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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修正草案)》的说明_百
2023年9月19日发(作者:牛舜耕)

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

(修正草案)》的说明

文章属性

【公布机关】天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

【公布日期】2002.12.19

【分 类】立法草案及其说明

正文

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修正草

案)》的说明

——20021219日在天津市第十三届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就《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修正草案)》(以下简

称《条例》),作如下说明。这个《条例》已于20021011日经市人民政府

5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请予以审议。

一、修改的指导思想和必要性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条例》于1985720日经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并颁布实施,于1993311日经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

二次会议予以修正,20011228日经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再

次予以修正。条例的制定和实施,明确了天津开发区的法律地位,确立了一整套适

应经济开放区域发展,与国际惯例接轨的法律制度,为天津开发区今天的发展奠定

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的不断进步,特别是我国加入WTO以后,全国

开发区的发展面临许多普遍的问题:政策优势相对减弱;但过分强调优惠政策而引

起的无序竞争仍在加剧;特别是在我国加入WTO之后,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的实

施,“特区政策的普及化”成为一种必然趋势,使开发区的一些优势逐渐失去:一

方面开发区因为土地、劳动成本的攀升,已引起资本的部分外流;另一方面,由于

经济特区和经济开发区在创立之初形成对优惠政策依赖程度过大,市场适应能力不

强,出现了步履维艰的局面。

天津开发区随着形势的发展,也面临着一些新的问题,比如,开发区相对独立

的行政管理体制正在逐渐弱化,开发区相对于其他区域的政策优势正在丧失等等。

而环顾四周,我们可以看到,全国各地的开发区、高新区都在迅速发展,特别是在

制度创新方面屡有举措,如北京中关村、上海张江、深圳高新区等。这些创新举措

的出台,对其区域的发展起到了良好的作用。在此条件下,开发区作为天津市改革

开放的窗口,理应以加大改革力度,以在改革行政管理体制等方面的积极探索来迎

接新挑战,创造新优势。而这些改革和探索必须以法律的形式加以固定。因此,应

当对该条例进行再次修订,建立一套与国际接轨,符合WTO规则的制度体系,为开

发区今后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制度保障。开发区是我市改革开放的窗口,是我市经济

的重要增长点,开发区的创新和发展,必将对全市起到良好的带动示范作用。

二、修改的重点及规范的主要内容

修改后的《条例》共六章四十四条,分别为: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管理体制与

行为规范、第三章投资促进、第四章促进高科技产业发展、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

章附则。其内容主要是从两个方面规范的:

一是巩固已有的经验,并使之进一步升华。这主要是指坚持该区发展经济的特

殊性,行政管理的半封闭性、相对独立性和规范性,政策的开放性,企业生产设施

的先进性,并使之进一步升华,将其明确为是以利用外资、发展工业、出口创汇为

主的,致力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经济区域,是本市改革开放、建立社会主义市场

体办法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办理。在工商行政管理方面,采取了一些与现行作法

不一致,但为我国现行先进地区(如北京中关村,上海浦东、张江)广泛采用的作

法,如《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创造提供良好的投资条件,包括

《条例》第五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之规定,如开发区应

当搞好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公益事业,提高行政机关的工作效率和

服务水平,为单位和个人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满足单位和个人需求。这些规范既

是对开发区工作透明度、办事效率、服务领域、服务水平和投资条件的规范,也代

表新的发展方向。核心问题是要在开发区率先实现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并与国际市

场经济全面接轨,创造更好的投资发展环境,继续发挥开发区的窗口示范作用和带

这样规定的理由,首先是提高效率。市级各行政部门事务繁多,而开发区外商

投资企业较为集中,其对办事效率要求较高,因此,市级管理部门将其有关管理职

权委托开发区与之相对应的行政管理机构行使,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办事效率。

其次,开发区是我市改革开放的窗口,应当享有较为充分的改革创新的空间,市级

各行政部门有关管理职权的下放,有利于这一目标的实现。第三,有市级各行政部

门对开发区相对应的行政管理机构的指导监督,可以防止权力的滥用。

另一方面《条例》第十条至第十六条规定开发区内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从事

式加以确立并已实际运行,而且,这也代表着工商审批改革的方向,因此加以借

鉴。

(四)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的受理及认定工作,由市科委委托开发区管委

会负责

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工作属于市科委,但开发区作为我市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

基地之一,如果享有该权力,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将大有益处。因此,经征得市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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