距离适中

并交通组织良好。 的地段,在设置有大型综合

医院的居住区内不宜再单

独设置门诊部。

《浙江省文化

可适当减少,但建厅、信息苑、排练室、厅关于印发浙

筑面积须保证。科普教育、老年活动中宜独立占地,结合或靠近同街道办事江省东海文化

心、青少年活动及儿童级中心绿地安排。 明珠标准的通

2

1800 M老年活动活动中心等。文体宜结知》(浙文社汇

2

室不少于500 M 合设置。 [2006]38号)

依据《温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发展城乡社

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

见》(温政发〔2007

务为主,提供预防、保

健、医疗、康复、健康

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

导等卫生服务。

宜配置图书馆、多功能

8

文化综合文化站或社

设施 区文化中心

4000左右 4000-6000

9

体育社区体育活动中

设施

10000左右 3000

社会

福利

10

街道养老院

3000-5000 2100-4200 可适当减少,但建处或区民

每个街道设1-2处。可考虑

与绿地结合设置,室外场地

0.2-0.45 邻近绿地设置。部分体育设功能包括篮球、乒乓

M/人。独立占地。施可设置于综合建筑内。球、门球等球场、运动

2

设置60100米直跑道和场、综合健身房,社区街道办事

可适当减少,但建200 环形跑道,当学校体体育指导中心、体质检

育运动场向社会开放时,测中心等。文体宜结合

保证。 适当缩减室外场地(篮球设置。

场、小型足球场、跑道等)

的用地。

宜独立占地,靠近中心绿地功能包括生活起居、

街道办事

安排。规模宜80-160床。饮、文化娱乐、医疗保

宜靠近社区医疗卫生服务健、健身、居家养老、

筑面积须保证。 政局

中心设置。 街道养老服务中心(面

10

积大于50 M)等。如

2

要求设置残疾人康复

和托管中心,和可结合

设置,面积增加约150

M

2

公共居住区(社区)

绿地

11

12

10000-20000 育活动中心相邻布置。3-5

菜市场

商业

服务

设施

>2000 品、副食品、水果、熟DB33(温市

包括蔬菜、肉类、水产技术规范

20% 食、净菜等售卖。 规办字【2007

12

社区商业中心

18000 25600 超市在底层设置独立的出

居住区(社区)公园应与体

万人设1处。

2万人设1处。宜独立占

地,若为生鲜超市也可设在

地下一层室内;运输车辆易

于进出的相对独立地段;一般为街

住宅有一定间隔。建议每道办事处

100 M建筑面积配置1.5

2

机动车停车泊位,2.5个非

机动车停车泊位。

每个街道设1-2处。宜独立

占地。应布置在二层以下,

入口,有一定面积的停车场

地。最好设置净菜市场

区市政园

林局

农贸市场建设

86号文件)

商场、超市、便利店、

餐饮店、服务专业店。

13

垃圾转运站

市政

公用机动车

设施

14

800 300 10 M以上的防运。中小型。大型根据

座垃圾分类、压缩、转

护间距。 环卫规划在全市范围

2-4 KM一座。设一

2

宜采用分类收集方式并设

置附属式再生资源回收点。 林局

内选址设置。

2000-3200

商业街、流动人口密集

的闹市区街道宜500 M

设一处,一般道路按50-80 每处规模不小于30辆。

1000 M设,新建社区

宜结合入口设一处。

用地

20 M/百户

2

用地

0.34 M/百户

2

非机动车

11

2 温州市城市基层社区暨规划管理单元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

序号 每处一般规模 备注

类别 项目 强制性规定 建议性规定 配置说明

1

用地面积建筑面积

M M

22

一个基层社区(居委会)设置1

处,建议1个基层社区只设一个

居委会,约3000户或约1万人

1处居委会。基层社区(居委《关于进一步做好

会)用房应具备“五室五站两栏社区组织的工作、

一校一场”,结合我市实际,面居民公益性服务设

积控制要求如下: “五室”中施建设和管理工作

党组织和居委会办公室(>150

M、警务室(20-30 M、党建200585号)

22

(老年、文体)活动室、图书阅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共浙江省委、浙江街道办事

览室、资料档案室;“五站”是米。 省人民政府关于推

劳动保障服务站、帮扶救助服务进和谐社区建设的

站(>100 M、社区(志愿)服意见》(浙委2007

2

务站、社区计生服务站、社区规64号)警务室和社

划联络站;“两栏”是宣传栏、区医疗卫生计生服

居务公开栏;“一校”是居民学务站宜设置于建筑

(老年学校)>100 M “一底层,并设置有人

2

场所”是健身场所;其中的部分流集散的场地。

内容按有关文件另行配置的另

列,总面积控制不变。

应独立占地,有独立院落和出入容积率不得超过0.9

口。宜设9班或12班,每班30生活用房应满足冬至

人,按服务半径100-300米均衡3H日照标准,活动区教育局

分布。托儿所应附设于幼儿园。场地应有1/2以上面

建议1万人设12班幼儿园一所。 线

产权单

基层社区(居

务用房 委会)用房

>350

2

幼儿园(含托

儿所)

13-15 8.8-9.9 置各班专用的室外教育设施

M/ M/ 游戏场地,每块场布点规划

22

30-35/千人。每处

外。

应有全园共享的游

戏场地,同时应设

地面积不应小于60

㎡。

12

3

文化娱

乐设施

4 青少年活动

5

医疗卫

生设施

6

体育设社区室外活

动场地

7

公共厕所

市政公

用设施

8 公共停车

100-120 60-120 设施一般指公共厕

老人活动

中心

中心

社区医疗卫

生站(包括残

疾人康复)

>250

功能上应包括社区托老。活动室

原则上每个基层社区设置一处,

服务半径约为1000M宜靠近绿

地公园设置。其中老人不小于

150M;社区图书阅览室不小于

2

50M

2

>250

包括书报阅览、书

画、文娱、健身、

音乐欣赏、茶座等

主要供青少年和老

年人活动。可设基

站,400-600 M

2

街道办事

《浙江省文

化厅关于印

发浙江省东

海文化明珠

标准的通知》

(浙文社汇

[2006]38号)

意见》(温政

200777

号)

>150 服务人口约0.4-1.0万。 处或区卫

街道办事

生局

400-500 中不得低于规定面积

独立占地。旧区改建

70%

可结合社区绿地、社区中心广场活动,露天演出、街道办事

或避难空地统筹设置。 羽毛球、乒乓球、

按每5/KM设置。

2

独立式公共厕所与相商业街和流动人口密集的闹市

邻建筑的间隔不得小区街道每300500M设一座,

3M附属式公共厕般道路按800M设,鼓励和推广

所要求有方便的对外附属式公共厕所。

出入口。

0.2-0.3 M/人,功能

2

包括室外群众文体

儿童游戏、器械健

身等。

鼓励小型垃圾中转

站、公共厕所、环

建。“二合一”环卫

所和环卫工人作息政园林局

室合建,占地面积

150250㎡,建筑

面积120200㎡。

环卫设施

布局规划

宜结合基层社区中心用地功能

集中设置机动停车场地,预留

1020个停车位,以满足中心配

建停车及社会公共停车需求,同

时还预留装卸、递送、救护等特

殊车辆停车位12个。

13

吊兰的作用-股票预警是什么意思能不能买

温州市城市社区暨规划管理单元公共服务设施公配第9稿-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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