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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淮安区这里涉及房屋征收,安置房源公布!
2023年9月21日发(作者:苏虹)

【头条】淮安区这⾥涉及房屋征收,安置房源公布!

淮安区这⾥即将拆迁!

你家在范围内吗?

河下茶巷周边环境提升项⽬地块房屋征收河下茶巷周边环境提升项⽬地块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案补偿安置⽅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

根据淮安区城市发展总体规划,需对河下茶巷周边环境提升项⽬地块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房屋及附属物实施征收。为保证房屋征

收⼯作的顺利推进,切实维护被征收⼈的合法权益,依据国有⼟地上房屋征收现⾏法规和政策,现制定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案

如下:

⼀、补偿安置对象:征收范围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补偿安置对象:

⼆、补偿安置依据:

1、《淮安市国有⼟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淮政规〔20201号);

2、《关于印发淮安市区国有⼟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估价技术细则(试⾏)的通知》(淮住建发〔201168号);

3、《关于淮安市楚州区国有⼟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助标准的通知》(楚住建〔2011194号)。

图源:淮安⼈⽹航拍组

三、征收补偿安置原则:对征收范围内的合法建筑予以补偿和安置,对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律不予补偿、三、征收补偿安置原则:

安置。严格按照《城乡规划法》以及《中共淮安市楚州区委、淮安市楚州区⼈民政府关于处理党员⼲部和公职⼈员违法建设的

若⼲规定》(楚政发〔200813号)⽂件的有关规定,由区城管执法局同步介⼊实施拆除,或由被征收⼈在规定期限内进⾏

⾃拆。合法建筑认定的具体规定为:

1、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建设⼯程规划许可证》(建筑执照)的房屋为合法建筑。

2、依据2005年航拍测绘图,被征收现状房屋在2005年航拍测绘图中有显⽰的,可享受政府优惠政策:被征收⼈在本项⽬房

屋征收规定的期限内签约并将房屋交付拆除的,可视为合法建筑补偿和安置,逾期将严格按照房屋产权登记和建设规划等合法

有效证件⼿续执⾏。

3、区政府在作出本项⽬房屋征收决定前,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

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图源:淮安⼈⽹航拍组

四、征收期限:以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为准。四、征收期限:

五、补偿安置⽅式:提供产权调换和货币补偿两种⽅式,由被征收⼈⾃⾏选择。五、补偿安置⽅式:

六、补偿安置标准和计算⽅法:

1、房屋补偿:

房屋补偿单价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房屋补偿款=被征收房屋合法⾯积×房屋评估单价。

住改⾮房屋补偿。被征收⼈利⽤合法住宅房屋持续经营⼀年以上,且能够提供合法有效⼯商营业执照(包括特种⾏业经营证件

等),除按住宅房屋给予评估补偿外,结合沿街(主次⼲道)⾮沿街(主次⼲道)两种类型,依据淮住建发〔201168

号⽂件规定增加补偿。

2、⽣活配套设施拆装费、装潢补偿、附属物补偿和花草、苗⽊、树⽊补偿:按《关于淮安市楚州区国有⼟地上房屋征收补偿

补助标准的通知》(楚住建〔2011194号)⽂件执⾏。具体由项⽬指挥部结合⽂件规定,确定装修装潢及附属物补偿。

如被征收⼈对个别装潢项⽬的补偿标准有异议的,可以委托对被征收房屋进⾏评估的同⼀评估机构结合有关因素评估确定。突

击栽植的树⽊、花草,突击封闭的阳台,突击装修装潢的,⼀律不予补偿。猪圈、厕所、楼阁、假层以及板材结构的构造物⼀

律按附属设施标准实⾏货币补偿。

3、搬迁补助费:每户补助350元。选择产权调换需过渡的,按两次计算。

4、临时安置补助费(住宅房屋):按被征收房屋的合法建筑⾯积计算,每平⽅⽶每⽉6元。⽉临时安置补助费低于220元的按

220元补助。

被征收⼈选择货币补偿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次性⽀付6个⽉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选择产权调换的:

过渡时间计算:⾃被征收房屋腾空交付之⽇起,⾄产权调换房屋交付之⽇⽌。过渡时间出现零星天数时,不⾜半个⽉按半个⽉

计算;超过半个⽉的按1个⽉计算。

过渡期限:产权调换房屋为多层建筑的(如提供安置的),过渡期限⼀般不超过18个⽉;⼩⾼层、中⾼层建筑(7-18层)⼀

般不超过30个⽉;⾼层建筑(19层及以上)⼀般不超过36个⽉。

因房屋征收部门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从逾期之⽉起,除当事⼈另有约定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给⾃⾏过渡的被征收⼈增付

临时安置补助费。延长时间在12个⽉以内的,增付1倍临时安置补助费;延长时间超过12个⽉的,⾃超过之⽉起增付2倍临时

安置补助费。

产权调换房屋⾯积⼩于被征收房屋合法⾯积的,放弃安置的部分按货币补偿标准执⾏,给予6个⽉临时安置补助费,其余部分

按产权调换的相关规定计算临时安置补助费。

5、征收奖励(住宅房屋):

征收⾯积进度奖:被征收⼈在前30⽇内签订协议且交割旧房、并选择产权调换的,完成搬迁并按规定办理房屋交接⼿续的

(奖励起算⽇期以房屋征收⼯作简报为准),结合其被征收房屋合法⾯积,给予180/㎡、120/㎡、60/㎡不同档次的⼀

次性提前搬迁奖励,最低奖励标准为6000/户(即:不⾜6000元的,补⾜6000/户),具体奖励规定如下:前20⽇内完成

的,奖励180/㎡;中期7⽇内完成的,奖励120/㎡;后3⽇内完成的,奖励60/㎡。

如逾期交割旧房的,则按照《关于淮安市楚州区国有⼟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助标准的通知》(楚住建〔2011194号)⽂件执

⾏,即:前20⽇内80/平⽅⽶、中期760/平⽅⽶、后340/平⽅⽶,不⾜5000元补⾜5000元。

被征收⼈延期交割旧房的,在补偿结算时按规定相应扣除奖励⾦额。

6、征收最低总额保障:

被征收⼈仅有被征收的⼀处住房(含历史遗留的房产直管或单位⾃管公有住宅房屋),且获得的货币补偿总额(不含搬迁补助

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奖励、⽣活配套设施拆装费、装潢补偿、附属物补偿和花草、苗⽊、树⽊补偿)低于征收补偿最低标准

7万元)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按照楚住建〔2011194号⽂件征收补偿最低标准对被征收⼈予以补偿。

图源:淮安⼈⽹航拍组

七、安置房源:

安置房选择顺序:按照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先后顺序确定选房顺序,本着谁先交拆,谁先选的原则,先签协议并交拆

者优先选择楼层、套型、房号。安置具体房号公布上墙,数量有限,先选先得,选完为⽌。

来源:淮安区⼈民政府⽹、淮安⼈⽹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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