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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7日发(作者:范晔)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推动关中
平原城市群和新型城镇化发展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布日期】2020.05.20
• 【字 号】陕发改规划〔2020〕659号
• 【施行日期】2020.05.20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
正文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推动关中平原城
市群和新型城镇化发展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各设区市、韩城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工作部门、
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2020年推动关中平原城市群和新型城镇化发展重点工
作任务》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20年推动关中平原城市群和新型城镇化发展重点工作任务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5月20日
附件
2020年推动关中平原城市群和新型城镇化发展重点工作任务
为深入贯彻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精神,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2020
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的通知》(发改规划〔2020〕532号)要
求,加快推进关中平原城市群建设,推动全省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健全城乡融
合发展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城镇化对扩大内需的战略作用,奋力夺取全省疫情防控
和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双胜利,提出如下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一、推进关中平原城市群建设
(一)建设西安国家中心城市。抓好《中共陕西省委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
设西安国家中心城市的意见》(陕发〔2020〕5号)的落实,加快编制《西安市国
土空间总体规划》《西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推动《西安都市圈发展规划》
印发实施,多轴线、多组团、多中心、多层次推进城市建设,加快打造西部地区重
要的经济中心、对外交往中心、丝路科创中心、丝路文化高地、内陆开放高地、国
家综合交通枢纽,充分发挥改革开放新高地优势作用和在关中平原城市群发展中的
引领作用。(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西安市政府等)
(二)推进陕晋甘三省务实合作。发挥关中平原城市群陕晋甘三省联席会议制
度作用,积极筹备举办第一届联席会议,围绕落实关中平原城市群发展规划、推动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联合晋甘两省制定年度合作重点推进事项。强
化协同联动工作机制,支持西安举办关中平原城市群市长联席会议,支持关中平原
建设。加强与山西、甘肃对接合作,共同推动韩城-侯马铁路、黄河古贤水库等项
目纳入国家“十四五”相关规划。(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
水利厅、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开发银行陕西分行等)
(四)推进产业互动和协同创新。强化举措加快西安-咸阳一体化进程,推动
西安、咸阳规划协同、产业协作、要素流动、设施共享,提升对全省、对西北发展
的带动能力。推动西安临空经济示范区与咸阳临空经济带协同发展,共建特色鲜
明、优势互补、高效协同的临空经济示范带。完善富阎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加快
打造富平-阎良一体化发展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支持韩城与河津深化产业合作,
实现互利共赢发展。以西安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为牵引,深入实施“1155”工程,
推进西咸新区、杨凌示范区等4个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和500个专业化众创空间
建设,推动创新资源开放共享。深化与华为等公司的合作,推进数字陕西建设领域
重大项目落地。(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委军民融合办、省科技厅、省教育
厅,西安市政府、咸阳市政府、渭南市政府等)
(五)推动生态共治和服务共享。加强汾渭平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完成关中
地区剩余70余万户散煤治理任务。深化渭河综合治理,加快渭河生态区建设,确
保干流水质稳定在Ⅳ类。加强渭河平原重点城市周边露天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完成
治理面积431公顷。积极创建国家区域(西北)医疗中心,推进省级区域医疗中心
建设,逐步优化全省医疗资源布局,提升关中、陕南、陕北片区医疗服务能力。加
“三区三高地”。支持榆林积极融入呼包鄂榆城市群发展格局,争取纳入黄河几字
湾都市圈规划。支持铜川西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城市建设,推动沿黄河、沿汉
江生态城镇带建设。扎实推动以县城为主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分类推进县城
扩容提质,支持符合条件的市政设施和县域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申请新增中央投资,
提升综合承载能力。支持全省20个县域经济和城镇建设试点县提升县城基础设施
建设和县域经济发展,强化政策引导,打造特色优势产业,壮大县域经济。(责任
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
(七)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5G、物联网、人工智能、工业互联
网等新型基建投资。将5G纳入有关国土空间规划,年底前实现全省所有地级市覆
盖5G网络,基站累计达到1万个。推进城市更新,今年全省重点推进2877个城镇
老旧小区改造,提高社区宜居水平。改造一批老旧街区,引导商业步行街打造市民
消费升级载体,引导历史文化街区打造历史文化与现代生活交融的城市人文地标。
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力争年底全省建成并投入运营的地下综合管廊达到
100公里。加快建立地级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全程分类体
系,提高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年底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加快
城市现代化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积极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加强城市和县城排水
防涝设施建设,加快消除易涝点、积水点。(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
然资源厅、省教育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发展改革委、省通信管理局等)
(八)优化城乡公共服务供给。完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加强省市县三级
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省级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城市传染病防治网络建设,提升城市
积极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支持西安开展试点示范,推动城市治理方式向精细
化转型。(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体
育局、省委政法委等)
(九)拓展城镇化投融资渠道。促进1200亿政策性银行融资、2600亿商业银
行融资尽快落地,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我省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贷款投放力
度。加快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下达进度,推进“专项债+市场化”融资。鼓励有条
件的融资平台公司加快推进市场化转型,增强持续经营能力。支持符合条件企业发
行企业债券用于城镇化建设、城乡融合发展、特色小镇等项目。依法依规推进政府
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建设。(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
管局、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开发银行陕西分行等)
(十)规范特色小城镇和特色小镇发展。持续推进省级重点示范镇和文化旅游
名镇建设,开展100个乡村示范镇建设前期工作。扎实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
制改革。进一步规范全省级特色小镇发展,强化正面引导,加强底线约束,严格节
约集约用地、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防地方债务风险、严控“房地产化”倾向,支
持符合条件的小镇申报新增中央投资项目。保护好历史文化名镇(村)、传统村落
等。(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
三、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十一)推进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继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探索建立以经
常居住地登记的户口制度。全省(除西安市外)全面取消城镇落户限制,凡在常住
率比上年度有所提升。(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等)
(十二)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未落户常住人口。逐步提升居住证发放量
和含金量,持续完善以居住证为载体的城镇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健全以居住证为主
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以流入地政府为主,推动随迁子女在流入地
享有普惠性学前教育和公办义务教育。完善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做好社会保险关系
转移接续。以解决农民工等新市民住房问题为主要出发点,探索构建以公租房、政
策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医疗保障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
(十三)完善“人地钱”挂钩配套政策。完善财政性建设资金对吸纳落户较多
城市的基础设施投资补助机制。改革建设用地计划管理方式,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
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要求,稳妥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
用地,健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与吸纳落户数量相挂钩机制,鼓励盘活低效存量建设
用地,引导建设用地资源向中心城市和城市群、城镇带倾斜。(责任单位:省财政
业。推动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逐步回归本源,落实农村金融
机构定向费用补贴政策,鼓励探索“互联网+金融”服务“三农”新模式。完善农
业保险制度,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扩面提标增品,积极开展农业保险创新试点。
(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地
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陕西银保监局等)
(十六)发展富民乡村产业。着力加强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平台配套基础设施建
设。持续实施“3+X”特色产业两年攻坚行动计划,实现苹果、设施农业千亿元产
值目标,打造茶叶、中药材等一批特色农业产业集群。扩大电子商务进农村覆盖
面,支持供销合作社、邮政快递企业等延伸乡村物流服务网络,加强村级电商服务
站点建设,推动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双向流通。启动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
设施建设工程,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供销合作社、邮政快递企业、产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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